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家小心稅務風險,財政部17日完成預告新電支條例子法規與大數據查稅法源,自今年12月起,年收款超過48萬元的電子支付機構必須申報實際收款人身分、交易款項紀錄給財政部,以做為大數據查核網路交易課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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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賣家小心稅務風險,新電支條例子法規與大數據查稅法源來了】
電子支付機構每年2、8月申報資料給財部,做為網拍賣家的課稅依據
#電子支付 #網路賣家 #大數據查稅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504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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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把全家超商取貨付款刷卡支付弄掉的那隻髒髒熊不在了,他還是會一直被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