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裡附近的咖啡廳倒了😨然後那個空屋就被買走了,晚上就突然看到好幾台重機聚集在那,想說,該不會開一間重機店吧,該不會每晚轟隆隆吧(氣(已經被吵到)
於是磨刀霍霍的小編馬上查了噪音的規定,想說到時候請環保局直接把那個測分貝的機器留下來阿,我直播測分貝!
⠀⠀⠀⠀⠀⠀⠀⠀⠀⠀⠀⠀
一般大家大多是住在 #住宅區 或 #商業區,
住宅區跟商業區在 #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 裡屬於第二類跟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中間剛剛好不上不下的那種,更安靜就是第一類風景區保護區等,更吵就是第四類工業區倉庫區等。
越晚噪音的管制就越嚴格,畢竟通常晚上是休息的時間嘛,法規將一天分成日間、晚間跟夜間3個區段,住宅區的夜間是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7點,商業區的夜間是晚上11點到隔天早上7點。
也就是說,通常10點或11點後大家就要安靜點,不要製造噪音吵到旁人,不然很可能會被檢舉喔(像難相處的小編就很容易氣到檢舉,檢舉過地面不平有凹洞(因為差點跌倒)。
⠀⠀⠀⠀⠀⠀⠀⠀⠀⠀⠀⠀
但是噪音很難說幾分貝就要被罰,除了地點跟時間以外,還要考量是什麼行為、音源發聲特性、頻率等等因素,還要用規定的標準機器測量,結論就是:難。
⠀⠀⠀⠀⠀⠀⠀⠀⠀⠀⠀⠀
不過大部分的縣市都有規定晚上10點後禁止一些太吵雜的行為,比如說放鞭炮、使用擴音設備辦民俗活動等,大家可以到這裡查👉🏻https://ncs.epa.gov.tw/noise/CC/C-01.htm
⠀⠀⠀⠀⠀⠀⠀⠀⠀⠀⠀⠀
如果真的在家被吵到,建議可以報警(咦),因為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 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下罰鍰,而且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 有說,這裡的噪音是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
嗯嗯,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最好用💯
⠀⠀⠀⠀⠀⠀⠀⠀⠀⠀⠀⠀
#噪音 #吵死了 #社會秩序維護法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姜丹尼爾 #RunningMan
FB:#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IG:@hugowulaw
Search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 在 2021年大法官釋字第808號【刑罰併處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案】 的推薦與評價
2021年大法官釋字第808號【刑罰併處 社會秩序維護法 罰鍰案】 | 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依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38條但書另處罰鍰部分之規定,是否 違反 法治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