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裝潢週記
看到陳重銘老師的粉專上,有個粉絲問他:「我今年40歲了,又要背房貸,每個月開示存一張股票,我的人生是不是沒有希望了,無法財富自由了?」,老師回覆他,只要開始都不晚。
而我最大的動力,就是淡如姊跟我說過,他的人生理財40歲才開始 。
因此在39歲這一年,我成為了房貸一族、車貸一族、努力賺錢存股中;其實也不知道這輩子有沒有機會財富自由呢~我只知道,當重新審視自己的財務後,就會知道坑有多大、漏洞有多多,於是正視起消費態度、規劃理財、努力向錢看齊後,短短的快兩年,我做到的事情,是過去十年的夢想。
看著自己的房子正在裝潢,開著自己的車子正在練車,常常感覺現在的生活有點不真實,不相信可以靠自己做到這樣。
房貸還要還很久沒錯,工作上有點看不清未來的方向也沒錯,但是……人沒有辦法後悔過去、也沒有辦法猜測未來,能做的就是每一個今天都活好,努力不浪費每隔當下。
成為運動員以後,把運動的精神發揮在人生上:專注每天的體能訓練、專注每日的生活精進,人生肌肉就跟身體肌肉一樣,會逐漸茁壯起來;身體肌肉帶來了健康與行動靈活,人生肌肉則帶來了希望與安全感。
這週裝潢進度,敲了一間浴室磁磚,因為原本的廁所實在與美無關,包含建商送的淋浴拉門我都要換;另外木作工班,開始日本麗士矽酸鈣防火天花板施工,把消防管線水管包起來。
原本想省裝潢費,想說天花板就來個工業風水管裸露就裸露吧!但是這是自己要長住的地方啊……看著一根根管線,過不了心裡這一關,心一橫天花板還是包起來了。
有粉絲問我有沒有去監工,其實不太有,因為設計師宜哲都會不定時傳每週施工進度給我,報告的巨細靡遺。
有一天去青埔練車時,想說上去看看自己的房子到底現在什麼樣,不是刻意要突襲檢查,結果進門還真是有點認不出來啊……畢竟整頓中。看到設計師在沒有冷氣又熱得要命的室內,滿頭大汗正在認真監工,真的是很感動的呢。
39歲快40,終於有種自己活成了大人的感覺,雖然未來很多“不知道”,但是,做就對了。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邱愛莉House123,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ello 大家好 我是邱愛莉 2021第二間合法套房開箱!這次的房東超級佛系,提供超多收納空間給房客的唷! 一起來看這個現代工業風的設計吧! 00:00 開場、介紹屋況、嘉賓介紹 00:48 兩房一廳重點:舒適的客廳,空間感的營造 01:14 客廳:雙人沙發,茶几,電視 01:44 廚房:上櫃收...
防火 木 拉 門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過去與未來](六之三)
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專家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作供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控方專家作供後,辯方向自家邀請的學者提出問題。今天較後時間,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向辯方專家學者提出盤問,雙方攻防火花四起,加上法官們的提問,法庭裡關於歷史、學術、法理辯論,討論層面甚廣。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早上較後時間,開始向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問。周天行戴着金屬框眼鏡,右手長期拿着原子筆,在擱在木架上的滿有螢光筆筆跡的文件上做筆記。每問畢一條問題,就會動手在文件上寫一點東西。
港大教授李詠怡(Eliza)這天穿了灰色線衫上衣,在上面加穿黑色西裝外套,她表情不多,語調大部份時間平穩,但有些時候,還是會表現出驚訝的語氣。
法庭是個講究用字精準的地方,然而當周天行以司法常用英語詞彙向社會科學背景的Eliza發問,雙方已經就問題的用詞爭辯起來。
周:「光時口號,梁天琦是創作者(creator)?」Eliza強調, “creator”只適用於聖經形容創造天地的上帝,但漠視了梁天琦參選之前,『光復」二字已經在社會上有人使用,故她認為應稱梁為 “improviser”(有二次創作的意思,或在前人的根基上再創作的含意)。
周:「Does slogans represent political agenda?」(口號是否代背後有政治議程?) Political Agenda可解作一些潛在政治訴求。
Eliza追問:「甚麼叫represent?」周天行於是提出兩個詞語代替represent. “regarded” “considered”. Eliza有點莫名奇妙,她回應道:「口號是口號,政治議程是政治議程,兩件事是不同的。」這個問題最後不了了之。
在重點主題上,雙方糾纏良久。例如有一段,討論到「主權Regime」這個主題。周天行前請Eliza回答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Eliza答是。
周專員再追問:「若我問妳,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去光復主權,是否代表必然要推翻政權?(To reclaim the sovereignty from the PRC, does it necessarily mean to overthrow the Regime?)」
三位法官之中兩位,陳嘉信和杜麗冰均追問周專員:「那一個政權(Which Regime)?」周專員垂頭找文件約六秒,再說:「香港的政權。」
Eliza回答道:「這條問題很混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何來主權?又何以光復?而且Regime在政治學上不只解作政體,也可用在經濟或貿易概念上。你問的『光復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兩回事,我不知道怎樣把兩者放一起。」
周專員用十二秒再找筆記,改為問,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Eliza回答:「『推翻政權』又和『分裂香港出來』是兩回事。香港從來都不是主權國,怎樣去恢復其主權呢?實在有點荒謬(absurd).」
Eliza說:「我有點被混淆,這裡有不一致之處。『光復』是關於『過去』,想回到一個舊的狀態;而『港獨』是『未來式』,我不知道如何把兩者放在一起。」
周再指,若說話的人從來不接受香港是中國一部份呢?Eliza指:「這裡要涉及太多假設,才達致你所說的總結,對我來說 doesn’t make sense。」
過去,將來,今天的審訊,又再把法庭變成時光機,從1360年的元朝,再拉到近代中國史的文革,再提及到香港殖民地時代,再回到近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上周五,辯方報告裡提及元順帝因為想花費修建皇宮,被臣子勸阻,稱要「光復祖宗之業」,Eliza指,元順帝說此話時仍在帝位,故認為「光復」不一定涉及推翻政權。
周專員今天追問Eliza,知否元順帝說這話的背景,正是元朝「紅巾軍」把蒙古皇宮燒毁,元順帝覺得失去了「上都」(今內蒙古多倫西北,其中一個首都)感到羞辱,故「光復」是涉及祖宗國土之爭。
Eliza則認為,陳祖仁作為臣子寫此段文字,一直讀下去,並不是談及實質國土的失去,「業、大業、功業,不只是關於國土和政權,而是古時皇帝與皇朝如何看待皇帝正當性,就是作為天道承繼者,那個授權不只是談及土地,而是那個皇帝做了甚麼事跡。」Eliza說,她看了整篇古典,認為很清楚文中不「只是」談國土喪失。
然而,周專員曾經挑戰Eliza對中國歷史的理解。Eliza說,她在中學有讀中史科,但在大學副修世界歷史。周專員堅持要問:「妳有無正統的中國歷史訓練。」
Eliza反駁:「如果你想說,我只有中三程度的中史學識,我不會同意你的說法。作為學者,特別是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我們常要去參考中國歷史,因為香港很多的發展和中史有緊密關連。我懂得看寫中文亦會讀文言文,作為學者我有能力去理解中史。」
周堅持要問:「我問正統的中史訓練。」Eliza如此回應:「如果你硬要這樣問(If that’s how you like to put it.)我沒有教過中國歷史科,我博士研究也不是中國歷史,你可以說我『正規中史訓練是到中三』」。
而作為控方專家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天打了紫藍色的間條領呔,整天坐在控方律師後,聽到他同意的觀點,有幾次認同地點頭。
劉智鵬曾經在他的報告中提及「革命」可以參考「文化大革命」之使用,是「文革」與「政治層面」有關聯的例證。然而Eliza卻反駁,「文化大革命不涉及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推翻或被取代。」
專員此時拿出一份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文件。文件名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件於1981年公佈,為內地官方對文革定性的文件。
周專員把文件較後幾處,談及文革三個階段節錄,以英語讀出。文件內容節錄為:「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央文革小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變的事件。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結果,客觀上宣告了『文革』理論的實踐的失敗。毛澤東、周恩來同志機智地粉碎了這次叛變。」
周專員繼續以英語朗讀:「在發現江青等人借機進行篡權活動以後,對他們作了嚴厲批評,宣佈他們是『四人幫』;1976年毛澤東同志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革』這場災難。」
「煽動」、「內戰」、「奪取最高權力」、「叛變」、「篡權」等英文翻譯,由周專員讀了出來,在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庭空氣中飄揚。
周專員讀畢,問,這份文件,與如何理解「革命」這詞,有關聯嗎?
Eliza深呼吸了一口氣,慢慢回答:「你知道關於『文革』這課題,曾經有多少人出版了多少本專門的書籍,有多少人研究過?我認為要小心使用這資料。」
周追問下去:「這份資料有相關性嗎?」糾纏一會,Eliza答,「我不會改變我原來的看法(關於文革不是關於政權更替)。周再追問下去:「那妳認為文件那一部份不合乎事實或不準確?」
此時,法官彭寶琴插嘴:「周先生,你要再修正你的問題。」法官杜麗冰接下去:「李教授(即Eliza)沒機會從頭到尾看全份文件,她怎回答你?」彭寶琴再說:「她這方面的意見也不太有相關性。」關於文革的討論,就此打住。
另一個有火花的議題,就是關於在光復社區示威中,有示威者拿着殖民時代的港英旗揮舞。Eliza指出,她沒有訪問過拿旗的人,不能知道每個人心裡想甚麼,但以她的閱讀(decoding),揮旗的人對香港2010年初的狀態不太滿意,想把香港恢復到以前的社會秩序。
杜麗冰法官追問:「回到殖民時期統治?」Eliza回應:「或許是那種生活方式。」杜官接着問:「那是一樣的(統治和生活方式),想回到殖民地的生活,和回到英屬殖民地是一樣的。」
Eliza說,她不同意。「我猜測,人們對殖民地時代一些東西懷念,或許是經濟結構,文化符號,我不知道。例如1997年7月1日,香港由殖民地變成香港特區,在社會、文化、經濟上,不是突然產生巨變。」
Eliza以社科學者概念再重申:「想回復英治殖民地,和香港獨立是兩個不能共容的概念。」
陳官追問:「恢復殖民地不是必然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嗎?」劉智鵬專家此時在座上點頭。陳官再說,即使他同意Eliza所說,但邏輯上不是不通嗎?
Eliza再表示:「在狹義上及技術上可以說是,但法理上甚麼是分離主義,並不是我的專長範圍。我會問,香港要回到殖民統治,現實上可能性是零,故此我認為,揮旗者是要表達他們對現況的不滿。」
三位法官,此時先後兩次把座椅退後商議。陳官表示他要「收回『同意李教授』言論的說話,而且這句話,亦不代表我們三名法官的看法。」然而不久,三官表示要休庭20分鐘。休庭後,陳官澄清他對Eliza證供的理解,並請她再詳細解釋。
Eliza表示:「這裡涉及三件事。一。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二。殖民時代的政體;三。追求港獨。而我認為,二。和三。基本上有矛盾。」意思是,兩個訴求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Eliza亦補充,控方專家劉教授曾指「香港自治運動」是「港獨運動」,她想澄清,「以我所知,香港自治運動是受到曾任嶺大助理教授的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啟發,陳雲一度為該組織做過advisor,後來離開了,但他們不是追求港獨,而是追求保護香港的政治、經濟、文化,支持『一國兩制』框架和原則,追求高度自治,只是覺得一國兩制實踐起來不及他們期望。」
盤問到了最後,周天行專員花了長時間,追問在光復行動中,一些示威者拿着或喊過的口號,例如「驅逐支那罪犯」「大陸人番大陸」等。周專員指,示威活動中,明顯有「反中共」及「支持港獨」成份,問Eliza是否認同「光復」二字意思,要參考這些「客觀事實」。
Eliza說:「我要強調,這些活動中的確出現了很敵意的行為,對內地遊客和水貨客,而水貨客亦不只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示威裡,有語言暴力(verbally abusive),很強敵意(very hostile),我認為這些口號很不恰當,富侮辱性,甚至涉及歧視(racist)。」
Eliza指,但示威遊行裡,參加的人多樣。她舉例七一遊行,每年遊行有不同訴求的人在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性小眾,宗教團體,甚至乎外傭,示威者之間的訴求不必然一樣,甚至可以有矛盾。故此,她堅持認為,社區的光復行動,主要訴求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問題。
陳官追問,照片裡有人舉起「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口號,如何解讀?
Eliza答:「字面可解作『恢復英治時代香港』,但我們要問,這句不夠具體,『港人政府』究竟是指,『香港人由香港人去領導』(government led by Hong Kong people),還是『香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HK people)?」
Eliza說:「如此這般,表達意思不明。而很多示威者都有點『詞不達意』(not coherent), 他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但他們憤懣很大,就弄一點東西出來表達一下。」
周專員沒有放棄去追問,為何光復社區的示威者要舉港英旗幟。他問Eliza:「妳說示威者有不滿,所以去舉旗。但他們為何一定要舉旗,他們可以找渠道去投訴呀,例如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此時,旁聽席爆出笑聲。
Eliza再解釋:「示威的作用,就是向政府發放訊息,表達民間訴求,他們為何不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我不知道。」
經過了2019年和2020年,香港的街道,示威活動幾近絕跡;而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議員亦在DQ潮下集體請辭,多個議員相継被控及入獄,而立法會選舉辦法亦大幅修改,按中央及港府宣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明天李詠怡教授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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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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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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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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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離開高等法院)
防火 木 拉 門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如果主管A錢,你必須經手,怎麼處理?]
有位公務員這兩天私訊我說想離職,這是鐵飯碗,我第一個反應是期期以為不可。但是在聽完原委,我也困住了,這個問題太難處理。原因是他的主管有收賄,擔心被舉發,大小事都防著他,似乎有逼走他的意思,他又沒地方可調,於是想到離職這個下下策。我問他硬是待下來又如何,他告訴我另一個「恐怖故事」。
幾年前,在辦公的時候,調查局會同人事處無預警地現身,氣氛肅穆冷凝,直至今天都記憶猶新。後來有人因此坐牢﹑有人留下案底﹑有人為保住飯碗找家人去頂罪,而且過程中,許多同事都在不同房間被偵訊過,做說詞上的交叉比對,隨之又進進出出法院接受質問……說完之後,他反問我:
「洪老師,你沒遇過這類的問題吧?」
我得說,我是沒有發生過這類恐怖故事,但是在我的新書《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倒是寫了一篇文章「擋人財路者死」,裡面說的就是這個問題,也教你遇到時,怎麼自保。老實說,這是別人失業教我的事。
*** *** ***
我的朋友在三十出頭時,曾在學校任職,有一天發現主任跟廠商有勾結,私下拿回扣,這一驚非同小可,認為此風不可長,於是越級報告,告到學務長那裡去。本來他單純地想,學務長一定會出手整頓歪風;哪裡知道學務長跟主任提了此事,並且揭露告密者是他。
主任當然矢口否認,還反咬朋友一口;離奇的是學務長完全信了主任的片面之詞,並要主任處置這次的造謠風波。整件事發展急轉直下,炮口居然是對準他,太出乎意料,他完全不知道怎麼應對。學務長接著的做法更是不合理,要其他三組的主任一起來投票,決定是否要留下這位朋友。
**舉發一人,得罪所有人
第一波投票,兩票對兩票,沒說朋友能夠留下,也沒說不能留下,其實事情發展到這裡已經可以喊停。但是學務長不想停,不言可喻,是學務長不想留人。這一天星期五,學務長宣布下星期一再投一次票。想當然耳官官相護,週末兩天運作的結果,第二波投票大翻轉,四票都不留他。最後報上去的資遣理由是……
「下班後兼職,違反人事政策。」
事後朋友回想整個過程,終於想通了,得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總結:「也不知道學務長與主任是什麼關係……」還好,總算不至於死得不明不白。
這讓我想到一篇文章,寫到有個年輕人請教前輩的成功之道,後者在業務上做得極為出色。前輩說,不論在職場或商場,這一生他務必做到不擋人家兩條路:
一,不擋人色路。
二,不擋人財路。
在前輩的經驗裡,凡是犯這兩樣大忌者,下場都難看。可是一般人,特別是年輕人,扛著正義大旗,最愛爆料舉發的便是這兩件事,絕對料想不到一個不小心就會被消失,人間蒸發。
貪汙容易被吃案,原因只有一個,它屬於組織型犯罪。在商周網站,中國信託第一個不姓辜的董事長羅聯福曾寫過一篇文章,教人如何拒絕拿回扣時說到:
「回扣給一個人一定無效,必須要給一票人。」
羅聯福在負責信用卡部門時,為了要翻新資訊設備,與外國廠商洽談。先是來了一名外國人,羅聯福列出需要哪些規格,以及期待品質水準到達的程度,外國人回去了。不久之後,羅聯福被邀請到飯店一談,出面的是外國人的主管,對方問他要多少回扣,並拿出一份名單,列著兩人,一位是羅聯福,另一位是資訊主管。
至此羅聯福才明白過來,對方以為他在刁難,目的是為了錢。於是羅聯福明白表示,中國信託沒有收回扣的規矩,但是他今天知道廠商的底價多少,請對方回去重新報價。後來這名外國人被開除了,中國信託也贏得廠商的敬意。
**放火,反而被火
組織有這個文化,多半一方面習以為常,不以為有錯;二方面認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就算是白的,也會被迫染黑,否則無法在組織裡生存。因此舉發一個人,很大的可能等於得罪所有人,而這個白目的「圈外人」勢必要被做掉。
這是為什麼經常聽到有貪汙情形,卻是少有被糾舉成案或是為此吃上官司者,它們多數只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罷了,繪聲繪影、煞有其事,卻始終未見公司辦人,以正歪風。很多人氣憤填膺,大罵公司腐敗、主管蒙蔽,其實真正原因是這件事太難辦,主要原因有二:
1.它可能牽涉到一堆人,若是要辦,難免「動搖國本」。
2.不確定背後「最大尾」是誰,層級有多高,難免殃及自己。
風傳媒報導過一個案例:戴立紳在中年時為了養家,花了幾年時間考上公務員,發現主管將個人應酬或同仁聚餐單據用來報銷公帳,公家購買的行車紀錄器、高檔手機都拿回家自用……,有一次他陪同政風處去調查另一個單位的案件,發現和自己單位主管的做法一模一樣,便問政風處這是犯了什麼罪,政風處答:
「貪汙。」
政風處要業績,要他站出來舉發,卻未盡保護之責,洩露了他的名字,換來戴立紳三年被霸凌,以及國家發給的一紙「免職令」,還有後來因為被貼上抓耙子的標籤,四年求職到處碰壁。
當時,戴立紳的供詞被傳閱全單位,主管在他的座位灑符水說是要驅鬼,同事也奉命隨時拍攝他的一舉一動,無異是受到整個單位上下的排擠,精神凌虐的程度令人不寒而慄;換作我們任何人,受到這種對待大概只能身心崩潰、落荒而逃吧!戴立紳一例,更加說明貪汙是一種風氣、一種文化、一種共犯結構,個人舉發經常是螳臂擋車、徒勞無功,反而陷自己於萬劫不復之地。
**看不清幕後操盤的人
貪汙,最常發生在採購部、業務部。不過老實說,如果只是猜測,因為很難證據確鑿,再加上庭院深深,結局極有可能是抓不到真正的鬼。
凡凡在半導體業做生產管理十多年,面對一成不變的工作,感到倦勤,後來轉往車用市場,新公司是做電源。到任未久,業界嚴重缺貨,主管指名多配貨給某家廠商,可是凡凡認為應該按照規矩來,不能讓其他老客戶等不到貨,影響到他們的生產,於是自作主張沒照辦。主管震怒,一狀告到老闆那裡去,說了凡凡諸多不是,接著直接招募新人頂替凡凡,還設下防火牆,跟新人說:
「不必跟凡凡交接,他會把壞習慣教給你。」
這件事原本可大可小,主管卻將它升高層級辦理,逼得凡凡非離職不可,凡凡百思不得其解怎麼鬧得這麼嚴重;事過境遷,凡凡把事情從頭到尾想一遍,禁不住懷疑主管跟這家廠商有私下往來,處心積慮要除掉凡凡這個阻礙。但是猜測歸猜測,缺乏事證,就是不能胡亂指控或八卦謠傳,否則不僅容易惹事生非,也可能吃上官司。
可見得遇到這種事,要嘛低頭做事,眼不見為淨,一句話都不說;要嘛小心處理,首要原則是看清楚牽涉範圍有多廣,背後真正主其事的人是誰,再來稱稱斤兩,衡量自己的手腕是否夠粗、是否有能力處理,不至於落得不成功便成仁。
在有股東的公司,有的經營者打的如意算盤是「賺自己的,賠股東的」,背後操盤的可能是董事長、總經理,誰都沒有能力硬碰硬吧!不過若是到了這麼高層,一般員工也是看不清楚究竟,不留心就會踩到雷區。
**做好自我保護
有句話說:「擋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簡直是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有些人以為舉發貪汙是英雄行為,結果常常英雄沒做成,反倒成了狗熊,因為不少是上面授意,早已藏汙納垢、爛成一窩,膽敢舉發就栽贓到你身上。放這把火,燒到的可能是自己;捲鋪蓋走路的不是對方,而是自己。
話說回來,假使自己是流程的一環,也會經手,顯然已經陷入風暴裡;而且還是個「圈外人」,屬於非常凶險的情況,務必做好自我保護。因為貪汙的人想的無非是把大家都拉進圈內利益均霑,誰也別說誰黑;相對的,圈外人等於是不定時炸彈,勢必要除之而後快。蹚不蹚渾水都是難,因此建議你:
1.做好自我保護:像是影印、拍照或截圖,留下事證。
2.別像個不長眼的人:謹言慎行,話到嘴邊留三分,減少被盯上的可能性。
3.儘早擇良木而棲:把履歷丟出去,開始找工作,先走為妙,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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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場
時間:2020年12月8日(二) 19:00-21:30
地點:新竹國賓飯店11F竹萱廳(新竹市中華路二段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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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場
時間:2020年12月18日(五) 18:45-21:00
地點:文創工房(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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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場
時間:2020年12月26日(六) 14:00-16:00
地點:威易聯合辦公室博愛店(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14樓)
報名請上:https://pse.is/39t4xe
圖取自:樂天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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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大家好 我是邱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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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開場、介紹屋況、嘉賓介紹
00:48 兩房一廳重點:舒適的客廳,空間感的營造
01:14 客廳:雙人沙發,茶几,電視
01:44 廚房:上櫃收納
02:58 套房:玄關處配置鞋櫃
03:30 廁所:獨立抽風設備,乾區/濕區
04:36 房間配備:掀床設計,開放式衣櫃,壁面收納,活動傢俱
06:04 大陽台:房間皆可通到陽台
06:41 共同走道:逃生指示燈,緊急照明設備,偵煙器,滅火器
07:12 電箱:鐵製,大電
07:38 大門:防火門,符合政府消防逃生安全
07:58 roomtour特點前導
08:41 501房廚具:獨立水槽,淨水器,上櫃收納,活動餐具櫃
10:18 501房電箱:滑動式畫框隱藏電箱
11:05 501房鐵件玻璃拉門:增加客廳透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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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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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木 拉 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90417民視+東森財經 東區防火巷店面租金驚人 3坪月租9萬元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88KBhaQR9UI
【民視 李雯珂、郭文海】
台北市東區店租高昂,甚至有房東直接把防火巷拿出來,出租給業者開店,傳出東區巷弄內,2、3坪大小的防火巷店面,月租就高達9萬元,記者實際走訪發現,光是在大安路一段上,短短350公尺就有5家防火巷店面。
香噴噴的米線端上桌,東區巷弄裡的麵店,擺的是可活動式的桌椅,可隨時摺疊收起來,仔細一看,怎麼店裡的走道還有路人穿梭,原來這家店是開在防火巷內。
店家夾縫中求生存,在台北東區巷弄這4坪大小的攤位,月租金行情就要來到6、7萬元。
老闆忙個不停,手沒停下來過,一下趕著烘烤雞蛋仔,一下又要煮米線,忙完還要端餐點上桌,招呼客人,小店面求生存可不容易,為了省人事成本,只能一人打全場。
被租金壓的喘不過去,老闆咬牙苦撐,但這店面租金還不是最高的,傳出附近同樣是防火巷的店面,2、3坪大小月租高達9萬元,相當於一坪就要3萬元,和周邊正規店面相比,單坪租金1萬到1萬5千元,竟超出行情。
房仲陳泰源表示:「單坪的月租金它一定是坪數越小,可以拉的單坪月租金是越高,到哪都是這樣子,只能夠說今天它畢竟是享有,一樣的(東區)人流,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當然單坪月租金可以拉到這麼高。」
實際走訪發現,光是大安路一段,短短350公尺有小吃店、手機、服飾等,5家防火巷店面,周邊佔用不計其數,只是租金誰來收款,還有潛規則。
台北市東區租金高昂,店面寧願空著也不降,業者只好鑽進防火巷求生,但也得承擔建管處開罰,甚至拆除的風險。
民視新聞網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19416F05M1
【東森財經 鍾欣妍、林煜哲】
難道是潛規則嗎?!東區小店竟鑽防火巷求生,在大安路短短350公尺就有5家防火巷店面,其中賣服飾和手機周邊的店面只有3坪大,租金高達9萬元,房仲還說權狀不明,左右兩邊都是房東。
老闆娘正忙著把一件件洋裝掛上牆上,看看這3坪大店面,竟是開在防火巷口。不只賣服飾,上頭還有寫著機殼出清的招牌,兩家店接替做生意,月租高達9萬元。
服飾店長高小姐 vs.記者:「我是本來在前面擺的,後來就過來這邊,就手機老闆。」
兩棟大樓間,藍白色帆布罩著當歸鴨店門,雖然還沒營業,防火巷上卻擺著木椅、餐碗檔道。
民眾:「怕會有安全上的疑慮。」 「因為如果真的發生,那這樣就有很大問題。」
鑽防火巷求生存的還有這家位在防火間隔的米線店,2013年早已遭新違建查報,但老闆喊冤。
米線店老闆鄧先生:「這個不是防火巷,因為這個本身就是以前房東這種建築物,一樓就是房東的露臺,只是露臺再做,生活就是很困難了,像我們租金5、6千塊,我們就很難做了,根本就是景氣很蕭條。」
算一算,短短350公尺的大安路,就有5家防火巷店面,單坪上看3萬元,周圍正規店卻只要1萬5千元。
房仲陳泰源:「原則上坪數越小,一坪的月租金就是可以拉越高,你沒有辦法明確確定,它說屋主所有權人到底是誰,所以有可能你這一個月的租金,你可能有一半繳給左邊的房東,一半繳交給右邊的房東。」
鑽進防火巷賺錢,恐怕面臨開罰風險。
東森財經新聞網址→https://fnc.ebc.net.tw/FncNews/Content/77211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04/190417-39.html
防火 木 拉 門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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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夜店大火9死 舞者"玩火"釀禍
濃煙直衝天際,火勢還在悶燒,夜店pub全都是易燃的建材,火勢迅速延燒,消防人員搶救困難。
密閉的建築物,濃煙從鐵皮屋頂竄出,消防人員兵分多路,冒險進入火場灌救,由於空間狹小,火勢難以控制。逃出火場的民眾一臉驚恐,不敢相信,才短短幾分鐘,整個pub就陷入火海。
1點24分起火,整個火勢在2點22分被完全撲滅。逃出火場的民眾說,當時舞台上的舞者,拿著填裝火藥的仙女棒表演,火花噴到天花板,剛開始還以為是表演效果,發現狀況不對,大家才趕緊逃命。
清查火場,救難人員在二樓隔層發現九具備燒得焦黑的遺體。一人倒臥在通往唯一連接一二樓的樓梯口,而在吧台上方面對主舞台區的二樓,接近大門口處就擠了六個人,可能是要朝光亮處逃跑,卻還是逃生不及。目前九名死者名單已經確認七人,其中有兩對是夫妻,但還要進行DNA來比對確認身份。
慘劇發生後,警方也帶回業者、員工和舞者總共七個人,引火表演的方式是否已經涉及違法,檢警正在深入調查。而這也是繼當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之後,台中市近年來PUB夜店公安意外,死傷最嚴重的一次。
釀禍夜店安檢 五年21次都過關
造成九死十二傷的傑克丹尼PUB,是台中人口中俗稱的「阿拉」,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雖然負責人換了好幾次,但是五年來21次消防安全全過關,最近一次的安檢是在2月17號,不到半個月就奪走九條人命,密閉式的建築幾乎沒有窗戶,這樣的安檢怎麼會過關。
而被懷疑是起火點的主舞台天花板,鋪設有隔音泡棉,火勢迅速蔓延,甚至融化滴落,三分鐘內,整個PUB陷入火海,同時也阻斷二樓通往一樓的逃生樓梯,調查後發現,業者雖然使用的是防火建材,但是卻有很多易燃的裝飾物,尤其是天花板,並不在消防安檢範圍內。
除此之外,這家夜店,營業登記卻是「飲料店」,市府強調,安檢時都是以高於一般餐飲店的標準來做,但是在住宅區營業已經違法,只是這家夜店已經存在二十多年,為什麼市政府一直容許它的存在,也發給營業登記。
PUB夜店是年輕人聚集的場所,週末假日往往人滿為患,飲酒狂歡,小小的二、三十坪空間,往往擠進數十人,這次的罹難者多半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相較於八大行業,長期以來,PUB夜店相關的規範卻只是以飲酒店相關商業行為的法規來管理,奪走九條人命的大火,也突顯了PUB夜店公安管理的漏洞。
消防署擬修法 餐廳禁用明火表演
火燄上菜秀,超炫也很有噱頭,過去常出現在婚宴和尾牙,但有鑒於當時有民眾投訴檢舉被燒傷,因此觀光局在94年5月已行文各大國際觀光飯店,一律禁止在室內使用火把,但沒有強制力。
就算,台北市多年前送議會審議的「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草案中,已經明訂禁止在餐廳使用明火表演。但草案目前還是沒過。
回顧過去國內外,2003年2月21號美國羅德島斯沃威克1間夜總會,造成近百人死亡,民國84年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64人死亡,再加上這次台中Pub火警造成九死,由於目前現行法令就算明訂業者要做那些必要防護措施,但這些都屬行政指導,欠缺強制性,因此消防署現在打算要修訂消防法,禁止或有條件同意餐廳業者用火。
學者也提醒,民眾平時最好不要去狹小或單一通道的場合,假使去了碰到火災,由於瞬間吸入濃煙容易致死,因此,民眾要把握三分鐘逃離時間,而且要以蹲低姿勢走到逃生通道,這時逃生通道也起火,盡量走到陽台或窗戶邊等待救援。
另外如果發現木造紙類引起的火災可以用水來滅火,而油或電器等特殊金屬類引發的火勢,就只能只能乾粉或沙子。
如此一來有了自保的正確知識,或許就能救自己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