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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籍的移工小孩 #在疫情之下的黑戶寶寶〕
今年六月底,疫情依舊肆虐的時期,聯合報報導指出淡水某檢疫所收治一對新冠肺炎確診母子,相關人員在造冊登記時才意外發現該五歲孩童並沒有戶籍、國籍,是由失聯移工母親所生的「黑戶寶寶」。
今天要向各位壯士們介紹,那些一出生就沒有國籍,也沒有身分,成了法律上透明人的孩子-無國籍「黑戶寶寶」。
▌非本國籍兒童之身分認定
非本國籍兒童狀況歸納為四類型:
第一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台灣人,依照國籍法兒童擁有我國國籍
第二類: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依照國籍法可申請歸化
第三類:生母、生父均無可考時,只要兒童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依國籍法可認定為中華民國籍
第四類:兒童生父不詳,生母遭遣返出境或行蹤不明者,目前只能拿到「居留證」,而第四類就是俗稱的「黑戶寶寶」。
▌黑戶寶寶的現況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為止,我國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70萬,而年齡在25至44歲的外籍移工占總體之比率近八成。屬青壯年時期,也是生育年齡的移工佔大多數。
也隨著外籍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失聯的外籍移工人數也不斷增加,截至110年6月底止,仍有5萬1,976人在臺行蹤不明。
根據移民署統計,從2007年1月到2020年7月之間就增加了941人,雖然已經有622人與生母一同回去母國,但這些孩子,尚未被通報安置社政單位之前,沒有居留證,健保、就學、就醫都成問題。
更何況是私下生產的黑戶寶寶,這還只是政府能夠掌握到的數據,沒掌握到的無國籍兒少可能更多,例如:透過地下診所接生或是在家中生產,都是沒辦法掌握到的黑數。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說:「台灣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多達5萬多人,有孩子被安置在社福機構,但有的孩子恐怕淪為親友間的人球,甚至成為黑市人口販運,粗估僅1成孩子取得國籍,台灣法律的瑕疵,對於黑戶寶寶的保障,幾乎是微乎其微。」
▌女性移工在台懷孕該何去何從?
勞動部說明,雇主不可因外籍移工懷孕產子為理由提前解約,並強制外籍勞工出國。勞動部強調懷孕生子是基本人權,也已經取消女性移工入國工作前的妊娠健康檢查,而且她們同樣受到《勞動基準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應享有產假與育嬰假等福利。
但2020年經勞動部調查,竟查不到一件雇主因移工懷孕而不當解僱之案件,也無移工申請產假、回母國待產之案件;懷孕移工曾向勞動部申請延長移工轉換雇主作業期間60日之案件,也僅有3件。
而移工懷孕後面對雇主不當解雇,雖然可向1955專線申訴,但實務上20案件中,最終結果也都是撤案。
監察院指出,移工無法申請生育給付,沒有待產處所,也養不起孩子,只好選擇「逃逸」,成為「失聯移工」,生下沒有身分、沒有健保,無法就醫、安置的「黑戶寶寶」。
甚至就在今年7月,來台擔任家庭看護工已10年的Marites,照顧過4個台灣家庭。即將迎接新生命的她卻因雇主以懷孕為由不當解雇。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創辦人杜光宇說,即便性別平等工作法明定雇主不能以懷孕為由解雇移工,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幾乎都遭到解雇,這些移工媽媽必須償還沉重仲介費、扛起家計,語言不通的她們也怕遭受異樣眼光,不敢去醫院求助。
▌結語與期盼
其實,在民國106年時,移民署為保障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在台居留權益,分別在106年1月及6月函頒「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及「辦理非本國無依兒童少年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流程」。
裡面針對無國籍兒童,若生母原屬國政府否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仍無回應,則將由內政部認定為無國籍人,即可辦理收出養及歸化國籍,保障相關權益。
然而這群移工孩童的醫療、教育等社會福利依然需由社會局以專案形式開案才能保障。
移民署目前以專案形式,核發「外僑居留證」給予等待尋獲生母的移工孩童,也需要社政單位介入開立個案;以居留證參與健保就醫,至於就學權益也需要各縣市社會局行文至教育局,以寄讀方式讓小孩入學,等待取得正式居留權後再補發畢業證書。
但時間不等人,因為他們也正在成長,在這些公文傳送與個案造冊所需的冗長時間,將導致這些黑戶寶寶可能延後就學、甚至因此延後就醫,或是根本不在名單上。
在這些立意良善的法規與政策底下,落實上卻還有著困難。這些移工母親與黑戶寶寶,需要更多友善的工作環境、更完善、快速的社會安全網,才能避免這類事情不斷的發生。
「許多需要的東西我們可以等待,但孩子不能等。他的骨骼正在形成,血液正在生成,心智正在發展,對孩子我們不能說明天,他的名字是今天。」
-Gabriela Mistral;智利女詩人,1945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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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逃逸 外 勞 生子 在 醫師立委邱泰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老有所終幼有所長 人道關懷不分國籍,政府結合社區資源 全人照護深入巷弄
今日(2017/4/26),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對於「外籍勞工在台生育子女增長對我國人口政策之影響及因應:安置、治安、就養、就醫、就學、就業(二安四就)」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詢答時,邱泰源委員邀請衛福部蔡森田次長和社家署簡慧娟署長,並與出席者分享一則逃逸外籍女子帶著幼女流浪的新聞,刻苦住在墓園,最終小孩因無戶口而不能上學,媽媽主動投案後才得妥善安置,令人鼻酸。邱委員秉持醫者情懷,回想當年在台大急診室看到一名死亡多時才被老榮民父親揹來的孩童,對於沒有受到妥善醫療照顧的孩童深感不捨,更加擔心從出生就無人知曉的無國籍孩童該何去何從?
邱委員接著說:台北市柯文哲市長結合醫事機構和鄰里長,推動社區關懷計畫,主動發起關懷,竟在台北市發現不少長年足不出戶的弱勢族群。因此邱委員提醒蔡次長主動提供關懷將是成功的關鍵,並切記體認受關懷者的尊嚴和感受。邱委員以防疫系統來形容今日的議題,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斷用心才能找出好方法。並且建議加強社區資源,推展家庭醫師團隊制度,藉由踏出診所走入社區關懷民眾,提供民眾全人全家全社區的完善醫療照顧。
最後,邱委員分享1992年在日本東京大學研究所就學時,看到日本收容不少兩伊戰爭難民,其中有與日本人結婚生子,20年後造就了現今大聯盟強投-達比修 有,強調每個生命的價值。邱委員期許相關部會應發揮智慧,維護人權同時也幫助國家發展。更呼籲:珍惜每個生命,有緣在台灣,大家發揮智慧,在合法合情合理的情況下,衛福部的相關部會應帶頭引領社會,發揮愛心照顧每個角落,讓老有所終、幼有所長。
逃逸 外 勞 生子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
台灣也有越來越多的無國籍身份兒童
2011年當我跟台少盟夥伴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推動大幅翻修訂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時
其中無國籍兒童權益的議題受到相當的重視而終於入法
至少保障了18歲兒童享有與台灣兒童一樣的福利 醫療 受教等權益
為什麼姓名和國籍對於一個兒童那麼重要?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 姓名和國籍的權利
一、兒童於出生後應立即被登記,並自出生起即應有取得姓名以及國籍 的權利,並於儘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
二、締約國應確保依據本國法律及其於相關國際文件中所負之義務實踐兒童前項權利,特別若非如此,兒童將成為無國籍人。
這篇報導提到的無國籍兒童案例有一個特殊現象是成長到18歲之後
仍無法歸化台灣國籍面臨到的困境
接下來應該要積極透過總統府人權委員會來關切此事
(摘)隨著現代全球化的進展,跨越國界移動的人口增加,在此情況下,個人的國籍問題亦漸趨複雜化。由於移居到國外的人、移動頻繁的人、跨國婚姻的人增加,漸形複雜的國籍問題亦成為切身的現象。」
今年8月才剛出版《無國籍:我,和那些被國家遺忘的人們》一書中,已歸化日本藉的華僑作者陳天璽以自身「無國籍」的經驗撰寫了這本書,除了訴說自身無國籍身分所帶來的種種困境外,她也走訪日本,發現在日本也出現許多因外國籍移工增加,所誕生的無國籍兒童,例如菲律賓籍移工和日本人所生的「Japanese-Filipino Children」(JFC)。
移工社會伴隨而來的,是許多因為政策與法律缺漏而成為無國籍的例子。
在台灣也是如此。
有別於「屬地主義」,台灣《國籍法》是「屬人主義」,新生兒的國籍是跟隨父母,如果外國籍的女性移工在台灣生了小孩,不肯立刻帶回母國,在台灣極有可能成為無國籍孩子。
最幸運的狀況是,女性外籍移工與台灣人生下小孩,只要生父願意認領,經法院認證親子關係,孩子就可以取得台灣籍。但萬一女方在母國有婚姻關係,卻與台灣人生下小孩,則必須請原本的丈夫聲請「否認親子」的訴訟,證明孩子不是他的,才能讓台灣生父認領。
第一線社工最怕遇到「父不明、母親為外國籍,但行蹤不明」的棘手狀況。
如果父母都不詳,在台灣還可以依照「無依兒童」(相當於棄嬰或孤兒)的情況辦理出養,但如果出生證明上已知母親是外國籍,孩子就必須跟隨母親國籍。在台灣單方面認定新生兒國籍為「外國籍」時,「滯留」在台灣的孩子們,就成了無國籍的人。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今年6月統計,在台灣行蹤不明的逃逸外勞人數已經達到5萬2千多人,其中女性佔了一半以上。如果這些女性在逃逸的狀況下在外懷孕生子,為了生存,孩子只能跟著媽媽上山下海打零工,根本無法擁有教育、健康保障的機會。
移民署也統計,自2004年至今非本國籍新生兒在台出生人數累計已達7,929人,但目前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列管的個案數僅50例,分散於台灣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