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戒嚴
林奠宣布引用「緊急法」通過 #禁蒙面法 #午夜實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4日)下午3時與一眾司局長於政府總部會見傳媒,公布引用《緊急法》以訂立《禁蒙面法》之決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午夜起生效,將有豁免條款,違例者最高可判監一年。
#相信支那的代價
#致自由
#撐香港
#反送中
《禁蒙面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非法集結、未經批准之集結、受《公安條例》規管之集會遊行等活動現場,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之蒙面物品,違者可處監禁1年或港幣2萬5千元(約新台幣9萬8千元)罰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出,上述之蒙面物品 #包含以顏料塗於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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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奠阿嬤,你以後要 #素顏上街嗎?#妳卸妝前後,#那些化妝品顏料也會阻止我辨識妳身份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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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下午三點公佈,當晚12:00生效。
這就是所謂的 #中國式立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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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者龜表示:乾
蝙蝠俠:...
在臉上塗國旗的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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