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個多月有多少打著“精神失調”殺人的案件了?又是一位警察被刺中肚子另外三名受傷!而且還持是藍波刀?請問在台灣藍波刀是隨便超市或超商就可以買到的嗎?這不是模仿效應是什麼?這個案子該不會又是委託那位專業精神鑑定醫生來出具報告了吧?希望腹部被刺的那位警員能夠化險為夷!請問我們的民間司法改革團體和反死聯盟的這次又有什麼看法?怎麼不出來說話啊?我不禁想到了以前我們士官長教我們哨兵的最重要一條:第一槍打人,第二槍對空鳴槍!打死歹徒好過自己的家屬去領一面國旗和撫卹金!
這句話一直留在我腦海中!我們的警察實在是太可憐了,每天被那些政客還有那些捧爛的長官“話小話屁”的,有功他們領,然後你們一不小心就是被“公祭”,拜託你們先要保命才能執法啊!我每次看到你們被糟蹋被毆打傷害就很不忍!請多保重,因為現在的司法體制下你們是沒有保障的,歹徒才有!加油了!
我們司法沒錯應該要改革,立法也應該修法:當生命面臨暴力威脅非使用武力無法保護生命安全時不罰! 我要看看有沒有那位真正為人民服務的立法委員敢推動的?我絕對支持挺到底!
#執政當局請正視不要說什麼社會安全機制了
#身心科有健保可以先去看一下
#警械條例應該重新檢討
#電擊槍應該列入標配
#又是精神失調無罪
#警察工作壓力大也可以瞬間精神失調喔
#如果司法無法保護人民我們就只有採取自保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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