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增2例確診:一具日本旅遊史、一尚未找到感染源;中國網軍傳布假訊息,勿轉發以免觸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下午宣布,台灣新增2名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案例,分別為北部30多歲男性(案33)及50多歲女性(案34)。北部男性上週曾跟團到日本大阪旅遊,返國後出現症狀並確診;女性則有慢性病史,無國外旅遊史,屬於國內感染,且尚未找到感染源。
針對先前確診的印尼看護因非法身分而產生防疫疑慮,指揮中心表示醫院現在進行人員實名制管制,未來也將與長照、移民署系統連結,除了能掌握合法看護的工作動向,也盼能減少非法看護衍生的防疫問題。
■新增2確診:北部男性有日本旅遊史,50多歲女性尚未找到感染源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案33的北部男性於2月17日至22日與另外21人跟團至日本大阪旅遊,返國後於25日出現咳嗽、喉嚨癢情形,因症狀持續,於26日至醫院急診就醫採檢後返家,27日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目前個案已由衛生單位安排收治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依個案活動史研判,於日本感染的可能性較高,為境外移入個案,這也是台灣首例非中國的境外移入個案。
案34的50多歲女性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2月14日因低血糖、全身倦怠情形就醫並收治住院,當時無呼吸道症狀,21日起出現咳嗽、喉嚨痛及發燒症狀,26日診斷有肺炎情形,由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由於個案近期無國外旅遊史,研判於國內感染,同住家人也均無疑似症狀,將進一步調查其同住接觸者活動史,及住院期間曾接觸之病患、醫護人員等,以釐清感染源。
針對新北市80多歲老翁(案27)感染給外籍看護(案32)群聚事件,陳時中表示,目前已掌握接觸者817人,採檢182人,其中5人陽性(案28至32)、170人陰性,其餘檢驗中。另鑽石公主號返台國人中,2月25日後送1人,二採結果陰性,已返回集中檢疫所;其餘18人無疑似症狀,持續於集中檢疫所密切觀察健康情形。
■實施出入實名管制,醫院將連線長照、移民署系統避免防疫漏洞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現在針對醫療院所實施出入人員管制,訪客、陪病人員進入醫療院所都要登記身分,未來也會讓醫事人員系統跟長照系統比對,讓醫事人員掌握是否具有合法照護身分,以及可即時比對看護是否有跨不同醫院照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勞動部對於外籍移工的防疫相當重視,考量移工資訊能力落差,已將防疫資訊翻譯成英語、泰語、印尼語和越南語等4種語言進行宣導;也建立非法移工的查緝管道,並呼籲雇主讓合法外籍看護到醫院陪病時,一定要提供口罩等防疫措施,也不要雇用非法移工,以免產生防疫缺口。
蔡孟良會後補充說明,截至去年(2019)年底統計資料,我國外籍移工共有約71萬人,其中產業移工約為45萬人,家事移工約為26萬人;去年一整年新增1.8萬名非法移工,但移民署去年就查緝到約2萬名非法移工,目前全台境內仍有約4.8萬名非法移工,至於4.8萬人中有多少人跟確診案例34的印尼看護一樣,屬於會到醫院進行臨時看護的移工,這個數字無法掌握。
蔡孟良說,移民署在去年曾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透過罰鍰最低1,000元、可在外居住免住收容所、加速遣返時間等措施,鼓勵非法移工投案,該專案實施成效相當好,半年就有約9,000人投案。他指出,現在疫情嚴峻,會建議移民署再次實施自首專案,希望能同時減少防疫破口;也會和衛福部討論,盡快讓醫院系統跟移民署系統連線勾稽,讓醫院人員能透過移工居留證確認其合法身分。
■調查局:中國網軍為影響疫情已出現模組化假訊息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網路上出現許多假消息,法務部調查局副主任劉家榮以簡報方式表示,目前調查局共蒐集到432件情資,立案件數52件,移送12案、13人,待移送案件數16案。他強調,散播疫情假消息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300萬元。
劉家榮指出,網路上許多社群假新聞研判為中國網軍共同造假狀況,目的是攻擊我國防疫狀況。例如這兩天有消息偽造行政院公告公文,表示即日起民眾可憑健保卡領10片口罩,經查確定屬於不實訊息。調查局研判偽造公文原因包括中國網民對我國限制出口口罩不滿,還有認為我國網民在中國社群散播假訊息,中國網民基於報復心態,才會用模組化套版製造假訊息。
劉家榮分析,中國網民的模組化假訊息有幾個特徵,包括貼文會寫「某某人是我的誰,他在哪裡的時候,發現原來已確診幾例,蔡政府做了哪些事情」,來故意操弄我國輿論風向;混淆視聽的帳號會偽裝成我國國人使用的帳號,也會揣摩兩岸用語差異,模仿我國官方用語,使用繁體字來欺騙大眾,辨識難度會提高。
劉家榮呼籲民眾勿隨意轉發假訊息,以免觸法。調查局則研判,下一波中國假訊息攻擊手法及主題包括,一、台灣將以不人道手法管控國內失控疫情。二、美國政要人員、智庫及論壇成員驚傳台灣政局出現不穩狀況。三、剪接照片以製造台灣各地疫情失控事件。四、台灣官方針對假訊息進行澄清,係為避免疫情真實情況遭國人發現。五、偽造政府機關防疫相關不實公文。(文/林雨佑;攝影/楊子磊、AP Images/Eugene Hoshiko/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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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2019新型冠狀病毒 #武漢肺炎 #COVID19 #假消息 #移工 #報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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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先前確診的印尼看護因非法身分而產生防疫疑慮,指揮中心表示醫院現在進行人員實名制管制,未來也將與長照、移民署系統連結,除了能掌握合法看護的工作動向,也盼能減少非法看護衍生的防疫問題。
■新增2確診:北部男性有日本旅遊史,50多歲女性尚未找到感染源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案33的北部男性於2月17日至22日與另外21人跟團至日本大阪旅遊,返國後於25日出現咳嗽、喉嚨癢情形,因症狀持續,於26日至醫院急診就醫採檢後返家,27日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目前個案已由衛生單位安排收治負壓隔離病房治療;依個案活動史研判,於日本感染的可能性較高,為境外移入個案,這也是台灣首例非中國的境外移入個案。
案34的50多歲女性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史,2月14日因低血糖、全身倦怠情形就醫並收治住院,當時無呼吸道症狀,21日起出現咳嗽、喉嚨痛及發燒症狀,26日診斷有肺炎情形,由醫院通報送驗,於今日確診;由於個案近期無國外旅遊史,研判於國內感染,同住家人也均無疑似症狀,將進一步調查其同住接觸者活動史,及住院期間曾接觸之病患、醫護人員等,以釐清感染源。
針對新北市80多歲老翁(案27)感染給外籍看護(案32)群聚事件,陳時中表示,目前已掌握接觸者817人,採檢182人,其中5人陽性(案28至32)、170人陰性,其餘檢驗中。另鑽石公主號返台國人中,2月25日後送1人,二採結果陰性,已返回集中檢疫所;其餘18人無疑似症狀,持續於集中檢疫所密切觀察健康情形。
■實施出入實名管制,醫院將連線長照、移民署系統避免防疫漏洞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現在針對醫療院所實施出入人員管制,訪客、陪病人員進入醫療院所都要登記身分,未來也會讓醫事人員系統跟長照系統比對,讓醫事人員掌握是否具有合法照護身分,以及可即時比對看護是否有跨不同醫院照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勞動部對於外籍移工的防疫相當重視,考量移工資訊能力落差,已將防疫資訊翻譯成英語、泰語、印尼語和越南語等4種語言進行宣導;也建立非法移工的查緝管道,並呼籲雇主讓合法外籍看護到醫院陪病時,一定要提供口罩等防疫措施,也不要雇用非法移工,以免產生防疫缺口。
蔡孟良會後補充說明,截至去年(2019)年底統計資料,我國外籍移工共有約71萬人,其中產業移工約為45萬人,家事移工約為26萬人;去年一整年新增1.8萬名非法移工,但移民署去年就查緝到約2萬名非法移工,目前全台境內仍有約4.8萬名非法移工,至於4.8萬人中有多少人跟確診案例34的印尼看護一樣,屬於會到醫院進行臨時看護的移工,這個數字無法掌握。
蔡孟良說,移民署在去年曾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透過罰鍰最低1,000元、可在外居住免住收容所、加速遣返時間等措施,鼓勵非法移工投案,該專案實施成效相當好,半年就有約9,000人投案。他指出,現在疫情嚴峻,會建議移民署再次實施自首專案,希望能同時減少防疫破口;也會和衛福部討論,盡快讓醫院系統跟移民署系統連線勾稽,讓醫院人員能透過移工居留證確認其合法身分。
■調查局:中國網軍為影響疫情已出現模組化假訊息
武漢肺炎疫情蔓延,網路上出現許多假消息,法務部調查局副主任劉家榮以簡報方式表示,目前調查局共蒐集到432件情資,立案件數52件,移送12案、13人,待移送案件數16案。他強調,散播疫情假消息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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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2019新型冠狀病毒 #武漢肺炎 #COVID19 #假消息 #移工 #報導者
逾期罰款公文 在 東森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罰單沒收到?多罰900 監理處:去申訴
沒收到罰單,卻得多繳900塊錢的逾期罰款,讓民眾難以心服,高雄市就有一名黃姓男子,八月初收到一張逾期裁決書,上頭就寫了機車闖紅燈的罰款,從一千八變成了兩千七,這讓他相當不滿,因為他說沒有收到紅單通知,不過監理處與郵局都說有在民眾門口貼公文,就算送達,但如何證明郵差有貼?兩方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逾期罰款公文 在 [請益] 罰處廠商公文,長官不給發怎麼辦?\ -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想問個假設性問題
廠商有明確違反契約事項
依照契約規定應予以罰處(罰金)
可是今天在會議中跟長官提及這件案子,
我說依目前情況來看,之後會有蠻大的機會要罰廠商,
結果長官態度頗曖昧不明,
一副意思是說罰了廠商,之後廠商會提履約爭議,
然後要我再去查清楚是否真的要罰
我後來有再去查相關資料,答案是很肯定要罰,
現在是擔心到時候簽罰款公文,
會被刁難發不出去
想問這情況該怎麼處理?
我可以檢舉政風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44.2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9500093.A.D67.html
我說明一下好了
簽得過 我當然就不會去檢舉了
簽過了 就是準備下一步要履約爭議的資料
現在是想問萬一沒簽過時
該怎麼處理?
簽文當然一定都會政風 會計
但依據其他同仁經驗還有今天跟長官在會議上測風向
公文經過會計政風後
到最上層決行時可能會被打回來
這不是留證據自保就可以了
因為是竣工驗收瑕疵逾期改正
換句話說
沒簽罰處=等於放水驗收合格
※ 編輯: shangchin (1.161.44.207), 03/14/2017 23:31:57
目前這案子已報竣,第1次驗收已結束,複驗期限在即,廠商擺爛表示不承認有缺失,不
願意改善,但我前面有說,缺失非常明確,除非瞎了雙眼看不見,廠商凹得很離譜,罰款
的金額跟天數計算,契約寫得很清楚該怎麼罰,這幾乎是不需要再去函釋。
現在這裡風氣很奇怪,長官常會因為擔心爭議而不敢罰廠商,我隔壁同事的廠商施工品質
比我的還糟糕,到現在沒有任何罰處成立,檢討會都開n次,光自己內鬨行政程序就鬧很
久,導致錯失開罰追究的期限,連府內的查核小組承辦都曾私下問我,隔壁的標案到底有
沒有「問題」?
若是在我之前單位,長官只要確認廠商是有明確缺失,二話不說會同意開罰,爭議就讓廠
商履約爭議,不管輸贏,至少是透過第三方是評斷,不是由甲乙兩方各自說了算數
看到上面推文竟然有人說爭議輸了,責任怎麼扛,這話聽起來真是不可思議,現在面子很
重要嗎?我若不罰廠商,讓廠商驗收合格,那是變成我要背上圖利廠商的罪名,看來有人
搞不太清楚這事情嚴重順序.....
然後也看了大家的推文,對這樣的事情好像也沒有很明確的建議.....那這樣對基層的公
務員有何保障呢......
※ 編輯: shangchin (111.71.40.232), 03/15/2017 10:39:37
依照台北市契約,第1次複驗不合格,給予第2次改正期限,
並從第1次複驗次日起算逾期罰款,每日總價金千分之一
我前面有講,改善期限還未到,但是目前狀況,他也來不及在期限前改善完成
所以我當然是等改善期限到,依據他最後完成改善的時間,計算罰款的金額
契約我有熟讀...........
驗收合不合格,不是我說了算,
但第1次驗收時,當場開出廠商有缺失的是主驗官,
現場有政風會計監驗,都是當場同意廠商有缺失,
可是驗收後,廠商完全沒有來改善,現場跟上次驗收時一模一樣,
你說,這樣複驗是會通過嗎....... 囧
長官怎麼可能批不罰....他當然是什麼都沒批..把文還給你,
叫你重寫,叫你把罰款的部分拿掉啊.......
這罰款文沒出去....是要怎麼竣工計價呢......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5/2017 21:46:07
這......罰款不是要寫在公文內然後發文給廠商嗎.....這不就是簽搞嗎....
直接罰也是簽核過才能發文........
罰款從尾款扣,這是一定的吧,只是廠商知道從尾款扣之後,他會申請履約爭議
我不太懂你這段的意思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要減價收受
因為現在的狀況是改正期限尚未到期(這前面已經重複很多次了)
廠商未在改正期限內完成改正,以逾期論日計罰
現在連談減價收受的步驟都還沒有到達啊......
長官也不是很明確說不罰,我公文還沒簽出去啊....改正期限也還未到...
都說是在會議中跟長官提醒這件事在未來幾個月預期可能會發生,
然後我得到的風向是暗示我不要罰錢不要惹事.....
複驗不合格會寫在複驗紀錄裡,並約定第2次複驗
而逾期罰款會從第1次複驗之次日起算(這我上面都寫過了)
而第2次複驗仍未合格,依照契約規定可採行減價收受或解約,
而罰錢的部分應該就是寫在這個階段的公文了
只是就是擔心這部分會被長官沖孔....
驗收不過,要在更之後確定廠商無力改善或拒絕改善
才能辦理解約或減價收受,才能另外發包叫人改善
所以你講的部分跟逾期改正罰款是兩碼事子
※ 編輯: shangchin (163.29.251.218), 03/16/2017 11:18:14
可能我單位用的契約跟你不一樣吧....
結算驗收證明書雖然是表格,但須用簽稿一起併陳,發函廠商,
會計會要求簽文內要詳述結算金額跟扣罰事項
台北市契約確實是明定第二次複驗不合格後,
機關再行考慮採行減價收受,
也明定第一次複驗不合格,要給予廠商第二次複驗的機會。
第二次複驗若是合格,會繼續辦結算驗收證明,
但是逾期改正是從第一次複驗次日開始起算扣罰,
所以我不太懂你意思,
第二次複驗合格,不可能簽不罰的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3:06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4:38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35:29
我會簽進去,但是擔心會被擋被刪文阿....
會有這種擔心,也確實是有同事其他案子在辦理扣罰時,
被長官一再刁難簽不出去,最後超過究責期限無法罰
而我幾天前測風向後,
這兩天長官就開始一直要我再幫廠商找理由讓他們不用被罰...
這很奇怪啊....我為什麼要幫廠商解釋他的缺失是可原諒的呢...
很明顯長官就是害怕廠商去提爭議調解...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43:09
同事的案子在施工過程有問題,
涉及因為設計缺失導致變更設計,
依照設計契約上有明定究責期限
還有多個監造不實的情事,
最後都沒有成立扣罰
※ 編輯: shangchin (59.115.241.177), 03/16/2017 22: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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