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中山附醫涉嫌藏匿監視錄影帶,造成寃獄,毀我一生清白!
文/王伯仁
自由時報「時報廣場」日前刊登楊岡儒律師「警方違法滅證 民眾何來保障」,讀後心有戚戚焉。事有湊巧,筆者最近亦遇到「違法滅證」事,導致被法院依「妨害醫療」罪判刑三月定讞。白白布染成黑,實是無緣無故的寃案,正尋求大法官釋憲或再審丶非常上訴等可能救濟途徑。但先聲明,筆者所遇違法滅證的不是警方,而是私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醫生和醫院,將案件最重要的急診室診間上方監視器偽證為「損壞」,而檢察官和法官不察,誤信其遁辭,導致發生這件可能是台灣第一件記者因爭取新聞採訪,卻被依「妨害醫療」而判刑確定的烏龍官司,重傷新聞採訪言論自由權,司法公正性和可信性也大受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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