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出現跟你一模一樣的人?防止FB被盜被模仿的三個小秘訣!
姚念廣◎圖文 黃伯堯(法律背景朋友)◎法學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有一些認識的朋友一直被盜FB(FACEBOOK)帳號,而且跟以往不同的是,不是盜走你原有的帳號,而是直接拷貝你的整個帳號!照片和資料等等,然後狂加你的好友,一想到對方若不懷好意,不就覺得很可怕嗎?我便決定找我在法學界的友人合作了這篇公益圖文,希望可以帶給看到這篇文章的你一點幫助哦!
冒用帳號所可能觸犯之法律
盜他人FB(FACEBOOK)帳號將觸犯刑法第三十六章的妨害電腦使用罪,舉例如下:
案例一:杰哥想要了解怡君的交友情況,於是破解怡君FB帳號密碼,偷看怡君與其他男生的對話內容,將觸犯什麼罪?
→杰哥將會觸犯刑法第358條的無故入侵電腦罪,最重將處3年徒刑。
案例二:若杰哥偷看怡君的對話內容後,發現她和家豪往來甚為密切,於是以怡君的名義用FB訊息向對方對話,要家豪不要糾纏不清,將觸犯什麼罪?
→杰哥除觸犯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罪外,還會觸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第220條第2項的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最重將處5年徒刑。
案例三:若杰哥偷看怡君的信和對話後,發現她和家豪關係很曖昧,一氣之下將對話內容全部刪除,將觸犯什麼罪?
→杰哥除觸犯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罪外,還觸犯刑法第359條無故刪除電磁紀錄罪,最重將處5年徒刑。
案例四:杰哥是電腦程式天才,某天寫出了電腦病毒程式,破解家豪的臉書帳號密碼後,透過臉書訊息散播病毒的網址,害不知情的人點進去下載病毒,將觸犯什麼罪?
→杰哥除了將觸犯刑法第362條的製作電腦程式罪及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罪外,也會觸犯刑法第360條的干擾他人電腦罪。
案例五:杰哥某天誤入歧途,加入了詐騙集團,在破解家豪的臉書帳號密碼後,再透過家豪的帳號向他人詐騙,將觸犯什麼罪?
→杰哥除觸犯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罪外,更嚴重的是將觸犯刑法第339-4的加重詐欺罪,最重將處7年的徒刑!
參考資料:
陳怡如教授,法學入門(四十三):刑法電腦犯罪案例篇(一),台灣法律網。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民進黨中央黨部於3月18日向中正一分局報案,有關中央黨部的網路被國家級的中國網軍惡意侵入。24日,曾發生對民進黨中央黨部網路五分鐘內高達十萬多次的攻擊。面對這樣的攻擊,且是國內重要的政黨,能癱瘓民進黨的網路,那麼其他交通、金融、政府機關、基礎設施也會面臨相同的問題。民進黨18號報案,警政署派員查看...
電腦犯罪案例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民進黨中央黨部於3月18日向中正一分局報案,有關中央黨部的網路被國家級的中國網軍惡意侵入。24日,曾發生對民進黨中央黨部網路五分鐘內高達十萬多次的攻擊。面對這樣的攻擊,且是國內重要的政黨,能癱瘓民進黨的網路,那麼其他交通、金融、政府機關、基礎設施也會面臨相同的問題。民進黨18號報案,警政署派員查看,但回應沒有辦法解決,之後便沒有下文。詢問副署長是否有在處理此問題?
警政署副署長回應:18號民進黨報案後,台北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便成立專案小組,在29號由偵九隊、研發科及台北市同仁到黨部會勘,同時取回側錄封包紀錄,由研發科分析完畢交偵九隊偵辦當中。從這些資料中發現是一個DDOS的攻擊,我們也採取相關的因應,包括尋求民間雲端公司將網站架在該處以利控管。並採用其他商用網站的網站分流機制,希望從攻擊面去溯源追查。
▶本席質詢:目前為止,問題並沒有解決。是否是欲將問題推回民進黨,由其尋求國際級防務公司的協助?還是政府應有所作為?讓不只是國內重要政黨、或是政府機關、金融機構都有一套標準的因應作業程序?
警政署副署長回應:刑事局科技犯罪刑事中心將會結合政府的相關網路安全單位、民間業者單位來進行這一個案子。
▶國安局對於未來的防治機制(防範對岸網路攻擊)的人事編制,對於網路安全部未來招考人員的資格、標準為何?有人才的來源嗎?
國安局長回應:依不同人才的需求將有四大編組。本年度已到國內相關大學進行交流,了解相關大學在領域、專長人才的訓練,也對其提出本局的需求。本局從人員、專業、作業的考量下,使其在一體化的考量來完整推動。另外說明DDOS只會對網路造成癱瘓,並不會對電腦造成傷害。
▶委員質疑:雖然是小技術,但是一癱瘓即造成作業的中斷,這並不可以小看。它可以對政黨,也可以對政府、金融單位造成影響,甚至選舉時對中選會網路造成影響。已有破解的方法嗎?
國安局長回應:回答:去年七月佔中事件,DDOS也對蘋果日報及諸多企業造成癱瘓,這是可以破解的,從被植入殭屍病毒的電腦進行掃毒。
▶本席支持國安局成立網路安全的相關部門。但該部門人事相關的法規、薪資彈性、工作方式,這都需要有一套機制來做長期的管理與運用。對於民進黨所遭受的攻擊,請結合警政署、刑事組盡速處理。
▶本席聽聞哥倫比亞大學將中國學生組織關掉。美國的學生團體都是相當自由化,一般而言學校是不會進行干涉。雖然內容不是很明確,但不排除關閉原因與中國特務運用學生團體、組織有關,以其他不當方式影響美國的國土安全。反觀台灣,陸生也日漸增加,對於正常的學習交流,台灣人都歡迎,可是若有類似的情報工作、不當的組織,本席希望國安局能有所掌握。本席高度懷疑,也不排除類似哥倫比亞學生組織的情報工作也正在台灣發生。詢問國安局是否有掌握?
國安局長回應:同意委員的疑慮。本局在過去也對行蹤不明的人士當成案例,尤其是中共把三中一青的作為其工作重點,我們也將此問題導向為如何捍衛國國家安全。我們不會放鬆,反情報工作上將強化為工作重點。委員提出的問題,我們也將積極深入各個可能場所來進行防範。
▶中國在台灣廣設辦事機構,但我們對辦事機構的法規尚未通過。其可能用各種方式,如商業交流,在台灣開始進行組織滲透。我們自己相關的組織系統,包括國家安全、國安局的預算都該重視,做好交流的管控。國安局應有所作為,有需要皆應提出計畫,國家安全不分黨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