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反亞泥‧返還太魯閣族土地運動」持續將近40年,法律訴訟攻防也歷經20多年,但是我得承認,長年居住在屏東的我,由於生活環境周遭沒有礦場,所以對這個議題很陌生。
然而,來到立法院一年多,做為「原住民代議士」,我從去年就開始參與「礦業法」的修法推動,我看到的不只是許多未解難解的問題,還有隱藏在環境正義問題背後更深層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土地正義等問題。
上週,最高行政法院(礦權展延須取得部落諮商同意)、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原保地借名登記無效)2項判決結果,是前所未有的勝利,卻不是成功的結果。
打鐵必須趁熱,乘勝還需追擊,明天(9/29)我要再次和地球公民基金會一同參與礦業法修法記者會,呼籲行政院、經濟部、原民會速速把政院版草案提交到立法院審查,回應亞泥案的判決,同時啟動社會對話與討論,讓產業有合理的法令可以依循,讓眾多面臨礦場威脅的部落可以有程序表達意見,讓台灣珍貴的社會資源不再虛耗在反對不合時宜的礦場上,透過修法引領礦業產業轉型邁向永續。
回顧上週四(9/23)我受邀參與在立法院前的記者會談話,聽起來,明天應該還是可以再講這段話,因為,信念不會分昨日、今日,只要方向不變,就算走得慢,終有到達終點的一天!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年,涉及財務中介公司的騙案增多,雖然政府去年4月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措施, 但成效不顯著。我在2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上,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嚴格打擊一切不良銷售手法,並加強公眾教育,讓市民能認識借貸的風險。另外,我希望政府考慮設立全面的財務中介公司資料庫,方便借款人識別出信譽良...
速審法民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2期 📌從廣明案看美國反托拉斯法私人訴訟之爭點與因應策略/顏雅倫(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前言:
依據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美國之反托拉斯民事訴訟Hewlett-Packard Co. v. Quanta Storage Inc.一案之判決,廣明應賠償HP共計美金438,650,000元,此一甚至超過廣明公司總資產的鉅額損害賠償,在我國迅速引發熱議。雖然廣明在上訴法院判決出爐後十數天,已迅速與HP達成和解,但這樁舉國關注的案件對我國企業帶來的啟示與教訓,仍值深究。
有鑑於此,顏雅倫教授在本文進一步分析廣明案一審陪審團指示與裁決、一審修正判決與上訴法院判決,以我國企業在美國最常涉及的價格操縱損害賠償案件為例,觀察美國反托拉斯私人執行的特殊性,並於綜合分析後指陳我國企業面臨美國反托拉斯私人執行時應注意事項。
✏關鍵詞:價格操縱、卡特爾、反托拉斯私人執行、廣明、間接購買人、反托拉斯法域外適用
✏摘要:
本文擬以廣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美國之反托拉斯民事訴訟Hewlett-Packard Co. v. Quanta Storage Inc.一案出發,觀察美國反托拉斯私人執行(private enforcement)的特殊性,包括美國反托拉斯法被告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被告間無求償權,以及三倍損害賠償整體作用對訴訟風險及和解與否暨時間的影響與特殊性。本文並以廣明案為基礎,進一步剖析臺灣企業在美國最常涉及的國際卡特爾(特別是價格操縱)行為如引發相關反托拉斯私人執行訴訟時,應特別注意之核心議題,包括在美國卡特爾案件中反托拉斯公執行與私執行間之互動關係、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之間接購買人原則與部分州法允許間接購買人請求損害之衝擊與影響,以及臺灣零組件製造商就其所生產之零組件為跨國卡特爾(特別是價格操縱)行為且相關零組件組成之終端產品銷售至美國時,是否有美國反托拉斯法之適用等。
✏試讀
🟧廣明案發展概述
依據廣明案上訴法院判決與廣明案一審修正判決起始對本案發展之簡述,廣明係電腦光碟機(optical disk drives)製造商,其從2003年至2009年間,參與其他光碟機製造商之操縱價格共謀。而HP與其子公司於該段期間自廣明與其他參與此卡特爾之成員處購買光碟機並將該等光碟機整合入HP品牌的電腦中。而此一價格操縱共謀經包括美國在內之反托拉斯主管機關調查後,HP於2013年10月24日於美國德州南區地方法院對廣明、廣明美國子公司(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下稱「廣明美國」)與其他光碟機供應商起訴請求損害賠償。該訴訟因屬光碟機產品反托拉斯多州訴訟(Optical Disk Drive Products Antitrust Multidistrict Litigation)之一部分而被移轉至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而除廣明以外的光碟機供應商最後均和解,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遂將HP對廣明之訴訟移轉回美國德州南區地方法院。2019年10月,歷經6天的陪審團審判,期間陪審團聽取了HP的損害賠償專家即經濟學家Dr. Debra Aron證言,Dr. Aron證稱依據其損害賠償計算模型,HP就光碟機被超額取價共計176,300,000元。而陪審團無異議裁決廣明參與光碟機卡特爾,且該價格操縱行為造成HP為光碟機多支付了176,000,000元。而美國德州南區地方法院於三倍損害賠償額再扣除HP與其他光碟機供應商和解之金額後,為准許HP之損害賠償請求共計438,650,000元的最終判決。
廣明於廣明一審修正判決出爐時,第一時間以公開聲明表示,廣明過去7年面對包含HP在內的7件美國聯邦民事訴訟案件,多以具象徵意義之金額和解,並曾在加州聯邦地方法院針對「間接購買者集體訴訟」原告取得勝訴。惟因廣明僅是索尼(新力)及飛利浦公司的代工廠,由其直接銷售與HP全球各地之分公司,並未直接與HP有任何交易,廣明亦無能力操縱價格。且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DOJ)及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均在事實上認定廣明與廣明美國並未違法而無任何處分行為。鑑於HP要求之和解金額高於向其他原告要求金額之數十倍,廣明亦依據2014年Motorola Mobility LLC v. AUOptronics Corp.乙案(以下稱「Motorola Mobility案」)中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之見解,主張廣明並無直接銷售與HP之交易行為,美國法院對於廣明之製造與銷售行為欠缺管轄權。廣明並表示此案縱使經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二審審理後仍判決廣明敗訴,仍有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且縱令此案經美國司法程序確認,HP仍需親自至我國法院執行,我國法院仍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02條規定,以美國法院無管轄權或美國法院判決內容或訴訟程序違背我國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等為由不承認該美國判決。故廣明仍將透過美國與我國司法程序捍衛其自身與股東權益。
廣明就廣明一審修正判決之損害賠償金額提出上訴,但並未就其責任認定為上訴。原亦為廣明案一審修正判決之敗訴被告廣明美國,則並未提出上訴。而如前述,廣明案上訴法院判決於2020年6月初駁回廣明對廣明案一審修正判決之上訴,但部分廢棄美國德州南區地方法院之執行命令。廣明於2020年6月7日就此發布重大訊息,廣明重申依Motorola Mobility案理由,依據美國外國貿易反托拉斯改進法(Foreign Trade Antitrust Improvement Act, FTAIA),「由HP美國境外子公司採購,於美國境外組裝,再由HP美國公司購買售給美國消費者之光碟機」並不適用美國反托拉斯國內法,但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僅以證據法之理由判定HP專家證人之證詞可信度足令陪審團作出判決,而認為毋庸就本案是否適用Motorola Mobility LLC v. AU Optronics Corp案提出解釋。廣明不認同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之判決理由,以及該判決與其他巡迴上訴法院見解差異造成美國法令遵循之無所適從,故將向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交「複審請願書」(Petition for Rehearing)與「聯席更審」(Rehearing En Banc),亦會針對上訴本案之美國最高法院之程序與委任律師進行討論。(本文未完…)
🗒全文請見:從廣明案看美國反托拉斯法私人訴訟之爭點與因應策略/顏雅倫(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月旦民商法雜誌第72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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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法民事 在 Goodbye HK, Hello U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唯一一個內疚到喊出黎嘅西方國國官員:
英國國防大臣
只要有些少同理心,呢幾日大家見到阿富汗嘅畫面,或多或少都覺得有啲傷感。但睇返西方國家嘅領袖,不論係美國總統、英國首相、法國總統等等,都係好似揾方法推卸責任,總之今日嘅局面同自己嘅決策無關。唯一一個例外嘅,應該係英國國防大臣Ben Wallace,佢今朝接受電台訪問嘅時候,提到未必趕得切幫晒所有曾經幫英軍嘅阿富汗人離開,忍唔住喊咗出黎。
Ben Wallace係軍人出身,之後先從政,佢從來都反對撤軍,因為覺得塔利班信唔過。佢覺得美國嘅撤軍表間表,根本加快令阿富汗政府倒台。
本來主持問佢英軍幾時完全撤離,佢答理論上係8月31號,佢話阿富汗嘅英軍同領事館官員,已經乜都唔做,剩係幫手處理,希望盡量幫到一個就一個,因為呢班阿富汗翻譯同職員响呢廿年黎同英軍共同作戰,呢個係英國(自己同啲留守嘅英軍同領事館職員)應做嘅事。但講到時間唔夠,亦都無能力幫到所有阿富汗手足嘅時候,佢情緒就開始激動,
“Our obligation has to be to get as many people through the pipeline as possible. The big regret for me is …”
(我地嘅職責就係响有限嘅空隙之下盡量幫最多嘅人離開,我好遺撼...)
“The big regret for me is that some people won’t get back. Some people won’t get back. And we will have to do our best as third countries to process those people.”
(我地明明係要盡力做審批幫佢地離開,好遺撼有啲係返唔到黎,真係返唔到黎。)
主持响呢個時候緊係問點解佢咁激動,佢話因為自己係一個軍人,感覺好傷心
“Because I’m a soldier … Because it’s sad.”
“And we have to do our very best to get people out and stand by our obligations and 20 years of sacrifice.”
(20年嘅犧牲,我地應該遵守責任去幫啲人離開。)
Patreon原片原文:
英國國防大臣,內疚到喊出黎嘅西方國家官員
https://bit.ly/37Oy1g7
#唔適合响英國從政嘅國防大臣
原片: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uk/politics/afghanistan-taliban-uk-ben-wallace-b1903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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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席作者Billy文章原文:
安德魯王子性侵民事訴訟:司方管轄權的關鍵性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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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首都極速淪陷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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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法民事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近年,涉及財務中介公司的騙案增多,雖然政府去年4月推出,更嚴格規管放債人的措施, 但成效不顯著。我在2月8日的立法會會議上,促請政府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嚴格打擊一切不良銷售手法,並加強公眾教育,讓市民能認識借貸的風險。另外,我希望政府考慮設立全面的財務中介公司資料庫,方便借款人識別出信譽良好、正規的財務中介公司。
以下為發言全文:
政府於去年4月推出就放債人牌照施加更嚴格的牌照條件的措施,警方亦曾突擊搜查多家財務及中介公司,並拘捕一些違規人士,不過,騙徒的手法實在層出不窮,現行措施根本未能有效打擊這些不法行為,所以我認同要加強規管放債人及中介公司。
主席,過去有不少市民向我反映,懷疑有中介公司以欺詐手法,誘騙市民向銀行或財務公司借貸,從中收取高昂手續費牟取暴利,市民不但借不到錢,更加要揹上一身債。除此之外,有部分合約更需寫上家人或朋友的資料,當欠債人無力償還時,就有可能連累親朋戚友,令他們受到滋擾。這些中介公司銷售手法極其惡劣,用各種手段慫恿市民簽約,其中往往包含一些隱藏條款,市民日後即使發現受騙,中介公司亦會以白紙黑字簽署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事實上,過去我們都曾聽過,坊間有不少中介公司往往標榜自己借貸手續簡便、超低息,又聲稱毋須證明文件或審查,由於貸款容易,有市民可能因此被吸引,在未有了解清楚貸款的各項要求,以及未有理會自己是否有足夠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便透過中介公司代為申請貸款,最終導致債台高築,根本無力清還欠款,甚至要押上自己的房產。這時候,中介公司及放債人會不斷滋擾及恐嚇事主,追收所謂的手續費欠款,亦有當事人因怕連累家人而被迫就範。
主席,這些苦主都是一般小市民,他們未必知道有甚麼渠道可以尋求協助或投訴。我知道有事主家屬曾經報案求助,但由於警方未必能夠即時判斷貸款合約究竟涉及民事訴訟,合約的問題或是不良銷售及欺騙成分,結果無法受理。另外,不超過5萬元的申索是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當事主已經滿身債務時,又如何能夠有能力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因此,由於法律手續繁複,很多時候當事人都寧願多打幾份工去償還債務而不採取法律行動。我希望,政府能就有關對財務中介及放債人的投訴,設立專責熱線及小組跟進及調查有關案件。
此外,政府亦應從問題根源著手,加強規管財務公司的宣傳手法,同時亦要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防止市民誤墮借貸陷阱。近年,街頭、電視,以至網絡世界都充斥著財務公司的宣傳廣告,把借錢包裝成快速解決問題的好辦法,這些貸款廣告往往鼓吹物質消費主義,而財務公司則可幫你即時解決財困,這些都是容易誤導市民的手法。同時,亦會對青少年灌輸不正確的金錢觀念,借錢以滿足娛樂需求,容易令他們養成先使未來錢的習慣,而且忽略了其還款能力及責任。所以,我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市民對借貸的認識,呼籲市民在透過財務中介公司借貸前要加倍小心,盡可能直接向銀行或合法的財務機構進行借貸。
同時,我建議政府考慮設立全面的財務中介公司資料庫,供市民查閱,方便借款人識別出信譽良好、正規的財務中介公司。財務中介公司在市場上有一定的需求,政府實在責無旁貸,應研究如何完善現有監管機制,確保相關行業有良好的營商環境,促進良性競爭,推動行業發展。
主席,對於有急需現金周轉的市民來說,財務或中介公司有其存在價值。只要政府能加強規管放債人及財務中介公司,嚴格打擊一切不良銷售手法,讓不法份子不能以財務中介名義騙財,同時教育市民妥善理財,選擇合資格中介公司的服務,相信將有效防止市民受騙、墮入借貸陷阱。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速審法民事 在 魏明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表示台灣是移民社會,目前彰化縣新住民人數約2萬1千人,這些以婚姻移入的外籍配偶,不但與國人共同生活,並肩負家庭照顧及社會服務等重要角色,卻必須適應不同生活環境、語言文化與制度。
魏明谷認為政府應提供更多關懷、服務與教育輔導,協助新住民融入在台生活。
在魏明谷的政見上,對彰化縣新住民議題具體發展方向也有三點規劃:
一、 各鄉鎮應在當地學校設立「中文學習班」(一鄉鎮至少一個常態學習班),提供新住民快速學習語言的管道,以利新住民可以在最短時間融入本地生活。
二、 各鄉鎮公所應設置新住民資訊服務窗口,以快速提供新住民生活、工作、語言、醫療等資訊,並成為縣政府與新住民的聯絡管道。
三、 縣政府應設獨立「新住民事務科」,以統籌規畫管理新住民相關事項,並設置「新住民事務委員會」,廣邀民間社團與學者專家,且納入新住民相關NGO團體參與,以監督、審議並提供縣政府對於新住民政策的方向與做法。
人生地不熟,參與記者會的新住民朋友,聽到社福政見還能不分國際,新住民感動淚流,謝謝台灣。
【資料來源:民視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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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審法民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年初兩名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林芷瀅、朱立婕,被發現遭殺害於宿舍,因犯罪行為發生於我國境外、不受我《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成了司法保護網的死角。距受害事件即將一周年,今日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林佳龍等提「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另外,林佳龍也連署丁守中的提案,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中殯葬費於20萬元以內者,不必檢具憑證,法務部即逕行核准,優先核發給遺屬。
本次犯保法已在司法委員會完成修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有關境外國人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遺屬得申請扶助金20萬,並將此項修正溯及一百年十二月九日以後死亡者,也將適用於今年初二位日本遇害女學生個案。
犯保法從制定到現在近15年,林佳龍認為,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犯保法保在障人權上是空有其法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多數被害人以自己的生命、身體與健康付出慘痛的代價,以喚起犯保法要不斷的修改,他也了解法務部認為犯保法的修正涉及法律體系很大變革,如果沒有大的翻修無法符合社會的期待。林佳龍當場要求法務部陳明堂次長允諾明年九月將犯保法整體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做成委員會決議通過。法務部也表達將遵循決議,盡速完成。
行政院所提犯保法修正草案,對於海外因國人故意殺害國人,其家屬才得以申請扶助金20萬。林佳龍表示,認同法務部於現行補償機制外創設「扶助金」制度,但「為德不卒」,需要國人殺害國人才得申請國家奧援,這完全與國家維護國民責任的精神相違背,實在不應以加害人為中華民國國民為限。林佳龍也提出修正動議,修正加害人不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並獲得委員會通過。
本次犯保法已在司法委員會完成修法,待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有關境外國人被害身亡,只要被害人於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遺屬得申請扶助金20萬,並將此項修正溯及一百年十二月九日以後死亡者,也將適用於今年初二位日本遇害女學生個案。
台中民間社團在2013年1月5日,距離日本女學生遇害事件發生屆滿一年,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修正案也已經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通過,在台中市文英館舉辦「百合條款音樂會」,用音樂傳達此件心痛的事故帶給社會的深入反省與法律制度的檢討。
林佳龍指出,外國人在台灣都列入境內的保護,我國國民在國外受害卻沒有列入保護,除了司法保護網的死角外,也涉及行政作為,政府以公權力不夠或以權限為由互踢皮球,採消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顯露出行政部門各自為政,無法苦民所苦的官僚氣息。林佳龍在自己的提案增列駐外單位的協力義務,也修正行政院版條文,增列相關機關與相關駐外單位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主動告知其相關權益,促使外交部與相關駐外單位扮演為轄外國人服務角色,主動提供必要協力。
當受害事件發生後,媒體若在毫無根據下錯誤報導,對痛失親人的家屬來說,是一種二度傷害,也無法還給受害者一個清白。林佳龍提出修正草案課與媒體責任維護被害人隱私權,審查會也通過對行政院版修正。未來被害人或其親屬如認為媒體報導有錯誤時,得於報導播送或刊登之日起15日內要求更正。媒體應於接到要求後15日內在該報導播送之原節目或同一時段之節目或刊登報導之同一刊物同一版面加以更正。若被害人或其遺屬因媒體報導受有損害,媒體及其負責人員有關人員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負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
另外,林佳龍也連署丁守中的提案,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中殯葬費於20萬元以內者,不必檢具憑證,法務部即逕行核准,優先核發給遺屬,法務部相關單位也要主動告知遺屬應有的權益。
這一修法林佳龍稱為「百合條款」,即是以二為受害者之一林芷瀅的日文名字來為這次修法定名。林佳龍表示,這是讓這起事件被害人的犧牲能有所代價,同時也讓未來在境外因犯罪而被害的台灣人民都能得到政府應有的體恤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