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學習識別特徵阻絕代測 上鏈回送監理資料庫防竄改
人臉辨識加酒精鎖阻酒駕 串區塊鏈上傳比對告警
2021-05-24社團法人台灣E化資安分析管理協會元智大學多媒體安全與影像處理實驗室
本文將介紹酒精防偽人臉影像辨識系統,結合了人臉辨識、酒精鎖以及區塊鏈應用,以解決酒駕問題,並透過監控系統避免代測狀況發生。且利用區塊鏈不可修改的特性,將車輛與人臉資料串上區塊鏈,以確保駕駛人的不可否認性。
長長期以來「酒駕」都是一個很嚴肅且必須被重視的議題,儘管在2019年立法院修法酒駕及拒絕酒測的罰則,但是抱持僥倖心態的人還是數不勝數,導致因酒駕釀成車禍的悲劇還是一再重演,讓不少的家庭因此破滅。
據統計,從2015年到2018年的酒駕取締件數都逾10萬件,而因為酒駕車禍的死亡人數逾百人。在2019年酒駕新制上路以後,2020年警方酒駕取締件數有明顯下降至約6萬件,雖然成功達到嚇阻效果,但是死亡人數仍與去年前年持平,可見離完全遏止酒駕還有很長的路需要努力。
立法院於2018年三讀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酒駕者必須重新考照,並且只能駕駛具有酒精鎖(Alcohol Interlock)的車輛,所謂酒精鎖,屬於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在汽車發動前必須進行酒測,通過才能將汽車發動,而且在每45分鐘至60分鐘後酒精鎖系統就會要求駕駛人在一定時間內進行重新酒測,以便防範在行車過程中有飲酒的情況發生,若駕駛人未遵守其要求,車子就會強制熄火並鎖死,必須回酒精鎖服務中心才能將鎖解開。
由於法案的方式無法完全遏止酒駕,因此許多創新科技或是企業致力於研究相關科技來解決酒駕的問題。
其中本田(Honda)汽車與日立(Hitachi)公司研發出手持型酒精含量檢測裝置,讓駕駛人必須在駕駛之前都先進行酒測,若酒精濃度超標就會將汽車載具上鎖,藉此避免酒駕意外或事故發生,且該技術結合了智慧鑰匙功能,若偵測到酒測值超標,車輛中的顯示面板將會發出警告訊號告知駕駛人,避免酒駕上路之問題。
另一方面則是解決酒精殘值之問題,因為有許多駕駛人都會認為,休息一下後,身體也無感到不適,即駕車出門,等到駕駛人被警方臨檢時才知道酒測未通過,因此收到罰單,甚至是吊銷駕照處罰等。
根據醫學研究指出,酒精是在人體體內由肝臟代謝,實際代謝時間必須看體質以及飲酒量而定。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建議,喝酒後至少要10至20小時後再駕車比較安全。多數人無具備酒精代謝時間的觀念,導致駕駛人貿然上路,待意外發生或罰單臨頭時,已經為時已晚。
背景知識說明
本文介紹的方法為酒精鎖結合攝影鏡頭進行人臉辨識,並將人臉特徵資料與車輛資料串上區塊鏈,並利用區塊鏈不可篡改的特性,來避免駕駛人在解鎖酒精鎖時發生他人代測的問題。
由於人臉辨識技術具備防偽性、身分驗證的特性,因此將酒精鎖的技術結合人臉辨識,便可確認為駕駛本人。
何謂人臉辨識
人臉辨識技術屬於生物辨識的一種,基於人工智慧、機器學習、深度學習等技術,將大量人臉的資料輸入至電腦中做為模型訓練的素材,讓電腦透過演算法學習人類的面部特徵,藉以歸納其關聯性最後輸出人臉的特徵模型。
目前人臉辨識技術已經遍佈在日常生活之中,其應用面廣泛,最為常見的應用即為智慧型手機的解鎖、行動支付如LINE Pay、Apple Pay等,其他應用還包括行動網路銀行、網路郵局、社區大樓門禁管理系統、企業監控系統、機場出入關、智能ATM、中國天眼系統等。一般來說,人臉辨識皆具備以下幾個特性:
‧ 普遍性:屬於任何人皆擁有的特徵。
‧ 唯一性:除本人以外,其他人不具相同的特徵。
‧ 永續性:特徵不易隨著短時間有大幅的改變。
‧ 方便性:人臉辨識容易實施,設備容易取得,如相機鏡頭。
‧ 非接觸性:不須直接接觸儀器,也可以進行辨識,這部分考量到衛生問題以及辨識速度。
人臉辨識透過人臉特徵的分析比對進行身分的驗證,別於其他生物辨識如虹膜辨識、指紋辨識,無須近距離接觸,也可以精準地辨識身分,且具有同時辨識多人的能力。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人臉辨識技術也被用來管理人來人往的人流。人臉辨識的儀器可以搭配紅外線攝影機來測量人體體溫,在門禁進出管制系統中,利於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掌握到進出人員的身分,以及幫助衛生福利部在做疫調時更容易掌握到確診病患行經的足跡。
人臉辨識的步驟
人臉辨識的過程與步驟,包括人臉偵測、人臉校正、人臉特徵值的摘取,進行機器學習與深度學習、輸出人臉模型,從影像中先尋找目標人臉,偵測到目標後會將人臉進行預處理、灰階化、校正,並摘取特徵值,接著人臉資料交給電腦進行機器學習與深度學習運算,最後輸出已訓練好的模型。相關辨識的步驟,如圖1所示。
人臉偵測
基於Haar臉部檢測器的基本思想,對於一個一般的正臉而言,眼睛周圍的亮度較前額與臉頰暗、嘴巴比臉頰暗等其他明顯特徵。基於這樣的模式進行數千、數萬次的訓練,所訓練出的人臉模型,其訓練時間可能為幾個小時甚至幾天到幾周不等。利用已經訓練好的Haar人臉特徵模型,可以有效地在影像中偵測到人臉。
Python中的Dilb函式庫提供了訓練好的人臉模型,可以偵測出人臉的68個特徵點,包括臉的輪廓、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基於這些特徵點的資料就能夠進行人臉偵測,如圖2~4所示。圖中左上角的部分是偵測到的分數,若分數越高,代表該張影像就越可能是人臉,右側括弧中的編號代表子偵測器的編號,代表人臉的方向,其中0為正面、1為左側、2為右側。
人臉的預處理
偵測到人臉後,要針對圖片進行預處理。通常訓練的影像與攝影鏡頭拍出來的照片會有很大的不同,尤其會受到燈光、角度、表情等影響,為了改善這類問題,必須對圖片進行預處理以減少這類的問題,其中訓練的資料集也很重要:
‧ 幾何變換與裁剪:將影像中的人臉對齊與校正,將影像中不重要的部分進行裁切,並旋轉人臉,並使眼睛保持水平。
‧ 針對人臉的兩側用直方圖均衡化:可以增強影像中的對比度,可以改善過曝的影像或是曝光不足的問題,更有效地顯示與取得人臉目標的特徵點。
‧ 影像平滑化:影像在傳遞的過程中若受到通道、劣質取樣系統或是受到其他干擾導致影像變得粗糙,藉由使用圖形平滑處理,可以減少影像中的鋸齒效應和雜訊。
人臉特徵摘取
關於人臉特徵摘取,相關的技術說明如下:
‧ 歐式距離:人臉辨識是一個監督式學習,利用建立好的人臉模型,將測試資料和訓練資料進行匹配,最直觀的方式就是利用歐式距離來計算所有測試資料與訓練資料之間的距離,選擇差距最小者的影像作為辨識結果。由於人臉資料過於複雜,且需要大量的訓練集資料與測試集資料,會導致計算量過大,使辨識的速度過於緩慢,因此需要透過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PCA)來解決此問題。
‧ 主成分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為統計學中的方法,目的是將大量且複雜的人臉資料進行降維,只保留影像中的主成分,即為影像中的關鍵像素,以在維持精確度的前提下加快辨識的速度。先將原本的二維影像資料每列資料減掉平均值,並計算協方差矩陣且取得特徵值與特徵向量,接著將訓練集與測試集的資料進行降維,讓新的像素矩陣中只保留主成分,最後則將降維後的測試資料與訓練資料做匹配,選擇距離最近者為辨識的結果。由於影像資料經過了降維的步驟,因此人臉辨識的速度將會大幅度地提升。
‧ 卷積神經網路:卷積神經網路(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CNN)是一種神經網路的架構,在影像辨識、人臉辨識至自駕車領域中都被廣泛運用,是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中重要的一部分。主要的目的是透過濾波器對影像進行卷積、池化運算,藉此來提取圖片的特徵,並進行分類、辨識、訓練模型等作業。在人臉辨識的應用中,首先會輸入人臉的影像,再透過CNN從影像提取像素特徵並轉換成特定形式輸出,並用輸出的資料集進行訓練、辨識等等。
何謂酒精鎖
酒精鎖(圖5)是一種裝置在車輛載體中的配備,讓駕駛人必須在汽車發動前進行酒測,通過後才能將車輛發動。且每隔45分鐘至60分鐘會發出要求,讓駕駛人在時間內再次進行檢測。
根據歐盟經驗,提高罰款金額以及吊銷駕照只有在短期實施有效,只有勸阻的效果,若在執法上不夠嚴謹,被吊照者會轉變成無照駕駛,因此防止酒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強制讓駕駛人無法上路,這就是「酒精鎖」的設計精神。
在本國2020年3月1日起酒駕新制通過後,針對酒駕犯有了更明確且更嚴厲的規定,在酒駕被吊銷駕照者重考後,一年內車輛要裝酒精鎖,未通過酒測者無法啟動,且必須上15小時的教育訓練才能重考,若酒駕累犯三次,要接受酒癮評估治療滿一年、十二次才能重考。
許多民眾對於「酒精鎖」議論紛紛,懷疑是否會發生找其他人代吹酒精鎖的疑慮,為防範此問題,酒精鎖在啟動後的五分鐘內重新進行吹氣,且汽車在行駛期間的每45至60分鐘內,便會隨機要求駕駛重新進行酒測,如果沒有通過測量或是沒有測量,整合在汽車智慧顯示面板的酒精鎖便會發出警告,並勸告駕駛停止駕車。
對於酒精鎖的實施,目前無法完全普及到每一台車子,而且對於沒有飲酒習慣的民眾而言,根本是多此一舉,反而增加不少麻煩給駕駛。若還有每45~60分鐘的隨機檢測,會導致多輛汽車必須臨時停靠路邊進行檢測,可能加劇汽車違規停車的發生頻率。
認識區塊鏈
區塊鏈技術是一種不依賴於第三方,透過分散式節點(Peer to Peer,P2P)來進行網路數據的存儲、交易與驗證的技術方法。本質上就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任何人在任何時間都可以依照相同的技術標準將訊息打包成區塊並串上區塊鏈,而這些被串上區塊鏈的區塊無法再被更改。區塊鏈技術主要依靠了密碼學與HASH來保護訊息安全,也是賦予區塊鏈技術具有高安全性、不可篡改性以及去中心化的關鍵。區塊鏈相關概念,如圖6所示。
區塊鏈的原理與特性
可以將區塊鏈想像成是一個大型公開帳本,網路上的每個節點都擁有完整的帳本備份,當產生一筆交易時,會將這筆交易廣播到各個節點,而每個節點會將未驗證的交易HASH值收集至區塊內。接著,每個節點進行工作量證明,選取計算最快的節點進行這些交易的驗證,完成後會把區塊廣播給到其他節點,其他節點會再度確認區塊中包含的交易是否有效,驗證過後才會接受區塊並串上區塊鏈,此時就無法再將資料進行篡改。
關於區塊鏈的特性,可分成以下四部分做說明:
1. 去中心化:區塊鏈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宗旨,就是「去中心化」,區塊鏈採用分散式的點對點傳輸,該概念架構中,節點與節點之中沒有所謂的中心,所有的操作都部署在分散式的節點中,而無須部署在中心化機構的伺服器,一筆交易或資料的傳輸不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因此又可以說每個節點就是所謂的「中心」。這樣的結構也加強了區塊鏈的穩定性,不會因為其中的部分節點故障而癱瘓整個區塊鏈的結構。
2. 不可篡改性:透過密碼學與雜湊函數的運用來將資料打包成區塊並上鏈,所有區塊都有屬於它的時間戳記,並依照時間順序排序,而所有節點的帳本資料中又記錄了完整的歷史內容,讓區塊鏈無法進行更改或是更改成本很高,因此使區塊鏈具備「不可篡改性」,並且同時確保了資料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真實性。
3. 可追溯性:區塊鏈是一種鏈式的資料結構,鏈上的訊息區塊依照時間的順序環環相扣,這便使得區塊鏈具有可追溯的特性。可追本溯源的特性適用在廣泛的領域中,如供應鏈、版權保護、醫療、學歷認證等。區塊鏈就如同記帳帳本一般,每筆交易記錄著時間和訊息內容,若要進行資料的更改,則會視為一筆新的交易,且舊的紀錄仍會存在無法更動,因此仍可依照過去的交易事件進行追溯。
4. 匿名性:在去中心化的結構下,節點與節點之間不分主從關係,且每個節點中都擁有一本完整的帳本,因此區塊鏈系統是公開透明的。此時,個人資料與訊息內容的隱私就非常重要,區塊鏈技術運用了HASH運算、非對稱式加密與數位簽章等其他密碼學技術,讓節點資料在完全開放的情況下,也能保護隱私以及用戶的匿名性。
區塊鏈與酒精鎖
由於區塊鏈的技術具備去中心化、記錄時間以及不可篡改的特性,且更加強酒精鎖的檢測需要身分驗證的保證性。當進行酒精鎖檢測解鎖時,系統記錄駕駛人吹氣時間以及車輛的相關資訊,還有人臉特徵資料打包成區塊並串上區塊鏈。因此,在同一時間當監控系統偵測到當前駕駛人與吹氣人不同時,此時區塊鏈中所記錄的資料便能成為一個強而有力的依據,同時也能讓其他的違規或違法事件可以更容易進行追溯。
酒駕防偽人臉辨識系統介紹
為了解決酒精鎖發生駕駛人代測的問題,酒精鎖產品應導入具有身分驗證性的人臉辨識技術。酒駕防偽人臉辨識系統即為駕駛人在進行酒精鎖解鎖時,要同時進行人臉辨識,來確保駕駛人與吹氣人為同一人。
在駕駛座前方的位置會安裝攝影鏡頭,作為駕駛的監控裝置。進行酒測吹氣的人臉資料將會輸入到該系統中的資料庫儲存,並將人臉資料以及酒測的時間戳記打包成區塊串上區塊鏈,當汽車已經駛動時,攝影鏡頭將會將當前駕駛人畫面傳回系統進行人臉比對驗證。如果驗證成功,會將通過的紀錄與時間戳一同上傳至區塊鏈,若是系統偵測到駕駛人與吹氣人為不同對象,系統將發出警示要求駕駛停車並重新進行檢測,並同時將此次異常的情況進行記錄上傳到區塊鏈中。
如果駕駛持續不遵循系統指示仍持續行駛,該系統會將區塊鏈的紀錄傳送回給開罰的相關單位,並同時發出警報以告知附近用路人該車輛處於異常情況,應先行迴避。且該車輛於熄火後,酒精鎖會將車輛上鎖,必須聯絡酒精鎖廠商或酒精鎖服務中心才能解鎖。相關的系統概念流程圖,如圖7所示。
區塊鏈打包上鏈模擬
在進行酒測解鎖完畢以及進行人臉資料儲存後,會透過CNN將影像轉換輸出成128維的特徵向量作為人臉資料的測量值,接著將128個人臉特徵向量資料取出,並隨著車輛資訊一起打包到同一個區塊,然後串上區塊鏈。取出的人臉特徵資料,如圖8所示。
要打包成區塊和上鏈的內容,包括了人臉特徵資料、車牌號碼、酒測解鎖時間點等相關輔助資料,接著透過雜湊函數將相關的資料打包成區塊。以車牌號碼ABC-1234為例,圖9顯示將車輛資料和人臉資料進行區塊鏈的打包,並進行HASH運算。
將人臉資料和車輛相關資料作為一次的交易內容,並打包區塊,經過HASH後的結果如圖10所示,其中prev_hash屬性代表鏈結串列指向前一筆資料,由於這是實作模擬情境,並無上一筆資料,其中messages屬性代表內容數,一筆代表車牌資料,另一筆則為人臉資料。time屬性則代表區塊上鏈的時間點,代表車輛解鎖的時間點。
情境演練說明
話說小禛是一間企業的上班族,平時以開車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他的汽車配置了酒駕防偽影像辨識系統,以下模擬小禛下班後準備開車的情境。
已經下班的小禛今天打算從公司開車回家,當小禛上車準備發動車子時,他必須先拿起安裝在車上的酒測器進行吹氣,並將臉對準攝影鏡頭讓系統取得小禛的人臉影像。小禛在汽車發動前的人臉影像,如圖11所示。
待攝影鏡頭偵測到小禛的人臉後,接著系統便會擷取臉上五官的68個特徵點,如圖12所示。然後,相關數據再透過CNN轉換輸出成128維的特徵向量作為人臉資料的測量值,如圖13所示。
酒精鎖通過解鎖後,車輛隨之發動,解鎖成功的時間點將會記錄成時間戳記,隨著影像與相關資料串上區塊鏈。在行駛途中,設置在駕駛座前方的鏡頭將擷取目前駕駛的人臉,以取得駕駛人的128維人臉特徵向量測量值,並且與汽車發動前所存入的人臉資料進行比對,藉以判斷目前的駕駛人與剛才的吹氣人臉是否為同一位駕駛。當驗證通過後,也會再將通過的紀錄與時間戳上傳至區塊鏈中,如此一來,區塊鏈的訊息內容便完整記載了這一次駕車的紀錄,檢測通過的示意圖如圖14所示。
系統通過辨識後,便確認了駕駛人的身分與吹氣人一致。且透過時戳的紀錄和區塊鏈的輔助,也確保了駕駛的不可否認性。若有其他違規事件發生時,區塊鏈的紀錄便成為一個強而有力的依據來進行追溯。
如此一來,便可以預防小禛喝酒卻找其他人代吹酒測器的情況發生。在駕駛的途中,如果有需要更換駕駛人,必須待車輛靜止時,從車載系統發出更換駕駛要求,再重新進行酒測以及重複上述流程,才可以更換駕駛人。如果沒有按照該流程更換駕駛,系統將視為異常情況。
結語
酒駕一直是全球性的問題,將有高機率導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家庭破碎,進而醞釀後續更多的社會問題,皆是酒駕所引發的不良效益。為了解決酒駕的問題,各個國家都有不同的酒駕標準或是法律規範,但是大部分國家的規範和制度都只有嚇阻作用卻無法完全遏止。在不同的國家防止酒駕的方式不盡相同,有的國家如新加坡,透過監禁及鞭刑來遏止酒駕犯,又或者是薩爾瓦多,當發現酒駕直接判定死刑,這樣的制度雖嚇阻力極強,但是若讓其他國家也跟進,會造成違憲或是違反人權等問題。因此,各國都在酒駕的問題方面紛紛投入研究,想要達到零酒駕的社會。
為達成此理想,本文介紹了基於區塊鏈的酒駕防偽辨識系統,利用酒精鎖搭配人臉辨識技術以及區塊鏈技術,使有飲酒的駕駛人無法發動汽車。且該系統搭載在行車電腦中,結合攝影鏡頭的監控對駕駛進行酒測防制管理,將人臉資料、酒精鎖、解鎖時間點與相關資訊打包成區塊並上鏈。基於區塊鏈技術內容的不易篡改,可加強駕駛人的不可否認性,當汽車發生異常情況時,便能利用有效且可靠的依據進行追溯。人工智慧和物聯網時代已經來臨,透過酒駕防偽辨識系統來改善酒駕問題,在未來能夠普及並結合法規,智慧汽車以及智慧科技的應用將會帶給人們更安全、更便利的社會。
附圖:圖1 人臉辨識的步驟。
圖2 人臉特徵點偵測(正臉)。
圖3 人臉特徵點偵測(左側臉)。
圖4 人臉特徵點偵測(右側臉)。
圖5 酒精鎖。 (圖片來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Guardian_Interlock_AMS2000_1.jpg with Author: Rsheram)
圖6 區塊鏈分散式節點的概念圖。
圖7 系統概念流程圖。
圖8 取出人臉128維特徵向量。
圖9 儲存車輛相關資料及人臉資料到區塊。
圖10 HASH後及打包成區塊的結果。
圖11 汽車發動前小禛的人臉影像。
圖12 小禛的人臉影像特徵點。
圖13 小禛的人臉特徵向量資料。
圖14 系統通過酒測檢測者與駕駛人為同一人。
資料來源:https://www.netadmin.com.tw/netadmin/zh-tw/technology/CC690F49163E4AAF9FD0E88A157C7B9D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Kerorin TV,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ぼくが買ったモニタ(12,980円のときに購入) http://www.amazon.co.jp/gp/product/B00XXZHJ8U?psc=1&redirect=true&ref_=oh_aui_detailpage_o06_s00 ■ASUSのオススメモニタ http://www.b...
「違憲罰則」的推薦目錄: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Kerorin TV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課業] 行政法---自治條例有違憲之虞- 看板Examination 的評價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一起讀判決- <處罰媒合性交易,違憲嗎?>... 的評價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湯德宗大法官演講「違憲審查方式與範圍」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違憲罰則 在 [討論] 政府/各政黨別再只是說檢討,請明定修法- 看板HatePolitics 的評價
違憲罰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防疫生活一年半很有感
這文寫得很中肯…
台灣政府對於防疫真的做得不錯了⋯⋯
不然大家以為台灣一年半後
才「跟上國際潮流 」是憑空來的嗎?
雖然日本政府也很努力
但不得不說
日本政府很多防疫措施
是沒什麼用處的努力😔
第四次緊急事態宣言
普遍大眾也覺得沒什麼特別緊張
倒是因為限制營業
餐飲業非常慘
許多原本熱鬧地區的店都倒光了
今天才和馬桑聊到
日本沒有強制戴口罩
(因為會違憲😭💔 )
不像台灣以前遇過這種大疫情
有基礎的約束條文和防疫規範
還有最重點的「 罰則 」!
即使大部分日本民眾
自主防疫意識高
所有地方出入口都有酒精消毒
每天電車通勤時
看車廂內99.95%的人都有戴口罩
( 雖然有些是布口罩😷 )
但相較於台灣
日本政府許多配套措施
是沒有效果的努力💦💦
像是:
持有PCR陰性證明和長期簽證就可入境
但自主管理沒有強制性
有些人就覺得自己已經驗過了沒事~就爬爬走
之後才發現
自己其實是無症狀感染者或是輕症
但病毒已經又傳播出去了
再來部分地方普篩了
大家暫時感到心安
但真的普篩了
大家反倒戒心降低
偽陰性的滿街跑........
防疫真的是很煩悶
又看不到盡頭的事情
回頭看去年一整年
孩子在幼稚園的紀錄照片
每張都是戴著口罩的生活紀錄
就感覺有點心酸😔
現在除了等疫苗以外
大家多互相幫助一點
少些口水戰
多給第一線的醫療人員和防疫人員鼓勵
才是比較實際而有效的行動
防疫生活全世界都得一起努力💪💪💪
#防疫
#コロナ
#多點鼓勵世界會更美好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コロナウィルス
#普篩
#防疫工作
#緊急事態宣言
違憲罰則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近日媒體再度討論代理孕母法案,曾在專欄書寫這個已經討論數十年的議題,不知直到我退休了,都還是繼續討論?
(文長,耐心享用😝)
⋯⋯⋯⋯⋯⋯⋯
摘錄《女人的子宮》/賴芳玉(全文刊登於非常木蘭)
「D擁有健康的子宮,但她想要用子宮共同孕育生子的人並沒有精子,而是只擁有子宮的女人。
D和女友規劃生子許久,最後決定省吃儉用地存了一筆儲蓄,到國外人工受孕。
我問:「大法官終在2017年5月2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宣告民法婚姻章未納入同性婚姻為違憲,立法機關必須在兩年內完成修法。《人工生殖法》有可能修正,為何不等修法?」
她說:「我覺得我們已確定的規劃中,無法接受法律的不確定性。」依照現行法,即便她有伴侶,依然是未婚生子的狀態,甚至無法透過收養的法定程序,讓女友和她共同成為這孩子在法律上的雙親。
D的說法對我有相當說服力,因為關於代理孕母制度,自1985年台灣第一位試管嬰兒誕生後,就進入法律與社會的多次對話與論辯,如今已然33年仍無定論。
國民健康署曾對代理孕母制度進行三次民意調查。2015年民調結果59.1%贊成開放代孕,22.6%贊成禁止,因此政府去年(2017)12月再度召開「代孕生殖之施行專章討論會議」。
縱然這次修正案增訂關於代孕者的權益,諸如代孕親權、反悔權、代孕子女身分告知、居間機構、廣告等議題、代孕子女的探視權、代孕者醫療紀錄及通報規範及違反實施代孕生殖相關罰則等納入法案。
伴侶盟代表也把該會主辦的《人工生殖》論壇結論帶入這次會議,希望開放代孕制度,並認為現行法的不孕定義,不侷限在生理上的不孕,也應考慮「社會性的不孕」,即包括同性伴侶,以避免性傾向歧視。「針對同性伴侶及單身女性,也應放寬並享有平等施行人工生殖的機會。」但該會議仍未對代孕制度達成共識。
為什麼反對?我問一位反對代孕的朋友,她說:「為何要女人用她的子宮承受公共政策?」
但我更困惑了⋯」
http://www.verymulan.com/column/女人的子宮-14649.html?tag_id=79
違憲罰則 在 Kerorin TV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ぼくが買ったモニタ(12,980円のときに購入)
http://www.amazon.co.jp/gp/product/B00XXZHJ8U?psc=1&redirect=true&ref_=oh_aui_detailpage_o06_s00
■ASUSのオススメモニタ
http://www.biccamera.com/bc/disp/CSfGoodsPage_001.jsp?GOODS_NO=1544378
■NHKの受信料について
正確には、「テレビを設置したら受信料支払義務発生」ではなく、「テレビを設置したら契約締結義務発生」が正しいですが、どんだけ頑張って解釈しても、最終的には「テレビを設置したら受信料を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ということになります。
この点、ネットでは、「条文上、契約締結義務の発生しか定められてないし、罰則もないから、NHKの人(業務委託を受けて訪問に来る人)が契約をもちかけてきても拒否すればいいんだ!」って主張してる人がいますが、放送法64条1項本文が合憲とされる限り、訴訟提起されたら負けます(それまで払っていなかった分の受信料を支払う必要が生じるということです)。
正直、テレビがあっても、「うちにはテレビがない」と言い通せば受信料を支払わなくて済みますが、これは犯罪行為だと思います。←
テレビを設置しているけど、どうしても受信料を(合法的に)支払いたくない人は、放送法64条1項本文の違憲性を最高裁まで争ってみてください。←
※ ぼくみたいに、テレビをPCのモニタがわりとして使いたい人は、どうにか受信機部分を壊して、放送電波を受信できないテレビにすれば契約締結義務は発生しないと思います。←
■経緯
23型デュアルはちょっと大きすぎるかなと思い、、、21型デュアルで夢を実現しようと考えました。
PC側がHDMIに非対応なので、別にHDMI対応のディスプレイである必要はなかったのですが、将来を見越してHDMI対応のほうがいいのかな、と思い、ASUSのほうじゃないほうを買いましたが、
9月は個人で勝手にASUS祭りをやっていたので、ASUSのモニタにすればよかったかな、と思っています。←
結局、「一番安いやつで、なおかつ一番人気」ってとこで購入を決めました。←
違憲罰則 在 一起讀判決- <處罰媒合性交易,違憲嗎?>... 的推薦與評價
第80條的娼嫖皆罰條款,在666號解釋後的修法,把拘留處罰的選項拿掉,只以罰鍰處罰,上限3萬元。 第81條的媒合性交易,處罰則是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 ... ... <看更多>
違憲罰則 在 湯德宗大法官演講「違憲審查方式與範圍」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摘要│ 違憲 審查方式與範圍《釋字2》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其於憲法則曰解釋,其於法律及命令則曰統一解釋, ... ... <看更多>
違憲罰則 在 [課業] 行政法---自治條例有違憲之虞- 看板Examination 的推薦與評價
此題出自於105年司法特考 綜合法學的第13題。
Q:直轄市制定自治條例,因涉及罰則而報請行政院核定,
但行政院認此自治條例有違憲之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該自治條例為違憲
(B)該直轄市的議會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該自治條例為違憲
(C)該直轄市對行政院的「拒絕核定」,得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D)該直轄市對行政院的拒絕核定應先提起行政爭訟,
待確定終局裁判後主張其基本權利受侵害而聲請釋憲。
正確答案(A)
阿摩標示這題為"困難",
最佳解居然一句話帶過:知識應該分享而不是隱藏。
林清老師的書,解析僅寫"依大法官釋字第527號"。
我看完527號還是覺得有些霧煞煞,請先進們指正。
以下為527號的解釋文節錄:
有無牴觸發生疑義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規定,
係指就相關業務有監督自治團體權限之各級主管機關,
對決議事項或自治法規是否牴觸憲法、法律或其他上位規範尚有疑義,
而未依各該條第四項逕予函告無效,向本院大法官聲請解釋而言。
=>A選項正確
地方自治團體對"函告無效之內容"持不同意見時,
應視受函告無效者為自治條例抑自治規則,
分別由該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
就事件之性質聲請本院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令。
=>這裡的關鍵之處在於函告無效,
地方立法or行政機關才可以聲請釋憲。
再回頭看題目......
"行政院認此自治條例有違憲之虞",
並未提及函告無效這檔事,
因此直轄市的議會不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該自治條例為違憲嗎??
地方行政機關對同級立法機關議決事項發生執行之爭議時,
應依地方制度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等相關規定處理,
尚不得逕向本院聲請解釋。
=>這裡是說地方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有爭議時,
用地制法38、39條解決,不得向司法院聲請解釋。
原通過決議事項或自治法規之各級地方立法機關,
本身亦不得通過決議案又同時認該決議有牴觸憲法、
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法規疑義而聲請解釋。
=>這裡講白話一點,地方立法機關不能自己打臉後又聲請釋憲。
從這裡可以得到B選項錯誤。
(該直轄市的議會得向大法官聲請解釋該自治條例為違憲,
此為自己打臉行為。)
有"監督地方自治團體權限之各級主管機關",
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五條對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
(即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辦理
該條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
認有違背憲法、法律或其他上位規範尚有疑義,
未依各該項規定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者,
得依同條第八項規定聲請本院解釋。
=>這裡的關鍵是監督地方自治團體權限之各級主管機關,
認為自治事項有違背上位規範,得聲請釋憲。
如上述處分行為有損害地方自治團體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情事,
其行政機關得代表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於窮盡訴訟之審級救濟後,
若仍發生法律或其他上位規範違憲疑義,
而合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要件,
亦非不得聲請本院解釋。
=>若有損地方自治團體之權利,窮盡救濟後,
仍有疑義,得聲請釋憲。
我不曉得這裡是不是針對C選項?
針對"拒絕核定"這檔事,必須窮盡救濟之後才能聲請釋憲?
但題目並沒有寫說"逕向"司法院聲請釋憲,看起來似是而非。
此外,這裡似乎也有帶到D選項,
只是按照這裡的解釋文,D似乎是對的!? XD
不知"拒絕核定"這件事的救濟到底是什麼?
無關地方自治團體決議事項或自治法規效力問題,
亦不屬前開得提起行政訴訟之事項,
而純為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或上下級地方自治團體間之權限爭議,
則應循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解決之,
尚不得逕向本院聲請解釋。
=>中央和地方或自治團體間的權限爭議,
依地制法解決,不得直接聲請釋憲。
這裡好像又在講C選項?
"拒絕核定"這檔事算不算中央和地方或自治團體間的權限爭議?
若算,則不得聲請釋憲,C選項即錯誤。
排版有些亂,請見諒。
我想請教的重點是C、D兩個選項怎麼改?
以及"拒絕核定"這件事算不算權限爭議?其救濟又是什麼?
煩請先進們指教,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0.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69484650.A.883.html
※ 編輯: liunhow (125.224.0.216 臺灣), 09/26/2019 15:59:47
※ 編輯: liunhow (125.224.0.216 臺灣), 09/26/2019 16:01:14
※ 編輯: liunhow (125.224.0.216 臺灣), 09/26/2019 16:04:17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