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歐洲人種,你心中想到的形象是什麼樣子呢?大概就是金髮、藍眼與白皙皮膚等特徵。但是否想過心中這些形象或是各洲民族的分類是如何逐步成形的呢?
這篇來自【轉角國際】上陳品諭(倫敦大學學院斯拉夫與東歐研究所博士生)的精彩文章,帶我們認識人種分類的起源以及沿革,也帶我們反思人種分類的價值、意義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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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博物學家林奈便是一例。他在18世紀中葉發明的「界門綱目科屬種」現代生物分類法、以及制訂拉丁文學名用的二名法,都被沿用至今。然而,替萬物分門別類的林奈,也沒忽略了萬物之靈的人類。他在《自然系統》中,列出了五種不同的人類:
野人:四肢走路、體毛濃厚、愚不可及
美洲人:黃銅色皮膚、黑髮、急躁易怒、固執己見、自由自在、依慣例行事
歐洲人:藍眼金髮、皮膚白皙、樂觀開朗、身強體壯、富有創造力、性格敦厚、遵循法治
亞洲人:黑髮黑眼、膚色黯沉、憂鬱善感、自視甚高、得理不饒人、嗜錢如命、剛愎自用
非洲人:萎靡不振、黑髮、扁鼻厚唇、狡詐、沒有生產力、粗心大意、衝動行事
也就是說,從最初開始,人種分類學這種「理性客觀」的科學,除了對外貌差異所做的觀察之外,還包含了大量的「價值判斷」,確立了人種之間的不同與不平等。「藍眼金髮」的歐洲人所有的正面價值,就是比其他人種多出數倍之多。
問題在於,林奈將藍眼金髮與歐洲人畫上等號,但歐洲人的髮色膚色都各不相同,即便在瑞典,也不是人人都金髮碧眼。林奈的分類法畢竟還是不夠細緻,也因此給了後進的科學家有所發揮的空間,用各種不同的基準,來判別到底誰才是「真正的歐洲人」。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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