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的網紅高閔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議會】都市計劃委員會 都市計劃委員會提出質詢,摘要如下: 一、針對地方經濟之招商與吸引人才,以及產業發展永續經營的都市計畫 (一)北高雄發展受限,產業用地不足 (二)要求擴編路竹科學園區及橋頭新市鎮二期開發 二、因應人口特徵、社會現象及弱勢的土地及空間需求之都市計劃 (一)高齡化、少子...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在 台中市議員 陳廷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都市計畫之中,
針對建築各項指標限制
例如
建蔽率的控管,就是為了維持房屋間的棟距,才能保有隱蔽性、及通風採光等條件;
而容積率的限制,則是根據城鄉發展特性,控制人口密度的分布,避免社會資源分配不均;
至於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則可以防止窄巷生高樓,不僅影響都市美觀,還可能造成逃生問題。
台中市的建築物受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限制,高度無法超過42樓,建築師與房產業者希望市府修法,開放高度比,才符合國際都市標準,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
法規委員會針對都發局提高「高度比」的說明...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46232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龜山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及「訂定龜山都市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8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421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高雄.議會】都市計劃委員會
都市計劃委員會提出質詢,摘要如下:
一、針對地方經濟之招商與吸引人才,以及產業發展永續經營的都市計畫
(一)北高雄發展受限,產業用地不足
(二)要求擴編路竹科學園區及橋頭新市鎮二期開發
二、因應人口特徵、社會現象及弱勢的土地及空間需求之都市計劃
(一)高齡化、少子化
(二)雙薪家庭工時長現象
(三)針對弱勢身心障礙者
(EX:岡山榮民之家閒置空間變更為為住宿式身心障福利機構臨時使用)
三、岡山區路竹延伸線
(一)比照環狀輕軌變更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二)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導向
四、岡山都市計畫檢討之必要性
(一)容積率問題、長期亦應隨產業帶動而進行通盤檢討
(二)產業用地不足及未登記工廠,因檢討土地使用分區、進行整體變更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湖子內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中,
與代理處長探討不合理之處:
第12條第2項:建築基地面臨多條道路,個面皆需退縮
不合理:該基地條件為角地,且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明定「建築空地如屬角地且兩面道路寬度不一時,應以較寬道路為退縮面,兩面道路寬度相同,則依退縮。」,劉厝地區細部計畫也有依照上項規定放寬,建議比照放寬。
第16條:本計畫區內建築基地之退縮建築空間不得開挖地下室。
影響地下室停車空間問題,建議放寬地下室面積之開挖,藉以解決都市交通停車問題。
不合理的規定造成建築成本的增加,最後都會累加至消費者身上,導致房價高漲,相信這不是市府樂見的,建議市府盡速招開會議修正。
另外針對e-bike,綠豆嘉義人網友反應,
煞車線、輪框生鏽、馬達漏油車況相當不佳,
甚至接到廠商電話問安全帽遺失、車輛損壞等問題,
要求市府做好把關工作,若不肯改進應解約,
不要破壞嘉義市的觀光形象
都市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針對(03/31)市長施政報告,閔琳提出以下三大重點的質詢:
一、高雄不只宜居,更要「安全」
從氣爆事件看見高雄市民如何飽受喪失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認為「中央卸責地方」,主管機關經濟部並未善盡管理之責、違反《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5條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液化石油氣不得經過住宅區),看見「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南北統籌分配不公。
因此,閔琳全力支持市府提交議會審議的「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自治條例」,要求業者總公司設籍高雄,以便就近管理,並落實財政正義。
二、橫向溝通要更好
市長曾於八一氣爆時坦言「橫向聯繫不佳」,閔琳也再次要求市府各局處應具體改進,應強化橫向溝通,減少有限資源的浪費,有效執行業務、落實政策宣導。
三、「高高平」,城鄉發展要均衡
陳菊市長在第一屆縣市合併的競選期間、直至連任第二屆,一直以高雄縣市「高高平」為最大的政策目標。
閔琳以「模範生提報」與「高中體育班師資」為例,指出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縣市落差極大,影響學生受教權,要求教育局及各局處遵循市長「高高平」的施政目標,落實教育資源的均等化,讓城鄉沒有落差、城鄉均衡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