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多了一天的自由」
2019年9月30日的終審法院門外,混亂之中有人大聲問:「有線O唔OK?」原來這是一個緊急會見記者的場合,傳媒裙拉褲甩趕到,那時還未發生「大型請辭」的有線新聞台,咪牌造型還是那個印了紅色標誌的藍色球狀海綿,有一剎,寶藍色的海綿咪在畫面揮動着,然後,攝影師的畫面不時調整,按照說話的主角而把畫框放大縮小。
首先是李卓人說話:「雖然民陣的集會遊行上訴被否決,但香港人有權遊行,那是基本法和人權法賦予我們的權利……」李卓人是高個子,鏡頭對着他肩部以上,旁邊較矮小的何俊仁只剩下頭部,下巴也被削了,而瘦削的陳皓桓則被擋去了大半塊臉,比李卓人年長一歲的梁國雄,雖然頭髮最長,但他由黑髮抗爭到銀髮,髮絲已經一片灰白。
英文名為Figo的25歲陳皓桓是今次遊行和集會的申請者,他說:「作為申請人,清楚了解我有機會被捕,但我選擇了公民抗命。同行的市民要明白當中的法律風險。」李卓人用英文補充道:「面對這個不理性的政府,無人知道結果會如何,我有準備面對法律後果。」何俊仁亦用英文表示,知道有機會被拘捕及審訊。
這一條拍攝於逾一年半之前的新聞片段,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裡播放。當日一起肩並肩見記者的4人,正在面對他們的法律後果,同被控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然而當日一起並肩站立,今日在法庭裡卻要分開入座。李卓人、長毛因為8.18等案件罪成服刑中,兩人被安排在犯人欄裡;而何俊仁雖然8.18罪成但獲緩刑,他和陳皓桓則在庭警包圍下坐在旁聽席最前排。
***
此案還有另外6名被告,他們於10月1日當天,於遊行隊頭,要不手持橫額,叫喊口號等,10人包括有多罪在身的黎智英、正服刑的何秀蘭、社民連吳文遠,和泛民領袖單仲楷、蔡耀昌、楊森。10人的共同控罪是「組織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10人已預先表示會認罪。平日如此觸目案件,均會安排到空間較大的西九龍法院審理,然而這天卻擠在較陳舊的區院,即使安排了直播法庭,由於座位有限,一票難求。有支持者說,早上七時來到拿票,也有人帶了孩子來,孩子身穿胸口寫着「無罪」二字的T恤。
也有中年婦人,穿梭不同法庭,在樓上看了一眼年輕被告被控緃火的案件,又搭電梯到樓下看泛民領袖被審訊。婦人向友人說:「求你借票給我入去,我只想看一眼,看一眼陳皓桓就可以了。」旁聽票有限,有心人領了票都輪流入去給自己關心的人打個眼色。
區院設施較舊,直播的聲效較差,法官胡雅文以英文審理,她也是早前8.18案的主審法官。控方大狀以英語讀出控罪書內容,與中文翻譯員的聲音重疊,又中又英,兩把女聲炒埋一碟,聽得記者腦袋混亂。
控罪指,2019年自6月起,遊行活動中發生暴力事件,警民衝突頻仍。民陣申請於10月1日集會和遊行,警方作出反對。而其後的「控罪」,都是新聞訪問、直播內容、臉書公眾帖。沒有公眾並不知道的新鮮內容。
控罪以英語讀出,但控罪書中有幾處輔以中文說明。其中,李卓人在終院外見記者,呼籲市民參加遊行時,目的是 “in order to send a message of defiance” , 此處特別標示了「抗命」二字。而翌日他參加遊行時,身上穿的黑色T恤上的字眼, “People will never forget” 亦特別註明為「 人民不會忘記」。
「 人民不會忘記」此六個字,對香港人來說,立即想起每年在維園舉行的燭光悼念集會。
在遊行終點,控罪指出有幾位被告人,並沒有呼籲大家散去,反而公開說一些話。控方大狀以英語指出,李卓人 “expressed his hope that the participants would continue with the protest” , 此處特以中文解釋為「繼續抗爭」,而由於當時社會亦有一種終極一戰的氣氛,控罪書中,陳皓桓在終點說過,「今日絕對唔係Endgame」,亦成為英文翻譯中文的內容。
控罪的証據,包括了甚麼?例如十人接受記者訪問,站得近不近,肢體動作,有沒有喊口號,對記者說過的話,都成為了罪証。
然而,10月1日,參與遊行的人數眾多,控罪書中多處形容,「數以千計」(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人士跟隨着。而這些人士做過的動作,說過的話,破壞過的公物,全部都成為控告10人的証據。
在隊頭附近有參與者嗌過的「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有遊行裡的人向警察舉中指、以油漆塗鴉、擺設路陣、以傘指向警察,都成為指控十人的罪証。
控罪有幾處特別詳細,其中,有示威者欲向中聯辦方向走,被警方阻截下來;另外,近二時許,在灣仔修頓附近,有兩個黑衣人向習近平畫像及國旗扔雞蛋;亦有一處記述,二時半前,於金鐘附近,兩個黑衣人走上太古廣告的天橋,拆掉了寫着「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的展示牌,並把拆下來的物料扔向馬路上。
控罪讀畢,法官胡雅文請各被告人起立,逐一問各人是否明白及同意控罪。此時,被告欄及旁聽席上的被拘押或保釋中的被告們,逐一以不同聲線回應。有男聲說:「明白、同意」;也有女聲以英語回應:「Understand, agree」。十個「明白」和「同意」省卻了控辯雙方的審訊時間,然而,亦只剩下求情和判刑的程序。
控方卻在此時,在法庭播放片段,包括終審法院外的緊急記者會,楊森在遊行裡接受記者的訪問,蘋果日報記者訪問其老闆黎智英的片段。當時黎智英說道:「政府不想解決問題,只想鎮壓個運動。你要處理警方的暴力,警民的敵意才會消除,那就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亦要實施普選……我們要堅持,唔係乜都無。」
然後,控方亦播放了警方於十一前夕的記招,呼籲市民別參加翌日的集會,警方發言人的聲線在法院迴盪,用字突出:「核心暴力分子、恐怖主義越行越近,有人說要殺警,在商場放火,召募有自殺傾向的人做死士……」警方這些指控,如今在這個時空出現,落差頗大。直播法庭裡的個別記者,聽到警方這些話在播出,忍不住發出不滿的低聲細語。
休庭之前,法庭播出遊行的畫面,密密麻麻的人群,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沿着港島街道蠕動。已經到了十月,民情激昂,「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加油!」「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K!」等口號,在法院裡響起來,在擠滿了被告、律師、家屬、旁聽市民的法庭裡,再次響起。好像很遙遠,只不過一年半之前的事。
今天其中一個公眾關注點,就是6位仍算是自由人的被告會不會被即時扣押。認罪後,基本上審訊加速,一星期後就會進行求情和判刑程序,然而控方已表明反對6人保釋。但至今天休庭前,法官胡雅雯表示,因為控方未播放完新聞段,故此明天早上繼續審理,保釋一事,明天才處理。
原來已有心理準備還押的6人,包括楊森、何俊仁等,已特意到眼鏡店配了還押必須的塑料框眼鏡,但今天卻意外獲准回家一晚。
散庭時,陳皓桓在法庭外見記者,他半跑着出來,高舉勝利手勢,笑着說:「又多了一天的自由!」記者問他好像很累,是不是擔心案件。他笑說,因為前一晚玩樂到凌晨四時才睡覺,所以有點累。
另一個額外獲得一天自由的吳文遠亦舉起了五大訴求的手勢,他表示,所屬的政黨社民連,連負責做網上插圖設計的成員,都因另一控罪被入罪。他笑着說:「這陣子社民連的臉書,出圖可能較慢,大家忍耐忍耐。但今日香港,情況就是這樣。」
此案年紀最老的被告之一,和黎智英同齡的楊森,已經73歲。楊森曾經是社工系老師,被坊間形容為老一輩溫和泛民。他在法庭外仍像教書口吻,循循善誘地說:「我想向政府講,遊行是民怨的出口,遊行可以畀市民反映意見,改善施政……」中年的吳文遠和年輕的陳皓桓不住點頭。楊森慨嘆地道:「連我這種人,都揹着四宗控罪在身,我三十年(從政)真係想不到…..」
另一個「和理非」泛民領袖何俊仁,也作好了坐牢準備,他的友好透露,一早已預備了還押人士的零食,透過何的助手放在他的律師樓,怎知,那些花生、豬肉乾和魷魚絲,卻被何俊仁一早吃掉了好一部份。明天,或許就是還押的日子,關心「仁哥」的朋友,趕緊於今天晚上籌集了符合懲教署規定的小吃,好讓他能在還押的日子,還可以繼續吃心愛的零食。
(法官於周二撤銷六人的保釋,六名被告全數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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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站出口圖 在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港鐵站外用大聲公揚言殺警 六旬漢判囚5個月】
2020年1月19日,一名63歲退休男子於港鐵金鐘站出口外,手持揚聲器揚言要殺警,稱要將警察剁成肉醬。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今日(1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身自中國富裕家庭,來港後養大兩女一子,現患有糖尿病及嚴重抑鬱。辯方又指被告一向關心時事,案發時因一時氣憤,為了發洩情緒才犯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意圖煽動在場人士仇警,行為或鼓吹他人訴諸暴力,危害社會安寧。而案發地點為港鐵出入口,對公眾安全構成實質及即時的風險,案中無人命傷亡實屬僥倖。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1-14-2021/69610
#金鐘站 #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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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管制範圍擴及全球:允許送中、祕密審判、指定法官、終身監禁】
今天(7月1日)是香港移交中國23週年,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開始實施的第一天。香港民眾號召在下午2點左右於銅鑼灣的維多利亞公園聚集,遊行反對敲起一國兩制喪鐘的香港《國安法》。
但在下午1點多,一位男子在銅纙灣附近被警方搜出持有香港獨立旗幟,成為首位以香港《國安法》逮捕的人士;現場警察舉起首見的「紫旗」,並表示民眾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也會被逮捕。寒蟬效應下,仍有為數不少的示威者聚集在街頭,偶爾會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並揮舞旗幟,試著突破限制。在銅鑼灣街道上有示威者搭起傘陣與警方對峙。
下午近3時,警方再度以《國安法》拘捕一名女子,指她在銅鑼灣東角道展示「香港獨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的標語。截至今晚統計,七一遊行已有300人遭拘捕,其中有9人是以《國安法》名義。
1997年後,香港在7月1日主權移交這一天,都有遊行習慣,多年來,七一大遊行成為香港民主抗爭的精神象徵。2003年曾有50萬市民上街,之後連續每年七一都有遊行慣例,2019年人數更達55萬。但今年的遊行,港警以疫情「限聚令」為由,拒絕民間人權陣線在一個多月前的遊行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
■港警對七一上街人潮首次祭出紫旗,象徵《國安法》落地
今天香港警察出動5,000人在港島各地的交通要道、金鐘立法會及政府總部附近等地嚴陣以待,截查往來民眾,同時出動水砲車驅散人潮。目前維園附近銅鑼灣中央圖書館外有人佔據馬路,與警員對峙中。港警也首次在街上舉出「紫旗」,有別於以往的黑、橙、藍等程度不一的警告旗幟,上頭寫著「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而在中環也出現支持中共的群體,拉起大大的五星旗遊行,也有人在街頭發放小的五星旗旗幟,帶著滿滿的微笑。
這顯示,香港《國安法》施行的第一天,港府就已開始嚴厲嚇阻,決心對反政府的示威者嚴格執法;過去一年在運動中常見的行動,包括喊出「香港獨立、唯一出路」或是「香港獨立、民族自強」,又或是破壞政府機構、阻礙大眾運輸者,在新法裡都將被視為「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恐怖活動罪」,情節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重大則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香港《國安法》條文,6月30日,由中共人大常委會全數通過,香港政府在同日晚間11點公告實施。該法律總共有6個章節、66條法令,法案從生成到訂定生效總共只花了41天。除了制訂的過程完全不公開之外,條文細節也在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小時才公布。雖然香港民間、台灣與國際上批評聲浪不斷,仍無阻中共立法決心。
中共在去年底就開始形容香港必須要「二次回歸」(second return)。此法訂立後,包括中國官媒《人民網》等形容,這是去除最後一丁點西方對香港的影響與自由價值的餘毒。中共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並發表聲明強調,「不要低估香港《國安法》落地實施後的剛性約束」,並以「風雨過後,『一國』之本更加鞏固,『兩制』之利更加彰顯,香港發展的前景更為廣闊」來詮釋此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則表示,此法令的通過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性。
但透過這個廣泛而嚴厲的立法,共產黨幾乎立刻壓制目前香港民主運動的能量,更甩開了各國政府的反對,展現習近平威權統治的決心。
■香港《國安法》6個章節、66條法令的重點
法案第1章的總則對於國家安全的定義,直接採用中共在2015年頒布的《國家安全法》中,包含了國土安全、軍事安全、非傳統政治安全、文化安全與科技安全等,範圍廣泛且模糊。
法案第2章主要談未來管理國家安全的機構。香港將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由行政長官擔任,並且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設立祕書長一職來領導。此祕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由中共中央任命。國安會由中央監督,而國安會將立事務顧問,由中共中央指派,並列席國安會議提供意見。
此外,在即將新設的組織中,香港警務處將會擴大權力,其職責為:一,收集分析國安情報;二,部署協調國安行動;三,調查危害國安犯罪;四,進行反干預調查;五,維護國安委員會交辦的工作等。這顯示中共中央可以直接伸手指導香港國安委員會,而港警權力持續擴張,此外,國安會不受香港的機構與組織(如立法會)監督,任務可以祕密進行且不用受到司法覆核。
法案中第3章「罪行與處罰」規定裡,包括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與「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4個罪名。從第20條到30條,列出的犯罪型態幾乎涵蓋了所有反送中運動裡所出現的示威手法。
例如在「分裂國家罪」(20和21條)中,對於不論是否使用武力威脅破壞國家統一和分裂國家行為者(所謂分裂範圍包括香港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視為領土的區域),最高處無期徒刑。這裡處罰的不只是首要領導分子,也包括積極參加者與參加者。
在「顛覆國家政權罪」(22條和23條)則規範了攻擊、破壞、干擾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和香港政府機構設施者(例如過去一年因運動經常受到影響的中聯辦、立法會、警局等),也要處罰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與參加者。
在「恐怖活動罪」(24條到28條)定義範圍更廣,從破壞交通工具、干擾網路、縱火等,以及組織領導恐怖活動,包括提供物資、資金、勞務、運輸等,都會予以懲治。
在「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9條到30條)指出,若向外國組織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或情報,與境外勢力或外國政府共謀,或對外國請求對中國和香港制裁、接受外國支援而引起香港公眾憎恨政府都能入罪,也就是游說、接受外資的公眾倡導都不合法。此外,「透過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港府的憎恨及造成後果」(例如拍了街上的軍警,被境外媒體網站使用),在中國的執行方法上,也可以用這條入罪。
以上涉及國安的罪行,最高都可處以無期徒刑。
■行政指揮司法,中共國安公署成最終權力源,允許祕密審判和「送中」
香港《國安法》的第5章甚至再加碼,在第48條到61條當中,表示中共中央會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人員由中共中央派駐。作家也曾是中國的政治記者趙思樂在《Matters》平台上分析,名義上香港國安委員會和中共國安公署並立,但實質上,最後會由膨脹的警務部門與中共國安公署形成實質的東廠式政府。
在香港《國安法》第55和56條規定,國安公署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立案偵查,執行司法權,並由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適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而非香港法律。這表示若遇到特殊案例,香港人可以被送至中國法院審理。
這也表示從去年6月開始,香港民眾因為不相信中國司法系統發起「反送中」運動,到現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以往被送到中國審判的擔憂將在香港成真。除了被送中的事實成真之外,在第39條裡又讓國安法庭可以有追溯嫌疑人以往行為來定罪的權力,幾乎讓所有曾經參與過反送中的示威者都被包含在內。
香港《國安法》也一反港人過往享有的公平、獨立、公開的審判。第41條雖然指出審判應公開進行,但又寫到,「因涉及國家祕密、公共秩序等情形不宜公開審理的,禁止新聞界和公眾旁聽全部或者一部分審理程序,但判決結果應當一律公開宣佈」。這表示間接允許了祕密審判;些外,第42條針對觸犯國安法的人,不准予保釋;第46條則是可以在沒有陪審團的狀況下進行。
未來在擴大的國安議題上,香港民眾即便沒有「被送中」,留在香港受審時,權利也無法獲得保障。
■香港《國安法》管轄範圍影響台灣和全球
香港《國安法》管轄的範圍不只是在香港的港人,在第36到38條裡,訂定了適用人員與適用情事。這3條法令對於在香港以及香港境外從事法案禁止的行為,無論是否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皆屬觸犯香港《國安法》的範圍──這表示國外人也可能因為批評香港政府或者鼓動國外對香港進行制裁,都可能因而入罪,如同在台灣評論中國時事的李明哲,在進入中國澳門準備經過珠海市拱北口岸進入廣東前,被中國公安逮捕。
而相關執法單位得以進行逮捕的地點除了香港境內,香港籍的航空器(例:國泰航空)與船隻也在規範的範圍之內。若外籍人士在本國發表支持港獨、或被中國視為分裂國土的言論(如台獨、藏獨、疆獨),一但進入香港或搭乘港籍航空的飛機,就有可能已觸犯香港《國安法》遭到逮捕。
■香港多個民運組織解散,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分成兩派
香港《國安法》正式通過後,多個民運組織宣布解散,包括黃之鋒、羅冠聰、周庭等人昨日(6月30日)相繼宣布退出香港眾志,要以個人名義繼續參與反抗運動,香港眾志繼而發表聲明要解散和停止一切會務;其他團體如「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也宣布解散及成立海外分部。這證明香港《國安法》法令還沒生效前,已對頑抗的反對者製造了寒蟬效應,許多曾參與運動的人刪除了自己的Telegram帳號和Facebook言論,這對過去香港人習慣了言論和結社自由以及高度自治,產生莫大的破壞。
在香港《國安法》通過並且實施之後,在瑞士日內瓦舉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包括英國、德國、法國、澳洲、加拿大、日本等27國立刻發表聯合聲明,敦促北京政府三思。但同樣在人權理事會中,包括緬甸、巴基斯坦以及古巴等53個普遍被認為是欠缺民主法治的國家,則是表達對中國訂定香港《國安法》的支持。
■中美政府過招,企業動向受矚目
為了反制中國通過香港《國安法》,美國參眾兩院在美國時間6月30日提出了《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希望給予受到迫害的港人第二級優先(Priority 2)的政治庇護。法案若通過,可以讓香港民眾在香港,或是在第三國提出政治庇護要求,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或公民。雖然申請並不一定會被接受,但仍給予香港人民另一個求援的管道。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在30日表示,美國政府正在著手討論收緊對香港出口軍民兩用科技的限制,未來美國公司若要出口相關產品至香港,必須申請許可,這代表美國不再給予香港特殊待遇。
蓬佩奧指出:「我們不能再分辨受管制物品是出口到香港還是中國。我們不能讓那些物品落入解放軍手中,因解放軍的首要任務是不惜一切維護中共獨裁政權。」蓬佩奧特別強調,美方採取的作為,是回應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是針對北京當局而非中國人民。中美外交戰不斷升溫。
面對升溫的外交戰,以及人心惶惶的香港社會,原本做為金融中心的香港,中共為了要確認其對香港手段的正當,在過去幾年間持續鼓勵中資進入香港。
《紐約時報》今日的報導也指出,中國企業近年在會計上的醜聞,讓中企愈來愈難在美國募資,所以募資管道流回香港;富瑞集團(Jefferies Group LLC)預測,明年會有6千億美元從美國轉至香港股市尋求募資。此外,過往點綴香港天際線的摩天大樓,也慢慢被中國所有者接收,高力國際(Colliers International)統計,目前已有5%的摩天大樓被中企所擁有,取代了香港大亨與英國的經濟勢力;仲量聯行指出,商辦公間的閒置率為7.4%,奢侈品牌的銷售空間也在縮水,這些都是2009年金融危機來最高點。
雖然中國資金和中企持續加碼香港,但香港美國商會近日對180名商會成員的調查顯示,約60%認為香港《國安法》會損害其業務運營,約30%的受訪者正在考慮從香港轉移資金和業務運營、其餘70%尚無計畫;48%對香港中長線前景感到悲觀。
另外,台灣與加拿大政府都分別對本國國人發出旅遊提示,提醒國民前往香港旅遊會有因為國家安全理由被拘捕或引渡至中國的可能。
(文/李雪莉、楊智強;攝影/陳朗熹、簡穎彤)
#延伸閱讀
【國安法將如何影響香港特殊貿易地位?】https://bit.ly/2AeWz4G
【吳介民/香港「柏林危機」下的台灣對策】https://bit.ly/38kzoCM
【反送中週年,港人不遺忘】https://bit.ly/38gYxye
【國安法殺到,香港網路自由還能撐多久?】https://bit.ly/2Bmpg09
★事實從未如此重要,記錄關鍵時刻,#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報導者 #香港 #國安法 #中國 #中共 #HongKong #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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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1:00-19:00
地址:金鐘正義道9號亞洲協會香港中心 (特設穿梭巴士來往會場及香港公園入口,車程約需1分鐘)
地圖:https://goo.gl/maps/FRhhTuWNrGG2 (金鐘港鐵站C1出口前往步行約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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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站出口圖 在 Sandra Tavali李婉菁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時間:
2017-11-19(日) 15:00~16:30 (GMT+8)
地點: 台北市牯嶺街小劇場二F
台北市中正區牯嶺街5巷2號 (捷運:中正紀念堂站-2號南門市場出口,沿南海路往重慶南路方向,步行約五分鐘到達。)
秋日電音~比Perfume更香濃的在地花露水—電子異響聲音創作。
很多人因為Perfume喜歡上電音,在台灣也有一群人,在電音創作上嶄放著另一種優雅的氛圍,值得您來鑑賞。
ㄧ場結合劇場、即興、電腦互動程式、異響、即時混聲的電音音樂會,在秋日的午後,與您一起度過。
11/19(日) 15:00 @臺北牯嶺街小劇場2F,演出:黃柔閩、邵韋傑、張欣、林亭君、黃芮盈、余致賢、楊政、李婉菁
秋日電音
2017 電音工作坊創作發表音樂會
時間:2017/11/19 週日 3:00pm
地點:台北市牯嶺街小劇場二F (台北市中正區牯嶺街5巷2號)
購票:本頁
電音工作坊,源自於2013年夏天的一場長達10次的「手作電音工作坊」,由李婉菁與許志遠(DJ Point) 開始發想,在身體氣象館團隊多年的大力協助舉辦下,發展如何在不限制軟體,任何筆電都可以製作、創作電音的工具主軸下,呈現出每一個參加者心中的聲音創意。當時之所以取名為 「手作」,並不是要去手作器材,而是希望學員從像是媽媽煮的菜或縫補衣服的感覺,回到自己本質的溫度,去創作自己的電音作品。 工作坊除了標榜使用只要是可以上網的筆電、耳機,不需要有音樂學習背景,不需要會看五線譜之外,應用大量的視覺藝術家作品,如康丁斯基、羅森伯格等來啟發聲音創作的思考是最大的特色。五年來令人驚喜的是,藝術家們不斷地自我發展,累積成創作與演出的風格,其中幾件獲得國際展演或現場演出的作品所獲得的鼓舞,更是讓藝術家們累積許多持續勇往直前的動力。
電音創作者/演出人員簡介:
黃柔閩
Rou-ming Huang
台北市立師範學院音樂系畢業。國小教師、劇場演員、電視暨電影演員。1990年代初曾赴美研習達克羅斯音樂教學法,後於西雅圖與舊金山等地研習音樂治療與即興舞蹈表演, 並多次發表即興音樂(人聲與大提琴)與舞蹈表演。曾擔任第一屆台北市國際舞蹈節「音樂與肢體」課程助教。劇場演出作品有《妻夢狗》、《我用我的身體和靈魂在旅行》、《軍史館殺人事件》等。電視作品曾獲金鐘獎最佳女配角(公視人生劇展《月光》),以及金鐘獎、新加坡亞洲電視節最佳女主角入圍等。另有《三方通話》等多部電影演出作品。 2016年,演出電視電影「上岸的魚」。公視人生劇展「最後的詩句」。「麻醉風暴2」影集。周美玲導演網路劇「替身」。關於生之重力的間奏式─第十屆第六種官能表演藝術祭。為你朗讀「Merry land」讀劇演出。 2017年,花樣年華全國青少年戲劇節評審。青藝盟戲劇營隊老師。現任景興國中表演藝術課、戲劇社團指導老師。博嘉國小全方位藝術教育實驗課程指導老師。公視青少年創意表演營隊講師。
安德森
Anderson
中國文化大學戲劇學系畢業。曾赴“上海新偶像藝術學校”研習戲劇表演。參與多部電視廣告、MV、短片及魏德聖導演電影《52赫茲我愛你》演出。2012於廈門海峽兩岸民間藝術節演出《我們一同走走看》舞台劇。近年編導《遇見小王子》、《親愛的小王子》,創作「一齣由孩子們演給大人們看的兒童劇」。 曾任青藝盟戲劇營隊講師。中華微電影創新產業發展協會「繁星計畫」演員培訓講師。花樣年華全國青少年戲劇節capatain。受邀「2017慈光萬盞-教育公益交流計畫」,遠赴斯里蘭卡分享戲劇課程。公視青少年創意表演營隊講師。 2016年與黃柔閩老師共同創立37度2戲劇工作室,致力於戲劇教育發展與推廣「身體對話—感官開發訓練工作坊」。現任博嘉國小藝術教育實驗課程指導老師。景興國中表演藝術、戲劇社指導老師。華岡藝校表演藝術科兼任教師。
張欣
Shery Cheung
出生於加拿大溫哥華,目前居於台北。她的藝術實踐是變化性的,常透過共感的過程與他者對話,以錄像、聲音、表演等方式進行。其抽象繪畫與合唱的背景深刻地影響她的認知過程。作品曾發表於上海新時線媒體藝術中心、台北滲透影像藝術節、台北失聲祭、JOLT Arts Festival、韓國Jeju National Art Museum。她的表演《Inland》於2013年獲得Arte Laguna Art Prize提名。
林亭君
Xia Lin
lololol藝術組織共同創辦人,使用多媒體、錄像、文字及行為創作,2013年網路作品參與Homeostasis Lab - The Wrong: 新媒體藝術雙年展、2016年於韓國濟州美術館展出、2017年藝術項目 ”3C形意拳” 於台北當代藝術中心發表。
黃芮盈
Raying Huang
台中人,畢業於台中二中,國防大學應用藝術學系,曾師事陳明宏老師。現就讀國立中山大學音樂研究所,主修作曲,現師事張琇琇老師。在校期間擔任復興崗合唱團鋼琴伴奏、2011年於「台灣原味好聲音─原夢計畫」擔任原住民歌謠音樂改編。2017年9月於中山大學「好樂」聯合作品音樂會發表個人器樂創作。
余致賢
Chih-Hsien Yu
喜歡尋找與創造生活中有趣的小事
楊政
Cevo Yang
現場電音即時演奏者、配樂工作者。使用電腦音樂當作創作媒材,關注聲音與現今社會的現代性關係,透過聲音/物件/文本傳達一種普世狀態。常與其他領域藝術家合作嘗試物件與文本的透過聽覺設計置入演出空間,以及前置取樣/現場取樣的手法與表演主體做互文的手法,曾獲數個國際電腦音樂節徵選,於國外演出相關電聲音樂作品,也於台灣舉辦過數場無門檻電腦音樂、聲音藝術的講座與工作坊分享國際經驗。
李婉菁
Sandra Tavali
西拉雅人, 東吳音樂系、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琵琶地音樂院電腦音樂研究所畢業,師事Dr. Geoffrey Wright,畢業論文 “A Performer's Musicological Research in Performing Interactive Computer Music” 獲選發表於 International Computer Music Conference [國際電腦音樂協會 - ICMC] 2004。經年致力於電腦實驗音樂的演奏與創作,並於台北/台南長期主持「電音工作坊」,培育年輕音樂人。近年來並常與台灣藝術家姚立群、吳俊輝、陳明秀、陳偉、劉守曜、區秀詒等,以及探索頻道合作,擔任配樂製作。 創作風格傾向專著於使用冷冽的電子音色表現最真摯的人性面。音樂型式跨越古典、電子異響、重金屬搖滾等。曾任閃靈樂團鍵盤手。2009 年起,結合電腦音樂、配樂作曲、黑腔形式、聲音採集混音與環境音樂等多重形式,與聲樂手、DJ、劇場導演創作並發展實驗音樂劇《黑暗巴洛克》(牯嶺街國際小劇場藝術節 2009/驅魔記 2009)。 音樂作品〈扮仙〉獲選音樂資訊檢索領域專業級別的年度國際學術會議展演(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usic information retrieval [ISMIR], 2014, 台灣)、電聲暨音樂大會(Sound and Music Computing Conference [SMC], 2015, 愛爾蘭)、2016 klingt gut! 聲音研討會 ( 2016 klingt gut! Symposium on Sound,德國); 〈Dirge〉獲選 [ICMC]展演 (2015, 美國-德州),〈River〉獲選 [ISMIR] (2015, 西班牙)、紐約電子音樂節既紐約愛樂雙年展展演(New York City Electroacoustic Music Festival and New York Philharmonic Biennial, 2016, 美國-紐約); "The Wind Bloweth Where It Listeth (風隨意 )" 受邀發表於 WOCMAT-ISMIR 2016。 現為台北牯嶺街⼩劇場/ 身體氣象館聲⾳與⾳樂策展人之一。(sandrawcl.wix.com/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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