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時中
【法學小教室:消防員不可以説我有闖紅燈「之虞」,就開我闖紅燈罰單。】
1. 警察才能罰。
2. 光是「可能」闖紅燈不能罰我闖紅燈。
這道理簡單到我四歲兒子都懂。
針對那二個白目、自私、不知感恩的英國人,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認為他們「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之虞。經指揮中心審慎評估,決定不予該兩名外籍旅客防疫補償金。」
錯在哪?
1. 發不發的權限在縣市政府。
2. 這對情侶説謊、放話,爛得要死,但不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的規定耶,就算有違反的「可能」也不可以不發耶!
拜託,對他們不爽?我教你啊,#告他們侮辱公署讓他們住住看真正的監獄不會喔!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第3條第1項:
「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 束之日止之期間,得申請防疫補償。」
第5條第4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申請人備齊文件、資料申請之日 起三十日內,完成發給作業⋯⋯」
#逆風久了還蠻習慣的 #抖m體質
#奶爸律師
#陳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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