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反核、反燃煤、要乾淨空氣,不要天然氣接收站,然後又要批評經濟發展不好、失業率高、勞工薪資沒有提升。反電磁波、不要基地台,又抱怨家裡沒訊號,連台積電合法買地都有意見,說是政府幫忙財團圈地。
其實反對都很簡單,
重點是要怎麼解決問題。
政治人物要能解決問題,不應該忽視環保跟經濟中間得找到平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839034611248&id=1775451270
【回顧】
一「王立第二戰研所專欄|天然氣開發站爭議:從桃園藻礁看經濟與環保間的利弊|太報」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珊瑚生態影片完整版」
一「民進黨:國民黨執政時核定天然氣接收站蓋在藻礁」
一「黎時潮:藻礁與政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28744553932281&id=584986081641475
柯粉的超譯天地: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住在台北,然後再要求花東就是要那邊維持鄉下的樣子讓他們可以去享受自然
然後講到中南部的交通永遠都是那邊的人很愛騎摩托車很愛開車,拿台北市來比高雄,完全不知道高雄有一半以上的區域是在地質脆弱的山區,甚至連甲仙小林村還有曾經被颱風毀了的納瑪夏就是在『高雄市』也不知道。
王浩宇:「自己過著有超商的日子,卻不願蘭嶼有超商。」
「蘭嶼人就不能享受生活便利,#一定要我們被當猴子觀賞?」
這是達悟族人夏曼.魯瑪碧在7-11因為台灣人反對而差點進不了蘭嶼時的無奈發言。當時因為輿論壓力很大,加盟主差點就放棄開店計畫,蘭嶼差一點就沒了這間當時島上唯一的超商,讓島上的居民非常擔心。
---
有個朋友是德安航空的機師,因為東北季風的關係,蘭嶼、台東航班常常斷航,有些蘭嶼朋友們就會在台東人的家裡借住,大家就從乘客變成朋友。
有次,我們就聊到這個話題。
有個事發時才國中的年輕人,就談到島上居民對超商的期待,因為超商不只是超商,他們也想網購、也想要有ibon、也想方便繳款、也想吃吃看電視上廣告的大亨堡、御飯糰,這些都是過去在島上沒有的。
當然,島上反對的聲音是有的。
但最大的聲音、壓力、輿論卻來自幾百公里外的台北,那個街頭巷尾都是超商的繁華都市,那些住很遠的詩人、環保團體跟喝著咖啡的覺青,他們擔心蘭嶼的文化會因此消失,卻把自己對蘭嶼的期待,建築在蘭嶼人的不便上面。
輿論幾乎一面倒,要求7-11離開蘭嶼。
---
多年後的現在,蘭嶼的傳統文化並沒有因為超商而消失,傳統的商店、雜貨店也持續存在。
我們是否應該回去思考,當初那些製造輿論、操弄媒體,公然反對蘭嶼第一間超商的詩人、環團們,是否... 是否,應該思考一下。
當時,這些人到底有什麼資格替他們做決定?
---
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套用到 #蘇花改 #北宜直鐵 #東鐵雙線電氣化 #普悠瑪太魯閣站票 等東部相關交通議題上。
不住東部的朋友們,請把發言權還給東部人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54242338361136&id=650387945413247
李欣容:幫補充一下,有些人,似乎是想用當地居民和原住民的人血饅頭暖自己的高大理想。
跟自己住都市吹冷氣要蘭嶼拒絕7-11一樣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4799823613494&id=1362832201
Jiasin Yu:說說礦業法。
現在很多人關心礦業法,緣由是因為齊柏林導演的作品與驟逝。然後,首當其衝的是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公司花蓮廠。
徐旭東多年來的各種搞笑言行就不贅述了,我對徐董也沒有好感,因為當年家母就是遠化大罷工的成員。不過,我看到很多人對於礦業法的關注點太過集中於某些層面感到不安。
以目前的修法進度而言,許多條文行政院和多數立委們都已經取得共識,仍然在爭議中的,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有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目前約有8成礦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但礦業法核發礦權時並沒有依原基法第21條辦理。這一點目前原民會、經濟部和立委仍在討論中。先前討論的主角是時代力量的Kawlo.Iyun.Pacidal委員(滿頭包的高潞),目前她已去職,另一個在爭取原住民族權益的是國民黨的Sra.Kacaw委員(漢名鄭天財)。
另一部分的爭議在於環境保護。目前立委有共識的版本是「國家公園區、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得開採。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和陳曼麗進一步主張要納入「環境敏感區」。而經濟部的顧慮在於「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像國家公園一樣有明定範圍,希望文化部(再拖一個部會下水)出面界定。另「環境敏感區」有等級別之分,經濟部同意原則上納入環境敏感區,但希望可以開放管理機關的審核權。
以上,我應該沒有漏掉目前爭議的重要內容,我想這也是多數人關心的環節。也許沒有知道得很詳細,但是原住民族權益和環境保護應該是多數關心礦業法的人最聚焦的議題。
有時候,「沒有知道得很詳細」就貿然表態,反而會壞事。如同這則新聞的內容,你可能從來沒看過一樣,因為同溫層不太會分享不同意見。如果你看了這則新聞,可能就會對目前礦業法的修法進度有不同的看法了。
新聞連結: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730mkt002/?fbclid=IwAR1GiqIl41r-_rjtwQ28SCLV1rgw8lnh1IxCujdoCINFbeDlharKP8RjO0w
【註】鏡周刊社長證實此為廣編特輯。
***
說說臺灣的「水泥業」,開始講古。話說臺灣的水泥業從日治時期開始發展,終戰(或稱抗戰勝利)後,原淺野水泥株式會社、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南方水泥株式會社,和臺灣水泥管株式會社合併,由行政長官公署的水泥監理委員會接收。1946年5月,成立臺灣水泥公司,由原四川水泥公司負責人徐宗涑擔任首位總經理。
此時是公營獨佔事業。黨國時代的公營獨佔事業是個什麼地位,想也知道。
1953年,行政院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為了籌集資金收購土地給予農民耕種(這時候不像「劫收」時直接搶走,有禮貌多了),於是政府同時將臺灣水泥、臺灣紙業、臺灣工礦,和臺灣農林四間公營事業股份釋出,開始民營化。這時候臺泥有板橋林家、鹿港辜家、新光吳家...等等知名巨賈參股,首任董事長是板橋林家的人,不過最後由鹿港辜家取得經營主導。
拜託!黨國時代耶!戰後百廢待舉耶!臺灣營建的基礎水泥業耶!怎麼可以全部由「臺籍商人」掌控?
搭著民營化風潮,徐旭東的老爸,上海商人徐有庠想要成立臺灣第二間水泥公司。沒想到最後翻船,由翁明昌的「嘉新水泥」拿走,嘉新另一位靈魂人物是張敏鈺。2008年,臺泥收購嘉新,兩者合併。
嗯...有時候出身是很重要的,徐有庠出生於大清國江蘇省天京海門直隸廳人,翁昌明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張敏鈺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鎮海縣。
這有什麼關聯?別忘了,民族救星、世界偉人、時代巨輪,英明神武的 蔣總統就是出生於大清國浙江省寧波府奉化縣,寧波府主管六縣,分別是鄞縣、鎮海縣、慈谿縣、奉化縣、定海縣、象山縣。
這就對囉!翁明昌和張敏鈺可是蔣總統的老鄉呢!黨國時代的裙帶關係就是這麼簡單、樸實無華且枯燥。
徐有庠在1951年(當時臺泥還沒有開放民營化)、1954年都分別申請開業,但都沒有核准。直到1957年,徐有庠找來王新衡擔任董事長之後,亞洲水泥才正式成立,徐有庠擔任總經理。
王新衡何許人也?中華民國陸軍少將,上海保密局局長。簡單說,就是情報頭子。但王新衡沒有這麼簡單,1926年王被國民黨推薦去俄國莫斯科中山大學念書,跟蔣經國是同學。還沒完,1936年西安事變時,王新衡就跟著 蔣總統一同被老共扣押軟禁,所以他是蔣的貼身人員。而王新衡,出身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
樸實無華且枯燥,對吧?
所以,臺灣的水泥業,不是隨隨便便的人就能做的。更不用說,徐旭東的遠東集團影響力遠比當年更強大。
***
最後說亞泥,1957年亞泥開業,首廠在新竹縣橫山鄉,1973花蓮廠開業,二廠直至今日仍在營運。
關於亞泥是如何取得花蓮礦場的,網路上有很多文章可以參考。大致上是原住民以為土地「出租給亞泥」,但秀林鄉公所用的卻是「土地使用權拋棄書」,而且上面很多簽名的筆跡十分類似,甚至有人根本不在場卻有簽名。
要知道,1973年,仍然是戒嚴、白色恐怖時代,若當時發生政府侵害人民權利的事情,絕對是轉型正義的一環,與其咆哮要逕付二讀,不如先cue促轉會。
2019年7月,亞泥充滿爭議的「延展20年」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原處分」,也就是新的礦權尚未核定。可是依照目前的礦業法第13條:「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當初行政院修法的版本是加上:「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法規辦理原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評估,並依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內容或主管機關核定之開採及施工計畫辦理者,得繼續開採。」簡單說就是還沒給新的核定時,你可以依照原來申請的權限繼續開採。
林淑芬、陳亭妃、Kolas Yotaka(谷辣斯)和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都是「但展限申請案未經核准前,不得採礦」。但蕭美琴委員的版本沒有這一條但書。
蕭美琴委員是花蓮縣的立法委員,難道美琴姐不在乎原住民族權益嗎?淺碟思考的人可能會這麼想,但問題真的沒有這麼簡單。
要知道,亞泥花蓮廠有43%的員工就是原住民,這些族人雖然與亞泥在土地權上纏訟,但同時也依靠亞泥獲得工作權。這也是當地537戶中,有380戶(70.8%)同意亞泥繼續開採的原因,不同意僅43戶(8%)。
沒錯,亞泥開山挖礦,場面確實怵目驚心,別說實際去過新城山,走過金瓜石本山礦場的人都知道,這實在「很不自然」。可是,亞泥的營運和當地居民的工作權、生存權有密切關聯,卻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在新的延展審核期間,等同要亞泥暫時關廠,你要這些員工放無薪假嗎?
新城山的住民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且可以留在家鄉,誰願意看到自己的家鄉被挖平,還養魚勒!如果一直把風向帶往要求亞泥停止開採,請先給這些員工一個生活上的保障。
***
我想起一件事情,就是當年統一企業要開7-11蘭嶼店時產生的爭議,說是這種資本主義會衝擊蘭嶼的傳統文化。其實,蘭嶼的文化早在一堆觀光客湧入時就被衝擊了。
蘭嶼不是沒有個別經營的超商,那麼多一間7-11,是蘭嶼人不配享受更便利的生活,還是擔心7-11會改變蘭嶼人的生活?如果7-11能讓蘭嶼人的生活更好,為何不呢?
另一個類似的爭議,是前一陣子某房產達人說宜蘭「當美麗的農田變成癩痢頭...臺北客退休住宜蘭?塞到死的交通,想到就討厭,而退休族最需要的醫療,嗯...還是留在臺北比較好。」
蘭陽平原肥沃沒有錯,但人家就該一輩子種田?鄉下就應該有鄉下的樣子?然後,當宜蘭要開闢更便利、快速的軌道運輸設備時,為什麼是外縣市人在反對啊?
人們都是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如此而已。如果能有更好的選擇,誰不想要呢?
最後我想引用晚清名將左宗棠的一句話-十個法國將軍 ,也比不上一個李鴻章壞事。
***
【補】
有媒體從業人員提醒我,鏡周刊這篇是廣編,然後所謂的「七成」不是民意,我知道。我也找過很多的新聞:
亞泥工會提七成居民支持 反亞泥自救會批未收連署書
聯合報 記者王思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957661
亞泥礦權展延遭撤銷 經濟部決定不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020137.aspx
鏡周刊這篇我也猜測是廣編,不過我是刻意引用這篇的,因為他很明顯就是亞泥的聲音。關於「七成」這一點其他新聞我也有看到媒體報導。
【礦權遭撤】亞泥稱「7成居民支持」上訴 環團批扭曲內容
上報 蕭惠敏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8248
礦權展延案遭撤銷 亞泥上訴部落7成支持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07290184.aspx
還有,我自己是學民調的,我不會說誰的民調是假的,誰的是真的,我只會說有沒有代表性。例如之前韓粉在街頭隨機訪問,說有很高比例的人支持韓國瑜,這也是民調,但沒有代表性。
所謂「七成支持」,是亞泥花蓮廠企業工會去做家戶訪問得到的,很有可能多數的家戶成員都有亞泥員工,所以支持度很高。同樣的,環保團體指出,如果去訪問新城山下的居民,可能沒有人會支持。
我這篇文章想表達的就是這樣而已,不要忽略有人真的要依靠亞泥生活,很無奈沒錯,但是不爭的事實。我也說,如果有更好的生活,誰不願意追求呢?
最後,大家也可以想一下,你的立場是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禁止亞泥花蓮廠繼續營運,還是說你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在環境評估允可的情況下讓花蓮廠繼續營運?
第二個是,在新的延展尚未許可前,亞泥究竟該不該繼續營運?其實也可以延伸,那其他產業是否也該比照辦理?
不過我想我們彼此之間有共識的地方,應該是原住民族土地權的維護,以及過往時期侵害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
我想說的是,我有看到在原住民族土地權、環境保護等議題的聲音,其實我的同溫層也多數是這種聲音。但我還看到背後有住民工作權的問題,而這是我在我自己的社交網絡中幾乎沒有看到的。
我認為這些人的工作權一樣值得重視,應該沒有違背寫這篇文章的出發點,我一開始也先從原民土地權與環境保護兩點開始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5546743243638&id=1291419051
【回顧】
一「黃國昌批民進黨阻《礦業法》 老柯:你們自己不來協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42363542570386&id=58498608164147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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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剛維掏空遠東航空幾十億被收押,原來是與他私交甚篤的公銀行庫董座涉嫌為虎作猖,違法核貸所致。去年12月我在財委會就質詢第一銀行董座廖燦昌,在一年多前才因為慶富案讓國家虧損連連從合庫董座下台,怎麼一下子又高升到第一金控董座?去年底蘇貞昌主導8個公營行庫高層大換血,霸氣十足。其中廖燦昌升第一金控董座,黃伯川升土銀董座,陳世卿升合庫總經理,3個人這次都因為遠航違法核貸遭到起訴,廖也請辭下台。蘇貞昌說用人唯才是唯一考量,錯錯錯,請問這些人有「德」嗎?有守住基本的財政紀律嗎?行政院發言人還要硬拗說申請核貸是馬政府時代的事。拜託去讀一讀起訴書,第一次申請核貸未准,等到政黨輪替後2016年7月12日才核貸成功,再硬拗不會改變事實真相。廖燦昌、黃伯川創下公股銀行董座遭起訴首例,蘇貞昌一手拔擢的人才,創下這樣的不光彩例子,應該要好好的檢討究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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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掏空 民航局「不知不覺」
陳守哲/大學教授(台北市)
遠東航空自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無預警宣布停飛,近日台北地檢署認定董事長張綱維侵占遠航公司十三億餘元,並藉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廿二億元本息移轉給遠航,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張綱維,連帶使國內著名銀行合庫董事長(現第一金董事長)求處重刑,可謂重蹈覆轍二○○八年遠航掏空重整之歷史。
回首十年前,張綱維以樺福建設地產大亨之姿入主,以高齡老機、遠東最有價值又忠誠員工續經營。然畢竟外行人霧裡看花,專業經理人一換再換,在航空業高槓桿成本經營猶如走鋼索,後因飛機老舊,甚遭民航局以每月限制飛行小時數,並破天荒量身訂做機齡限制廿六年法令,確保飛安無虞。
再者,因不熟稔飛機評估以及採購作業,慘遭賣方以高價索賠,一般認為此事件為壓垮遠航的最後一根稻草,進而鋌而走險,動念將自家財庫互通,且不法貸款。
事實上,早在遠航重整期間,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應將有關營運、財務、航務、機務等報表按期送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備查」,然深究民航業財務報表難一窺其貌,民用航空業財務報表難度甚深,且民航局官員從無航空公司從業經驗,即便財務專長人士仍甚難分真偽。近年未爆彈接連引爆,先是威航,再者母公司復興航,後又緊接遠航,民航局對航空財務管理可謂「不知不覺」,但平心而論,空運財務管理冰山的一角,建議民航局應強化查核航空業者財務,並正視任一財務警訊。
遠航真正的問題,是外行領導內行,猶如國外諸多倒閉航空業者,亦有相同顯例,這也凸顯民航局管控各航空公司五大主管(航務、機務、機務品保、機隊主管、飛安主管),需具備航空業一定年資限制之主因,然似乎因為未規範公司當責主管董事長或總經理,致使國內航空業倒閉接連發生。建議民航局將航空公司負責人,亦納入主管資格管制規範,及早未雨綢繆,避免歷史再次重演。再者,遠航後期為航空界的調皮壞學生,民航局似又束手無策,甚至被業者玩弄於股掌之間,若非遠航擬以霸王硬上弓威脅政府,以目前法規未詳細訂定退場機制,恐現在仍留校察看。
航空產業沉沒成本極大,財務慘遭掏空事小,若因財務周轉不靈降低修護能量,導致發生不幸飛安事件,造成旅客或員工生命財產損失,方為大事。現交通部沾沾自喜借貸國內航空公司五百億,並讓航空業者有喘息之機,藉此提醒政府部分航空業者汲汲營營於各式獲利方式同時,勿忘借貸也是要還的,即便低利率對於無收入的航空公司,也是一種負擔,而最後防線「飛安」,不可不慎。
遠航向來以優秀的員工著稱,不幸歷經兩次經營團隊重大財務掏空問題,現漫步於松山機場邊,看到卸下金字招牌的遠航航機駐停,令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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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復飛台金線 申請5月飛吳哥窟
遠東航空在停飛三年之後、今天重新起飛,上午飛出了第一班從台北到金門的班機;很多老員工說、等這一天等了好久,而遠東也宣布、已經申請復飛吳哥窟航線、希望五月能夠成行,接下來還有澎湖馬公和高雄等航點。為了宣示全新出發,遠航空服員的制服全部換新,要帶給旅客不一樣的感受。
為了歡迎遠航重新加入台金航線,金門機場出動兩輛消防車進行噴水柱的儀式來為遠航洗塵。
白色胖胖機身,紅色大Logo,大家記憶中的遠東航空終於回來了!停飛近3年,今天上午10點22分,這架編號B280252的班機重新飛抵金門!
上午的首航班機只開放給貴賓和集團員工搭乘,有集團員工剛好要到金門玩,搭上首航班機相當興奮,還有這位90歲的老阿嬤也見證這感人的一刻。
隨著遠航重新出發,空服員的制服也找來設計師重新設計,雖然還是跟過去一樣都以灰色跟紅色作為基本色調,不過原本翻領的襯衫式上衣,變成立領灰衣配黑裙,還多了紅色髮圈、髮束,並搭配紅色高跟鞋,相當亮眼,尤其對重新返回工作崗位的空服員來說,穿上新制服後心情格外複雜。
在遠航復航初期,目前只經營每天2班的台北飛金門航線,下一步除了陸續復飛國內線外,還要拿回國際線。
遠航表示,除了現有10架飛機,今年也將陸續引進新的飛機,進行機隊的汰舊換新,員工也會從目前的五百多人持續增加,預計明年會到一千人。至於資金來源目前都是總經理張綱維個人獨資,他希望未來陸續有公眾資金進入,他說這只是遠航重新出發的第一步,請社會大眾拭目以待。
爭取復航路艱辛 遠航員工感觸多
停飛將近三年、遠航的班底卻沒散,現有的五百名員工、裡面有七成都是老面孔。當時遠航因為財務危機被迫停飛,他們曾經走上街頭陳情抗議,但後來又選擇回到公司、就算沒薪水也堅守崗位,終於讓他們等到了重新遨翔天際的這一天。
親切的幫著乘客辦理登機手續,在遠航擔任督導的劉興中在停飛前,已經在高雄站服務了11年,雖然停飛的這三年一度轉到服務業去工作,但因為對公司一直有一份很深的感情,去年接到公司召回的電話就立刻答應回來上班。
目前遠航有500人,約7成是原來的員工,民國97年5月爆發財務危機遭到停飛後,沒領到薪水的員工曾經走上街頭抗議,還到總統府陳情,不過,20多年前就進入遠航從總機開始做起,目前是空服部副理的盧紀融就說,因為始終相信公司可以重新站起來,即使停飛後,公司沒支薪,她也沒有離開遠航。
而讓大家終於等到復飛的關鍵人物,就是這位來自建設公司董事長張綱維。自從停飛後,不斷有企業說要接手,但直到98年10月,張綱維接下遠航重整人的任務後,遠航才開始有了資金,復飛燃起了希望。
遠航雖然在今天復航,但目前仍在重整階段,遠航希望能在一年內恢復上櫃目標。而重整的期間除了要有5000萬元的乘客履約保證,營運資金需求也至少要1億元,民航局除了會加強監督遠航的機務、航務、財務與營運外,必要時也會要求遠航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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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侗清遽逝】
民國七十五年四月廿二日,監察院交通委員會委員酆景福先生至遠航總公司視察,胡侗清
以總經理的身份簡報業務,提出更新機隊計畫,並「報告遠航遭受官方各種不平待遇,情
緒十分激動」,傍晚感覺身體不適而被送至長庚醫院急救。就醫後原本情況穩定,但胡侗
清後來又堅持要轉往中華開發醫院,請其專屬的心臟科權威董玉京醫師繼續診治。如此反
而造成病情惡化,最終因心肌梗塞導致腦溢血不治,於民國七十五年四月廿三日上午七時
四十五分逝世,年六十二歲。(傳記文學、中央日報75/4/24)
追隨胡侗清在遠航從事飛機修護工作達二十年的鄭富璋先生(後來擔任遠航行政處長)曾寫
兩副對聯致悼:
奠基於小竹棚中,卓識長留工廠在;
創業自大比機上,英靈擁護遠航興。
自營航空,飛渡重洋,自製飛機,一生宏願猶未竟;
發展機務,支援航務,開拓業務,三項大計終有成。
胡侗清逝世後,外界謠傳是監委氣死了他。其實監委聽完胡侗清的報告後,對遠航處境極
表同情,答應向有關單位要求改善,並對胡侗清慰勉有加。酆景福委員第二年再度到遠航
視察時,還特別向遠航同仁說明這一點,並表示遺憾。
【經營權之爭】
胡侗清逝世後,遠航頓時失去領導重心,且由於胡侗清之子胡元熙「其觀念與意見,經常
與其家族與公司股東相左,遂使遠航的內部改組與經營權的爭端,終於表面化及公開化。
」(經濟日報75/7/12),開啟了一場爭奪遠航經營權的巨大風暴。
擔任總經理助理兼機務處副處長的胡元熙,原以為他是胡侗清唯一的兒子,可以在父親逝
世後順利接掌遠航。但天不從人願,遠航董事會卻未推選胡元熙接任總經理,而在民國七
十五年四月廿八日通過聘請航務處副總經理楊訓偉為新任總經理(中央日報75/4/29)。隨
後在六月廿四日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改選董監事,由胡侗清親哥哥蕭國祥連任董事長,閻奉
璋(前國大代表、經濟日報首任社長)、夏功權(曾任駐美代表、烏拉圭大使)、胡小燕(胡
侗清長女)、蕭國順(胡侗清之弟)為董事,胡妮妮(胡侗清次女)、朱厚人為監察人(皇龍公
司的代表)(聯合報75/6/25)。
董監事改選落幕後,家庭內鬨的場面越來越火爆。由於胡元熙並未如願擔任總經理或當選
董事,故在七月廿二日、八月廿一日召開兩次股東臨時會議,以假決議方式讓自己當上董
事長,同時蕭正(蕭國祥之子)和蕭葛印(蕭國祥之女)也被選為董事,並委任胡韻(胡侗清
三女)
為監察人,也解任六月廿四日股東會所選出的全體董事和監察人(經濟日報75/11/20)。
於是一方面,胡小燕和胡妮妮兩姊妹聯手委託律師,在七月十一日向台北市刑警大隊報案
,指控遠航一名股東涉嫌利用機會,盜用遠航總經理的印鑑移轉她們的股權(聯合報75/7/
12)。另一方面,遠航董事會決議,自即日起解除胡元熙的總經理助理職務,改調企劃處
長。而董事長蕭國祥已中風九個月,行動不便,故由董事夏功權為駐會董事兼代行董事長
職務(經濟日報75/7/12)。遠航迅速滅火,立刻在七月十二日向新聞媒體表示,股東之爭
將不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及飛航安全,不容公司經理人員介入(聯合報75/7/13)。
胡元熙在法律訴訟過程中一直居於劣勢,首先是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宣判
,指出經濟部早已函釋公司改選董監事不能適用假決議,而確認胡元熙在七月廿二日、八
月廿一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議決議不成立,遠航的經營權和股權回復到六月廿四日股東會
決議的情況。胡元熙不甘示弱,也訴請台北地方法院確認六月廿四日的股東會決議無效(
經濟日報75/11/20),但台北地方法院駁回胡元熙的控訴(經濟日報76/2/24)。
其次在刑事訴訟部份,台北地檢處主任檢察官張政衡先生歷經數月的調查後,發現胡元熙
先偽造皇龍公司的移轉背書,以自己為受讓人,侵占遠航股票二千五百十九萬股,後於民
國七十五年七月間,未經總經理楊訓偉的同意,冒用其名義偽造遠航的文書,向民航局陳
報皇龍公司的股權已轉讓給胡元熙。因而認定胡元熙在爭權過程中有犯罪嫌疑,後以侵占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提起公訴(經濟日報76/1/27)。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國七十六年五月
十一日做出判決,認為胡元熙觸犯違造文書、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聯合報76/5/12
)。但胡元熙心有不甘,在五月十八日舉行記者會,公開要求他舅舅黃任中將皇龍投資公
司名下的股票交出(聯合報76/5/19)。台灣高等法院也在民國七十七年五月十三日宣判胡
元熙觸犯業務侵占罪而處以有期徒刑二年,適用減刑條例後,減為一年徒刑(經濟日報77/
5/14)。但後來最高法院又將原判決撤銷,全案重新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為審理(經濟日報
78/12/31)。
遭逢一連串司法挫敗後,胡元熙繼續展開困獸之鬥。在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六日,遠航股東
胡元熙、胡韻、胡魏淑娟(胡侗清第二任妻子)、蕭葛印、蕭國順、陳虹霞六人推舉蕭國順
為代理董事長、胡元熙為總經理,將胡小燕趕下台,並大幅調動一級主管,讓遠航員工人
心惶惶(聯合報77/7/7),情勢隨之逆轉。為了不使胡家姊弟的經營權之爭影響到公司的營
運,遠航一級主管在七月七日組成自救委員會,要求各股東在一週內達成協議、推選負責
人。在未達成協議之前,暫時由自救委員會管理公司的運作,一切組織型態、人員及作業
均維持原狀。但民航局指出,遠航員工籌組的自救委員會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下,是站不住
腳的(中央日報77/7/8)。
在強有力第三者的介入斡旋之下,胡小燕和胡元熙在七月八日凌晨暫時達成協議,決定繼
續由胡小燕擔任董事長,但胡元熙也將一同經營遠航,而由員工組成的自救委員會便宣告
解散(中央日報77/7/9、台視新聞mms://203.207.5.80/DOFiles/asf/00/02/63/78/cca-1-
20001-nw-ttvdy-19880708_11-n.asf)。但這樣的局面其實是各懷鬼胎的和平假象,蕭國
順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裁定,在九月九日接掌遠航董事長,並指派胡元熙擔任總經理,且
胡小燕不得再對內、對外執行董事會職務。胡小燕則表示將會提出抗告,即使暫時不能行
使遠航董事長職權,但仍然可以執行總經理職權(聯合報77/9/10)。
由於姊弟雙方都不肯讓出經營權,致使遠航營運出現警訊,載客率和營業收益逐漸減少(
聯合報77/10/28)。為了確保民眾的交通權益,交通部不得不在十一月三日出面召開協調
會,決定在十四日舉行股東會議、選出董事、組成董事會,並任命總經理在十五日就職(
中央日報77/11/4),但股東會最後還是流會(聯合報77/11/15)。
經營權之爭拖延到民國七十八年一月九日,由台北地方法院指派華航副總蔣洪彝先生出任
臨時管理人才暫告停歇(中央日報78/1/10)。沒想到蕭國順不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
告,高院審理後認為應由其餘董事互推選代理董事長,不應請求選任臨時管理人,而將台
北地方法院指派蔣洪彝管理遠航的裁定廢棄,於是支持蔣洪彝的胡小燕便向最高法院提出
再抗告(經濟日報78/7/26)。但蔣洪彝因為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而萌生辭意,決定自九月
一日起,辭去遠航臨時管理人的職務,返回華航繼續擔任副總經理(聯合報78/8/25)。
胡侗清名下一千一百卅七萬零五百四十九股的遠航股票,在民國七十八年九月廿九日由台
北地方法院財務法庭公開拍賣。法院將拍賣底價訂為每股十五元,總價是一億七千萬餘元
。拍賣之初雖有幾家證券公司喊價,但最後成為遠紡董事長徐旭東先生和皇龍投資公司董
事長黃任中聯手,與華航對拼的局面。由於雙方均勢在必得,因此從二億元開始叫價後,
金額即節節升高。到了十一點左右,喊價已接近七億元大關,徐旭東與黃任中最後喊出六
億九千八百萬元後,華航代表張?滄隨即叫價七億元,大約是底價的四倍,徐、黃兩人未
再加碼跟進,於是華航獲得遠航股權(聯合報78/9/30)。這件拍賣顯現了兩則重大訊息,
一是華航有意助遠航一臂之力(經濟日報78/10/1),二是遠東集團徐旭東其實早就有意願
掌握遠航的股權,而非直到民國九十六年才因崔湧的建議有對遠航有興趣。近廿年前,由
於華航的大力介入,才能使遠航的經營權之爭逐漸歸於平淡。但廿年後,華航不願意再度
向遠航伸出援手,即使華航在民國九十七年六月的遠航股東會被選為董事,華航卻堅辭董
事一職。
綜觀遠航的歷史,雖然創立之初的生意並不興旺,有時候財務困窘到員工薪水要打折扣,
甚至一、兩個月都發不出錢,但員工從未怠工、罷工或走上街頭。這情景與如今的遠航對
比起來,有些相同又有些不同。不同的是五十年前,胡侗清不僅有強烈的使命感--經營一
家國人主持的航空公司,更能拿出具體的辦法來克服一時的困難,使遠航員工心甘情願地
陪著胡侗清熬下去。但五十年後,資方拿不出任何具體的有效對策來解決經營困境而宣告
停業,使眾多員工不得不陸續離開遠航尋求生路。雖然目前已有新的經營團隊接手,但仍
然未能使遠航的業務展開第二春。五十年前,遠航在勞資和諧的氣氛下,同心協力地一步
一步成長茁壯,五十年後,遠航又要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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