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防火間隔雜物 在 中山大同陳怡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0517工務質詢之一:
防火巷鎖逃生口二十年!市議員陳怡君怒斥市府草菅人命
三年前公告執行無後續 今天再給拆除承諾
建管處:再等一個月
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22巷的「霸王違建」又添事證,北市府原來在105年8月已發出「預拆通知單」,但108年的今天這條防火巷的違建卻仍舊屹立不搖。回頭看三年前這份公文上面的區隊長職章,不禁讓人想問台北市政府「說好的強制拆除呢?」
北市府建管處發言人洪德豪在昨(16日)表示:該違建屬於「既存違建」,過去沒有相關查報拆除紀錄,也沒有任何議員出面協調的記錄。但市議員陳怡君出示台北市議會市民服務中心的記錄,其中就有明確的市議員陳情以及會勘的文件,明顯打臉建管處!而且105年6月20日已發出「預拆通知單」,直接戳破市府「沒有相關查報拆除紀錄」的說法!
洪德豪昨日更說內政部過去就有函釋,防火間隔目的是「防止火勢蔓延」,並不具逃生避難通道功能,因此不在拆除要件中。但是市議員陳怡君出示現場佔用空間內部照片,有瓦斯罐、雜物以及各種易燃物品,能夠「防止火勢蔓延」嗎?根本是助燃,而且很可能這個防火巷會變成起火點!
建管處處長今天表示「查報單已經送出,送達一個月若沒有拆除,我們強制拆」,但是三年前已經公告執行過了一次,這25戶住戶曾經遭受過失火但是消防無法進入防火巷的恐懼,清洗水塔等相關工事都因為這個防火巷被鐵門封鎖佔用而不得其用,到底,今天台北市政府的公權力是不是有辦法介入解決違法問題,看來還是要再等一個月了。
市議員陳怡君表示:「柯文哲市長為台北市的大家長,不應草菅人命,呼籲市政府應盡速解決民眾被霸佔20年的防火巷,還市民居住的安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