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空拍機墜機
今天跟大家分享去年 12 月我摔了一架 DJI Phantom 4 Pro 的經歷,那是一次 "精采的摔機"....
如大家所知,飛無人空拍機,我並非菜鳥,我有 300 次的飛行經歷,總數 48 hrs / 640 km 的飛行經驗,講得我好像是飛行員似的,哈。 我另一台 Phantom 4 的最遠飛行記錄是單程 6.5 km,來回 13 km。 知識點 : 飛行距離關係到電池電量,遙控距離,以及圖傳訊號的距離,沒電池或是你遙控不了它,都飛不下去 ~
"事發當晚" 我在 Chanthaburi 的一處海灘,閒來無事拿出空拍機想 "拉距",意思就是測試飛機能飛多遠,我的理想是 7 km,因為這是這架空拍機官方數據最遠的飛行距離,然後,我朝向大海飛去.....,當晚輕易地飛過了 7 甚至 8 km,到了 9 km 時,我的企圖心來了,你要說貪婪也可以啦,我想衝 10 km,我也很納悶,這架怎麼能飛這麼遠,好奇怪....
通常我撐到電池剩 65% 時會返航,因為要考慮到回程可能是逆風,但當晚感覺風不大啊,最終,真的被我衝到了 10,030 m = 10.03 公里 (下面第一個地圖左下角有數據),而且,接收衛星達到 21 顆 (第一個地圖上方),且遙控及圖傳訊號都還有四格 (第一個地圖右上方),有使用空拍機的人就知道,這狀態實在令人很興奮,不敢相信這架空拍機能飛 10 km,但礙於電池只剩 62% (第一個地圖右上方),只能儘速返航,其實能否回到出發點我也沒把握,如剛才所說,飛這麼遠純粹是貪婪作祟啦 ~
我開始返航了,帶著一顆忐忑不安的心,而且一直感覺會飛不回來....,距離出發點剩 5 km 時,我有預感,電池可能不夠了,有可能會墜海,我一直撐,一直撐,一直撐....,最後只剩幾百米時,電池剩 0%,但還能飛 (應該是預備的電力)....,突然,連結遙控器的手機屏幕上數據都沒了 (如下面第二個地圖),我知道,它墜海了,抱歉,此處容我拭淚一下.....,最終空拍機在距離陸地出發點約 158 m 處墜海,158 怎麼算出來的? 我的飛行數據顯示此次飛行總里程是 19,902 m (下圖最上方),最遠我飛了 10,030 m,所以來回應該是 10,030 x 2 = 20,060 m (20.06 km),20,060 - 19,902 = 158 m,世上最遠的距離,不是你跟我,而是只剩 158 m,但你卻墜海了....,抱歉,等我一下,我再擦一下淚....
俗話說得好,炸機 (無人空拍機墜毀的術語) 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單程飛了 10 公里,來回飛了 19.9 公里,雖然最終下海長眠,但也算英雄了 (雖然連屍骨都無存,有啦,遙控器還在),至少這記錄是很驚人的,我一直是這麼安慰著自己的....,我想,這將會是我的一個記錄,因為.... 下次我不敢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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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終正寢
中國古代關於「死亡」兩字十分忌憚。不會貿貿然說「死」字的。有很多很多委婉的方式形容死亡,即使「死」字也避開不備正音,對死亡,一種自然現象,可以說畏懼吧。秦始皇千方百計,努力找「不死藥」、「仙丹」、「靈藥」不外乎想不死。可是,「不死比死亡更痛苦」,沒有想過。(美作家Rice對吸血鬼不可以死,大大諷刺啦!)
古時,、也有講「寿」,寿元即是條命。中國人認為「生命」在於人的「氣」中。故此,有「斷了氣」的話,委婉地代表死亡。西方,不只是耶教的傳統,認為「生命」存在於血液之中。故此吸血鬼吸取人血。耶穌寶血也是「神」的生命。
寿元已盡,便是「生命結束的時間已到了。」古時,對死亡視為人生大事,當寿元已盡,差不多臨近死亡時,把那人抬到正廳。用橋櫈作腳,蓋以木板,取一塊新蓆來鋪上,然後放置那位將死去的人在木板上,這位快要離開世間的人,覺得這般處理,乃最有體面的做法。謂之「寿終正寝」。
死時,在家中大廳中,子孫圍攏,真是大大福氣。
反之,在路邊死去,街頭倒斃,都是「死得很賤」的,也很慘的。罵人的語言中有句:「扑街」乃是很惡毒的詈語。不能說的。
有名詞「易簣」,即是更換了躺著的蓆,是委婉語,「死」了的意思。
人莫有不死的,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國人對死亡之義意,十分重視。一宗事情的完結,亦相當重視其收場。常言道:「上台容易下台難。」一件事開始時,必定打鑼打鼓,做好出場聲勢,收場時,可能草草,三扒兩撥便棚尾拉箱,一走了之。有頭威,無尾陣。這是政府做事之大忌也。怎樣都好,都要有體面收科,不可「臨尾香」!
寿終正寢這四個字的成語,一般都作正面解釋。死亡得很有體面。現在」說「逃犯條例」,愚見認為不太妥貼。此條例之「死」,並不是很有體面。特區政府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推動它,立法會(代議政制)又準備三讀通過,突然間,很多很多香港人以上街方式表達意見,令到這條法例胎死腹中,大家都知道,這是不光彩的。怎能說是「寿終正寢」?撰寫此篇的中文師爺用字是否取巧呢?政府老老實實吧。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成員其實是「問責」的。這次事件,明顯地並不代表「民意」了。(或者更甚,與民意相反!)這些資詢機制,責任何在?仍然說是:代表性廣泛,合適?還會臉紅嗎?
師爺用此「寿終正寝」四方成語,亦有「骨」的。
如用「撒銷」二字,主位便是隱蔽的「我」,(林鄭本人),如用成語,則是,此法例「自己死去」,不是林鄭「殺死」的了。
這是很含蓄的說法,似乎將法例「判了死亡」了。但是,不關林郑的事!誰人之事?責任歸何方?連消帶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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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枋得的一段話及一分鐘閱讀精華版
今天介紹南宋文學家謝枋得的一段話:
「大丈夫行事,論是非,不論利害;論順逆,不論成敗;論萬世,不論一生。」
這段話的意思是:大丈夫做事,講是非對錯,不講有利還是有害;講順情理還是逆情理,不計較成功還是失敗;講萬世流芳,不講一生富貴榮華。
這段話有流傳是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黃宗羲講的,但實際上是黃宗羲在他的著作《宋元學案》中引述謝枋得的文字,出自宋末元初謝枋得寫的《致李養吾書》。
謝枋得,生於1226年南宋末年,文學家,與文天祥同科進士,性好直言,因得罪奸臣賈似道而遭貶黜。德祐二年,即1276年,謝枋得率兵與元軍血戰,無援而敗,其妻被俘後自殺殉節,哥哥和兩位弟弟先後遇難,女兒投水自盡。
南宋滅亡後,謝枋得隱居於福建建寧、泉州安溪,以卜卦、教書度日。元朝先後五次徵聘,他堅辭不應,並寫《卻聘書》:「人莫不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若逼我降元,我必慷慨赴死,決不失志。」
元代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謝枋得被強制送往大都,即現在的北京,他絕食五日而死,遺書自稱「宋室孤臣,只欠一死。某所以不死者,以九十三歲之母在堂耳」,現在母親已逝,所以他也「無意人間事矣!」
黃宗羲生於1610年,逝世於1695年,與謝枋得相距400多年,但經歷明亡而清朝建立的時世,於謝枋得的宋亡元立的時世相同,前朝遺臣的心態亦一樣。他引謝的文字,視為典範。而這一段話,也是我們立身處世的金石良言。
RTHKwww.rthk.hk/…/…/one_minute_reading_sunday/episode/52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