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解封 規定霧煞煞? 別忘了還在全國三級警戒期!】
・三級警戒延長,產業 #有條件開放
昨天CDC公告三級警戒將延長到7/26日,但餐飲業、電影院、博物館、戶外景點、健身房、校園、宗教場所與交通節點商業空間等採取 #有條件開放。消息一出,辦公室不斷湧入詢問電話,像是婚紗業者、補習班以及民俗調理業者向我們陳情,希望能比照第一波微解封產業採行條件式開放,讓市民、產業都能透透氣。
雖然本辦天天與市府各局處熱線,反應各種民眾需求,但由於 #三級警戒 屬於全國一致性的規範,各地方政府雖然有一定的彈性空間,但仍須遵照中央頒布的原則執行任務!以下是幾個陳情例子,希望能讓各位了解微解封的複雜性,思考疫情下的生活應該如何安排!
・#健身房 營業成本高,微解封不親民
7/13之後健身房雖然允許營業,但 #團體課程需要有兩公尺安全距離、#課程需間隔一小時、#一對一授課要完全禁止肢體輔導 甚至 #梳洗淋浴也不開放。有業者表示,重量訓練若沒有及時肢體補助發力,可能增加風險!「為了避免學員受傷,加上場館空間的客觀限制,只能配合三級警戒停業到7/26」。
・#婚紗業 防疫措施具備,正常開業沒問題!
昨天我們接獲婚紗廠商表示,婚紗攝影棚作業環境單純,除了新人之外,與攝影工作人員都能落實社交距離,清消都能確實完成!每一對新人都想要美美的拍照,卻根據現行室內防疫規範無法拿下口罩,使得照相受阻!(沒人需要戴口罩的婚紗照吧?😅)
今天,CDC陳時中部長作出解釋,只要防疫措施得宜,可以脫下口罩拍照,「甚至接吻也沒問題!🤣」但切記切記!除了拍照之外,仍應該全時保持社交距離,落實清消作業。
・#持續停業:家長補教幼兒園三方都頭痛!
此外,攸關教育百年大計的 #幼教產業 與 #補教業,並沒有列在第一波開放名單內,家長老師都很著急!
據了解,補習班與幼兒園事實上能做到人數控制、學生線上線下分流、實名制、定時清理消毒作業,但因為中央考慮補習班型態較為多元複雜、幼兒園無法避免緊密的肢體接觸,因此僅能繼續停業。妍慧也會積極與幼教補教保持聯繫,希望能扮演產業第一線與政府間的橋樑,顧及民生,也要顧所有家庭的防疫安全。
・出遊可以,但鬥牛不行?🧐
市民日常活動部分,也有一些因為防疫原則鬆綁導致的詭譎,導致「團體出遊可以,鬥牛不行」的矛盾狀態!例如各位最關心的 #國內旅遊,允許 #每團含領隊導遊九人 團進團出,牴觸了中央 #市內五人以上活動禁止 的原則;而在室外對打 #三對三籃球 未超過 #室外十人以上集會 限制,卻因為 #競爭同一顆籃球,違反了 #不得共用器材 的規定。 我知道各位悶在家很難受,但防疫仍然重要,還是請避免各類 #非必要 活動,直到真正解封那天。
微解封指南下,『OOOO可以,為何XXXX不行』的問題確實很多,但妍慧仍要強調,「別忘了現在仍是三級警戒!」民生雖然重要,但持續堅守防疫陣線讓社區 #清零,才是產業發展與防疫的長遠之道。
您對微解封措施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踴躍提出,本辦會把各位的寶貴意見轉交市府,並以最快速度更新給大家!
ps. 在發文的同時,各縣市的防疫指引持續收緊管制。看來各地方政府都很擔心712之後的人流再度引爆疫情!請大家千萬要記得,三級警戒維持到7/26,#微解封 不是解封喔!😟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民急需民意代表幫忙發聲 #疫情期間 #新竹市藍綠兩黨竟違法禁言 #漠視人民的痛苦 #只想爽領出席費 #今日的田雅芳就是明日每一位女性議員 💸💸💸竹市議會定期會一次開30日💸💸💸 💸💸每1日每1位議員可領總共2450元💸💸 💸💸💸1個定期會就要花人民納稅錢9百97萬多元💸💸💸 這次定期會遇到疫...
陳情例子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人民急需民意代表幫忙發聲 #疫情期間
#新竹市藍綠兩黨竟違法禁言
#漠視人民的痛苦 #只想爽領出席費
#今日的田雅芳就是明日每一位女性議員
💸💸💸竹市議會定期會一次開30日💸💸💸
💸💸每1日每1位議員可領總共2450元💸💸
💸💸💸1個定期會就要花人民納稅錢9百97萬多元💸💸💸
這次定期會遇到疫情嚴峻
新竹市議會藍綠兩黨私下協商
捨棄可以視訊的方式,就決定
❌市府「工作報告」改書面報告
❌市長「市長工作」改書面報告
❌議員「單位質詢權」改書面報告
❌議員「市政總質詢權」改書面報告
❌就連今天審議提案(總共86案)改1個議員只能發言3分鐘
那乾脆也改書面報告、審查⋯
哦!原來審議提案依法要議會現場審議⋯
如果覺得疫情嚴重可以改採視訊會議呀!
不是利用疫情合理化來私下協調限制審議提案應有程序!
疫情期間如果要對市政府疫情控管監督發言?
至今300多條人命死於疫情了⋯
雖在疫情期間, #市民仍有「知」及「共同監督」市政的權利。
市民可能對每一個「提案」比較不了解
雅芳簡單解釋「提案」就是決定市府可以怎麼花每一個人民的納稅錢
但這麼重要的「審議過程」,藍綠兩黨可以自己私下協商後
決定1個議員只能發言三分鐘
#明確違反相關法令的規定
今天 #民進黨劉康彥、 #民進黨陳建名、 #國民黨陳慶齡 竟還可以亂解釋議員發言權是合議制
這些第一次當議員竟就如此無知且離譜
請新竹市民好好檢視
在現場大部分的議員都沈默認為針對這麼多提案(共86案提案)的審議
規定一個議員對(共86案提案)有意見,也只能發言3分鐘
所以若雅芳發言超過3分鐘
就是不尊重議會合議制,不重視疫情的離譜謬論
還遭藍綠兩黨大團結來抵制雅芳發言
對於身負地方立法重任的民意代表權
竟能這麼義正言辭的說出違反法律的言論
真的令雅芳覺得很不可思議
#針對藍綠兩黨不實指控說【雅芳不重視疫情】
有在關注雅芳粉絲專頁的朋友就知道
雅芳非常非常非常關心疫情的狀況,
尤其是自疫情發生後就大量接收市民陳情
紓困方案也是盡量仔細的協助市民申請
而且就是疫情嚴重,人民無發聲管道
光是疫苗施打的陳情
就有很多市民一直拜託雅芳一定要在議會替人民爭取疫苗
就連雅芳現在一邊打這文章一邊都有市民打來哭訴說衛福部又跳票
明明之前都告訴大家一定有疫苗
今天卻說不知道
在這個疫情嚴重生死交關的時候
議員本更應該幫人民好好監督政府
#針對藍綠兩黨不實指控說【雅芳發言超過三分鐘,違反程序,不尊重議會合議制】
雅芳用最簡單的例子
讓市民來了解雅芳為什麼說藍綠兩黨違法
議會的確是合議制
但議會的 #合議也不能抵觸法律
以藍綠兩黨今日的邏輯
假設:今天新竹市議會合議通過「殺人無罪」,那在新竹市就可以殺人了嗎?
這種荒謬的邏輯明顯就違法
所以法律明確規定
⭕1個提案一個議員可以發言10分鐘⭕
那今天審86案➔議員有意見依法就可發表86次的十分鐘
不會因為今日藍綠兩黨私下違法協商表決
就代表「法律規定」就可以突然改為❌全部提案統包審理❌1個議員只能發言3分鐘
雅芳認為身為民意代表
不但原本每個月就有約7萬5千元的薪資
每次開會都可以再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
這次定期會就花人民超過九百萬的納稅錢
更應該盡到監督市政之責
為人民好好審查每一個提案
當然;若是藍綠兩黨議員覺得對提案都沒有意見那是你的權利
但 #對提案要仔細審查,提出意見建議,也 #是雅芳身為議員法律賦予基本的權利及義務
在人民現在很多因為疫情收入減少,甚至沒有收入時
新竹市議會還有一堆人簽個名就可以領人民納稅錢進口袋
雅芳嚴厲的抗議藍綠兩黨這種浪費民脂民膏的行為
針對眾多議員只簽名不盡開會之責等相關詐領開會出席費的證據
雅芳也會一併提交相關檢調機關偵辦
田議員的line
https://lin.ee/iuNgk3Q
田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s://youtube.com/user/tienyiyuan
#田雅芳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新竹市議員田雅芳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田雅芳
*雅芳的聲音比較小,是因為麥克風被消音
陳情例子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陳柏惟的問題不是大家在他的問政中找不到瑕疵,而是大家在他的瑕疵中找不到問政啊!我們不知道他是人民之盾還是人民之鈍,但他真滴~~~~是一個人民的開心果!!!
陳柏惟的問題不是大家在他的問政中找不到瑕疵,而是大家在他的瑕疵中找不到問政啊!我們不知道他是人民之盾還是人民之鈍,但他真滴~~~~是一個人民的開心果!!!會想到要讓妙麗服務選民,也是一個人間國寶啊!
還有台派質疑我們是因為在陳柏惟的問政中找不到瑕疵才拿成語零分來笑他,但其實不是啊,我個人也常常念錯成語,枵腹從公我就常常念成哭腹從公,因為原來台語的靠夭,其實正確唸法是【哭枵】啊!例:我腹肚枵矣!所以我們真的是找不到他除了瑕疵之外哪裡在認真問政的資料,只好單純因為他成語的問題而笑他,我們一點仇恨都沒有,滿心滿臉都是笑容,因為我們很珍惜這個開心果啊!
舉個例子,柏惟今天不是質詢了一個好恐怖的掃地機器人有好恐怖的APP會把你好恐怖的個資傳回中國大陸給習近平看得清清楚楚!好恐怖!應該要徹底消滅這家廠牌才對!結果呢?我認真一看,記者會裡面也不敢說品牌,出席的工程師竟然沒有中文名字(也許是因為抗中保台的關係),引述的消息來源是:【台灣基進上午會同旅日物聯網工程師SAM召開記者會,踢爆SAM接獲民眾陳情,某家中國品牌掃地機器人會竊取台灣民眾的資訊】,問他有沒有資安外洩的證據也沒有證據,問他品牌是哪個品牌也不敢講,分明是怕人家告!那這樣還怎麼抗中保台!勇敢講出來讓大家消滅這個萬惡的共產黨產品啊!
結果原來台派就在沒有證據,沒有品牌,工程師還是民眾陳情的狀況之下,由柏惟出來說了一個可能:【陳柏惟說,資安即國安,生活使用的各類手機、家電、網路,都可能成為中共惡意竊取資料數據的管道,變成資訊戰的一環】。
不是,柏惟,你要我們檢證你有沒有認真問政,不能夠提這種充滿了吐槽點的記者會,整個都是笑點沒有證據啊,都是你覺得可能,連叫NCC來列席都做不到,這讓大家怎麼從瑕疵中找到問政啦!
好吧,總之很多人一直問接下來要怎麼看待刪Q,很簡單,我將其命名為【開心果行動】,大家沒有仇恨,沒有悲傷,每天就是看著陳柏惟,然後從他各種出包裡面哈哈大笑,延年益壽,獲得更多的腦內啡啊!所以不管怎麼樣,這都絕對不會是甚麼報復性罷免!
這是一場爆笑性罷免!笑吧,笑有出頭天,大家就這麼哈哈笑笑翻天!笑到台中第二選區也跟著一起呵呵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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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例子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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