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頓五股垃圾山
在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案內,新北市交通局主要依 #都市計畫法 和 #非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來輔導區域內 #汽修業 、 #物流業、#停車場 、#駕訓班 、#貨櫃集散站 、#倉儲業 等依法轉型或申辦興辦事業計畫後辦理變更編定,或以附屬建物方式將用地使用合法化
交通局自9月中旬起開始逐戶查訪了250多家,承租業者大多支持市府整頓的決心和作法,也幫忙催促房東或地主趕緊提出申請,好讓他們有好的的環境能安心、放心地繼續為生活打拚.......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土計畫大開後門 原鄉建地棄之不顧》 ~高金素梅2020.04.01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案,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大開後門。原住民族部落長期建地不足,導致違建林立,卻不見內政部有所作為。 針對內政部長期漠視部落族人需求,今天質詢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先行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現行...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新北交通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整頓五股垃圾山
在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案內,新北市交通局主要依 #都市計畫法 和 #非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來輔導區域內 #汽修業 、 #物流業、#停車場 、#駕訓班 、#貨櫃集散站 、#倉儲業 等依法轉型或申辦興辦事業計畫後辦理變更編定,或以附屬建物方式將用地使用合法化
交通局自9月中旬起開始逐戶查訪了250多家,承租業者大多支持市府整頓的決心和作法,也幫忙催促房東或地主趕緊提出申請,好讓他們有好的的環境能安心、放心地繼續為生活打拚.......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近來 #萬有紙廠 廠房拆除作業引起的塵土、噪音和震動,對當地鄉親造成很大的困擾,尤其月初發生煤倉崩塌傾倒的狀況,引發鄉親不安與不滿,麗善感到非常抱歉。
跟鄉親報告:針對拆除過程的種種情形,我們自今年10/4起多次派員稽查、依法告發、罰鍰及限期改善,目前已經勒令業者立即停工,要求業者必須確實依據環保、建築等相關法規辦理施工。
北港的環境和鄉親的健康,絕對是我們最高的指導原則,不僅是拆除作業,未來這片工業土地的開發使用,也必須要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的規範,維護周邊環境。
縣府已成立萬有紙廠拆除案賠償聯絡窗口,後續將再召開協調會,也會持續監督把關並輔導業者安全且合法的進行施工,以守護鄉親的安寧和權益。
🔹聯絡窗口資訊如下🔹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 建築管理科
服務電話:05-5522210
電子信箱:ylhg71160@mail.yunlin.gov.tw
請因萬有紙廠拆除工程受損的住戶將以下資訊寄至電子信箱:
1️⃣受損屋主姓名
2️⃣聯絡電話
3️⃣受損建物地址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國土計畫大開後門 原鄉建地棄之不顧》
~高金素梅2020.04.01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案,以「國家重大建設」為由大開後門。原住民族部落長期建地不足,導致違建林立,卻不見內政部有所作為。
針對內政部長期漠視部落族人需求,今天質詢要求內政部與原民會先行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讓現行法規先予修訂,後續再由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另行擬定適合部落居住環境的土地使用管制措施。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06.06.06-市政總質詢
玩法亂政之~台66橋下的未來
多年前就開始爭取
作為休憩運動場所、停車空間…
因橋下土地屬於都市計畫外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按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是不得做為停車場使用
更不能興建建物
但是鄭市長上任後
即規劃為清潔隊辦公區、停車區。
原本就已經堵車嚴重
希望做為附近住戶的停車場
改善現有的交通困境
現在卻規劃垃圾車、資源車停車場
而按照「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150個小型停車位即必須做交通影響評估
清潔隊辦公區及垃圾車停車位換算近300個
竟然可以不用做交通影響評估!
公共設施的規劃
沒有興利卻帶來更多弊端
按照「非都市土地管制規則」
特定農業區既不能申請建照也無法指示建築線
ㄧ個規劃要用10年的建築
市府以其為「臨時性建築」為理由
不必申請建照、不做交通影響評估
2787萬的建築預算
爾後每月再以1.5倍的水電費來支應
納稅人的錢可以如此被違法使用嗎?
桃園市政府
沒有能力為平鎮清潔隊找個新家
但也不該視法令如無物
在台66橋下興建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
如此的桃園市政府
有何立場和顏面要求人民守法!!!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在 「變更新市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 的推薦與評價
主旨:「變更新市 都市計畫 ( 土地使用 分區 管制 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1年3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 都市計畫 法第19條、第26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