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指控高雄市府中選會球員兼裁判,是「反罷免辦事處」😠在哈囉嗎?
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市議員宋立彬、邱于軒、李雅芬、陳玫娟、陳若翠今聯名做出四點聲明呼籲請勿政治操作阻撓高雄市政:
一、高雄市選委會不是高雄市政府的下屬,高雄市選委會是受中選會指揮監督的獨立機關,若市府有任何違法情事,請罷韓團體向高雄市選委會檢舉,請高雄市選委會依法處理。
二、如果罷韓團體擔心高雄市選委會行政不中立,請直接向中選會檢舉,或是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選舉罷免訴訟,把實際行動拿出來,不要只有口水戰。
三、罷韓團體提案罷免韓國瑜,在未投票確定罷免前,韓國瑜依法執行市長職務,高雄市政府受韓國瑜市長指揮監督,韓國瑜為什麼要另外設置「反罷免」辦公室?請罷韓團體勿血口噴人,轉移焦點,請先認真處理高雄市選委會認定他們「違法」設立罷免辦公室之事。
四、新冠肺炎衝擊層面甚鉅,高雄市政府現全力防疫,罷韓團體在表達政治立場固然應受到尊重,但請勿以政治口水,唱衰高雄,並阻擾韓市府團隊推動高雄市政。
#擔心不中立歡迎請向中選會檢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223002430-260407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備註: 影片5:43 提到的投票率,是指「同意票的票數達到有投票權的公民數的25%」的意思,而不是一般的25%投票率喔!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
選舉罷免訴訟 在 莊啟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檢舉高市府是「#反罷免辦事處」?
#別讓政治口水影響高雄市政!
#罷韓團體搞錯了 #高雄選委會受中央指揮
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市議員宋立彬、邱于軒、李雅芬、陳玫娟、陳若翠聯名聲明,呼籲勿以政治口水阻擾韓市府團隊推動高雄市政:
一、高雄市選委會不是高雄市政府的下屬,高雄市選委會是受中選會指揮監督的獨立機關,若市府有任何違法情事,請罷韓團體向高雄市選委會檢舉,請高雄市選委會依法處理。
二、如果罷韓團體擔心高雄市選委會行政不中立,請直接向中選會檢舉,或是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選舉罷免訴訟,把實際行動拿出來,不要只有口水戰。
三、罷韓團體提案罷免韓國瑜,在未投票確定罷免前,韓國瑜依法執行市長職務,高雄市政府受韓國瑜市長指揮監督,韓國瑜為什麼要另外設置「反罷免」辦公室?請罷韓團體不要血口噴人,轉移焦點,請先認真處理高雄市選委會認定他們「違法」設立罷免辦公室之事。
四、新冠肺炎衝擊層面甚鉅,高雄市政府全力防疫,罷韓團體在表達政治立場固然應受到尊重,也請勿以政治口水阻擾韓市府團隊推動高雄市政。
#公道自在人心 #疫情當前不分藍綠都要全力挺高雄 #高雄選委會是中選會指揮監督的 #不要誤導民眾亂帶風向
高市府遭控是「反罷免辦事處」 藍營議員:勿以政治口水阻市政 http://chinatim.es/PWRS4
選舉罷免訴訟 在 黃珊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選舉罷免法規定的重新計票、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
一、 重新計票是選罷法第69條規定的有效票數差距在千分之三以內,次高票可以聲請法院重新計票。重新計票由管轄法院於直轄市、縣(市)分別選定地點,就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逐張認定。所以會重新審定票數、重新公告。
二、 選罷法第118條規定「選舉無效之訴」,是由敗選人以各地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法院請求判決選舉違法無效。法院依調查的結果如認定選委會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的結果,就可以判決選舉無效,選委會就要重新辦理選舉。(就是全部的人再投票一次)
三、 選罷法第120條規定「當選無效之訴」,是由敗選人以當選人為被告,向法院請求判決當選人個人的當選無效而非選舉無效。其中最主要的理由就是「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當選無效判決確定不必重新選舉,而是撤銷當選人的當選資格。
四、 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訴訟一審及二審都必須在六個月內終結,且不得再審,所以一年內一定會有判決結果。
五、 2004年連宋提出的選舉無效與當選無效訴訟都是因為所提理由與證據無法證明「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而告敗訴確定。
選罷法第69條
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數第三高與第四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票或得票數第四高之
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七日內,向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二十日內完成重新計票,並將重新計票結果通知各主管選舉委員會。各主管選舉委
員會應於七日內依管轄法院重新計票結果,重行審定選舉結果。審定結果,有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之情形,應予撤銷;有應當選而未予公告之情形,應重行公告。
前項重新計票之申請,於得票數最高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數第三高之候選人有二人以上票數相同時,得由經抽籤而未抽中之候選人為之。
第一項聲請,應以書面載明重新計票之投票所,並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其數額以投票所之投票數每票新臺幣三元計。
重新計票由管轄法院於直轄市、縣(市)分別選定地點,就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逐張認定。
管轄法院辦理重新計票,應通知各候選人或其指定人員到場,並得指揮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及投票所工作人員協助。
重新計票結果未改變當選或落選時,第三項保證金不予發還;重新計票結果改變當選或落選時,保證金應予發還。
任何人提起選舉訴訟時,依第一項規定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不得聲請重新計票。
第一項辦理重新計票所需費用,由第十三條規定編列預算之機關負擔。
選罷法第118條
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
效之訴。
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選罷法第120條
當選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
當選無效之訴:
一、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
二、對於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
三、有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行為。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因政黨得票數不實,而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或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事之一者,其他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前二項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確定者,不因同一事由經刑事判決無罪而受影響。
選罷法第127條
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法院審理選舉、罷免訴訟時,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事證。
最高法院新聞稿 94.9.16
審理說明:
一、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下稱總統選罷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選舉機關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以各該選舉機關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為確保總統、副總統選舉之公平、公正,實現選民之自由意志,選舉機關辦理選舉,固應遵循總統選罷法及其施行細則暨相關之規章、命令,不得違反。惟選舉為民主政治之基石,選舉法規之制定及其執行,其目的係在落實憲法關於人民選舉權之保障。而選舉事務繁瑣,選舉法規規範事項又極龐雜,如謂選舉機關任何違反選舉法令之行為,均得宣告選舉無效,勢將侵害多數選舉人基於自由意志所為之選舉結果,反失法律對於人民選舉權保障之本旨。是以法律乃明定選舉機關辦理選舉違法,須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始得宣告選舉無效。而選舉結果,係有選舉權之人,基於自由意志投票,形成各候選人之得票數,而生當選、落選之結果;則所謂選舉機關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自以選舉機關辦理選舉,違反選舉法令,且其違反足以影響各候選人之得票數,並致選舉之結果發生異動,即使當選變落選,落選變當選者,始足當之。
二、總統大選與防禦性公民投票(下稱公投)於同日舉行:因選舉係「對人」之取捨,公投係「對事」之是否認同,其取決因素不一,二者無必然關係,尚難認二者同日舉行將影響選舉結果。既不影響選舉結果,則不論其是否違反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均不得據以宣告選舉無效。
三、總統大選與公投之票匭雖均設於同一投票所,然其流程係分二階段,前階段設總統大選之領票、圈票、投票處,後階段設公投之領票、圈票、投票處,即「單U型動線」,各圈票處均設有遮屏,以防他人窺知,選民無論係擇一行使總統大選之選舉權或公投之投票權,或係依序領取兩種選票,其圈選秘密之自由,均獲十足保護。而選民如僅行使總統大選之選舉權而未行使公投投票權,亦無從據以推知其總統大選之投票意向,亦難認妨害其秘密投票之自由。
四、總統選舉之停止及改定投票日期,總統選罷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已定有明文。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並非上開規定所稱停止選舉及改定投票日期之事由,基於依法行政原則,中選會未停止本次選舉或改定投票日期,自難指其違法。
五、選舉法令之制定、解釋及執行,重在確保人民選舉權之行使,及保障其基於自由意志選擇之結果,俾以形成真正之民意,尚不得單以選舉機關程序之疏失,即剝奪合法選民之投票權及否定其投票之效力。
總統選罷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選舉人領取選票時按指印者,應有管監人員會章,乃為證明係由選舉人領取選票;而依現行投票程序,選舉人須由管理員查驗身分無誤後始准領票,兼以各組候選人或其所屬政黨均推薦監察員在場監督(見總統選罷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倘因選務繁忙,管理員及監察員疏未會章,或未依「投票所及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規定補蓋章,即認選舉人之投票無效,自屬侵害人民之選舉權。是總統選罷法第十四條第三項,應非屬效力規定,上訴人主張凡以指印領票未經管監會章部分,因違反上開總統選罷法規定,均應以無效票列計云云,自非可採。
臨時身分證乃申請補發身分證者於換發新證前臨時替代性之身分證明,總統選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既規定:「選舉人投票時,除另有規定外,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則選民於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期間,自得以臨時身分證替代;況戶政機關核發之臨時身分證貼有照片,亦足以辨認是否為名冊上之選舉人,故真正選舉人持臨時身分證或已逾換證期限之臨時身分證領取選票,並未違背總統選罷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六、對於上訴人所稱之「幽靈票」、「遺失票」、「贓物票」,原審係以上訴人主張之票數為基礎,扣除被上訴人抗辯可採部分後,認列其可能之票數。此係以有利上訴人之方式為計算,且已將上訴人所稱個位數以下之異常票包括在內,是原審就該部分未予查證,自無不利上訴人可言。原審認定被上訴人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候選人得票數之情形計三千七百十九票,縱加上原審所稱可能之「幽靈票」、「遺失票」、「贓物票」,亦僅八千六百八十七票,顯未逾本次選舉當選人與落選人間得票之差數。
選舉罷免訴訟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備註: 影片5:43 提到的投票率,是指「同意票的票數達到有投票權的公民數的25%」的意思,而不是一般的25%投票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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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 #罷免 #韓國瑜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46 誰是韓國瑜的支持者?
03:56 關鍵轉折點:Yes, I do
05:31 罷韓攻防戰
07:48 93萬票是怎麼出來的?
09:30 我們的觀點
11:20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
|腳本:土龍
|編輯:轟天雷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https://bit.ly/2YuRIEr
→ Wecare高雄:https://bit.ly/30wo8kN
→ 韓國瑜這麼認真為何被罷免?支持者5大理由挺韓到底:https://bit.ly/2YnGP7w
→ 高雄市長罷免案開票結果 | P#新聞實驗室:https://bit.ly/2XX5KQt
→ 【圖表】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案:不只六成選區「翻盤」,高雄哪區最希望韓國瑜「走人」?:https://bit.ly/2MSDVCw
→ 罷免投票結果 高雄市-全部-投票概況:https://bit.ly/2XUnfRt
→ 罷韓活動歷史:https://bit.ly/3dXcQd1
→ 2020年高雄市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時間軸:https://bit.ly/2XVViIR
→ 選舉地圖揭密!韓國瑜如何把深綠變淺藍、高所得選民也投他?:https://bit.ly/2XVteFG
→ 佘健源、劉玉皙、卞中佩:數據解密「韓流」起落,誰從投韓轉向罷韓?:https://bit.ly/2XU2y7Z
→ 數據解讀韓國瑜支持者:不老不窮,理性而放空:https://bit.ly/2Awhgcm
→ 獨家數據分析:「韓流」原產地,高雄市民如何罷免韓國瑜?:https://bit.ly/30z2Umh
→ 吳崑玉:敗走高雄,韓國瑜驚奇起落的政治啟示:https://bit.ly/37uWZAg
→ 王宏恩:韓國瑜罷免案,為何投票率遠超預期?:https://bit.ly/2AXoxSy
→ 罷韓v.s.總統大選330投票所異動 國瑜機器被質疑惡搞:https://bit.ly/37kMEXx
→ 韓國瑜罷免案,哪些投票所換了?:https://bit.ly/3cWqBHQ
→ 罷免案選後分析—從連署到達陣:https://bit.ly/2MSKHrS
→ 張宇韶/韓國瑜透過「兩手策略」,挑戰罷韓群眾的底線:https://bit.ly/3dW2FWl
→ 罷韓嗎?為什麼?──來自高雄市民的思考:https://bit.ly/3hfbrAR
→ 辛翠玲:「落跑」仍是關鍵錯誤:https://bit.ly/3dYA5n2
→ 獨家! 首度鬆口2020總統 韓國瑜:Yes I do│中視新聞 20190517:https://bit.ly/2BTusZe
→ 韓國瑜遭罷免創首例 都是「罷韓國家隊」的錯?:https://bit.ly/2BUiBKp
→ 【P觀點】罷韓嗎?高雄市民的第一堂民主課:https://bit.ly/30zZnEr
→ 李明璇|臉書貼文:https://bit.ly/2B2JefI
→ 中國國民黨聲明:https://bit.ly/3cPIHLu
→ 罷韓「57萬票可罷免89萬票」?柯文哲:好可怕,只要很堅定有4分之1反對就掛了:https://bit.ly/3hfbJrr
→ 罷免後柯文哲貼文:https://bit.ly/30zMQRm
→ 2019《天下》縣市調查:韓國瑜墊底、柯文哲倒數第3,黑馬出線:https://bit.ly/2UCv4ZJ
→ 【罷韓攻防】韓國瑜再告中選會 罷韓團體:義無反顧推到底:https://bit.ly/2ztzjQ8
→ 罷韓前哨站5-1》韓國瑜定調監票不投票 市府機器仍動不停:https://bit.ly/3cYL9zk
→ 穿「溜之大吉」與韓國瑜合照!學生:不該把高雄當跳板:https://bit.ly/37nEwoW
→ 6月6日回家罷韓國瑜 北漂青年:路平不能當大政績:https://bit.ly/2B41qpf
→ 罷韓投票過關 韓國瑜兩感謝三遺憾告別|寰宇新聞20200606:https://bit.ly/2Ymni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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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說韓流》韓國瑜正式退場 回顧韓流的網路空戰史:https://bit.ly/2Yqwj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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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票數遭罷免 韓國瑜補助款不需繳回:https://bit.ly/3dXvBx3
→ 真的假的?罷免制度不是多數民主國家的常態?:https://bit.ly/3dZVvjO
→ 【圖表】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案:不只六成選區「翻盤」,高雄哪區最希望韓國瑜「走人」?:https://bit.ly/2MSDVCw
→ 韓國瑜:不會提起訴訟:https://bit.ly/37yytyh
→ 韓粉的投票率有比較高嗎?:https://bit.ly/30DGfoT
→ 韓粉的告白:堅決「非韓不投」,即使他確實有點草包:https://bit.ly/2XSdbZ6
→ 自邊陲出發的奇襲:韓國瑜如何從「林園」走上高雄市長大位:https://bit.ly/2AXpNVM
→ 「韓流」點燃遙控器戰爭:韓國瑜新聞時數實測分析:https://bit.ly/37lULCY
→ 罷免韓國瑜─防衛民主的新典範:https://bit.ly/3d267O1
→ 韓國瑜遭罷免,中國統戰產業鏈也受影響:https://bit.ly/30znovd
→ 民主國家也罕見!韓國瑜遭罷免獲全球關注 外媒怎麼看?【TODAY 看世界】:https://bit.ly/30z54Cp
→ 國際媒體同步關注罷韓案 各自提出解讀:https://bit.ly/3cYdFky
→ 台灣韓國瑜遭罷大陸近兩億人圍觀 都說些啥:https://bit.ly/30AMs4U
→ 從「韓流」到「罷韓」成功,美日各大媒體怎麼看?:https://bit.ly/30AWvao
→ 韓國瑜: 罷免已成定局,引爆台灣政壇的「韓流」黯然落幕:https://bbc.in/3flJ2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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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罷免訴訟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台中市議會國民黨黨團署名之抹黑文宣,半個月前已接獲密報,今日確實收到這張抹黑文宣,該抹黑文宣試圖張冠李戴、扭曲事實,意圖使人不當選之行徑已明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若明日發送,競選總部將立即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
國民黨試圖將立意良善並結合慈濟基金會、兒福聯盟、家扶中心等公益團體的國際援外計畫形容成弊案,若公益慈善活動都能遭抹黑,試問公理何在?
國民黨曾在2005年市長選舉選前以不實文宣抹黑林佳龍,經提告後訴訟判決確定違反選罷法,國民黨於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除聲明表達對於林佳龍十二萬分歉意外,並向全國民眾聲明國民黨刊載內容皆非事實,並請林佳龍先生原諒國民黨之行為。」
如今又正值立委選舉前夕,國民黨又發送不實文宣,明顯連續違反選罷法之違法行徑,身為捐款人的林佳龍重申財務絕對清清白白,記者會後立即前往烏日分局報案,要求前往印刷廠查扣不實文宣,若明日發送,競選總部將立即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
http://www.citylov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