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未牽繩 3年只罰24件挨轟
飼主帶寵物外出公共場所,依法需牽繩或裝籠,近年北市因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導致交通事故件數破百。但議員潘懷宗發現,民眾對於寵物未牽繩投訴多,1999滿是怨言,動保處卻未積極處理,《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上路3年多,竟只開罰24件,明顯執法不力。
潘懷宗23日在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指出,動保處從2015年以來,每年救援動物車禍件數超過200件,雖然動物受傷原因很多,但近6年因疏縱寵物在道路奔走、致發交通事故的多達113件,共造成107人受傷,其中68件有飼主,卻因沒有管好寵物,造成人員和寵物傷亡,問題很嚴重。
他強調,2015年《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就已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應使用鍊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否則可處2000元到1萬元罰鍰,規定比中央更嚴格。但法規上路至今有236件投訴,動保處卻只開罰24件,民眾抱怨連連。
潘懷宗還說,零撲殺政策上路後,動物之家收容爆量,動保處開始實施精準抓捕,沒必要就不抓,導致流浪動物變多,虐殺事件嚴重。他統計,2016年到今年6月止,已發生80件貓慘遭流浪犬攻擊致死傷事件,動保處應提出具體配套,以免憾事發生。
動保處長宋念潔說,許多民眾透過市長信箱、1999檢舉未繫狗鍊,但人員到場時,已無法看到行為人。她強調,動保處有主動稽查,但就算到民眾常遛狗的地方,也會因民眾未帶身分證件而難以稽查,執行上有些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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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家(台北市)附近有個歐巴桑都會帶一隻中大型米克斯外出沒有牽繩,但那隻狗有攻擊性,之前我家的狗狗有被攻擊過,當時就有向動保處檢舉了,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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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請大家如果願意的話
請幫忙附議
分秒必針
我不知道能改變多大
但我希望能挽救更多生命
~還差你的一份力
因為之前未牽繩的兩狗追逐浪貓
導致浪貓被車撞的新聞
或公共場合未牽繩 小狗暴衝
導致車禍等情形
或咬傷愛犬 咬傷小孩的情況
我想是大家都不願意看見的
因此有感而發
希望政府能夠更加重視與回應
寵物在公共場合 需要牽繩的議題
希望減少 因寵物未牽繩 導致車禍、路人受傷、犬隻受傷或其他財產受損的狀況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根據動物保護法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
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據此,現行動物保護法並無強制所有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都要"繫鍊"!
1. 應將攻擊性之寵物規範成"寵物",因層出不窮的寵物未牽繩,導致車禍、他人受傷、
犬隻受傷或他人財產受損,
2. 應規範清楚" 防護措施"定義為牽繩,應強制要求飼主在公共場合遛狗貓時,必須要用
牽繩為適當防護措施。
如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第十條
寵物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鍊繩、箱籠或採取其他適當
防護措施。
未採取適當措施防護之寵物,得由動保處保護送交動物收容所。
謝謝你們
希望可以一起慢慢改變!
附議網站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32d200f0-408f-42d3-b20c-9a9568a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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