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鹿港頂番婆長大,從70年代到90年代,頂番地貌與出口導向的產業變化,大概就是文中提到景像。
當然自90年代中期到2016年,這又是另外一個階段的產業變化。這階段面臨國際金融風暴與產業西進的風潮,期間新設農地工廠的生產內容與污染,又與前20年不同。
2016年520後搶搭的農地工廠是否有被依法拆除?不拆,中央與地方態度不同之處又要如何因應?這是文中沒提到的部分,也是現在進行式,更值得繼續觀察。
總之農地工廠決對不是「農地農用」或稻作生產與污染,這麼非黑即白的問題而已。這是國土規劃與土地政策,特別是「如何遏止土地炒作」政策的結構問題。
如果說「環境保護」是制定《工輔法》最終的道德問題,那我認爲還應加上「遏止土地炒作的不當得利」也就是所謂的「土地正義」。
然而在達陣之前,得先面對現實如何解決問題的技術面。這篇文章告訴我們的就是「面對現實 解決問題」!
#工輔法
#農地工廠
#頂番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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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講一個剛退流行的話題,問了一群產業界的前輩,不然很多東西我自己也沒那經驗。
5k字,超長慎入
==========
終於要處理工廠管理輔導法,這個台灣最大的坑了,為何說是坑?因為這是幾十年的歷史累積,馬政府時代給了十年改善,不過法案沒有、執行手段也沒有,想也知道就是什麼都沒有的過十年。也好啦,總是要處理這個問題,面對總比逃避好。
工輔法整套看下來,重點大概兩個,一個是輔導原先的違章工廠低汙染的合法化,第二個就是中高汙染的,協助降低為低汙染後納管比照處理。這兩個若在時限內做不到,就會斷水斷電改善到拆除為止。不過今天又多了一個落日條款20年,明擺著是受到壓力去制定的,理由後述。其實還有兩個極重要的點,一個比較明顯的已經有人提,就是對於低污染工業的認定標準,這還有得吵。另一個不明顯的還沒看到人講,最後面再提。
有跑過傳產的應該都知道,現行的高汙染產業,像是電鍍、化鍍類的,大致上都在工業區內,不會在路邊一片農地上。現在講的農地工廠主要兩種,一種是在農地上鐵皮搭建的小工廠,雇傭人數沒幾個,像是在台南、嘉義土地比較開闊的偏僻鄉鎮。另一種是早期城鎮擴張,多餘勞力吸引工業,農地搭建鐵皮屋後出租為輕工廠,長期以降成為產業聚落,例如新北的五股、樹林一帶。其他較少的像在產業道路邊,或是地圖上沒有的小路轉進去,整片樹中間有一棟工廠的,這數量也不少,像是桃園的龍潭楊梅之間。
這種工廠的汙染形式,硬要切開有兩大類。粉塵類的只需要集塵設施,酸洗類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小儲存槽(坑),定期叫車來抽走。這兩類的汙染程度都不高,就算需要改善,也都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這類工廠為何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純粹是和氣生財的理由,以前亂七八糟的年代,地主隨便收租金是一回事,近年新的工廠,要不是農地地主繼承後不想耕作,就是產業聚落擴張後,耕作農地的價值差太多。
會被檢舉的高汙染小工廠,其實你法令也管不到。這大概也分兩種,一種是農地租一間鐵皮屋,然後堆積大量高汙染廢棄物,堆到廢水外流或是臭味太重被抓,老闆反正早就跑路。另一種是擺明就是要開非法的,接高汙染也高利潤生產流程的單,跑去租便宜的農地鐵皮屋,用很簡陋的設備,也不安裝任何處理設施,賺幾年是幾年。利潤很高,也懂得用人頭,被檢舉後關廠跑到隔壁縣市繼續租,看這次可以撐多久。這些老闆沒在管你法規的,真要比喻就是超大型跑給警察追的攤販,要拿這種案例去指控其他工廠,只不過證明自己對工業的完全無知。
關鍵在哪?在用電量,後面會提到。
說到底,農地會有這種問題,就是相對務農來說,改建或是出租作為工廠,還比較有利可圖。出租者想多賺一點,自然不會去舉發,附近的鄰居比照辦理,也沒多少理由想去舉發。幾十年下來,形成一個多重疊合的奇怪結構,然後沒有人能夠處理。
在你罵非法就該關掉前,有些數字要冷靜點看。
閒置工業區大概沒有2,000公頃,而根據政府正式的統計,農地的違規工廠佔地約14,000公頃,若非正式的統計,我個人了解應該是超過30,000公頃。
簡單說,你要他搬家去合法工業區,先不管他有沒有錢應付工業區超麻煩的規定,光看土地面積就知道,要輔導全部工廠都搬家,這一點都不現實。除非你認為,現在開始規劃新的中小工業區,然後就近要求他們搬家,不過這是另一回事,而且這其實鍋更大,連住宅區都要一併處理,經典案例就是整個桃園市的發展軌跡,(不懂我在講什麼的,可能很難理解這怎麼回事)。
因為,之所以形成產業聚落,通常都是有區位優勢,設想一下你家住在新莊,卻要跑去汐止的工廠上班,在二十年前沒有捷運的狀況下會有多痛苦。沒有鄰近高速公路,隨便在一塊空地規劃工業區,是有哪個天才老闆會進駐啊,台灣的代工型態,太多加工的半成品,體積根本不適合長途運輸,大概只有像是電路板,高雄的楠梓電會下單給樹林的晟鈦去做,畢竟表面處理之後,板子還是薄薄一片,體積小裝載密度大而且單價高。然後你去看表面處理後的上件廠,幾乎無一例外都離港口較近,想想就知道為什麼,還是不懂的想一下塑膠射出廠,新北跟台南一樣叫做塑膠射出,做的東西一樣嗎,多想想會想通的。
簡單說,大型工業區的出現是政府規劃,給大型工廠進駐用的,但是一家大工廠很難有全製程的能力,多半都得要發包出去給其他廠代工。若此產品有運輸跟勞工成本的問題,那麼不意外的中小型的代工聚落,就會出現在交流道附近,或離人口密集區不會太遠的地方。這些地方,也早就因為人口擴張需要住宅,農地被蓋的亂七八糟,各位知道新莊輔大附近一圈的加工廠嗎?當年響應謝東閔「家庭即工廠」口號,三層透天厝一樓變身為小工廠,後來成長為三層代工廠的有幾間?這些都是蓋在原本的農地上喔,現在你經過新莊,會知道這邊原先全是良田嗎?
另外,政府的推估現行違規工廠大概有38,000家,我個人了解應該多個兩成跑不掉。每一家的平均雇用人數,小間的應該落在7~10人上下,產業聚落中大一點的大約30-50人,也就是說扣掉老闆,大概有約保守估計近100萬的就業人口,而且這些勞工平均都算是學經歷較弱勢的。
這些勞工,我不客氣說都是過去被政府放生的,年輕朋友可能不知道,我們當年有分A、B段班的年代,多少B段甚至是被稱為放牛班的同學,學校完全是放置不理,畢業後跑去你聽都沒聽過的高職高工就讀,三年下來也沒學到什麼技能,人生的出發點就是活在這種被放棄的環境,他能幹嘛?幾乎都到這種工廠去,男生當學徒,女生當行政跟倉管,三十年過去熬成主管,他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非常之低。
也就是說,今天你把這些工廠全部都關掉,先不提經濟上的損失,瞬間有幾十萬的失業人口,而且都是弱勢勞工,沒有學歷也沒證照,技能只能因應這一行。我想很多人對這類人的認知不夠清楚,弱勢勞工的能力真的不好,但花時間熬出的經驗,至少在這一行可以混的下去。見過那種到水果攤幫忙削水果,時薪有夠低,還要天天被老闆罵的那種嗎?因為真的連削皮的技巧都學很慢,十年前金融海嘯掃到一堆工業區的低層勞工,有些連開計程車的能力都沒有,世界上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更不要提,其中不少工廠,老闆跟勞工之間是一路拚上來的戰友關係,也許才十幾個人,常常要在大廠之間被砍價,但至少在產業鏈上有一個位子,接單養活員工一家老小沒問題。對這些老闆來說,員工不僅是下屬更是親友,年輕朋友的同學就不少這種家庭出身,父母拚了一輩子買了房子,把小孩拱去大學,房貸還沒清,小孩還有學貸,老闆不是不知道員工的辛苦,但自己也不是慈善事業,你真的逼到他要賠本經營,幾乎都是收掉不幹。
那些還有貸款要繳的員工呢?各位,你們真的認為50歲失業,還有10年以上貸款要繳的勞工,有多少能力接受轉業訓練?訓練了,就有與年輕20歲的少年仔同等競爭力?別鬧了,真的別天真了。
另外,這些違規工廠,其實肩負台灣代工大國的重責大任。產業聚落的意義我就不提了,不理解產業聚落的優勢者,跟他講再多都沒用。這邊要說的是,許多代工是大廠轉單小廠,一層一層的轉包出去,把多餘的產能吸收掉,有些甚至會轉到很偏僻的小廠。若沒有這些鐵皮小工廠,很可能有連鎖效應,小廠會因為產能不足,接不了大廠的臨時單,景氣很好的時候就罷了,不景氣時利潤很多都靠這種急單來撐。
此外,各位可能不知道的是,這些所謂農地蓋違規的工廠,該繳的稅都有繳。已經形成產業聚落的,政府其實是裝死不管,因為不同的用地跟需求,能申請到的電就不一樣。怎麼解決?一種辦法,把三四塊農地合成一塊,中間蓋一棟工廠,等於把電集合起來使用,但這也不能裝置太高用電的設備;另一種是當初申請時就以輕工廠的名義,不然電根本不夠用,也就是說這都限制的工廠的營業種類跟規模,想像的那種超高汙染工業,很難出現在這種地方。
高汙染往往等於高耗電,新聞上趁颱風天亂排廢水的工廠,幾乎都在工業區,農地上蓋一間電鍍廠,然後亂排重金屬廢水到田間?你開玩笑喔,一甲地給你併用都不夠電啦,還排廢水勒。跟文青想像的完全不同,高汙染工業的廢棄物,經過處理設施後通常剩下很小一桶,只要處理廠不要黑心拿去山裡面挖洞埋了,高毒性廢棄物沒那麼多。反倒是低汙染工業甚至就是農業,汙染物毒性低但是量很大,處理起來才夭壽麻煩,只是因為不會偷排一次整條溪變紫色,才會覺得好像沒汙染,這一塊納管後才能想辦法。
至於,違規工廠怎麼繳稅?就十家工廠共同租用一間商辦啊,接單出貨跟會計都在這一層樓,國稅局才不會管你工廠在哪,只看你註冊地以及營業額來收。換句話說,幾十年來政府都是放任不管,但該收的稅都要收,有些微妙的法規邊緣地帶,甚至是黑白道尋租的空間。要解決?好啊,以後收稅用工廠所在地收,違法不違法公務員親眼見到,沒有裝死空間,超棒的。但台北市稅收剩下三成不到,如何?(那種已經變成產業聚落的,就是大家都裝死啦,假裝沒看到一起踩在農地上)
這還不提,查緝工作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中央只是設置法規,並沒有多少辦法直接干預。你選了一個不會查的首長跟議員,再來靠么政府都不管,會不會太機車?不然就下次大選,堅持合法的民眾,請逼議員表態,我們來看最後得票數如何。國民黨是知道這爛掉了,根本上就不想管,反正裝死沒看到,出事再去表態查緝就好,民進黨從賴清德開始,一路堅持要推工輔法,對幹黨內左膠覺青到1124翻船,直到蘇上來還繼續到完成,為的是什麼,只為了要讓非法變合法?
經濟部的公開說帖,太過冠冕堂皇,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不用擔心合法工廠權益受損,因為比例上低的可以,理論上違法但實際上跟合法沒兩樣的工廠一大堆。真正因為違規可以降低成本的,反倒會因為合法化後墊高成本,降低原先的競爭力。合法的工廠,也會因為產業鏈全線都合法可查後,列入生產履歷跟碳足跡,未來要銷售到歐洲之類的機車國家,難度也會比較低。
除此之外還會有受益的產業。
法條修正的第一個受惠產業,就是顧問業。
不用懷疑,這些工廠老闆並不是想一輩子違法下去,很多人是真的不曉得怎樣合法,因為當年就是「大家都這樣做,我也這樣做」,然後政府裝死沒管,就跟中國這十幾年的狀況一樣。幾十年後的今天,有機會合法的話,多數是願意的,最大的門檻是在「不知道怎樣去合法」。
也就是相關文件跟工廠需要改善的點,大部分老闆是不清楚,就算政府講了,細則部分也需要人去盯。地方政府只需要提供資料,顧問業者就會去把輔導合法的工作做到好了。
第二個受惠產業,是被創造出的環保商機。畢竟大部分這些違規工廠,最多的汙染就是廢水跟粉塵,因為工廠規模不大,高價的環保設備買不起,低價的拼裝版效能沒有很好,所以輔導轉型的這幾年,應該會有不少小型或是微型的污染處理器,甚至是回收業者都會獲利。(跟貸款有關)
第三個受惠的,是這些輔導轉型的工廠跟金融業,從非法轉為合法,有一個最大的重點,卻沒人提到的,叫做「銀行貸款」。合法才能跟一般銀行,或是政府提供的專案去申貸,這是多數人都沒想到的一點。這些老闆不見得是不願意出錢,而是因為工廠非法的狀態下,想去貸款購置新的機器或是汙染處理設備,都是不可能的。以往只有面臨倒閉危機,才有去二胎或是地下錢莊冒險的機會。
提供數千到數萬家業者,有合法申貸的機會,才能讓他們申請到足夠添置新的機具跟污染處理設備的經費,不管是要後續的擴張還是發展,這都至關重要。
你說,違法的關掉就好,多找一些人去檢查不就得了?
呃,勞基法那時候也是一樣的講法,完全昧於現實。你要關掉一家違規工廠,可不是去開張條子,人家就乖乖的關門大吉。你得要有常設人力,緊盯關廠進度,甚至是拆除時也得要人盯著。你有看過就曉得,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搞定的,出動三五個人,費時十天八天,才可能弄好一家。請人搬家到合法的工業區,時程也是一兩個月起跳,絕對沒有鐵皮工廠三天蓋好這種事。(還不包括遇到黑道,需要找警察來一起處理的狀況)
推估超過三萬家的工廠,想要一兩年內就全部幹掉,想也知道你不可能有足夠人力,也不會有夠多經費去增聘。再說,兩年後全部取締完畢,多餘人力怎麼辦,開除?做之前麻煩想一下後果。
我是覺得,後面的關鍵在於經濟部、環保署相關單位,能不能對低汙染有個明確的定義,因為標準訂出來,後面的環保產業才會知道該怎麼做,學術單位也才曉得怎樣幫忙把機器小型化。
以往對污染的定義不夠清楚,一般人在意的都是金屬類的廢棄物與紡織類廢水汙染,但各位知道像是食品加工的有機廢棄物,以及小型金屬表面處理工廠的廢水,看似無害其實蠻高的,但要處理也不需要太高價的設備。眼見不見得為真,請相信專業,但這就是下一次的法案攻防了,在意環保的覺青請去注意這一塊,一個污染標準沒列好,後患才是無窮盡。
另一個重點,就是要儘速納管,這樣才能讓工廠有合法去貸款的空間,想要轉型合法經營的老闆,才有動力去改善自家的環境。把這三萬多家工廠的老闆,都看成只想破壞地球賺錢的王八蛋,無助解決現狀問題。
其實到頭來,就是一個怎樣具體解決的老問題。
我也知道違規就抓啊,但你看違章建築拆了幾棟?台北市當初信誓旦旦講了那麼久,現在誰還記得這些事?你訂了一個不可能做到的高標準,弄了一堆理論上很棒的措施,但全部是逼人走絕路,他們一定在政治上懲罰你。
順便說,去年1124執政黨大敗的主因之一,就是賴院長想要處理這塊,但一堆小清新進步派堅決反對。等到選舉崩掉,檢討原因之後,蘇院長上台才去忽略這些反對意見,堅持要納管再說。
有實務經驗的執政者,很清楚政府解決問題就兩種。一種是直接依法抄掉,另一種是納管輔導。違章工廠這個超大的歷史問題,第一種絕對沒有用,有用早就做了。你只剩下納管輔導轉型這條路,在我們可以做的範圍內,慢慢去轉變,反正現在這種不告不理不管的狀況,也不會更糟了。
當然你有第三種選擇:繼續擺著,吵著不可能做到的全部抄掉,每天詛咒這個世界沒有照自己想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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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讀,正是現實生活中接地氣的寫照
來講一個剛退流行的話題,問了一群產業界的前輩,不然很多東西我自己也沒那經驗。
5k字,超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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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要處理工廠管理輔導法,這個台灣最大的坑了,為何說是坑?因為這是幾十年的歷史累積,馬政府時代給了十年改善,不過法案沒有、執行手段也沒有,想也知道就是什麼都沒有的過十年。也好啦,總是要處理這個問題,面對總比逃避好。
工輔法整套看下來,重點大概兩個,一個是輔導原先的違章工廠低汙染的合法化,第二個就是中高汙染的,協助降低為低汙染後納管比照處理。這兩個若在時限內做不到,就會斷水斷電改善到拆除為止。不過今天又多了一個落日條款20年,明擺著是受到壓力去制定的,理由後述。其實還有兩個極重要的點,一個比較明顯的已經有人提,就是對於低污染工業的認定標準,這還有得吵。另一個不明顯的還沒看到人講,最後面再提。
有跑過傳產的應該都知道,現行的高汙染產業,像是電鍍、化鍍類的,大致上都在工業區內,不會在路邊一片農地上。現在講的農地工廠主要兩種,一種是在農地上鐵皮搭建的小工廠,雇傭人數沒幾個,像是在台南、嘉義土地比較開闊的偏僻鄉鎮。另一種是早期城鎮擴張,多餘勞力吸引工業,農地搭建鐵皮屋後出租為輕工廠,長期以降成為產業聚落,例如新北的五股、樹林一帶。其他較少的像在產業道路邊,或是地圖上沒有的小路轉進去,整片樹中間有一棟工廠的,這數量也不少,像是桃園的龍潭楊梅之間。
這種工廠的汙染形式,硬要切開有兩大類。粉塵類的只需要集塵設施,酸洗類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小儲存槽(坑),定期叫車來抽走。這兩類的汙染程度都不高,就算需要改善,也都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這類工廠為何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純粹是和氣生財的理由,以前亂七八糟的年代,地主隨便收租金是一回事,近年新的工廠,要不是農地地主繼承後不想耕作,就是產業聚落擴張後,耕作農地的價值差太多。
會被檢舉的高汙染小工廠,其實你法令也管不到。這大概也分兩種,一種是農地租一間鐵皮屋,然後堆積大量高汙染廢棄物,堆到廢水外流或是臭味太重被抓,老闆反正早就跑路。另一種是擺明就是要開非法的,接高汙染也高利潤生產流程的單,跑去租便宜的農地鐵皮屋,用很簡陋的設備,也不安裝任何處理設施,賺幾年是幾年。利潤很高,也懂得用人頭,被檢舉後關廠跑到隔壁縣市繼續租,看這次可以撐多久。這些老闆沒在管你法規的,真要比喻就是超大型跑給警察追的攤販,要拿這種案例去指控其他工廠,只不過證明自己對工業的完全無知。
關鍵在哪?在用電量,後面會提到。
說到底,農地會有這種問題,就是相對務農來說,改建或是出租作為工廠,還比較有利可圖。出租者想多賺一點,自然不會去舉發,附近的鄰居比照辦理,也沒多少理由想去舉發。幾十年下來,形成一個多重疊合的奇怪結構,然後沒有人能夠處理。
在你罵非法就該關掉前,有些數字要冷靜點看。
閒置工業區大概沒有2,000公頃,而根據政府正式的統計,農地的違規工廠佔地約14,000公頃,若非正式的統計,我個人了解應該是超過30,000公頃。
簡單說,你要他搬家去合法工業區,先不管他有沒有錢應付工業區超麻煩的規定,光看土地面積就知道,要輔導全部工廠都搬家,這一點都不現實。除非你認為,現在開始規劃新的中小工業區,然後就近要求他們搬家,不過這是另一回事,而且這其實鍋更大,連住宅區都要一併處理,經典案例就是整個桃園市的發展軌跡,(不懂我在講什麼的,可能很難理解這怎麼回事)。
因為,之所以形成產業聚落,通常都是有區位優勢,設想一下你家住在新莊,卻要跑去汐止的工廠上班,在二十年前沒有捷運的狀況下會有多痛苦。沒有鄰近高速公路,隨便在一塊空地規劃工業區,是有哪個天才老闆會進駐啊,台灣的代工型態,太多加工的半成品,體積根本不適合長途運輸,大概只有像是電路板,高雄的楠梓電會下單給樹林的晟鈦去做,畢竟表面處理之後,板子還是薄薄一片,體積小裝載密度大而且單價高。然後你去看表面處理後的上件廠,幾乎無一例外都離港口較近,想想就知道為什麼,還是不懂的想一下塑膠射出廠,新北跟台南一樣叫做塑膠射出,做的東西一樣嗎,多想想會想通的。
簡單說,大型工業區的出現是政府規劃,給大型工廠進駐用的,但是一家大工廠很難有全製程的能力,多半都得要發包出去給其他廠代工。若此產品有運輸跟勞工成本的問題,那麼不意外的中小型的代工聚落,就會出現在交流道附近,或離人口密集區不會太遠的地方。這些地方,也早就因為人口擴張需要住宅,農地被蓋的亂七八糟,各位知道新莊輔大附近一圈的加工廠嗎?當年響應謝東閔「家庭即工廠」口號,三層透天厝一樓變身為小工廠,後來成長為三層代工廠的有幾間?這些都是蓋在原本的農地上喔,現在你經過新莊,會知道這邊原先全是良田嗎?
另外,政府的推估現行違規工廠大概有38,000家,我個人了解應該多個兩成跑不掉。每一家的平均雇用人數,小間的應該落在7~10人上下,產業聚落中大一點的大約30-50人,也就是說扣掉老闆,大概有約保守估計近100萬的就業人口,而且這些勞工平均都算是學經歷較弱勢的。
這些勞工,我不客氣說都是過去被政府放生的,年輕朋友可能不知道,我們當年有分A、B段班的年代,多少B段甚至是被稱為放牛班的同學,學校完全是放置不理,畢業後跑去你聽都沒聽過的高職高工就讀,三年下來也沒學到什麼技能,人生的出發點就是活在這種被放棄的環境,他能幹嘛?幾乎都到這種工廠去,男生當學徒,女生當行政跟倉管,三十年過去熬成主管,他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非常之低。
也就是說,今天你把這些工廠全部都關掉,先不提經濟上的損失,瞬間有幾十萬的失業人口,而且都是弱勢勞工,沒有學歷也沒證照,技能只能因應這一行。我想很多人對這類人的認知不夠清楚,弱勢勞工的能力真的不好,但花時間熬出的經驗,至少在這一行可以混的下去。見過那種到水果攤幫忙削水果,時薪有夠低,還要天天被老闆罵的那種嗎?因為真的連削皮的技巧都學很慢,十年前金融海嘯掃到一堆工業區的低層勞工,有些連開計程車的能力都沒有,世界上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更不要提,其中不少工廠,老闆跟勞工之間是一路拚上來的戰友關係,也許才十幾個人,常常要在大廠之間被砍價,但至少在產業鏈上有一個位子,接單養活員工一家老小沒問題。對這些老闆來說,員工不僅是下屬更是親友,年輕朋友的同學就不少這種家庭出身,父母拚了一輩子買了房子,把小孩拱去大學,房貸還沒清,小孩還有學貸,老闆不是不知道員工的辛苦,但自己也不是慈善事業,你真的逼到他要賠本經營,幾乎都是收掉不幹。
那些還有貸款要繳的員工呢?各位,你們真的認為50歲失業,還有10年以上貸款要繳的勞工,有多少能力接受轉業訓練?訓練了,就有與年輕20歲的少年仔同等競爭力?別鬧了,真的別天真了。
另外,這些違規工廠,其實肩負台灣代工大國的重責大任。產業聚落的意義我就不提了,不理解產業聚落的優勢者,跟他講再多都沒用。這邊要說的是,許多代工是大廠轉單小廠,一層一層的轉包出去,把多餘的產能吸收掉,有些甚至會轉到很偏僻的小廠。若沒有這些鐵皮小工廠,很可能有連鎖效應,小廠會因為產能不足,接不了大廠的臨時單,景氣很好的時候就罷了,不景氣時利潤很多都靠這種急單來撐。
此外,各位可能不知道的是,這些所謂農地蓋違規的工廠,該繳的稅都有繳。已經形成產業聚落的,政府其實是裝死不管,因為不同的用地跟需求,能申請到的電就不一樣。怎麼解決?一種辦法,把三四塊農地合成一塊,中間蓋一棟工廠,等於把電集合起來使用,但這也不能裝置太高用電的設備;另一種是當初申請時就以輕工廠的名義,不然電根本不夠用,也就是說這都限制的工廠的營業種類跟規模,想像的那種超高汙染工業,很難出現在這種地方。
高汙染往往等於高耗電,新聞上趁颱風天亂排廢水的工廠,幾乎都在工業區,農地上蓋一間電鍍廠,然後亂排重金屬廢水到田間?你開玩笑喔,一甲地給你併用都不夠電啦,還排廢水勒。跟文青想像的完全不同,高汙染工業的廢棄物,經過處理設施後通常剩下很小一桶,只要處理廠不要黑心拿去山裡面挖洞埋了,高毒性廢棄物沒那麼多。反倒是低汙染工業甚至就是農業,汙染物毒性低但是量很大,處理起來才夭壽麻煩,只是因為不會偷排一次整條溪變紫色,才會覺得好像沒汙染,這一塊納管後才能想辦法。
至於,違規工廠怎麼繳稅?就十家工廠共同租用一間商辦啊,接單出貨跟會計都在這一層樓,國稅局才不會管你工廠在哪,只看你註冊地以及營業額來收。換句話說,幾十年來政府都是放任不管,但該收的稅都要收,有些微妙的法規邊緣地帶,甚至是黑白道尋租的空間。要解決?好啊,以後收稅用工廠所在地收,違法不違法公務員親眼見到,沒有裝死空間,超棒的。但台北市稅收剩下三成不到,如何?(那種已經變成產業聚落的,就是大家都裝死啦,假裝沒看到一起踩在農地上)
這還不提,查緝工作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中央只是設置法規,並沒有多少辦法直接干預。你選了一個不會查的首長跟議員,再來靠么政府都不管,會不會太機車?不然就下次大選,堅持合法的民眾,請逼議員表態,我們來看最後得票數如何。國民黨是知道這爛掉了,根本上就不想管,反正裝死沒看到,出事再去表態查緝就好,民進黨從賴清德開始,一路堅持要推工輔法,對幹黨內左膠覺青到1124翻船,直到蘇上來還繼續到完成,為的是什麼,只為了要讓非法變合法?
經濟部的公開說帖,太過冠冕堂皇,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不用擔心合法工廠權益受損,因為比例上低的可以,理論上違法但實際上跟合法沒兩樣的工廠一大堆。真正因為違規可以降低成本的,反倒會因為合法化後墊高成本,降低原先的競爭力。合法的工廠,也會因為產業鏈全線都合法可查後,列入生產履歷跟碳足跡,未來要銷售到歐洲之類的機車國家,難度也會比較低。
除此之外還會有受益的產業。
法條修正的第一個受惠產業,就是顧問業。
不用懷疑,這些工廠老闆並不是想一輩子違法下去,很多人是真的不曉得怎樣合法,因為當年就是「大家都這樣做,我也這樣做」,然後政府裝死沒管,就跟中國這十幾年的狀況一樣。幾十年後的今天,有機會合法的話,多數是願意的,最大的門檻是在「不知道怎樣去合法」。
也就是相關文件跟工廠需要改善的點,大部分老闆是不清楚,就算政府講了,細則部分也需要人去盯。地方政府只需要提供資料,顧問業者就會去把輔導合法的工作做到好了。
第二個受惠產業,是被創造出的環保商機。畢竟大部分這些違規工廠,最多的汙染就是廢水跟粉塵,因為工廠規模不大,高價的環保設備買不起,低價的拼裝版效能沒有很好,所以輔導轉型的這幾年,應該會有不少小型或是微型的污染處理器,甚至是回收業者都會獲利。(跟貸款有關)
第三個受惠的,是這些輔導轉型的工廠跟金融業,從非法轉為合法,有一個最大的重點,卻沒人提到的,叫做「銀行貸款」。合法才能跟一般銀行,或是政府提供的專案去申貸,這是多數人都沒想到的一點。這些老闆不見得是不願意出錢,而是因為工廠非法的狀態下,想去貸款購置新的機器或是汙染處理設備,都是不可能的。以往只有面臨倒閉危機,才有去二胎或是地下錢莊冒險的機會。
提供數千到數萬家業者,有合法申貸的機會,才能讓他們申請到足夠添置新的機具跟污染處理設備的經費,不管是要後續的擴張還是發展,這都至關重要。
你說,違法的關掉就好,多找一些人去檢查不就得了?
呃,勞基法那時候也是一樣的講法,完全昧於現實。你要關掉一家違規工廠,可不是去開張條子,人家就乖乖的關門大吉。你得要有常設人力,緊盯關廠進度,甚至是拆除時也得要人盯著。你有看過就曉得,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搞定的,出動三五個人,費時十天八天,才可能弄好一家。請人搬家到合法的工業區,時程也是一兩個月起跳,絕對沒有鐵皮工廠三天蓋好這種事。(還不包括遇到黑道,需要找警察來一起處理的狀況)
推估超過三萬家的工廠,想要一兩年內就全部幹掉,想也知道你不可能有足夠人力,也不會有夠多經費去增聘。再說,兩年後全部取締完畢,多餘人力怎麼辦,開除?做之前麻煩想一下後果。
我是覺得,後面的關鍵在於經濟部、環保署相關單位,能不能對低汙染有個明確的定義,因為標準訂出來,後面的環保產業才會知道該怎麼做,學術單位也才曉得怎樣幫忙把機器小型化。
以往對污染的定義不夠清楚,一般人在意的都是金屬類的廢棄物與紡織類廢水汙染,但各位知道像是食品加工的有機廢棄物,以及小型金屬表面處理工廠的廢水,看似無害其實蠻高的,但要處理也不需要太高價的設備。眼見不見得為真,請相信專業,但這就是下一次的法案攻防了,在意環保的覺青請去注意這一塊,一個污染標準沒列好,後患才是無窮盡。
另一個重點,就是要儘速納管,這樣才能讓工廠有合法去貸款的空間,想要轉型合法經營的老闆,才有動力去改善自家的環境。把這三萬多家工廠的老闆,都看成只想破壞地球賺錢的王八蛋,無助解決現狀問題。
其實到頭來,就是一個怎樣具體解決的老問題。
我也知道違規就抓啊,但你看違章建築拆了幾棟?台北市當初信誓旦旦講了那麼久,現在誰還記得這些事?你訂了一個不可能做到的高標準,弄了一堆理論上很棒的措施,但全部是逼人走絕路,他們一定在政治上懲罰你。
順便說,去年1124執政黨大敗的主因之一,就是賴院長想要處理這塊,但一堆小清新進步派堅決反對。等到選舉崩掉,檢討原因之後,蘇院長上台才去忽略這些反對意見,堅持要納管再說。
有實務經驗的執政者,很清楚政府解決問題就兩種。一種是直接依法抄掉,另一種是納管輔導。違章工廠這個超大的歷史問題,第一種絕對沒有用,有用早就做了。你只剩下納管輔導轉型這條路,在我們可以做的範圍內,慢慢去轉變,反正現在這種不告不理不管的狀況,也不會更糟了。
當然你有第三種選擇:繼續擺著,吵著不可能做到的全部抄掉,每天詛咒這個世界沒有照自己想的運轉。
違規擺攤法條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王立談工輔法。這篇有五千字左右,長得要命,但是一口氣看完後,真的非常有共鳴。有理有據,是集合站在產業第一線的人的意見,最鞭辟入裡的分析。我們推薦大家看一看這篇文章。
還台灣一個乾淨的農業環境,是 #道德問題。
怎麼在環保與經濟、就業之間權衡,拿出一套可行的制度,讓以前擺爛不解決的違章工廠問題,找到一個漸次納管的出路,這是 #技術問題。
就像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裡面說的,不能老是拿道德情操來解決技術問題。環保的理想雖好,但是產業、社會與經濟的運作,顯然不允許你跳過必要的步驟,一步登天。撇開技術與制度,光講道德,就好像明末的東林黨,個個都是道德標竿,但是大明帝國可說就是亡在他們手上。
來講一個剛退流行的話題,問了一群產業界的前輩,不然很多東西我自己也沒那經驗。
5k字,超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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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要處理工廠管理輔導法,這個台灣最大的坑了,為何說是坑?因為這是幾十年的歷史累積,馬政府時代給了十年改善,不過法案沒有、執行手段也沒有,想也知道就是什麼都沒有的過十年。也好啦,總是要處理這個問題,面對總比逃避好。
工輔法整套看下來,重點大概兩個,一個是輔導原先的違章工廠低汙染的合法化,第二個就是中高汙染的,協助降低為低汙染後納管比照處理。這兩個若在時限內做不到,就會斷水斷電改善到拆除為止。不過今天又多了一個落日條款20年,明擺著是受到壓力去制定的,理由後述。其實還有兩個極重要的點,一個比較明顯的已經有人提,就是對於低污染工業的認定標準,這還有得吵。另一個不明顯的還沒看到人講,最後面再提。
有跑過傳產的應該都知道,現行的高汙染產業,像是電鍍、化鍍類的,大致上都在工業區內,不會在路邊一片農地上。現在講的農地工廠主要兩種,一種是在農地上鐵皮搭建的小工廠,雇傭人數沒幾個,像是在台南、嘉義土地比較開闊的偏僻鄉鎮。另一種是早期城鎮擴張,多餘勞力吸引工業,農地搭建鐵皮屋後出租為輕工廠,長期以降成為產業聚落,例如新北的五股、樹林一帶。其他較少的像在產業道路邊,或是地圖上沒有的小路轉進去,整片樹中間有一棟工廠的,這數量也不少,像是桃園的龍潭楊梅之間。
這種工廠的汙染形式,硬要切開有兩大類。粉塵類的只需要集塵設施,酸洗類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小儲存槽(坑),定期叫車來抽走。這兩類的汙染程度都不高,就算需要改善,也都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這類工廠為何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純粹是和氣生財的理由,以前亂七八糟的年代,地主隨便收租金是一回事,近年新的工廠,要不是農地地主繼承後不想耕作,就是產業聚落擴張後,耕作農地的價值差太多。
會被檢舉的高汙染小工廠,其實你法令也管不到。這大概也分兩種,一種是農地租一間鐵皮屋,然後堆積大量高汙染廢棄物,堆到廢水外流或是臭味太重被抓,老闆反正早就跑路。另一種是擺明就是要開非法的,接高汙染也高利潤生產流程的單,跑去租便宜的農地鐵皮屋,用很簡陋的設備,也不安裝任何處理設施,賺幾年是幾年。利潤很高,也懂得用人頭,被檢舉後關廠跑到隔壁縣市繼續租,看這次可以撐多久。這些老闆沒在管你法規的,真要比喻就是超大型跑給警察追的攤販,要拿這種案例去指控其他工廠,只不過證明自己對工業的完全無知。
關鍵在哪?在用電量,後面會提到。
說到底,農地會有這種問題,就是相對務農來說,改建或是出租作為工廠,還比較有利可圖。出租者想多賺一點,自然不會去舉發,附近的鄰居比照辦理,也沒多少理由想去舉發。幾十年下來,形成一個多重疊合的奇怪結構,然後沒有人能夠處理。
在你罵非法就該關掉前,有些數字要冷靜點看。
閒置工業區大概沒有2,000公頃,而根據政府正式的統計,農地的違規工廠佔地約14,000公頃,若非正式的統計,我個人了解應該是超過30,000公頃。
簡單說,你要他搬家去合法工業區,先不管他有沒有錢應付工業區超麻煩的規定,光看土地面積就知道,要輔導全部工廠都搬家,這一點都不現實。除非你認為,現在開始規劃新的中小工業區,然後就近要求他們搬家,不過這是另一回事,而且這其實鍋更大,連住宅區都要一併處理,經典案例就是整個桃園市的發展軌跡,(不懂我在講什麼的,可能很難理解這怎麼回事)。
因為,之所以形成產業聚落,通常都是有區位優勢,設想一下你家住在新莊,卻要跑去汐止的工廠上班,在二十年前沒有捷運的狀況下會有多痛苦。沒有鄰近高速公路,隨便在一塊空地規劃工業區,是有哪個天才老闆會進駐啊,台灣的代工型態,太多加工的半成品,體積根本不適合長途運輸,大概只有像是電路板,高雄的楠梓電會下單給樹林的晟鈦去做,畢竟表面處理之後,板子還是薄薄一片,體積小裝載密度大而且單價高。然後你去看表面處理後的上件廠,幾乎無一例外都離港口較近,想想就知道為什麼,還是不懂的想一下塑膠射出廠,新北跟台南一樣叫做塑膠射出,做的東西一樣嗎,多想想會想通的。
簡單說,大型工業區的出現是政府規劃,給大型工廠進駐用的,但是一家大工廠很難有全製程的能力,多半都得要發包出去給其他廠代工。若此產品有運輸跟勞工成本的問題,那麼不意外的中小型的代工聚落,就會出現在交流道附近,或離人口密集區不會太遠的地方。這些地方,也早就因為人口擴張需要住宅,農地被蓋的亂七八糟,各位知道新莊輔大附近一圈的加工廠嗎?當年響應謝東閔「家庭即工廠」口號,三層透天厝一樓變身為小工廠,後來成長為三層代工廠的有幾間?這些都是蓋在原本的農地上喔,現在你經過新莊,會知道這邊原先全是良田嗎?
另外,政府的推估現行違規工廠大概有38,000家,我個人了解應該多個兩成跑不掉。每一家的平均雇用人數,小間的應該落在7~10人上下,產業聚落中大一點的大約30-50人,也就是說扣掉老闆,大概有約保守估計近100萬的就業人口,而且這些勞工平均都算是學經歷較弱勢的。
這些勞工,我不客氣說都是過去被政府放生的,年輕朋友可能不知道,我們當年有分A、B段班的年代,多少B段甚至是被稱為放牛班的同學,學校完全是放置不理,畢業後跑去你聽都沒聽過的高職高工就讀,三年下來也沒學到什麼技能,人生的出發點就是活在這種被放棄的環境,他能幹嘛?幾乎都到這種工廠去,男生當學徒,女生當行政跟倉管,三十年過去熬成主管,他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非常之低。
也就是說,今天你把這些工廠全部都關掉,先不提經濟上的損失,瞬間有幾十萬的失業人口,而且都是弱勢勞工,沒有學歷也沒證照,技能只能因應這一行。我想很多人對這類人的認知不夠清楚,弱勢勞工的能力真的不好,但花時間熬出的經驗,至少在這一行可以混的下去。見過那種到水果攤幫忙削水果,時薪有夠低,還要天天被老闆罵的那種嗎?因為真的連削皮的技巧都學很慢,十年前金融海嘯掃到一堆工業區的低層勞工,有些連開計程車的能力都沒有,世界上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更不要提,其中不少工廠,老闆跟勞工之間是一路拚上來的戰友關係,也許才十幾個人,常常要在大廠之間被砍價,但至少在產業鏈上有一個位子,接單養活員工一家老小沒問題。對這些老闆來說,員工不僅是下屬更是親友,年輕朋友的同學就不少這種家庭出身,父母拚了一輩子買了房子,把小孩拱去大學,房貸還沒清,小孩還有學貸,老闆不是不知道員工的辛苦,但自己也不是慈善事業,你真的逼到他要賠本經營,幾乎都是收掉不幹。
那些還有貸款要繳的員工呢?各位,你們真的認為50歲失業,還有10年以上貸款要繳的勞工,有多少能力接受轉業訓練?訓練了,就有與年輕20歲的少年仔同等競爭力?別鬧了,真的別天真了。
另外,這些違規工廠,其實肩負台灣代工大國的重責大任。產業聚落的意義我就不提了,不理解產業聚落的優勢者,跟他講再多都沒用。這邊要說的是,許多代工是大廠轉單小廠,一層一層的轉包出去,把多餘的產能吸收掉,有些甚至會轉到很偏僻的小廠。若沒有這些鐵皮小工廠,很可能有連鎖效應,小廠會因為產能不足,接不了大廠的臨時單,景氣很好的時候就罷了,不景氣時利潤很多都靠這種急單來撐。
此外,各位可能不知道的是,這些所謂農地蓋違規的工廠,該繳的稅都有繳。已經形成產業聚落的,政府其實是裝死不管,因為不同的用地跟需求,能申請到的電就不一樣。怎麼解決?一種辦法,把三四塊農地合成一塊,中間蓋一棟工廠,等於把電集合起來使用,但這也不能裝置太高用電的設備;另一種是當初申請時就以輕工廠的名義,不然電根本不夠用,也就是說這都限制的工廠的營業種類跟規模,想像的那種超高汙染工業,很難出現在這種地方。
高汙染往往等於高耗電,新聞上趁颱風天亂排廢水的工廠,幾乎都在工業區,農地上蓋一間電鍍廠,然後亂排重金屬廢水到田間?你開玩笑喔,一甲地給你併用都不夠電啦,還排廢水勒。跟文青想像的完全不同,高汙染工業的廢棄物,經過處理設施後通常剩下很小一桶,只要處理廠不要黑心拿去山裡面挖洞埋了,高毒性廢棄物沒那麼多。反倒是低汙染工業甚至就是農業,汙染物毒性低但是量很大,處理起來才夭壽麻煩,只是因為不會偷排一次整條溪變紫色,才會覺得好像沒汙染,這一塊納管後才能想辦法。
至於,違規工廠怎麼繳稅?就十家工廠共同租用一間商辦啊,接單出貨跟會計都在這一層樓,國稅局才不會管你工廠在哪,只看你註冊地以及營業額來收。換句話說,幾十年來政府都是放任不管,但該收的稅都要收,有些微妙的法規邊緣地帶,甚至是黑白道尋租的空間。要解決?好啊,以後收稅用工廠所在地收,違法不違法公務員親眼見到,沒有裝死空間,超棒的。但台北市稅收剩下三成不到,如何?(那種已經變成產業聚落的,就是大家都裝死啦,假裝沒看到一起踩在農地上)
這還不提,查緝工作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中央只是設置法規,並沒有多少辦法直接干預。你選了一個不會查的首長跟議員,再來靠么政府都不管,會不會太機車?不然就下次大選,堅持合法的民眾,請逼議員表態,我們來看最後得票數如何。國民黨是知道這爛掉了,根本上就不想管,反正裝死沒看到,出事再去表態查緝就好,民進黨從賴清德開始,一路堅持要推工輔法,對幹黨內左膠覺青到1124翻船,直到蘇上來還繼續到完成,為的是什麼,只為了要讓非法變合法?
經濟部的公開說帖,太過冠冕堂皇,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不用擔心合法工廠權益受損,因為比例上低的可以,理論上違法但實際上跟合法沒兩樣的工廠一大堆。真正因為違規可以降低成本的,反倒會因為合法化後墊高成本,降低原先的競爭力。合法的工廠,也會因為產業鏈全線都合法可查後,列入生產履歷跟碳足跡,未來要銷售到歐洲之類的機車國家,難度也會比較低。
除此之外還會有受益的產業。
法條修正的第一個受惠產業,就是顧問業。
不用懷疑,這些工廠老闆並不是想一輩子違法下去,很多人是真的不曉得怎樣合法,因為當年就是「大家都這樣做,我也這樣做」,然後政府裝死沒管,就跟中國這十幾年的狀況一樣。幾十年後的今天,有機會合法的話,多數是願意的,最大的門檻是在「不知道怎樣去合法」。
也就是相關文件跟工廠需要改善的點,大部分老闆是不清楚,就算政府講了,細則部分也需要人去盯。地方政府只需要提供資料,顧問業者就會去把輔導合法的工作做到好了。
第二個受惠產業,是被創造出的環保商機。畢竟大部分這些違規工廠,最多的汙染就是廢水跟粉塵,因為工廠規模不大,高價的環保設備買不起,低價的拼裝版效能沒有很好,所以輔導轉型的這幾年,應該會有不少小型或是微型的污染處理器,甚至是回收業者都會獲利。(跟貸款有關)
第三個受惠的,是這些輔導轉型的工廠跟金融業,從非法轉為合法,有一個最大的重點,卻沒人提到的,叫做「銀行貸款」。合法才能跟一般銀行,或是政府提供的專案去申貸,這是多數人都沒想到的一點。這些老闆不見得是不願意出錢,而是因為工廠非法的狀態下,想去貸款購置新的機器或是汙染處理設備,都是不可能的。以往只有面臨倒閉危機,才有去二胎或是地下錢莊冒險的機會。
提供數千到數萬家業者,有合法申貸的機會,才能讓他們申請到足夠添置新的機具跟污染處理設備的經費,不管是要後續的擴張還是發展,這都至關重要。
你說,違法的關掉就好,多找一些人去檢查不就得了?
呃,勞基法那時候也是一樣的講法,完全昧於現實。你要關掉一家違規工廠,可不是去開張條子,人家就乖乖的關門大吉。你得要有常設人力,緊盯關廠進度,甚至是拆除時也得要人盯著。你有看過就曉得,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搞定的,出動三五個人,費時十天八天,才可能弄好一家。請人搬家到合法的工業區,時程也是一兩個月起跳,絕對沒有鐵皮工廠三天蓋好這種事。(還不包括遇到黑道,需要找警察來一起處理的狀況)
推估超過三萬家的工廠,想要一兩年內就全部幹掉,想也知道你不可能有足夠人力,也不會有夠多經費去增聘。再說,兩年後全部取締完畢,多餘人力怎麼辦,開除?做之前麻煩想一下後果。
我是覺得,後面的關鍵在於經濟部、環保署相關單位,能不能對低汙染有個明確的定義,因為標準訂出來,後面的環保產業才會知道該怎麼做,學術單位也才曉得怎樣幫忙把機器小型化。
以往對污染的定義不夠清楚,一般人在意的都是金屬類的廢棄物與紡織類廢水汙染,但各位知道像是食品加工的有機廢棄物,以及小型金屬表面處理工廠的廢水,看似無害其實蠻高的,但要處理也不需要太高價的設備。眼見不見得為真,請相信專業,但這就是下一次的法案攻防了,在意環保的覺青請去注意這一塊,一個污染標準沒列好,後患才是無窮盡。
另一個重點,就是要儘速納管,這樣才能讓工廠有合法去貸款的空間,想要轉型合法經營的老闆,才有動力去改善自家的環境。把這三萬多家工廠的老闆,都看成只想破壞地球賺錢的王八蛋,無助解決現狀問題。
其實到頭來,就是一個怎樣具體解決的老問題。
我也知道違規就抓啊,但你看違章建築拆了幾棟?台北市當初信誓旦旦講了那麼久,現在誰還記得這些事?你訂了一個不可能做到的高標準,弄了一堆理論上很棒的措施,但全部是逼人走絕路,他們一定在政治上懲罰你。
順便說,去年1124執政黨大敗的主因之一,就是賴院長想要處理這塊,但一堆小清新進步派堅決反對。等到選舉崩掉,檢討原因之後,蘇院長上台才去忽略這些反對意見,堅持要納管再說。
有實務經驗的執政者,很清楚政府解決問題就兩種。一種是直接依法抄掉,另一種是納管輔導。違章工廠這個超大的歷史問題,第一種絕對沒有用,有用早就做了。你只剩下納管輔導轉型這條路,在我們可以做的範圍內,慢慢去轉變,反正現在這種不告不理不管的狀況,也不會更糟了。
當然你有第三種選擇:繼續擺著,吵著不可能做到的全部抄掉,每天詛咒這個世界沒有照自己想的運轉。
違規擺攤法條 在 “周邊道路攤販違規占用騎樓蘆洲警強力取締還給用路人空間”... 的推薦與評價
長安街忠義廟前白天時交通還算順暢,到了晚上有攤販擺攤,公車停的專用車格被霸佔導致公車須停的馬路上,上下車照成雙向廻堵,而且分局就在忠義廟旁警察都視而不見嗎? ... <看更多>
違規擺攤法條 在 [知識] 罰單不繳會怎樣? - 看板Stall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擺攤被開罰單是很嘔的事情,
每個攤販多少都遇過警察抓人的事情,
本人也曾經在擺攤時遇過警察,
比較有趣的經驗是,警察很上道,
開門見山的說最近就是會來抓,
你敢出來擺就一定吃罰單,
所以那個星期整條街的攤販通放假休息。
雖然吃紅單很不爽,也很想不要繳錢,
但是罰單可以不用繳?天下有這種好事?
當然是不可能的。
以下真實案例:
賴皮不繳罰單 女販累罰百萬 千萬元房子將遭查封
https://www.ettoday.com/2002/10/08/322-1360853.htm
基隆市有一名邱姓女攤販5年來,被警方開了600多張罰單,積欠了一百卅多萬元
的罰款,都沒有繳納。不過警方卻發現她有價值一千萬元的房子。決定查封這棟
房子,強制追回這一百萬元的罰鍰。
另外一個真實案例:
北市攤販欠百萬罰款不繳 警察局:只能依竊占移送法辦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12/16/n1156250.htm
這個案例是:
1.警察告竊佔敗訴
2.罰單部分 當然不可能沒事
依法先寄通知催討並送行政執行處處理,若再置之不理不繳款,行政
執行處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或管收。
攤販可以不繳罰單嗎?
許多攤販遭警方開罰單,以為不繳罰鍰警方也拿他沒有辦法,故持續累加罰鍰金額
及數量,但已有案例,警方將違規人依九十年六月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九十條第二款,移送強制執行。
有名攤商因長期欠繳罰單罰鍰八十多萬元且經過多次不斷催討,該名攤商違規人始
終拒不繳納,警方將此案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處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將該
名攤商違規人拘提管收。
在此提醒攤商不要有心存憢悻的心理或錯誤的認知,如有積欠罰鍰者,應儘速結清
罰鍰,以免遭到強制執行拘提管收。
拒不繳交罰鍰者,是可能被行政執行屬強制執行的,甚至有可能會被依行政執行法
第17、19條管收。
有些攤販是清空自己的任何資產,
不要有任何財產、銀行戶頭,藉以規避罰單。
但當你認為這是個好辦法時,請想想,你要這樣的人生嗎?
一輩子不能有任何資產(動產&不動產),
甚至有可能被行政執行處限制出境,
最嚴重的就是強制執行拘提管收。
何謂管收?
所謂管收係指拘束債務人或有為債務人清償債務職務之人
(強制執行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身體自由之強制處分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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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如果不繳沒事,那還需要開罰單嘛?
有些事情不要累積太多,
能解決的時候就該解決,
等到走法院時,所付出的精神跟勞力,絕對比罰單還貴,
官司打輸了還是要繳錢或被強制管收
何苦呢?
當你為了不繳罰單清空自己的帳戶時,請先想想最壞的結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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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2.205
※ 編輯: wwooww 來自: 218.175.52.205 (09/07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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