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虐童事件頻傳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有大漏洞
#孩子們不能再等
#修法不能再拖
臉友一直很關心幼兒園虐童事件到底為什麼無法遏止?昨天上午黃郁芬 台北市議員 跟多位家長及老師,又踢爆一起台北市私立幼兒園的嚴重老師虐童事件,強逼孩子吃嘔吐物、拿鞋子丟孩子,甚至還恐嚇孩子「說出去爸爸媽媽都會死掉」,導致孩子不明原因嘔吐、血尿,就診身心科超過半年。
但是連幼兒園負責人都出來道歉,老師也被開除後;台北市教育局的調查及社會局的認定結果,竟然是整起事件 #完全沒有人被裁罰,虐童的老師現在人還在另一所幼兒園任教!
所以,到底為什麼,政府大力推動 #兒童權利公約,台北市還推 #兒童友善城市,卻連給幼兒們安心上學的環境都做不到?我辦公室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發現原因可能是:
❶法規有大漏洞,包括 #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等。
❷現有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幼兒園根本不怕。
❸各地方政府 #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家長申訴管道耗時耗力,求助無門。
❹當然,還有最根本的問題是 #幼兒園公共化太少,限制家長選擇,賣方市場資訊不對等。這點的詳細分析可看我之前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daan4fanyun/posts/3920505264646077
以下我將一一說明,細項有點多,但就是這麼多原因綜合起來,造成目前幼兒園的不安全環境,必須說清楚講明白。
❌幼兒園沒有強制設監視錄影設備
針對0至2歲托嬰中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規定應設監視錄影設備,衛福部也在今年初制定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但是規範幼兒園的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卻沒有規定。這造成幼兒園可以完全不設監視器;就算有設監視器,發生事件後,家長想查閱也困難重重,還給幼兒園可以滅證的機會。
就像這次台北市的事件,教育局去幼兒園看監視器畫面的前一天,還先打電話通知幼兒園⁉️ 最後社會局到底從教育局獲得什麼調查報告,以致於最後認定不須開罰?是真的證據不足,還是違法片段在調查中被刻意忽略?家長完全無從得知,當然也無法信任教育局據此做出的調查結果。
❌教保服務人員罰則缺漏
目前幼照法第46條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有虐童行為時,#教育局 應處罰並公布姓名和機構名稱;但該規定卻不包含直接照顧幼兒的 #教保服務人員。
導致目前幼兒園老師虐童只能適用 #社會局 主管的 #兒少權法 第97條。必須是 #重大兒少事件 才能裁罰和公布姓名,門檻比幼照法的 #體罰、#不當管教 等更高,更不容易認定和裁罰。
經過我辦公室詢問教育部,確認這是 #立法上的重大缺漏。因為整個法體系上把跟幼兒關係最重大的教保服務人員各種規範整合到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來處理,但卻漏掉了超級重要的虐童罰則。
❌罰鍰太輕微不成比例
以目前幼照法的罰則來看,最常見的「不當管教」只罰6000到3萬元,「體罰」則是6萬到15萬,「性騷擾」也只有6萬到30萬。
「不當管教」寫起來雲淡風輕只罰6000到3萬元,但對於在學校完全處於弱勢又難以為自己發聲的幼兒們來說,一開始常常是隱形看不見的傷害,但負面影響深遠。現有的罰鍰金額顯然不成比例,也難以產生足夠的嚇阻力。
❌各地方政府督導和稽查力道不足
以這次台北市的事件來說,教育局的調查過程,#完全沒有主動向家長了解案情,調查完畢也 #完全沒有告知家長結果。這顯示出在第一線執行者身上,看不到政府對幼兒園孩子的保護責任。
除了虐童案之外,幼兒園也很常發生 #超收 #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黑牌教師 #師生比不符 等問題。但家長鼓起勇氣檢舉後,卻常發生地方政府在前往稽查前先電話通知、稽查後只要求限期改善、改善後只看照片就結案的情形。家長申訴耗時耗力,最後卻還是求助無門。
孩子是我們最重要的寶貝,有權利在安全的環境中長大,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幼兒園修法與改革不能再拖,這個會期我將盡全力推動相關修法與制度改善: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訂幼兒園設置監視錄影設備的規範,並由教育部訂定管理辦法。
👉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教保服務人員罰則,並且要公開姓名及機構名稱。
👉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高虐童罰鍰,以嚇阻幼兒園虐童及不當管教行為。
👉監督教育部確實督導地方政府改善調查幼兒園違法的作業流程,力求實質管理,還給幼兒安全的環境。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的網紅黃國書,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內容 一、 女童割喉案令全台震驚,現在人心惶惶,有許多家長團體也提出呼籲,就現階段來看,請問友善校園的開放政策有沒有檢討的必要? 事情發生以後,我看到教育部公告了一則聲明,主要的內容是針對這起重大的校安事件,你們要重申強化校園安全的檢核機制並落實各項校安的應變措施。比較有爭議的一段是「各...
重大兒少事件 在 黃國書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質詢內容
一、
女童割喉案令全台震驚,現在人心惶惶,有許多家長團體也提出呼籲,就現階段來看,請問友善校園的開放政策有沒有檢討的必要?
事情發生以後,我看到教育部公告了一則聲明,主要的內容是針對這起重大的校安事件,你們要重申強化校園安全的檢核機制並落實各項校安的應變措施。比較有爭議的一段是「各校應依作息時段,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請問你們要學校指派什麼人去巡邏?
我昨天接到一位小學老師的簡訊,說現在老師幾乎每天都要忙到晚上7 點鐘,得處理各項校務評鑑、回應家長的需要,老師與行政人員常常要加班。現在教育部要求加強校園巡邏,老師們都怕得要命,他們下課後,常常要加班到7點鐘,天色都暗了,連上廁所都擔心,怎麼去巡邏?要叫誰去巡邏,不要說學生很擔心,現在放學以後有多少學生還留在校園裡,有一些是補救教學或社團活動,連老師都不敢上廁所,學生怎麼辦,要叫老師加強巡邏,配套呢?所以你這個聲明說的比唱的好聽,沒有做法,也不知道怎麼做。
究竟教育部要不要檢討出一種可行的做法,讓各個學校依照這樣的辦法來執行?
二、
今天有 192 所高中職連署參與反課綱微調,臺東女中的教官把某一位參與連署的老師當成校園事件,通報教育部,他是違反哪一條校園安全的規定?通報單上面寫事件的類別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霸凌、家庭暴力、藥物濫用、不良組織、兒少保護等等,請問參與連署反課綱微調是違反哪一條校園安全規定?部長,你會不會針對這些老師與學生秋後算帳?
三、
課綱微調,現在到底要用新的課綱,還是舊的課綱?現在校園已經分成好幾派在爭吵了,教育部可否把這些公文註銷,一個公文是教育部發給各高級中學,說要使用新的課綱,是6 月2 日發出來的;另外一個公文是國教院發給出版商,要求把舊的課綱版本作廢。可不可以請教育部把這兩份公文註銷,彌平現在校園的爭議?
●新聞連結
(1)
http://eradio.ner.gov.tw/news/print/?recordId=19638
(2)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98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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