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幾位朋友同事陸續傳來新聞連結,蘋果獨家揭露好幾位民代的碩論涉及抄襲。毫不令人意外的,即便證據確鑿,針對記者的質疑,這些人莫不砌詞狡辯,但他們學位論文都敢抄襲了,說謊強辯又有何難?!
在人工比對高雄市議員黃香菽的碩論時,我發現除了訪談那幾頁找不到抄襲來源,其餘章節幾乎有大量抄襲他人論文的痕跡。黃香菽在臉書貼出一張比對數據,宣稱只有14%抄襲率。在蘋果這系列的報導也出現類似的狀況,不同的軟體出現了數字上的差異。這部分有待教育部和校方進一步研議因應之道。
為何比對軟體比對會出現抄襲率和指向段落的差異?主因是現階段幾個中文軟體的資料庫並未建置完整的碩博士和期刊論文,遑論參考書、政府出版品、周刊、或是較為閉鎖性、限閱的網站資料。
因此,黃香菽說她自己的抄襲率低,其實是因比對軟體裡面並沒有收錄她的抄襲來源,校方只要請軟體商將那幾篇碩論放入資料庫進行比對,抄襲率應該會爆衝到75%以上。
現在被逮到涉及抄襲的幾篇碩論,主要是抄襲者連論文都懶得寫了,所以來源多半是網路現成資料或可下載的碩論,較容易比對出來。如果是抄參考書或教科書,則要採人工比對,從上下段落去判斷是否涉及抄襲,若文句經過適度改寫,就不容易抓到。
合理引用並不等於抄襲,註明出處才是學術研究者應有的作為。這幾篇涉及抄襲的碩論,不僅未加註,在參考文獻也沒放入相關著作,明顯違反學術倫理。按照《學位授予法》的規定,情節嚴重者應該撤銷學位,被抄襲的苦主也可提告。
論文門事件發生至今,我們看到教育部消極以對,部分學校和教授上行下效,李眉蓁的指導教授林德昌持續神隱,李雅靜的指導教授汪明生聽說七月底退休,但至少中山大學校方願意誠懇面對問題,主動調查抄襲事件。正修大學最為離譜,對於黃香菽論文涉嫌嚴重抄襲充耳不聞,不嚴格把關論文品質與學位授予也罷,還讓這樣的人去擔任大學部通識中心講師,校方對得起一學期得繳好幾萬元學雜費的學生和家長嗎?
據媒體報導,南投另一位立委馬文君的論文也涉及抄襲,馬文君和省力女抄人許淑華都畢業於同一所大學,逢甲校方不應再閃躲,別讓這些政客踐踏校譽,畢竟絕大多數的碩博士生都是辛苦地撰寫論文、取得學位。若未來調查抄襲屬實,請校方勇敢地撤銷兩位抄人立委的學位,讓高等教育能夠恢復常態與生機。
蘋果日報新聞連結:
【獨家/論文大調查1】揪藍綠4「抄人」立委 逾千字複製貼上高度相似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0819/SDQYOIOUTJFT3FVXXECD4VDAE4/
【獨家/論文大調查2】藍綠3議員文章像極了別人 韓家軍女議員5千字抄很大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00819/TXEVVM4LAJARDACFABMMFRSPLA/
【獨家/論文大調查3】私校助理教授兼董事爽領年薪三百萬 被揪論文照抄邀白狼演講爭議老師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819/KSHOROUU3RAVZCUSH36TQYBXGE/
#李眉蓁
#論文抄襲
#教育部
#高等教育
#撤銷學位
逢甲大學論文比對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許淑華該做的是吃誠實豆沙包,而非魚目混珠想打烏賊戰脫身
關於許淑華回應其文章不可能抄襲黃中元碩論乙事
我在8月2日將許淑華碩論進行逐段人工比對,發現許碩論第一章緒論,「壹、健全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創意產業」,從標題開始整整5大段(近2頁篇幅),全部抄襲中央大學客家政治經濟與政策研究所黃中元的碩論(〈公民社會與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縣茶葉文化產業為例〉,第3〜5頁),許的參考文獻也未載入。
網路上查詢到的黃中元文章,封面頁的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五日」,早於許淑華的碩論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經查,這是中原大學碩士生黃中元的文章,而非其碩士論文,極可能是他的學期報告,該文參考資料未列許淑華的碩論。這是我個人的疏忽和錯誤,這點我要向黃中元先生、引用我粉專貼文的媒體以及國人致上歉意。
黃中元先生確實在2011年才完成他的碩士論文, 題目是〈茶文化產業創新策略之研究:以天福集團為例〉。許淑華今天辯解說,她不可能搭時光機到未來看到黃中元的碩論,這句話倒是真的,因為,黃中元的碩士論文並未放入前揭的「健全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創意產業」五大段落。
換言之,黃中元在他碩論第一章第三節〈相關文獻探討〉「三、從公部門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過程分析」,舉出了幾本論文,包括許淑華2009的「公部門結合地方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研究—以南投市為例」(黃中元碩論的第17頁),以及在參考書目中列出許的碩論(黃中元碩論第210頁)。
黃中元的碩論未提及「健全地方經濟發展創造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創意產業」,很自然地,註腳上也看不出他引用了許淑華,請容我再強調:黃中元沒有「引用」許淑華的碩論。
許淑華辯稱未註明出處的部分已經向她的指導教授說明,但為何不願對外公開講清楚?許確實抄襲了五大段,能否請她誠實告知國人,她究竟是開了任意門去抄了誰的文章?
許淑華的碩論明顯涉嫌抄襲,從她第一時間的對外聲明即可驗證,她至今仍無悔意,妄砌詞狡辯。另其在南投市長任內,更涉及濫用權力,假公濟私,在市公所進行論文訪談,也未見悔意和歉意。
抄襲就是抄襲,碩論是許淑華自己寫的,那幾個段落非外人可植入,遑論栽贓(難不成許自認其碩論是贓物),奉勸許淑華委員,誠實為上策,別想打烏賊戰混淆視聽。也籲請逢甲大學進行許淑華論文審定的工作。
爭點一
許淑華指出,她未曾看黃中元的文章,她「引用」的「某人報考暨大博士班『研究計畫』中內容」,竟有五大段落與黃中元的文章一模一樣,意味著,她和黃中元看到的極可能是同一份資料?按常理,用於申請博士班的研究計畫,內容具有私隱性,除了可能是自己碩論(計畫)的一部分,或預計延伸成為博士研究的基礎,否則一般人不太會將它獨立出來另行「發表」(除非寫成專文)。
若許淑華所言屬實,該文章當時未發表,因疏忽未載明引用出處。請問那篇文章已經發表了嗎?刊於何處?
另外,將五大段落一字不改地複製貼上,不叫做引用,那叫作抄襲!
爭點二
許淑華說,「台東池上米」部分則是節錄自「地方研習中心研習論壇」內容,當時該網站參與討論人數相當踴躍,且在第2段中載明引用出處。請問許委員,整段、整段地「節錄」,難道這不算是「抄襲」嗎?妳究竟從該論壇抄了幾個段落?不查明出處而直接複製貼上,已經違反學術倫理。
目前國內的兩大比對軟體,不知道能否偵測出網站或公部門研習資料的內容來進行查核比對?這部分容我跟專家請教後,再向大家說明。
爭點三
許淑華的碩論,類似將丘昌泰的專書「圖1-1從公共行政轉變為公共管理圖示」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並不少。而此態樣在比對軟體中能否被顯現,亦不得而知。以附圖為例,碩論第28至29頁,整整兩頁出現好幾個專有名詞(學術用語),僅有一個文中註和一個註腳,若全出自許淑華的「獨創」,那她絕對能成為國際間不世出的理論巨擘!
#省力女抄人
#愛抄又愛凹
#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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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碩論爆抄襲相似度達32% 許淑華認有疏忽母校調查中
許淑華昨(3日)坦承確實有疏忽,但強調整體內容具獨創性和完整性;而母校逢甲大學也已交由院方調查。不料在運用比對系統後發現,許的輪文與中央大學黃中元的碩論有166處雷同,相似度達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