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8
【岡山區台19甲石螺潭段電纜地下化協調會】
#電纜下地經費缺口待補足
#台電再研議經費來源
台19甲線石螺潭路段是往返岡山、梓官的重要幹道,雙向各一個車道早已無法滿足用路需求,歷經7年的爭取,終獲公路總局全額補助拓寬工程並於今年4月動工,同時也請水利署於道路下增設大型排水箱涵,解決當地長期以來的淹水問題。然而,除了拓寬及排水改善,我也希望台電能把握這次的道路施工機會,一併將沿線電纜下地,一來維護市民用電穩定、改善市容,二來節省經費,避免二次施工,因此本月18日是我第三度邀集台電公司、公路總局及高雄工務局針對本案至立法院協調電纜下地經費。
本次電纜下地長度約1.5公里,所需經費約5,000萬,台電公司依營業規章86條規定可負擔5成經費,並願意配合工程先行辦理配電管路預埋作業。然而,剩餘5成經費缺口,工務局表示,市府年度相關預算有限,目前岡山區寶米路、新樂街、開元街及梓官區公館路等電纜下地案皆已錄案辦理在前,再無餘額支持本段電纜下地費用;公路總局則表示局內並無支持電纜下地費用的法律依據及前例。
對此,我於會中決議,再請台電公司研議其他方法籌措電纜下地工程費用。另外,我也請公路總局施工時先行保留80公分設施帶供電桿設置使用,待後續經費到位,盡速進行電纜下地作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
道路施工 規定 在 正直敢言-林祈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道路施工沒交維⚠️
交維計畫淪為紙上作業❓
多位駕駛人跟祈烽投訴,近來在道路上看到有廠商在修剪路樹或在施工時,前方都沒有看到義交或工人在指揮交通,質疑台中市政府擬定的交維計畫淪為紙上作業,廠商根本就沒有在執行‼️
市議會今日召開都發建設水利業務質詢,祈烽與施志昌、鄭功進2位議員特別把拍到的影片,和民眾提供的照片秀出來問建設局長陳大田,到底這些包商有沒有依規定遞送交維計畫到交通局?還是送件後根本就不執行,反正市府也沒有派人在稽查🧐
陳局長表示,委外廠商在契約上都有規定,只要在道路上施工或復工時,一定要按交維計畫執行,有人在前面引導管制,如果違反規定,會依契約記點扣款;陳局長強調,第一線的養護工程處同仁都會抽查督導,也曾經有類似的開罰處份🖍會請養工處積極加強查處,請所有廠商要依契約和遵守工安規定,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祈烽這兩天在外面跑行程時,就遇到有工人在修剪路樹,而且就在路口轉角處,根本就沒有派人在指揮交通,這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祈烽已要求市府各機關要嚴格盯緊包商確實遵守規定,不要讓這種可以防範的交通意外發生,如果民眾在馬路上發覺此狀況,也可打市府1999專線檢舉,確保所有駕駛人行車安全🚸
#交維計畫淪為紙上作業?
#道路工程沒指揮真的很危險
#違反規定罰3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正直敢言弱勢優先
#林祈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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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
【中時新聞網】https://bit.ly/2XH77oN
【NOWnews 今日新聞】https://bit.ly/2W6WTgh
【新華報導】https://bit.ly/2UyBfBu
道路施工 規定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環保署加嚴營建工程空污管制 將可年減PM10逾3千噸】
營建工程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以懸浮微粒PM10為主,全台每年約有10萬件營建工程,雖然現行規定已降低6成汙染,但每年仍收到3千多件民眾陳情案,因此,環保署預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新增七大管制項目,包括提高工地覆蓋率、增高施工圍籬、強制洗掃周邊道路、施工前須先灑水等,提高管制強度。
#營建工程
#空污管制
#PM10
道路施工 規定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