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不該有城鄉差距 苗栗醫療人權的巨大挑戰
文章很長,請慢慢細讀
這一年來因為疫情紛擾,又適逢衛福部桃園醫院感染事件的發生,在超明提出苗栗人在醫療資源上的無奈與委屈後,許多鄉親紛紛關注苗栗醫療資源匱乏的問題,看完鄉親的留言,這是超明這近十年的慟!
長期來,苗栗沒有完善的重度緊急醫療資源,每萬人口重症病床數是本島倒數第三少,導致每天數千人次必須跨縣市就醫,除了延誤醫療黃金時間,連帶著家屬為了照護生病親友,舟車勞頓下更是身心俱疲,「一人患病,十人於途」。
超明從民國101年、第八屆立委一上任後,即全力協助苗栗縣政府推動「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紀念醫院BOT興建案」,並爭取國家衛生研究院「北部國家癌症研究中心」預算,建構醫療園區的完整性。尤其是國家癌症研究中心更是醫療園區的重中之重,該中心規劃了50床的癌症病床,一方面可以照護癌症病患,另一方面研究癌症的治療方式。現在全國唯一的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在台南成大醫院旁,北部尚缺乏這樣醫學研究與治療並進的硬體環境,因此超明是卯足全力爭取,希望進一步提升苗栗醫療品質。
但醫療從來不是白吃的午餐,私立醫院要精算不虧本。遠雄醫療園區當初規畫BOT案時,除了找台北醫學大學合作來經營醫院外,也有將長照中心納入園區,希望透過這部分營收來平衡醫院的虧損,讓醫院能永續經營,卻被少數立委刻意貼標籤,汙衊遠雄與縣府官商勾結、竊占國有地,只是為了炒地皮,導致遠雄集團在104年4月喊卡。事後經監察院調查,清楚說明全案並無貪贓枉法、違法亂紀,還給縣府公務員公道,只是遠雄集團已放棄在苗栗蓋醫院。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苗栗人的醫療人權被政治算計犧牲了。這對超明是第一次重大挫折。
當遠雄集團宣布放棄後,超明立即偕同志榮立委帶領地方鄉親在立法院請願,邀集行政院副秘書長徐中雄與國發會、衛福部、經濟部工業局、財政部國產署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等一同研商,與各部會達成共識。第一,衛福部不收回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申請450床急性一般病床之醫院許可;第二,重新評估規畫衛福部苗栗醫院興建急重症大樓的需求;第三,衛福部將加強苗栗轄內醫院急重症照護服務品質;第四,國家衛生研究院北部國家癌症研究中心研擬搭配其他醫院規畫設置;第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繼續提供20公頃的國有土地供苗栗縣政府辦理醫療招商。透過共識要延續苗栗醫療建設的希望。
而趙藤雄董事長在基於回饋家鄉的意念下,遠雄集團接洽了中國醫藥大學,雙方簽下合作意向書,由中國醫大評估接手。然囿於私立學校法與醫療法的法律適用問題,於是在105年初,超明發起會議,同志榮委員、徐耀昌縣長與中央各部會協商,希望解決並加速中國醫大進駐苗栗的期程。同時,超明也草擬提案來修正醫療法,試圖從法律層面解決中國醫大接手新醫院的問題。
就在想方設法要解決問題的同時,新竹縣捷足先登,新竹縣政府在竹北的健康產業園區經公開招商,確定由中國醫大得標,將設置包括癌症、腦中風、心血管與急重症等七百九十二床規模的醫院。中國醫大因為標得此案,最後放棄苗栗蓋醫院的計畫。繼遠雄集團後,這是超明協助爭取大醫院的第二次挫折。
除了爭取私立醫院的投資,超明同時向中央爭取公立急重症醫院的進駐,提議將公立的部立苗栗醫院遷移至後龍醫療園區,擴大醫院規模,這部分就必須在中央同意下,才有機會達成。105年12月,發起萬人連署行動,呼籲中央重視苗栗急重症醫療需求,並於106年總質詢,向民進黨執政後的第一任行政院院長林全遞交萬人連署書,希望中央接手後龍醫療園區,打造長照國家隊示範園區。當時林全院長也承諾由林萬億政委協助。但……
苗栗還是要自立自強,107年,超明協助縣府向財政部申請撥用20公頃土地繼續推動後龍醫療園區。也爭取財政部補助縣政府150萬元,持續推動「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開發BOT案」,然而歷經兩年努力,五次招標還是流標。但是另一方面,部立苗栗醫院終於在109年通過興建急重症大樓(有大樓也要有醫生!?)。104年的五點共識,僅剩第四點尚未達成。
回首這十年,超明與劉政鴻前縣長、徐耀昌縣長以及志榮委員無不竭心盡力爭取急重症醫院進駐苗栗,然而私立醫院在財務考量下退卻,公立醫院在預算限制下只能局部增加量能,距離苗栗人期待的大醫院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苗栗人仍須遠離家園就醫,這是苗栗人的悲哀,雖在同一國度,但生命卻有城鄉差距。
展望未來,超明仍會協助縣府,爭取大醫院的進駐,提升苗栗醫療量能,終結苗栗人遠行就醫的困境;也呼籲中央政府,重新檢視醫療資源分配,讓公立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或是成立國家級公立醫院進駐苗栗,保障苗栗人就近就醫權,讓繳一樣健保費的苗栗人不用舟車勞頓,不再「一人患病,十人於途」。
遠雄健康生活園區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監委都不監委了,還能找涉案被調查的財團和檢舉的立委去監察院搓湯圓……】
因為我主動向監察院告發
劉政鴻主政的苗栗縣政府違法包庇「遠雄健康生活園區」掠奪國有土地,
另外我還揭發趙藤雄將「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的BOO案和21公頃國有土地的承租權利私底下讓渡給「中醫大」的蔡長海,
兩造雙方還完成簽署「合作意向書」。
終於在2016年高鳳仙委員願意約我們去了解案情,
只是沒想到調查行政違法的監察院,
當天高監委還邀請遠雄財團代表一起討論。
監委對行政違法,程序違法,人謀不臧沒有興趣,
她比較興趣的是幫遠雄和中醫大協商這個案子的未來發展,
監委主動提出「遠雄健康生活園區」開發案讓渡給中醫大,問我們可不可以接受?
原來監委約我們,不是要調查苗栗縣政府違法,不是調查縣長失職,
而是為兩大財團讓渡開發案的權利來磋商協調。
難怪最終的糾正調查報告避重就輕,
我終於親身體會什麼叫做「假監察,真包庇」。
以上是我本人的經驗之談,
所以監委都不監委了,
監委直接護航財團都毫不避諱,都帶頭破壞官箴要如何監察呢?
期待監察院整飭官箴無疑是緣木求魚。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fans/photos/a.169086599793719/1260256744010027/?type=3&theater
遠雄健康生活園區 在 環境資訊中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你的國家重大建設,不是你的國家重大建設?】
#國土計畫法 的成立,就是希望從整體前瞻的土地規劃出發,
一改過去的土地使用管制,避免浮濫徵收與零星開發。
但行政院於 2/20 通過修正草案,
允許 #國家重大建設計畫 不受通盤檢討限制 🙃
大埔案、國際度假村、遠雄健康生活園區,
它們通通被稱為「國家」「重大」建設。
目前草案雖然被退回程序委員會,
但行政院已表明草案沒・有・要・撤・回❌
法案仍可能透過表決通過一讀,
這些建設,都可能成為國土計畫最大的漏洞。
台灣進步的路,沒有捷徑,更不需要後門。
讓我們一起終止台灣的不當開發。
跟著 環境資訊中心 追蹤國土計畫法 👉 https://e-info.org.tw/taxonomy/term/30717
▲國土法變卦 行政院擬「一定期限」延後、國家重大建設可凌駕
https://e-info.org.tw/node/223136
▲行政院修國土法為「國家重大建設」開後門 林淑芬:大埔、酒廠、賣場、旅館、這些都叫重大建設
https://e-info.org.tw/node/223242
▲在野黨合力反《國土法》爭議修正案 蔣萬安:不希望民進黨人數優勢通過法案
https://e-info.org.tw/node/22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