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南港中心倉庫及電力修護處細部計畫經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市府取得回饋土地將作為文資保存活化、公園綠地廣場及公宅】
今(20)日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35次會議,審議通過位於南港的台電中心倉庫(編號AR-1)及電力修護處(編號CR-1)細部計畫案。市府將可取得0.71公頃開放空間(包括公園、綠地、廣場),以及集中回饋可建築土地於AR-1街廓1.76公頃特定商業區(九),將作為興辦公共住宅、社會福利等市政建設基地,另坐落於該處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將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及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使用。
委員會經聽取市府及台電公司說明並聆聽民眾陳情訴求後,同意本案依據主要計畫規定並配合市府東區門戶計畫所擬定之細部計畫內容,並高度肯定市府與台電攜手共同促成本案,達成地主、市府、地區三贏,也表示本案集中回饋以利土地整合開發的創新作法可以提供作為後續其他開發案之參考。同時建議市府應一併納入周邊山系與水路等環境議題,進一步將韌性城市、基地保水滲水、以及公共住宅因應配套之公共交通等納入都市設計準則考量。
本計畫區包含兩處基地,其中編號AR-1台電中心倉庫位於市民大道七段與東新路口西南側,面積約3.7公頃;另編號CR-1台電電力修護處位於市民大道八段與向陽路口東北側,鄰接臺北流行音樂中心,面積約3.4公頃,兩處基地面積總計約7.1公頃,其中99.9%為台電公司所有、其餘為國有(佔0.01%)及臺北市(佔0.09%)所有。該兩處基地於市府101年4月10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南港區鐵路地下化沿線土地主要計畫案」案內,已原則同意變更為商業區,並規範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主要計畫再予核定。
市府為配合推動東區門戶計畫、五大產業中心及公共住宅政策,經與台電公司多次協調獲致共識,將AR-1與CR-1兩處基地整體規劃,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規定,應回饋市府40.5%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可建築土地,經整體考量將應回饋之可建築土地集中配置於AR-1基地北側,雙方並已於106年2月14日簽訂土地合作意向書(MOU),集中回饋方案並提經106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04次會議同意,未來須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故辦理本次細部計畫擬定作業。
本次細部計畫擬定土地使用分區,劃設面積10%之公園、綠地、廣場用地,共計0.71公頃,將由台電負責開闢後回饋予市府。另回饋30.5%之可建築土地予市府,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九),計有1.76公頃,建蔽率55%、容積率353%,屬台電公司及其他土地所有權人(國有及市有土地)之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使用項目皆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其中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而市府特定商業區(九)作公共住宅使用者,則不受住宅比例限制。
全案後續將分為三個開發區,特定商業區(九)將由市府主導,該區內之北側有多座文化資產,將採整建維護方式,包括將三棟市定古蹟(C庫、N1N2庫、交貨臺旁機房)及一座待重組的歷史建築(P庫桁架)規劃為藝術實驗場域、另保留N24庫將規劃為金融科技創新育成中心,其餘該基地南側則規劃作為公共住宅、智慧銀髮宅、社會福利設施等市政建設使用;特定商業區(十)及特定商業區(十一)則由市府同意台電公司公開徵求實施者,預計規劃作為辦公、商務、住宅、休閒及購物等複合型功能空間,並可望明年開始辦理招商,透過重整都市棕地,促進黑鄉轉型,打造東區門戶計畫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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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25(週二)市政總質詢
一)首先本席要代替龜山區市民朋友感謝鄭市長及地政局長,在大家的努力之下,終於要在10月31日龜山地政事務所揭牌啟用。這是龜山人期盼已久的喜事。市長龜山區大型的建設還有那些?請市長大略說明,讓龜山郷親借著議會直播有所了解,或許有些項目因變更設計而誤了進度,也請市長加速完成,這是龜山人所期待的。
二)捷運棕線完成規劃與爭取,是你我選舉時的共同政見,因為考量龜山未來的發展,從桃園火車站到新莊、台北市的方便性,加上捷運棕線可分流桃園火車站的鐵路交通運量,拉近龜山到台北的距離,因此「龜山捷運棕線一定要做」但是交通局每年的工作報告,捷運棕線的時程,都好像是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様。所以本席要再次請教局長及市長,到底捷運棕線何時可以定案,何時才能動工?何時才可以通車?是民國111年,還是115年全缐通車。(回答115年)
三)天空斷橋
「連結到A7站的空橋還未完成,不符合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的都市計畫書及市府都審決議。機場捷運A7體育大學站合宜住宅有4個基地共4,800戶,目前建築物竣工查驗已經完成,但是連結到A7站的空橋尚未完成,不符合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的都市計畫書及市府都審決議,市府會站在法律及住戶權益的立場,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盡快完成,不應成為「天空斷橋」,讓住戶可以走空橋直接進出捷運站,依照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計畫規定,設置合宜住宅至A7站的空橋(立體通廊),公園、學校、道路系統及滯洪池等公設尚未完竣。避免颱風期間發生排水問題,嚴重影響住戶生活。
3-1:樂善里有合宜住宅有4800戶現已陸續遷入,呈現幅員過大,應立即進行轄里編組調整會議,把合宜住宅4800戶獨立編組成一個行政轄里,明年一月送件預計107年7月前實施。選舉前即增加一里。
四)大坪頂地區交通改善計劃。
4-1:林口交流道塞車問題!該處尖峰時間回堵車流超過500公尺由於長庚醫院附近地區一天人口出入將近10萬,A7體育大學站鄰近的4,800戶合宜住宅開始交屋,未來人口大量移入,交通需求將大幅提升,而鄰近的華亞科技園區也將近有3萬人。因此A8長庚醫院站周遭
交通問題勢必更嚴重;國道一號林口交流道位於新北市林口區、桃園市龜山區交界,分為文化一路(A)、文化北路(B)出口。以文化一路交流道為例,南下交流端出口車輛因左轉、直行車流塞在一起,回堵到高速公路上達500公尺,林口交流道區間車流轉向問題嚴重,不僅影響高速公路主線、匝道整體運轉效益,也對地區道路造成嚴重衝擊。請教市長您多次基層座談及市政說明會,坪頂地區基層里長及本席一再反應交通改善問題,但始終無法解決,局長每次回覆都説是交通部高工局權責,本席在此提出要求,市長可以請桃園市咱們的立委的桃園隊的立委都在交通委員會一起邀集相關單位最好把交通部長請來,與市長、交通局辦理林口交流道交通改善會勘好不好?(這是讓龜山市民朋友最有感的)
4-2:請問交通局長A8客運転運中心的進度為何?
4-3:龜山的停18佔用排除進度為何?停18未來是否可以規劃為立體停車場。
五)針對民進黨委員提案:土徵條例修正案(廢除區段徵收)對桃園市正在推動的大型建設案的影響評估?
一、提高區段徵收辦理門檻、區段徵收制度面臨存廢爭議
目前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計有內政部及立法委員蔡培慧連署24位立委向立法院提案等二個版本。在區段徵收方面,內政部版本提出,除應在都市計畫審議前辦理聽證外,協議價購須達成私有土地面積九成以上(協議價購得領回抵價地),始得申請徵收,而參與區段徵收地主僅能領取現金補償及優先買回徵收後土地等規定。另蔡培慧等立委提送立法院版之修正草案,則提出應刪除區段徵收制度。
二、造成開發時程延宕,影響本市建設
本市已通過都市計畫以區段徵收方式實施之開發計畫案,有A10、A20及中壢運動公園三案,另尚有航空城開發案(都市計畫修正)、A21及捷運綠線周邊開發等案仍在都市計畫審議階段。以內政部上開修正條例草案之規定,如立法通過,為達到上開協議價購私有土地面積九成之門檻及辦理聽證作業,將造成開發時程延宕,勢必影響本市建設,另該版修正草案規定區段徵收只能領取現金補償及優先買回徵收後土地情形下,亦影響地主領地權益。另有關蔡培慧立委提出刪除區段徵收制度部分,將造成本市尚在擬訂之都市計畫,或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尚未辦理徵收公告之開發案全部停擺,將嚴重影響本市重大建設。就以上二版本執行問題,本府刻正彙整意見,向內政部提出修法建議。
那可以
1丶先請教市長是否了解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方向
2丶對本市各開發案會造成什麼影響
3丶您對條例修正內容有何看法?有無向中央明確反應地方心聲?
六)桃林鐵路目前正在施工中要求保障毗鄰住戶的房屋不受損、性命的安全保障
七)龜山人不是乞丐、不需要用回饋金敷衍
中油煉油廠應儘快秘地遷廠、華亞汽電燃燒生媒造成氫污染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要求環保局嚴格管理。
八)校長問題
俐玲在這邊只是要提醒市長,桃園絕大多數的校長都視遴選浮動委員制是洪水猛獸,主要的理由不外乎是現行遴選制度已經出現拉票的選舉行為,加強人脈關係經營比認真辦學重要,若再採教師與家長浮動委員,將更行惡化,導致校長更不敢專業要求,只能討好,降低教育品質;尤其浮動委員身份無法保密,容易在遴選過程中,產生許多關說、送禮、逢迎等不良校園文化,而行政體系、教師體系、家長體系等更可能為了彼此屬意人選而競爭、互相攻訐,導致校園動蕩紛亂。因此,請市長與教育局對未來桃園市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要點修正時,務必審慎考量,不管朝哪一個方向修正,都要做好配套措施,把前面所說的這些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九)少子化問題及超額教師,代課、代理老師擔任班導師的問題
關心代理代課老師擔任學校班級導師、有的代理三個月或代課幾個月即離開對於學生的受教權、家長的擔憂才是問題所在、老師不固定受傷的是孩子。而且學校減班、超額老師的去留是一大問題、一般是尊重前輩,較慢進入學校的資淺代理代課老師必須不被續聘,年輕又有熱忱卻是無法留下非常的可惜;當資深與資淺教師間無法進行文化傳承,新舊教師間的新陳代謝無法進行,市長是否有想要改變這樣子的現況?如果市長希望學校的新陳代謝是順暢的,是否該要求教育局訂出一套讓各校提報超額教師的準則。
十)政府光是幫老屋健檢、確沒有幫助老舊房屋如何改建、工作等於只有做一半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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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一幅香羅帕,成也「寬容」敗「寬容」?】文 / 陳奕齊(新一)
<話說前頭> 宜真姐說總編說要解答這個問題: 「為什麼最早對同志人權的爭取,會發生在荷蘭?」 或是說「荷蘭人為什麼會率先想要為同志爭取人權?」 荷蘭人哪來這股自信?或是這股勇氣?或是這股衝勁? Why 荷蘭? 畢竟這是全世界第一個讓同志合法化的國家,這種進步思想的主要推力是什麼? 於是,就寫了這篇....
每當有人拋出,為何荷蘭在人類文明的光譜上,總是那個率先往前衛的一端挺進而去的國家此一大哉問之時,腦際便會即刻浮現出「始終一幅香羅帕,成也寬容敗寬容」的詞句。不管是旅遊指南或國際新聞報紙,「寬容」(tolerance)似乎是荷蘭社會給外人最大的刻板印象。不論是咖啡店(coffeeshop)中的合法大麻、把性當成個體企業的營生手段合法性工作者,抑或是無格差的同性戀婚姻等等,在在都讓世人對荷蘭產生一種所謂「寬容」的精神跟價值的印象。
然而,「寬容」就像是在鞦韆上擺盪的歷史,無意間飄落進荷蘭國度的香羅帕一般。這香羅帕帶給荷蘭社會對寬容的愛慕種子,然而一旦愛慕之情踩進那只有一線之隔的虛榮表現時,寬容就成了內心的我執罣礙。如此,差別心便起,寬容就弔詭地成了某種不寬容的表現。那寬容這香羅帕,究竟是如何被歷史遺落在荷蘭的呢?
事實上,寬容作為一種價值體現跟荷蘭劃上等號之前,荷蘭人更為重要的特質是所謂「務實」:一種經濟上的自由貿易往來。早年,歐洲城市乃屬貴族領地,但日漸富裕的荷蘭商人跟市民卻選擇利用金錢跟貴族購買城市自治權,讓城市成為市民自治體,享受著貴族退位之後的經濟自由和貿易帶來的好處。因此,早在15世紀末,即將近有一半的荷蘭人是生活在自由的城市之中。正當1543年西班牙國王通過政治聯姻,一舉成為荷蘭的統治主宰之時,荷蘭人還在享受著城市自由的美好時光。
後來,當西班牙國王菲利浦二世(Filips de Tweede)因為受到與法國之間的戰爭衝擊,財政惡化的情形下,便想將歪腦筋動到荷蘭人的口袋之時,終於惹惱這群過慣城市自治氣息的荷蘭人。於是,一旦當形而下的錢財得失,夾纏著西班牙天主教對喀爾文新教徒的打壓所帶來的形而上嫌隙之時,戰爭便成為了卻恩怨情仇的最佳手段。戰爭的勝利之後,荷蘭聯省共和國也據此產生,造就了歷史學家筆下:「世界上第一個賦予商人階層充分政治權利的國家」。就這樣,荷蘭歷史上的黃金十七世紀時期,便由此誕生。 戰爭是落幕了,但宗教對立的心結,卻依然懸宕彼此心中。然而,信仰是要堅守,但生活還是要過的,於是,為了不讓懸宕的芥蒂成了阻卻利益的往來,「務實」的經濟態度,終於帶來了政治上的寬容價值—「宗教包容政策」。當時,荷蘭的經濟務實態度,可從1656年荷蘭使團抵達北京時,毫不猶豫便跟清朝皇帝行起三跪九叩之禮此一事件看出。到18世紀之時,清朝此種封建規定,還是讓很多西方人相當不舒服,可當時荷蘭使節團的成員,早就輕描淡寫地說道:「我們只是不想為了所謂的尊嚴,而喪失重大的利益。」
因此,當經濟務實帶來了宗教寬容的價值之時,從17世紀伊始,阿姆斯特丹即成了各路宗教或族群背景的人馬,為了尋求經濟或宗教自由而共聚一堂的天地。阿姆斯特丹為了容納大量湧進的人口,從1613至1622年便陸續開鑿三條運河,替阿姆斯特丹的都市規劃打下歷史的基礎。當然,阿姆斯特丹的運河也成了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的榜單一員呢。到了20世紀初,宗教寬容的悠久歷史,便在政治上設計出一套所謂「柱式化」(pillarization)社會—不同宗教與意識型態團體彼此自治的傳統。
到了1960年代,全球性的解放思潮與運動,以及世俗性的政黨,如二戰之後的工黨(PvdA)的活躍,讓寬容的意涵再度有了新的意義。當時,躲在各自「柱子」背後的宗教群體,面臨著「世俗化」的衝擊挑戰。當時,許多嚴格恪遵教義的基督教團體,因為宗教原因拒絕讓小孩施打小兒麻痺疫苗、抑或反對婦女在政治活動中的積極投入。可是「世俗化」終究讓躲在各自柱子後頭的宗教教派軟化了。事實上,1960年代荷蘭社會的世俗化指涉兩個層面,除了是一般理解的虔誠宗教信仰人口,因受到世俗價值影響而降低之外,同時也指涉國家治理運作時的一般價值,逐漸地穿透這些各自為政的「柱子」社群。例如,以小兒麻痺疫苗全面施打為表現的國家衛生人口的普遍性政策,最終還是鬆動穿進了此些柱子社群之中。
在這個脈絡之下,荷蘭社會「寬容」的意義便已巧妙地從「彼此互不干涉」,到「相互認可彼此存在」的味道轉變了。換句話說,原本各自互不干涉的價值堅持與並存,被當成是「寬容」,如今卻蛻變成社會必須捍衛跟遵守所謂普遍性的準則,才可以讓所謂「寬容」得以實現。例如,在荷蘭吾人必須共同遵守接受A、B、C等等價值,才叫做「寬容」,否則就是「不寬容」(intolerance)。荷蘭對「同志」的存在與相對高接受度,就是在相互認可彼此存在的「寬容」意涵之下,成為荷蘭社會為了寬容價值的體現,而在政治上予以接納的後果。
當然,如果說寬容是從荷蘭務實的土壤中產生,而缺乏高尚思想的支撐體現的話,或許荷蘭人不盡然會同意。其實,早就荷蘭城市自由人的經濟務實態度催生出寬容的花朵之時,荷蘭的人文主義思想先驅伊拉斯謨斯(Desiderius Erasmus,1469-1563)、哲學家與國際法之父格勞修斯(Hugo de Groot,又稱Hugo Grotius,1583-1645),以及哲學家史賓諾沙(Baruch de Spinoza,1632-1677)等思想家對法律學、民主和平等等等價值的書寫,不可諱言地都對荷蘭「寬容」價值的內涵產生重大的影響。
然而,誠如上頭所提及,當「寬容」的內涵已經演化成了必須共同遵守某些寬容原則,方能達致「相互認可彼此存在」的價值和文化體系,卻隨著晚近新移民的異地文化的進入,帶來了新的扞格爭拗,遂展演了一齣「始終一幅香羅帕,成也寬容敗寬容」的戲碼。 如同,斯洛伐尼亞的哲學社會學家紀傑克(Slavoj Žižek)認為:事實上「寬容」本身就是一種迷思,其可能掩蓋了社會和政治鬥爭的本質問題。若我等對種族主義展開反對鬥爭,我們鬥爭的對象不是尋求被「寬容」,而是要求一種社會、經濟、政治與文化上的同等對待,以及要求改這套不公義和不民主的權力關係的扭轉。因此,若有女性主義者去要求男性的「寬容」,那不是很荒謬嗎?
職是之故,把同志議題跟荷蘭的寬容價值擺放在一起時,細節中的魔鬼就會即刻現形。事實上,「同志」在荷蘭是因為獲得「寬容」的滋養而壯大。荷蘭酷兒研究者麥斯漢(Paul Mepschen)便認為,受到「寬容」而獲得存在保障的荷蘭同性戀的背後,便有一種不證自明的「異性戀是社會常規性」(heteronormativity)的基本準則,這套基本準則透由家庭、傳媒和教育系統的複製而不斷地被強化肯證。然後,當這異性戀常規性的後設基礎上,套上「怎樣表現才具有所謂寬容特質的荷蘭人」的論述迷思時,承認「同性戀」才是當代具備寬容特質的新荷蘭人時,同志議題就跟荷蘭社會相對邊緣化的少數族群他者,如伊斯蘭族群高度地不對盤了。
不用訝異,荷蘭的「同志報」(Gaykrant)即曾在其網站上進行一項名為:「新荷蘭人必須接受我們的寬容,否則他就不該在荷蘭」的民調,竟有高達91% 的同意。於是,自由和寬容變成了一種宰制霸權,「心胸狹小」(narrow-mindedness)和不寬容,就會被抨擊。於是,寬容在荷蘭便弔詭地沾染了挑釁好戰的況味呢。套用佛教的辯證哲理來說,拋開我執是為了成就涅盤的解脫,然而,一旦心中不斷拘泥於其中之時,「拋開我執」反倒成了罣礙心中的「我執」了。不斷強調荷蘭社會的「寬容」原則,也就讓荷蘭更加往「不寬容」的方向走去了。
儘管,荷蘭同志與荷蘭少數伊斯蘭社群的對立爭拗中,似乎讓人看到「始終一幅香羅帕,成也寬容敗寬容」的可能性產生,但荷蘭社會中也開始有如同麥斯漢的酷兒研究學者,開始反省與正視到荷蘭寬容背後的弔詭。因此,我們可以樂觀地預言,麥斯漢的當頭棒喝般提點,破除了寬容這個我執進一步惡化成衿高倨傲的我慢的可能,如同麥斯漢對荷蘭寬容的反省批判,並非就是要去追求一種不寬容的社會狀態,也非要為了成為被寬容而奮鬥,而是要為了改變世界而鬥爭,並重新呼喚一種具有不以壓抑歧視少數族群的「他者關懷」的政治鬥爭之可能呢!
〔本文發表於2011年4月25日 4:44〕
圖說:英國著名詩人、哲學家與評論家柯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 的名言:「我在擁護寬容之中看見了全然的不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