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站前10m內不得臨停』
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第二項: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不知您有發現嗎?🤔位於 #竹市中正路355號前的公車招呼站,前後皆未劃設紅線(不得臨停),表示汽車可停於此處,間接導致公車進站時,因臨停車輛壓縮公車駛入招呼站時間距,公車被迫停於道路上🛣,如此,不但道路縮減外,也容易造成公共通行安全問題。🚧
得知此問題後,我與 #文雅里朱毅里長、#市府交通處 會勘這問題,並依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二項:汽車臨時停車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劃設紅線,於今日(28)上午劃設完成,如此,公車可順利進入公車招呼站,民眾也不再因為臨停車輛被迫走上道路,👏🏻謝謝交通處快速且有效率處理,讓市民朋友能安心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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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的網紅蔡文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的紅線不得臨時停車。」 中央噴水圓環到國華街距離有100公尺全部畫成紅線,因此有郵差、麵粉雞蛋司機、計程車司機、買飲料媽媽,連晚上11點買牛肉麵的小姐也被開紅單。警方資料統計,3月份中山路開出960件紅單、4月份432件,合計1,392件,紅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 在 農民代言人_朱信強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阿強督促交通局重新畫設路面標示線
美濃區中正路共通橋兩端道路,市府交通局原劃有路肩禁止通行標示線,卻因標示線不當讓民眾難理解,致使偶有機車騎士遭警方取締開單;阿強接獲美濃鄉親反映後,函文要求交通局說明,據交通局說明如下:原兩側路肩在法規上機已經是禁行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5項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5項);橋樑亦是禁止停車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為避免用路人誤解於路肩違規超車肇生事故,以及避免用路人行駛路肩遭告(舉)發,本局於原路肩上繪設“禁行路肩”標字及槽化線,以保障(慢車)自行車及行人通行安全。
由於警察局將嚴格整頓交通,阿強避免用路人不小心違規受罰,特別提醒鄉親行經該路段時,要注意依規定行駛,才不會荷包失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 在 林緗亭,需要您相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大家來找碴,圖片中有覺得怪怪的嗎?
💡答:公車站牌前有停車格!!
而且是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格,這樣身心障礙者在上下車時,不是太危險了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那麼在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劃設的停車格,到底能不能停?
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格位劃設,單一停車位:汽車停車位長度不得小於 600 公分、寬度不得小於 350 公分,包括寬 150 公分的下車區,下車區斜線間淨距離為 40 公分以下,標線寬度為 10 公分。
雖然圖片中的位置並非嘉義縣,但我依舊會提醒嘉義縣公車處要注意縣內是否也有此情形,若有的話必須盡快改善。
#公車停靠 #摩托車路權 #追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 在 蔡文旭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的紅線不得臨時停車。」
中央噴水圓環到國華街距離有100公尺全部畫成紅線,因此有郵差、麵粉雞蛋司機、計程車司機、買飲料媽媽,連晚上11點買牛肉麵的小姐也被開紅單。警方資料統計,3月份中山路開出960件紅單、4月份432件,合計1,392件,紅線停車罰900元、併排停車罰2400元,人民荷包失血超過126萬元。這兩個月來,連停一下黃線也開單,搞得店家抱怨連連,受罰市民都說以後不來中山路了!
文旭建議,此路段除了路口兩端10公尺、斑馬線與無障礙斜坡道保持紅線外,其餘50米應該可以改畫為「黃線」,方便鄉親臨時上下車。交通處說,考量這路段因為年節交通流量大及中山路汽車左轉進入國華街的道路空間不足,因此才全部畫紅線。然而年節加總起來只有15天,年節期間其實可以擺上「三角錐和申縮横桿」來標示「禁止停車」,如此才不會因小失大,扼殺店家的生意。
警方私下表示,黃線比較有彈性,保持「隨時可開走」的狀態,方便鄉親臨時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