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三芝離岸風力發電的規畫申請,是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4年間公告的「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辦理,按照該作業要點規定,業者申請人必須符合各項資格條件、並檢附相關文件向能源局提出申請審查,並送交環境影響評估進行審查。
整個案件過程,我在10月12日派員參加環保署在三芝舉辦的地方說明會、10月13日在立法院邀集環保署、11月9日派員參加環保署第一次環評專案小組會議、11月14日邀集能源局、11月16日邀集環保署、11月27日派員出席籌備廠商在三芝舉辦的地方說明會、12月4日召集交通部航港局、12月7日在經濟委員會提出質詢、12月11日邀集經濟部投審會、12月19日邀集能源局;12月22日更邀集能源局長、航港局長、及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了解案件目前進度。我在歷次會議中都明確表達民眾各項疑慮,也請各權責單位必須深入了解整起案件相關的內容與程序。
三芝在地民眾不斷反映風機離岸距離太近、不僅影響環境景觀、更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各項疑慮外,其他行政或相關單位,如交通部航港局嚴重關切的航道、航安問題、中華電信公司表達可能影響海底電纜事宜、地區漁會及漁民更關心漁民捕魚權益等問題,都在各次會議中不斷明確表達意見與看法。我還在各次會議中,特別提及申請人資金來源、資格認定等問題、以及各項文件是否齊全完備,因此我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加以釐清查核、並且依法辦理,不得有含糊不清的事情發生。
依據「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第十二條規定,如果申請人未能於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環評初審會議建議通過或有條件通過環評的審查結論,該申請案的備查就失其效力,也就是說申請案件將立即終止。所以,我認為明天的環評審查會上,各行政部門除了審視該案對於環境影響情形外,還需要再次檢視並釐清各項必要之程序、文件與意見,以作為最妥適的決定。
非核家園是我們國人期望的目標,儘速發展綠色能源是政府重要政策,尤其發電業是台灣關鍵的基礎建設,離岸風電更是綠色能源中重點項目,其建置涉及敏感的海岸水文資訊及國安等相關問題;所以,政府當以最審慎嚴謹的態度,尤其還涉及到跨部會的職掌與審理,各單位一定要本於權責,對於相關案件的審議,都必須做好各項必要的查核把關。
#照片是我邀集經濟部能源局長_交通部航港局長_環保署綜計處了解案件相關辦理情形
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灣首例離岸風電示範區 可望農曆年後正式開工!!! (01/07/2016 TEIA環境資訊中心)
(林倩如報導)在陸域風場趨近飽和的前提下,加上台灣具風況良好以開發海上風場的世界級條件,經濟部能源局轉向西部海域規劃離岸風能。依據2012年7月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評選出三個示範案,爭議較小的「竹南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7日進行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後,可望於農曆年開工,預估年底前完成第一座離岸風力機。
該計畫自2013年6月進行首次環評,11月27日審查通過,12月30日公告審查結論;2014年12月30日獲得經濟部能源局籌設許可;2015年5月20日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通過。開發單位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為上緯跨足風力發電之旗下子公司,去年9月與西門子(Siemens)正式簽訂風機採購合約。
示範風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至後龍鎮外埔漁港間,近海離岸約5公里範圍,裝設最多32架風力機組(原預計71部)及1座海氣象觀測塔,總裝置容量128MW。海底電纜將設置3~4條33KV海纜,陸上輸配電設施包括陸纜、海陸纜接續點、升壓變電站等工程,進度方面除了首座海氣象觀測塔已於去年8月完工啟用,均未開始施工。
開發單位表示,主要因為計畫需跨部會磨合耗時,行政程序複雜,且相關法規不足,作為台灣邁向離岸風電再生能源里程碑的第一步,艱難但持穩推進。先前一度遭當地漁民擔憂影響生計抗爭反對,則去年4月同南龍區漁會9人小組就漁業補償與回饋等事宜順利達成協商,簽訂合作備忘錄。
而會議審議變更內容重點,在「新增優先選擇土資場」項目上新增第6處,因土方運輸路程縮短離陸域施工區僅5.8公里,影響範圍較原核定內容減少。前後環境因子影響範圍無差異,環評委員同意本次變更內容。
為了提升再生能源比例,政府對風能寄予厚望,喊出「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訂出2030年陸域加離岸風機總裝置容量達4,200MW的願景目標。又去年7月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36個離岸風力發電潛力場址,開放業者申請;6,000億元的建置商機更引起歐洲國家高度關注,荷蘭代表處搶得頭香,將與能源局簽訂合作備忘錄。
離岸風力深具綠能產業發展潛力亦不乏資金挹注,然台灣在行政經驗、法規、技術等等各環節仍相應不足,西海岸是否將疾風運轉能源?今年是備受矚目的關鍵契機。
文章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http://e-info.org.tw/node/11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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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經部推動36離岸風力電場 帶動國內電業產值達6,700億元!! 預計5年內新增投資離岸風力發電衝880億,太陽能光電衝1580億 !!! (08/20/2015 中華民國經濟部經新聞、08/17/2015 工商時報)
經濟部表示,目前規劃於106年底前正式公告區塊開發推動模式,同時投入建置自有打樁自升式平台船及浮式起重船,可望帶動國內產業供應鏈發展,以支援國內離岸風電經濟規模設置需求,預計119年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將達4,000 MW,創造產值達新臺幣6,700億元以上。
能源局強調,目前已與多家國際業者進行技術交流,陸續引進英國、德國、丹麥及荷蘭的風場開發、海底電纜、離岸基礎設施、風險管控、風力機安裝與維護等相關成熟經驗。
(經濟部)經濟部能源局推動離岸風力發電,公告36個離岸風力發電潛力場址,預計10月2日起開放業者申請,對於立委擔心可能會招致大陸業者的申請,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已有多家國內業者投入規劃及投資效益評估,並規劃打造臺灣本土自有工作船,預計107年我國工作船便可支援離岸風場開發。
能源局表示,公告的離岸風電潛力場址僅為初步研究成果,還須克服技術上可行性,及排除相關法規與行政障礙,業者也須考量風場土質、地質、地形、風能等條件,評估技術與財務可行性,並依循電業法及相關子法等既有規定,才能申請開發設置。
經濟部表示,目前規劃於106年底前正式公告區塊開發推動模式,同時投入建置自有打樁自升式平台船及浮式起重船,可望帶動國內產業供應鏈發展,以支援國內離岸風電經濟規模設置需求,預計119年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將達4,000 MW,創造產值達新臺幣6,700億元以上。
能源局表示,由於我國尚無實際設置離岸風電案例,經濟部自101年起推動「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藉提供示範機組設置獎勵及示範風場作業獎勵,鼓勵國內業者投入離岸風場開發,以今年度海氣象觀測塔工程為例,已帶動多家國內在地業者投入。
另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中已篩選現行法規禁、限制或敏感區以外之較具可行性範圍,公開36處離岸風電潛力場址供業者參考先行準備。
由於我國尚無實際設置離岸風電案例,經濟部自101年起推動「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藉提供示範機組設置獎勵及示範風場作業獎勵,鼓勵國內業者投入離岸風場開發,已成功創造國內產業內需市場;例如本(104)年度海氣象觀測塔工程,已帶動多家國內在地業者投入,並與多家國際業者進行技術交流,陸續引進英國、德國、丹麥、荷蘭等國家之風場開發、海底電纜、離岸基礎設施、風險管控、風力機安裝與維護等相關成熟經驗,俾累積離岸風電自主技術能量。
★ 為加強國內投資,提升經濟動能,能源局推綠能促進投資,預計5年內新增投資離岸風力發電衝880億,太陽能光電衝1580億 !!! (08/17/2015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為促進投資動能,經濟部週四(20日)將向行政院會報告再生能源促進投資作法,其中離岸風力已公告西部沿岸36處區塊開放業者申設,至2020年可望明顯成長促投資880億元,至2030年跳躍倍增達6,700億元。據了解,中鋼、東元、英華威、福海、海洋、台電等,都秣馬厲兵,躍躍欲試。
為加強國內投資,提升經濟動能,經濟部週四院會將報告再生能源投資做法。經濟部已報院核定擴大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總目標自13,750MW擴大至17,250MW,其中二大主力來自太陽光電至2030年將增加2,500MW達8,700MW,離岸風力則增加1,000MW,達4,000MW。
經濟部能源局林全能表示,離岸風力目前有三座風場仍在試辦,看不出很大成果,但林全能表示,為加速離岸風力開發,上月已公告離岸風場潛力場址畫設,北起富貴角、南至貓鼻頭,涵蓋台灣西部海岸線,以水深50公尺以內為界,共畫定36個區塊場址,開放業者申設投資。
經濟部預估,若全面開發,可增加2,300萬瓩裝置容量,約國內三座核電廠裝置容量4.5倍。
林全能說,這幾年是離岸風場準備期,預計2018年開始會有大幅成長,至2020年預估三年間可促投資880億元,裝置容量達100MW,至2030年裝置容量將衝刺4,000MW,促投資6,700億元。
林全能說,離岸風場的區塊開發計畫將很快進行政策環評,預計1至2年時間。但考量廠商申設意願高,經濟部同步開放民間業者申設,由廠商自提環評計畫,不過政策環評大範圍確定後,業者進行個別環評計畫會更迅速,未來恐有漁業權課題,需與主管機關談判。
未來申請設置量單一開發案設置規畫不得小於10萬瓩,每平方公里不得小於5,000瓩。官員表示,台灣西部沿海風況極佳,離岸風場年滿發電時數可達3,300到3,400小時,政府每度躉購費率離岸比陸域多3元,對廠商的投資效益十分可觀。
此外,太陽光電每年以500MW的數量成長,每年促投資可達350億元;今年也有230MW擴大增購,已公告競標,預計8月底截標,可促投資180億元。至2030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將達8,700MW,可促投4,800億元,對太陽光電業者商機不小。林全能說,未來北部與中南部分開競標,放寬限制增加業者在北部加速投資的誘因。(工商時報)
資料原始來源:
http://www.economic-news.tw/…/Offshore-Wind-Power-Developme…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817000054-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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