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外勞仲介公司,因為 林淑芬、吳玉琴委員所提就業服務法52條修正案,讓他們的黑心利益受到損害,因此不斷地在line散佈不實的謠言及影片,這是一個讓外籍勞工免於被仲介剝削的法案,請大家切勿再以訛傳訛。
1.依現行就業服務法52條,外勞每三年就必須出國一次,因此每三年就被仲介抽一次仲介費,導致他們三年中有一年是做白工。
如果你買房子後,每3年還要重新繳一次仲介費給房仲,你覺得合理嗎?
龐大利益導致仲介公司反對此修正案,刻意醜化法案內容。
2.外勞來台有簽訂三年的工作契約,不可自由轉換雇主。
3.外勞若逃跑,有罰款且返國機票必須自己支付,並不是沒有罰則,且雇用非法外勞的雇主要罰款75萬。
3.並沒有所謂的21天有薪返鄉假,移工的機票也都自己付的,是無中生有的醜化。
4.依現行法令,外籍勞工若在台灣遭遇雇主不當待遇或侵害,只能返回本國,不能重新更換雇主,這樣子合理嗎?請大家想想引發國際軒然的台中外勞遭性侵案。她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能轉換雇主,合理嗎?
5.保障勞工不應分本勞外勞,保障外籍勞工,才能夠提升本國勞工的待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MPA0bTBMs&feature=youtu.be
雇用非法外勞罰款不繳 在 這次被軟禁十四年的移工的案子,很遺憾地,有權力制定防範跟 ... 的推薦與評價
屏東某營造公司的下包商,104年間雇用8名非法逃逸印尼移工在新建大樓工地綁鋼筋,經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開罰55萬元,包商遲未繳納,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將於2月7日「123全國 ... ... <看更多>
雇用非法外勞罰款不繳 在 (求救) 我被外勞用假身分證騙了一年!! (第3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抓這種雇用逃逸外勞的多半都有錄影存證。 非法僱用之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楚新台幣15萬~75萬元以下罰款。 15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