嗰道門,冇開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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嗰一晚,我同歌歌一齊返屋企,去到門口,又見到阿峰。
我又同阿峰嘈起上嚟,阿峰愈講愈激動,仲想伸手攬我。
歌歌同我講:「你入去先,我同佢講。」
我點頭,阿峰情緒咁激動,搵個局外人同佢傾吓,可能會好啲。
我關咗門,門外都隱約傳來歌歌同阿峰爭執嘅聲音。
突然間,歌歌慘叫一聲。
我好心急,我正想開門睇吓咩事,就見到鮮血由門縫滲入嚟。
有血……阿峰帶咗凶器嚟,佢想斬死我!
我下意識鎖咗門,即刻打電話報警,對住門外大叫:「你唔好亂嚟啊,我報咗警!」
歌歌嘅慘叫一聲比一聲淒厲,但我實在冇勇氣開門。
我同自己講,阿峰手上仲有凶器,我都係一個弱質女流,就算開門都幫唔到歌歌,只會白白搭上一條命。
歌歌嘅叫聲愈嚟愈微弱,我嘅心跳亦快到極點。
唔知等咗幾耐,警察終於出現。
聽到門外紛亂嘅聲音,確定阿峰已被制伏,我先戰戰兢兢咁開門。
我直情見唔到歌歌,佢已經被抬咗上檐架。
我只見到全身浴血嘅阿峰,佢明明已經戴住手銬,仲用力掙扎緊,用仇恨嘅目光望住我。
嗰一刻,我無比慶幸我冇開到門。
歌歌失血過多,宣告死亡,阿峰被控謀殺。
我好傷心,同時我都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但我估唔到,呢件事先啱啱開始。
歌歌嘅阿媽喺網上出Post,指出凶手係我嘅前男友,暗示歌歌係因為我而死。
而網民嘅評論更加惡毒,話我見死不救,話歌歌係為我擋刀,仲有人吹到話凶器係我遞畀阿峰……
我只係一個普通女仔,我承受唔到呢種壓力。
我關咗我嘅社交網站,歌媽想同我見面,我本來應承咗。
但我後來諗,我已經同歌媽講咗「對唔住」,人死不能復生,佢見我有咩用?唔通我賠條命畀歌歌咩?
同埋我好驚,我見過阿峰發癲,咁歌歌嘅屋企人會唔會失去理智,將怨恨發洩喺我身上?
結果我冇見到歌媽,因為恐懼,我連歌歌嘅喪禮都唔敢去。
但你愈怕乜嘢,就愈會發生乜嘢。
我嘅迴避激怒咗歌媽,佢將我同我屋企人嘅所有資料po晒上網,無數人轉發。
網民紛紛辱罵我、起我底,講到我好似世上最衰嘅女人咁。
更糟糕嘅係,我阿媽見到我咁樣俾人鬧,忍唔住打電話比歌媽,兩個人傾傾吓就嘈起上嚟。
我阿媽一時火起,話歌歌係自己短命,唔關我事。
呢段對話俾歌媽錄咗音,再擺埋上網,更加激起公憤。
我中止學業,返咗屋企,但所有人都對我指指點點。
我連搵份工都做唔到,因為每個人都認得我,所有人都話,我就係嗰個見死不救嘅衰女人。
我嘅生活變得一塌糊塗,連屋企人都受到影響。
我唔明白,我真係咁罪大惡極咩?就算我當時開門,我都救唔到歌歌㗎。
有時我都忍唔住上網睇大家嘅評論,居然發現,有日本人幫我抱不平。
佢哋話,我都係受害者,都應該係受保護嘅對象,唔應該起我底。
我關門,只係極端情況下保護自己嘅行為,雖然人情上有啲衰,但邏輯上係可以接受嘅。
係囉,我最唔明嘅係,點解我受到嘅批評,仲多過阿峰?
點解一場戀愛,會毀咗三個人嘅人生?
—完—
真人真事改編自「江歌遇害案」,在日本留學的女學生江歌,被好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死。
據說,當時劉鑫先行進入公寓,將門反鎖,使江歌無從逃生。
案發後,劉鑫逃避與江母見面,其母曾在被激怒後,對江母稱江歌是「命短」,而非為劉鑫而死,激起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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