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傍晚下雨前,今天白天的氣溫都破30度,下午我接獲一起狗狗被留置在車上數小時的陳情,這起事件在PTT引起許多鄉民的關注。(https://ppt.cc/fRnShx)
首先,大家必須知道的是,狗的汗腺並不發達,主要透過伸舌頭喘氣的方式來為自己降溫。不像我們人類全身幾乎都有汗腺,可以輕易地排汗散熱,#中暑對狗來說是可能致命的。
回到事件,車主似乎認為車窗留個小縫,毛孩就不會有危險。所以兩度將狗狗留置在車窗開有小縫的車上,把車停在路邊,多位愛狗人士發現狗狗在座位上明顯喪失活力。
車窗留個小縫就能通風?這是很嚴重的錯誤認知,夏天有時候開窗無風都熱到不行,一條小縫是能降多少溫度,車内的溫度在夏天時常可達到40°C以上,在這種缺氧缺水的情況下,狗狗很有可能會因此中暑熱衰竭而死。即便不是夏天,身爲一位負責任的飼主,也不應該把毛孩留在車内。(人孩也是萬萬不可以~)
我在接獲通報後,立刻和動保所聯繫,要求儘速會同警方處理,雖然我們不像台北市訂有《臺北市犬貓飼養基本照護規則》,直接明文規定「飼主不得將犬、貓單獨留置於汽車內。」但我認為此案飼主的行為適用《動物保護法》第30-1條開罰,其不當留置行為違反動保第5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也就是未提供通風、適當及適量之遮蔽、溫度,雖未達動物受傷狀況,但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
感謝動保所會同警方聯絡上飼主,告誡他不應將狗狗獨留在車上。動保所表示,本次已進行告誡,下次再犯會依《動物保護法》第30-1條開罰,也將發文通知飼主訪談以確認事實及犯意。
本案並沒有「不構成密閉空間不違法,所以動保單位不能受理」的狀況。#下次看到車窗開小縫、#狗狗熱到奄奄一息的車,#請儘管通報動保所!
所長也承認,由於我們不像台北市訂有規則、直接禁止犬貓單獨留置車內,所以在執法上直接開罰大概也會接到申訴,很可能被撤銷。因為舉證上比較困難,以本案來說,當下無法進入車中測量溫度,飼主也表示已經有將車停在沒有太陽直曬的停車格。
我還是相信多數的飼主,都是愛自己的毛孩,只是沒想過、不清楚毛孩中暑會危及生命。
夏天到了!#帶狗勾出門兜風時請務必同進同出,#不要留他們單獨在車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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