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判駕駛人恐因開啟駕駛輔助系統而疏於注意前方路況;若駕駛時雙手離開方向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以新台幣6,000元到2.4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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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法就要用,警政單位切莫變相縱容惡意逼車」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怵目驚心的畫面。
在台64線中和段,一輛貨車持續貼近前方紅牌重機,不僅未保持安全距離,甚至最後危險的在同車道逼迫重機讓道之行為。
距離今年9月在88快速道路上,一輛水產行的貨車惡意變道擦撞重機,造成重機騎士全身擦傷的新聞,僅才相差兩個多月的時間。
不過,這次事件最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和分局對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但是中和分局卻表示檢視錄影畫面後,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第1項第3款: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中和分局的這樣的說法,相當難以令人接受。
就像今年七月,一對比利時情侶來台灣旅遊拍攝影片,遭砂石車司機逼車,而集集分局副局長卻表示這是台灣民情一樣,警政機關對於逼車行為的怠惰與縱容,根本就是造成這種惡劣現象的幫兇。
在這裡我期許警政機關,要回應民間大眾的疑慮,切莫不食人間煙火,變相縱容惡質的駕駛行為,讓惡意逼車這類事件接二連三的發生。
時代力量黨團也會提出修法,針對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及第3項規定做修正,遏止惡意逼車行為,還給所有用路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天,台88線上,一台水產行貨車惡意逼車,從路肩超車直接碰撞黃牌重機。
2020年6月,蘇花公路上,一輛大貨車逆向,直接撞上順向騎行的騎士,造成騎士多處骨折,最終騎士送醫救治仍回天乏術。
2020年7月,一對比利時情侶,來台自駕遊,在行經日月潭附近,遭到砂石車逼車,南投集集分局表示:「外國人對台灣民情不了解」。
是什麼樣的交通環境,讓惡意逼車不斷傷害騎士的生命?是什麼樣的法規,讓四輪駕駛有恃無恐,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意逼車?
讓我們看看現行的逼車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因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讓我們看看鄰國日本怎麼做。
去年12月,日本警察廳在去年底提出《道路交通法》修法條文,針對惡意逼車行為詳加定義,並於今年6月5日修法完成,6月30日正式上路。
根據修法內容,以妨礙他人通行為目的的「未保持安全距離」、「刻意緊急煞車」等有違規行為,都是惡意逼車。
對於這些行為,日本採取重罰,明定若違規將處以「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50萬~100萬日圓以下罰金」。警察廳的傳單也明確指出「逼車就是犯罪」。
還有,即使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但是只要違規一次被執法單位取締,就會依規定「吊銷駕照」。
日本的規定,不僅罰金遠高於台灣,對於沒有造成事故的逼車行為處以「吊銷駕照」,也比台灣的記點處罰來得有嚇阻力。
擁有駕駛執照,是一種權利,同時也有維護道路安全的義務。當你考取駕駛執照,你就應該意識到,自己駕駛著一台如果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的「凶器」。不僅一般駕駛人要有此自覺,作為職業駕駛更應該有此自知之明。
我們會提出對應的修法提案,嚴懲妨害他人通行的「惡意逼車」,嚇阻如此羞恥的「台灣民情」。
期待行政部門在交通路口大執法結束後,也能正視惡意逼車的問題,提出修法版本,杜絕台灣最醜陋的道路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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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對於「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僅各處以1,000元、600元不等之罰鍰,其中類如機車駕駛人 ... ... <看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 在 Re: [閒聊] 道交處罰條例43條,逼車的定義? PTT推薦- 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看這影片,已經是危險駕駛了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 ... ... <看更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 在 [問題] 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聽說...
這條在台灣不太容易被檢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
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先上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kQXsOSd1cM
這樣檢舉的成功率是???
還是其他法條能 XD
各位大大有建議的法條嗎?
還是我就送第43條第1項第3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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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7.2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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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這個就是的困擾,高架以上很簡單
平面擺爛......
連跨三個,誰受得了QQ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2/2021 00:08:30
不然可能就撞上了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2/2021 00:28:10
什麼!!!所以內線切外線無敵?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2/2021 00:29:48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2/2021 00:58:29
我什麼時候中了鏡花水月?
痾...希望大大們冷靜點
我就問一句話,開我的影片連結聽我的東西摔落的聲音
如果當下是你載著家人、小孩,然後也許他們在熟睡中,這樣的急煞誰受得了?
我也不是為了檢舉而檢舉,如果只是為了檢舉成功機率而上來問也許可能,但...
也想知道如果真的發生意外,肇責怎麼算(謝謝有大大說至少三成)
我在當下發生後,回到家就檢舉了,因為這個真的太自殺式攻擊
當下沒事是因為後車有保持安全距離(兩個車身以上),所以我沒被追撞
如果遇上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呢?
財損就不要說了啦,時間???
不是因為檢舉魔人而檢舉,是因為你已經影響到我的安全
就是因為這點我檢舉
闖紅燈?無所謂啊,除非你影響了我或他人的安全,我一定檢舉
不然誰要花時間剪片???
P.S.另外補充一下,因為MTBSsales大大有說截圖有承辦人員姓名,所以我修掉推文了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3/2021 00:34:25
※ 編輯: taiwan08 (1.34.217.236 臺灣), 03/03/2021 0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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