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2/21~108/03/0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
2、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且工作配合度高。
3、具耐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編輯)、公文撰寫、計畫執行、活動辦理及經費核銷等行政庶務。
5、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
1.各類會議資料彙整、各類調查回報窗口。
2.電子公文登記桌。
3.校園安全專刊編輯、發刊。
4.校園安全裝備管理及採購。
5.民生校區各項設備器材借用窗口。
6.寒暑假行政輪值表。
7.住校值班。
8.學生偶發及意外事件處理。
9.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10.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3月3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2104;E-mail:a820730@mail.nptu.edu.tw林先生。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僱用條件: 自聘僱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為止,期滿應無條件離職。(預計自 108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必要時延長之)
9.薪資待遇: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約新臺幣2萬9,100元整)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93412,r1605-1.php?Lang=zh-tw。
重大偶發事件查詢 在 顏艾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出軌即死別】
今天搭火車回花蓮上課時,遇上了台鐵貨運列車出軌的意外。九點五十分左右車子停在宜蘭站,隨即是大約一小時的等待。由於意外地點在介於東澳與蘇澳間的永樂,台鐵的應變措施是,十點鐘列車續從宜蘭出發到蘇澳新站,然後轉接駁公車到東澳,再由東澳站搭火車到花蓮或更遠的台東。
一位乘坐在我後面,可能來自歐洲的背包客完全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我於是跟他簡單說明後,請他跟著人群轉搭接駁公車。惡夢從這裡開始了。可能有上千名旅客同時在蘇澳新站等待接駁公車,台鐵人員既無設定排隊線,也沒有拉出車道,於是人流慢慢占領了車道,全都希望「第一時間」搭上接駁公車。蘇澳新站派出連大聲公都不會使用的站務人員,用大約只有十個人聽得到的音量導引人潮……隨著氣溫上升,乘客開始與站務人員發生零星衝突。我走到前面建議站務人員用「全部的人都聽得到的音量」說明程序,最好是設定上接駁車的順序,但沒有獲得改善。
這種混亂的情形直到一個小時後,站務人員似乎才發現「可以用車次來決定上接駁車次序」,於是用簡單的白紙,以原子筆在上頭寫了大概只有前三排人才看得清楚的車次排序。混亂持續著,而因為沒有驗票程序,即使台灣公民素質不低,許多人還是湧上前去想「提前離開」。一位帶著七、八袋物品的原住民老婦,在日頭下等待了兩個小時才得以移動腳步上車。我在一點多搭上接駁車,兩點抵達東澳(整個東澳都被巴士塞得動彈不得),三點多才到花蓮站,比原先的抵達時間約晚四個多小時。
在最混亂的那一刻,一位與我同車的先生說,連兩千人都疏散不了,竟然還敢說核電廠事故要疏散幾萬人?
我的心沉沉地被撞擊了一下。
每年我都在反核遊行前在這裡寫下一篇文章,這些年來,核電變成台灣的「顯」議題,今年連娛樂明星都爭相表態,意味著核電問題已然「普級化」。但我仍常發現避談核電選擇權,而將判斷全交給「專家」的人,時常採取的是徒然令人混淆的話術。
比方說,當你談及核電的毀滅性傷害大於目前其他能源時,他會說那麼電價升高你可以接受嗎?事實上,這樣的駁斥得先建立在對方也接受了核能是一旦事故,就具有毀滅性傷害的能源形式,討論才有意義。而沒有任何設施建立的前提是「容許發生事故」,只是從發生機率與經驗來看,無論是人或機械都無法完美持續運作,因此必須存在著事故處理的準則。從這樣的觀點來看,檢驗事故處理程序,遠比聽信專家的安全保證意義來得重大太多了。
這明顯地和電費是否上漲並不是同一個層次的議題,因為此刻「並無已運作的核四廠」,因此,為什麼未來核四運作後,方能抑制此刻供需仍算正常的電價上升,反而是對方應該予以說明的前提。
在執政黨拋出核四議題公投解決的此刻,我認為每個人都可以試著思考自己是在哪一個環節支持或反對這個議案?
首先,你是否是在根本立場上,無論核能專家做任何安全保證都不予信賴,確信未來人類應該棄絕核能的人?
其次,你是否是不信賴核能的安全保證,但被迫接受風險而換取「可能的較低電價」,因此接受核能的人?這時候你應該著力關心的議題或許是,除了核能以外,政府有沒有對其他可能性的能源進行研發?此刻剛萌芽的能源形式,有沒有可能像過去的核能一樣成為未取得優位的重要技術?(在這個層次上,像核廢料處理、核電廠建造、運作、廢棄成本等議題會不斷衝擊你的信念。)
最後,你是否是屬於完全信賴核能專家的安全保證,同時衷心認為核能是乾淨、省錢的能源而支持核能的人?
選擇最後這個觀點的人,或許只需要任何環境議題必然得「在地化」的模式給予一個簡單提問:你們真心相信我們的政府體制、官僚、技術人員,會帶給你們從機械到人員操作、管理都完美無暇的核電廠嗎?
今天我在火車上,一面思考這些議題,一面對下午課堂的同學感到抱歉,一面想像我是在核災下被動疏散移動的人。在這一件理應有標準作業程序,台鐵在網頁上宣稱已成立「應變中心」的出軌意外,疏散過程竟都忽略了:外國人的語言問題、老弱婦孺的身體健康、一般乘客的心理安撫。負責導引的人員連事故發生時間都說不清楚,千人的疏散時間長達三、四個小時。更別說疏散期間人心的浮躁、痛苦與互相傷害的衝動,倘若是核電事故的話,會有多大的不同。
唐湘龍在媒體上說福島核災「至今死亡的,一個也沒有」,正好是我從田間回來,打開收音機的短暫時刻。我想起寫出名作《死亡的臉》的美國醫師努蘭(Sherwin B. Nuland),曾說雖然醫生在自然死亡者的證明裡填上各種具體的病徵,但對他來說,最大宗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衰老」。衰老使得人們無法對抗取走生命的疾病,這個根源的原因,沒有被寫在病歷表上。
而在核污染區生活過的人們,日後或死於癌症或其他病變,或生出不正常嬰兒,或從此帶著精神的不安穩存活下來,當然也可以說這些病癥的名目裡,沒有一項是直接稱為「核污染致死」的。但這樣的話術,竟成為像唐湘龍這類人士,拿來自我欺瞞,或欺瞞民眾的粗陋手法,還不忘教訓我們要理性思考、廣泛討論。
核能從過去多數人期盼的「未來能源」,到現在遭到強烈的厭棄挑戰,不到六十年的時光,一個正常人的生命,還略長於「核生」。這六十年間發生的事故並不是「零」(讀者可查詢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以「國際核安全和輻射事件等級INES」所明確列出的事故)。其中既有機械故障,也有人為疏失,尚有自然環境的挑戰。
核電廠發生事故所必須的疏散,那將是與我今天下午遇到的這個偶發事件,意義截然不同的「出軌」,車諾比事件時,居民連一件物品都不被允許帶走。也許對某些人來說,多年籠罩在疾病陰影、帶著抑鬱與憂傷度過餘生,或突然之間被拔根離鄉不是核能造成的死別的一種吧。但對我來說算是,我相信對你來說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