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陪邱疫出來(影片網址:https://reurl.cc/EKmxjK)
來為大家溫習一下前朝才會發生的囂張嘴臉,這位一個月領十幾萬(日幣)的高級人。
(以下內容來自維基百科:https://reurl.cc/EKmxpR)
2009年3月,郭冠英曾以筆名「范蘭欽」、「郭才子」發表多篇爭議性文章,被批評有歧視本省人、仇恨日本、挑動省籍情結、或支持白色恐怖之嫌,文章舉例如下:
「台灣這個島2300萬人,一般來說,2000萬人是瘋子應是低估了的說法。」
(👉跟市長說抗議他的都是精神分裂,有異曲同工之妙。)
「台灣只是中國叛離的一省,那來『主權』?其實根本沒有台灣這個東西,她不是省,自廢了,更不是國,只是個鬼島。」
「歹丸(台灣)現在走的是死路,根本沒資格回歸,只有武力解放後實行專政。歹丸鬧的從不是民主,而是民族問題。」
(👉鼓吹武力攻台)
「看歹丸之惡,就知祖國改革開放一定要慢,西方惡勢惡識一定要先排除,武力保台後也不能談任何政治開放,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做好思想改造,徹底根除癌細胞。」
(👉哎呀也是提到癌細胞,真的好巧。)
2009年3月1日,任職於自由時報的媒體工作者曾韋禎參考網友搜尋結果,於個人部落格發表《范蘭欽就是郭冠英》一文。
3月11日,#民進黨立法委員 就郭冠英文章辱台質詢新聞局局長蘇俊賓,接著民進黨黨團,團結一起火力全開,要追究這個案子。
(👉你期待把票投給~碰到高級中國人就裝聾作啞的黨,來追究此事嗎?)
風波鬧大後,行政院新聞局於3月23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郭冠英已違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考績委員會做出決議,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公懲會於同年9月決議,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規定將郭冠英撤職,停止任用3年。
2014年2月26日,台灣省政府公告徵才,郭冠英前往應徵,其後順利獲聘為省府外事秘書而回任公職,依法可領取退休金。
同年4月21日,監察委員錢林慧君申請調查,以瞭解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5月6日,監委發現省政府單位主管在甄選七人中,#郭冠英為最低分,甄選委員的評分也只是第三高,#但掌握五成評分關鍵的省主席林政則以近乎滿分力挺,才讓郭從最低分變最高分,擊敗其他競爭者,而且也沒執行面試。
🙏不用面試、低分直接拉成高分,看到沒?🙏
於是,一切來不及了,6月17日,考試院證實了,省政府在4月為郭冠英送出退休申請,就這樣順利的這個人,#2月應徵上班,#4月就申請退休,官官相護下,開始拿著台灣人的納稅錢,#一個月十七萬日幣領到死,前天高調地說,他代表共產黨來監督台灣省的政府選舉。
看看這模式,是不是跟才剛宣誓就任,隨即宣布準備選總統,有著似曾相似的感覺呢?
當民進黨在凝聚力量,追究這種人破壞國家主權的言行時,你猜未來的泛藍大聯盟,碰到這種事會同聲討伐,還是偷偷掩護過關呢?前不久要老共在台中辦盛大的統一大遊行,誰擋下呢?
睜大眼睛仔細觀察吧!
看誰在對這位代表中共的高級人誇張言行,刻意置身事外保持沉默呢?
為何他們碰到共產黨代言人是選擇悶聲呢?
答案不辯自明。
#還在嘴藍綠一樣爛嗎?
#拜尺
郭冠英為最低分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在委員會上,我再度以郭冠英的案子請教銓敘部張哲琛部長,此案從去年四月引起社會巨大爭議,至今已將近一年,很遺憾的是,如此離譜且一眼即知不合常理的事情,在一年之後仍然懸宕在這邊,沒有解決。
為什麼沒有解決?因為面對這樣明顯是濫用權力、包庇、上下交相賊的事情,沒有人願意出來撥亂反正,老百姓只看到各單位互踢皮球,銓敘部說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省政府認為任用程序一切合法。究竟合什麼法呢?銓敘部長告訴我們,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七條:「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所以離限齡退休還有三個月的人員,就可以進用,這就是考試院跟省府異口同聲的所謂「合法」。
而這件事情之所以拖這麼久,難道不就是因為,政府在鋒頭上不敢做決策,希望等到健忘的民眾將焦點轉移了,再來個船過水無痕嗎?但是因為一年過去了,這件事情始終在浪頭,沒有被忘記,所以也就因此無限擱置下去。然而,社會大眾對郭冠英案的強烈關注,不就代表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嗎?難道考試院不應該拿出道德勇氣,扮演那個撥亂反正的角色嗎?
所以我也呼籲考試院及銓敘部,請不要把這個案子推給所謂的「地方自治事項」了,銓敘部就是公務人員銓敘的主管機關,地方自治權限再怎麼大,也不代表能夠為所欲為,不受基本原則拘束。
更不用說,從省府甄選過程來看,當初郭冠英得以錄取,不是因為他是什麼橫空出世、不可多得的人才,而是根本靠走後門,黑箱作業,省府長官護航才錄取的。去年5月11日,自由時報即指出:「監察院最新調查發現,甄選過程,省政府單位主管在甄選七人中,郭冠英為最低分,甄選委員的評分也只是第三高,但掌握五成評分關鍵的『省府高層』卻給郭冠英打了接近滿分的最高分,並加以任用!」
所有考評都是最低分,經過省主席林政則的一番妙手回春,一躍成為狀元錄取,這樣叫做依法嗎?是依法放水,還是依法黑箱?
在委員會上,我也提供幾個法給考試院及銓敘部參考,希望所謂的「依法辦理」,能夠將此納入考量。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另外,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洩密被判刑定讞,仍申請退休領取退休金,引發輿論非議。銓敘部在這個月12日向考試院會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明訂涉嫌貪瀆罪的公務人員經過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者,不得申辦退休,並增加退休金事後追繳機制;不過當時因為考試委員認為程序不完整,將擇期處理。昨天銓敘部長已經表示,下個月會將修法草案送到立法院,我們也希望可以盡速修法。
郭冠英為最低分 在 詭!郭冠英低分逆轉監委調查甄選|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前新聞局官員 郭冠英 ,今年回任省府爭議不斷,監察委員錢林慧君調查後發現,省政府單位主管在甄選7人中, 郭冠英 原本 最低分 ,甄選委員評分也只第3高, ... ... <看更多>
郭冠英為最低分 在 郭冠英案監院提糾正:甄選過程諸多違失-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新頭殼newtalk2014.07.03 林朝億、謝莉慧/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因發表辱台言論遭撤職,停職期滿後回任省府
外事秘書,但任職不滿半個月,即可屆齡退休領取高額月退,引發外界爭議。
監察院今(3)日通過主動調查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台灣省政府,但錢林慧君也
強調,整個任命雖不合理,但居於信賴保護原則,是否直接撤銷郭冠英任職的事
實,取消郭的退休金,她有所保留。但錢林也指出,省府應主動負責處理這個程
序瑕疵。
錢林慧君原本上月就要提案糾正,卻因其他監委有意見而撤回,在修改後於今天2
度提案糾正,下午監院召開內政委員會通過,趕在這屆監委7月底卸任前完成糾正
,並於傍晚5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據監察院表示,郭冠英是因為發表辱台言論遭到監院彈劾經公懲會撤職並停止任用
3年,但在今年3月10日被省府任命為外事秘書,旋即在4月22 日辦理退休,引發各
界訾議,交相指責相關機關違反程序。玩弄體制、因人設事、特權圖利等不公不義
情事。
此事經錢林慧君調查後發現,省府對外公開甄選一般行政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秘
書職缺,明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6條第2項規定,錄取 郭冠英,其最多僅能服務
4個月餘即必須屆齡退休,為符合公務人員第27條限齡任用規定,爭取於郭冠英屆滿
65歲前予以任用,未依其公告內容,就初審合格者,按照其實際需求,擇優選取一
定人數通知面試,僅採書面審查,甄選過程失之草率,且程序欠缺完備性,違反公
開及誠信原則,亦對該府業務推展及人力運用之延續性產生不利影響,其所為陞遷
考評之判斷顯然不當,且因人設事之疑慮,法理情失之正當,社會觀感甚差,損及
用人機關之威信。
監察院新聞稿還指稱,台灣省政府甄審委員會考評的評分標準,依該府公務人員陞
任評分標準表(外補人員部分)之規定,除了就應徵者的學經歷等資格條件審查外
,也須參考機關首長綜合考評、單位主管考評評分,違反公務人員陞遷法第8條第1
項明定各機關應組織甄審委員會,係為確定該委員會之功能與機關首長權責分際之
意旨,並破壞機關首長、甄審委員會及單位主管各自不同的權責分際。
另外,讓錢林慧君感到不可思議的是,省府該人事案是於民國103年2月26日到3月3
日公告徵才,其間還包括3天的例假日,在3月4至5日,由單位主管書面審查進行考
核後,就陳請機關首長考評(配分比例50%),6日下午2:00召開人事甄審暨考績
委員會,才半小時,會議就宣告結束,人事室隨即簽呈主席,主席即圈定陞補郭冠
英。
接下來的行政程序更是快得驚人,當天下午4:41,人事室即至人事行政總處考試職
缺填報系統填報並傳送報表,在48分鐘後(即3月6日下午5時29分),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就函復同意省府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合格人員,次日(即3月7日)
就發布了郭冠英派令,隔了一個週末假日,3月10日(星期一),郭冠英到任,當月
24日,郭冠英屆滿65歲,31日,郭冠英經銓敘部審定,連錢林慧君都說,從沒看過
政府的人事單位有這麼高速的行政效率。
而另外引發爭議的還包括今天由監察院提供的資績評分表,共有7人應試,其中,郭
冠英的主管考評(佔20%)是15分,是7人中最低的,最高分為19分,而郭冠英在甄審
委員會考評(佔30%)這一項得到24.22分,則是7人中排名第3,也不算高,但影響最
大的就是佔總分50%的機關首長考評,郭冠英拿了48分,次高是40分,2人差了8分之
多,導致郭冠英以總分87.2贏得外事秘書這個職位,第2名以83.9分飲恨。
而錢林慧君在記者會後接受新頭殼電訪指出,省政府在任用郭冠英時,為了配合郭冠
英退休期限,並沒有經過面試,有嚴重瑕疵,應予改正。但如果省府重新進行面試,
郭冠英也過了屆臨退休期限,勢必無法任命。
錢林慧君表示,整個任命雖然不合理,但居於信賴保護原則,是否直接撤銷郭冠英任
職的事實,取消郭的退休金,她有所保留。但省政府應該主動負起責任,處理這一程
序瑕疵。
https://tw.news.yahoo.com/郭冠英案-監院提糾正-甄選過程諸多違失-131023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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