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抱怨沒錯!
真的很想拜託FB.LINE.WINDOW ......
不要再一直改界面.或是強迫別人一定要更新.
每天都要花好多力氣在找一個按鍵,只因為軟體不停更新
版面一直改,
為什麼不能讓使用著齞擇要使用新版本或不要使用新版本呢?
對於我這種不會使用盲用電話,不會摸點字,也還不太擅長用語音報讀的弱視電腦使用者,每天都要卡在為了找不到一個以前常使用的功能,因為習慣是記位置,而無法看文字去操作,
一旦位置改變,操作就癱瘓了.
我知道是我跟不上時代,
還是有一些視障可以很順暢地使用3C顏品,
但我老了,頭腦頓了,眼睛花了,
我應該屬於原始人種類型,
對於高科技商品,只想遠離之~
啊!但電視要留給我!
我不肶沒有電視和和可以聽音樂的功具,
我需要眼睛!
我需要眼睛!
畫作保證書原本有WORD檔可以做內容更改,
但就是不見了,
只剩PDF檔,動不了.
其實字沒有很多,想對照再重打一份,就是看得吃力,
只好打電話求助有空的朋友幫忙我再打一份,
人生可以卡關的事很多,每天都在卡,
只能說,幸好我現在不是在公司上班,
我也沒有能力再做辦公室的工作了,
光處理一份文件就可以耗掉我半天的時間,
難怪人生那麼快就老了~
電視保證書不見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錢曦合](上)(短篇小說)
【楔子】
第一次見到她時,我便知道這個女孩未來一定大有所為。
如今,卻是我最後一次與她見面。
望著眼前她笑彎了的眼,眼角微微的皺紋卻不減損她的容顏,反而像是歲月替她畫上了久釀的私饈珍味。好似時間之神獨獨對她好,把流瀉在光陰中的美好都蒐集起來,放進她這張越長越深刻精緻的臉。
我不知道她的容貌什麼時候才會開始下滑、不知道她比一般人強勁有力的膠原蛋白何時才會偷懶一點。我這輩子都不會知道她這種抑或是詛咒的恩寵盡頭。我只消望著眼前的她,艷冠芳華,便好。
那年,她十七,我二十七。
明明還是個孩子,像是培養皿裡的綠豆冒出的第一片新葉,卻想靠著超齡的外表沾染混世的淤泥。那麼天真、那麼可笑,又那麼可愛、那麼可憐。
「妳姓錢,妳爸爸怎麼會姓黃?」我從手裡的文件抬頭,目光一瞬撞到她,竟發覺她的肌膚比手中A4還要喧賓奪主,讓我不禁又低下頭去看她的資料,不知是要確認她的身份,還是在確認色階明暗。
「嗯⋯⋯」她沈吟了一會兒,然後眼神閃過一絲狡黠:「我是被領養的。」
空氣凝滯了一陣。
她得意的笑還掛在臉上,卻像是隔夜的蛋糕融化出一抹尷尬。看著她的自作聰明,我終於忍俊不住噴笑出來。
「下次想謊報年齡的時候,身分證背面記得印自己的。」收斂笑容後,我刻意回以世故口吻。
我的話像小石投進她眼底的湖心,她怯怯開口:「所以,我沒被錄取嗎?」
「妳倒底幾歲?」我反問,音聲裡揉進了一絲威嚴。
「十七。」
「那妳十八歲再來找我吧。」
「所以,我被錄取了嗎?」漣漪在她眼中開散成一朵睡蓮。
「是,妳被錄取了。可我們是正派大公司,不是那種小經紀公司,隨便在網路上應徵正妹,給現金又沒勞保。如果妳被客人怎樣,這種公司是沒辦法保護妳的。有的甚至老闆自己就是色狼,專門誘拐妳們這種漂亮妹妹來試鏡,其實就是想對妳下手。」
「那明年妳還會在嗎?如果我明年來了,可是妳不在,我怎麼能確定下一個人就一定會錄取我?還是⋯⋯」她撇著頭,墨黑的瞳仁像九號球般順著下巴畫出的線條撞擊眼眶:「妳寫張保證書給我?」九號球彈回中心,也隨之將她的天真一桿入洞。
我把嘴角歪向左側。那是我微笑時的壞習慣,總是左邊先動作,才提醒了右邊也要動,造成左邊法令紋比右邊要深上許多,玻尿酸劑量總在左側加重。我很想告訴她,憑她的長相,至少十年內不管到哪都吃得開,這是我閱人無數的直覺;但我卻沒說出口,是我想保留她成為手中王牌的私心。
我故意不馬上答話,延長凝重的凌遲,然後突地起身越過她,開門離開會議室,踱至我工作的小方格取一張名片,再踱回頭來遞給她,待她接過,才邊落座邊緩緩開口:「這是我的名片,妳隨時找得到我。還有,我的樂是音樂的樂,不要念錯,我很介意。以後叫我樂樂姐就好。如果妳不趕時間,等下我就可以幫妳拍照做Model Card。」
後來,她在我的鏡頭底下竭力擺弄不屬於她年紀的媚態。看著她愈用力,我愈發能感受到她的野心。當時只覺得年輕真好,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心,能扯著人去任何地方。不像我,已如水泥般逐漸凝固在自己的小方格裡。
拍照過程中,我數度扯動左嘴角,竊喜自己聰明,可以這般利用她如綠豆芽般快速滋長的慾望。
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
如果我可以早早澆熄她的野心,甚至不揠苗助長,將她從培養皿移至土壤,或許,今日面對面的我們,中間隔著的還是兩盞花茶,而不是三柱清香。
【現在】
周遭人群突如魚群浮游在海平面,一個身材高大的俊朗男子如鯊魚鰭闢道而來。雖然戴著墨鏡又淚眼婆娑,我還是頃刻就認出了他。男子像尋到獵物一般在我身旁站定,然後用低到只夠在我倆間迴盪的音量問:「妳上過香了嗎?」我頭偏向他那側,微微點頭,算是回答。
雖然我倆曾因小錢而熟稔,但後來也因為小錢而不再來往。
認識他那天,也是我初次見到小錢那天。就在我差不多替她拍完照,公司門鈴響起,我們同時轉頭望向來人。「誒,你怎麼上來了?」小錢忽地捨棄虛妄的妖嬈,露出草莓蛋糕般的甜笑。那是初戀的表情,我心想。「想說妳怎麼這麼久,就上來看看。」男子回。深邃清朗的五官,透著一股早熟魅力,略帶含糊的口音,卻又襯出稚氣,像小心翼翼調整姿勢午睡過後,還是不小心壓塌了的一塊頭髮。
他的確是小錢的初戀,但我猜錯了的是,在他們交往五年後,他還是能讓小錢露出同樣的表情。在我看來,他倆就像是亞當和夏娃,命定般為彼此吸引。
但若是十年後,待他們被現實徹底洗滌過後再相遇,他們還會相愛如初嗎?我不禁懷疑。
我想,他們還是會相愛,只是我不知道還會不會有草莓蛋糕的表情。
也許,他們在一起的那六年,就是草莓蛋糕的最大值,就是天父最極致的憐憫。
男子始終沒有上前捻香致意,只是靜靜站在我身側,用具體的時間和膝頭腳跟的酸澀,表達未訴的追憶。待冗長的儀式結束,他才又開口問了我:「等下有空嗎?」
【過去】
我一直很喜歡許志保。
我說的不是男女之間的那種喜歡⋯⋯好吧,我必須承認,我若是年輕個十歲,不,可能五歲就好,我應該也會不顧一切愛上他。
不過緣分就像是遠遠看見一片湖泊。好似是那樣理所當然,不曾改變;實際上卻無時無刻不發生等比級數的變化。如果我真的年輕了十歲,先遇見許志保,我不見得會愛上他;我對他的喜歡,或許是基於他和小錢的相戀,若他們沒有在一起,他對我來說,或許僅是偶然對到眼的窗外行人。
小錢十八歲生日那天,學著《勇氣》的MV女主角,衝來我的小方格,瀟灑地將她本人的身分證拍在我桌上。我抬頭,就撞見她的春風滿面,再一抬眼,就是許志保愈發成熟的靦腆。
許志保大小錢兩歲。小錢高三那年報名了考前衝刺班,才在那認識了重考第二年的許志保。他們的初夜還是發生在包廂式K書中心的書桌上。
「腰真的很痛!」小錢每每形容他們華麗又簡陋的第一次,都會嗔怪許志保猴急,不顧一切就將她的腰磕在木製的桌子上頭。「結果打完炮我們跑去藥局不是買避孕藥,是買痠痛貼布。」待小錢說完,眾人爆笑一陣,許志保也從臉上的青一陣白一陣恢復過後,她會索討似的向他努努嘴;他也會補償似的揉揉她的腰枝。
雖然小錢功課普通,公立高中後段班,學校最有名的是制服很好看,造成不少該校學生聲稱是為了制服才降低自己水準來就讀,但小錢的爺爺是三十八年隨蔣來台的醫官,小錢又和爺爺很親,因此讓她發下宏願承襲衣缽;許志保倒學歷不錯,但父母對他期望太高,非醫科不念,才令他一再重考。
在重考班待了兩年,雖然還不是最資深的考生,但補習班裡令人窒息的沈悶,多少也如緊箍咒般病態得壓榨出許志保身上倚老賣老的流氣。加上他身材高大、晶亮的大眼上又似是翳有一層不得志的陰鬱,使得補習班的學弟妹們倒不把他當成競爭對手或手下敗將,反欠身給他一種長幼有序的崇敬。
衝刺班將男女考生分別在教室中央大走道兩側,男左女右。許志保的座位在最後一排第一個。小錢穿著她中看不中用的制服第一次走進偌大的教室那天,教室內已坐滿八、九成。然小錢卻是故意的。帶著一種阮囊羞澀的趾高氣昂,她要讓所有人都注意到,像她這樣的女孩也敢進醫科專班;像她這樣的外表天生就是一張無人敢攔的通行證;像她十六歲就進過夜店,只因安管覺得她實在漂亮。
萬頭鑽動中,小錢刻意只注意自己的腳下。從她了解何謂「美醜」以來,她就發覺自己似乎極少有機會需要在意別人。導致她沒發現,從她進教室以來許志保刻意只注意她的目光。
第一節下課,小錢從包裡抄出保溫杯去外頭裝水,許志保見機尾隨。待小錢裝完後才轉身,許志保馬上跨出一小半步,故意讓她撞上。
小錢沒蓋緊的杯蓋滾落,許志保卡其色的制服上多了一幅潑墨山水畫。從此他們就算認識了。然後,從許志保說我教妳而小錢說好啊,到許志保說我們交往吧而小錢說好啊,只過了短短一個禮拜。
青春很短暫,卻在回憶裡漫長。他們的相戀如星雲中的原子碰撞,能撞出星球,也順勢撞得兩人成績一落千丈。
許志保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麼喜歡小錢。
他是小錢的第一次,小錢卻不是他的濫觴。他原先以為小錢會如其他女孩一般,成為他身體的慰藉和心口的一陣涼風。當小錢從他身上承襲矯揉的嬌柔後,他便會膩了,如南陽街上份量大又便宜卻不新鮮的便當。
或許是因為她窄仄的小穴、微鼓的乳房;或許是因為她如夏日午後雷陣雨落在泥地上的第一滴雨水鑿出的肚臍,和暗暗飄著幽香的腋下。
也許根本不特別為了什麼,只為她就是他胸口的一塊肋骨,理所當然成為他心頭的一個缺憾。
後來,許志保為了小錢不再重考,只因小錢一句「想要兩個人一起畢業」。雖然考上的不是醫科,但好歹也是醫技;畢業後不是醫師也是醫檢師,都是穿著白袍在醫院工作,父母面對大部分無知的親朋好友,解釋起來也能有種故弄玄虛的面上有光,像宮廟的符水,對迷信的人而言特別有用。小錢則考上圖書管理,高中畢業後卻沒上過一次圖書館,純粹為念而念,為了支持教育部增設太多大專院校,而少子化又少得太快。
那是我第二次見到小錢,中間僅有用手機簡訊聯絡過幾次。
他們的青春如浪潮般高低錯落一波波拍來我身上。看著小錢長出一些先前未見的嫵媚,我知道那是許志保身上的蛋白質滋潤了她。古人說的「面若桃花」大概就是在形容那時我眼前的她。
我一時忍不住垂下了頭,深怕二十八歲的自己再看下去會嫉妒得溺斃。雖然我也還算年輕,而且保養得宜,可是我不曾經歷像他們這樣的愛情。究竟我嫉妒的是她的年紀,還是許志保在一年後還和小錢在一起?
我被忽然冒出的第二個疑惑懵得不知所措,只好忽地站起,抓起小錢的身份證就往影印機走去。在影印機的白光一陣來回之後,小錢的本名也同時烙印在我腦海裡。
這真是一個令人特別難忘的名字。
啊,我居然連她的名字都開始嫉妒起。
從影印室走回小方格的短短十步路,我已經用社會歷練鍛出的世故,暗暗將自己的奇異心思熨燙進一抹敦厚的笑容裡。也是這抹敦厚讓小錢往後像植物追求光合作用般朝我靠近。
剛開始這麼做的時候,就是將任何攤在陽光下會產生陰影的情感熨燙進表面祥和的時候,我會在真正黑夜裡將那片陰影反芻回來,強迫自己感到噁心,記得自己還有人性;可是入世越久,我卻習慣了那個噁心的感覺。像是第一次有男人期望我吞下他的精液,我還能生氣,但隨著雙腳一次次被抬起,我竟可以當成一種討對方歡喜的手段,幻化為閨房情趣。
所以後來我也真的很喜歡小錢,真的。不然我現在也不會這麼難過。
可是話說回來,究竟有什麼東西攤在陽光下是不會產生陰影的?我不願去細想。因為這麼多年來,我早已不符合生理自然長成一頭不會反芻的牛,還成為賴以維生的本能。
我在這間公司工作十多年了。
美其名是模特兒經紀公司,但我們旗下的麻豆不需穿著世人難解的高級時尚走秀、裝出世人難解的冷漠表情拍照,我們反而要求她們清涼俗豔、笑靨如花逢迎眾人。因為我們安排女孩們接的工作多是展場Show Girl、煙促、酒促、各種應映品牌活動而催生的公關、大使。舉凡在人來人往的鬧區街頭背著天使翅膀發衛生棉試用,或在有錢人的聚會上穿著兔女郎裝端酒⋯⋯任何需要年輕漂亮的女孩成為風景、成為擺飾的工作,就是我們的業務內容。
我也曾是那道風景、那個擺飾。但我的型算是清秀,既不可愛,也不美艷,在這個行業比較吃虧。當時面試我進來的督導曾說:「妳的氣質很好,可是妳實在不夠突出,偏偏這又是我們這行最需要的。不管妳突出的是山根還是奶。」我聽著這番不知是褒是貶的敘述,只能強制左嘴角扯起回應。現在想想,那或許就是我開始社會化的源頭。「可是有些廠商又會特別愛死妳這種什麼⋯⋯小清新。」督導又像是想安慰我似的多解釋一句。
總之,我被錄取了。也真如他所言在大多數的面試中淪為陪榜,但偶有某些廠商會特別喜歡我,像衛生棉、衣物柔軟精、面膜。不過這種工作大多在白天,又熱又累,能談到的價碼卻沒有那種在晚上的、需要穿著暴露、濃妝豔抹的多。
大學畢業後,我找到一份貿易公司的正職,但薪水少得可憐,所以週末我還是在經紀公司安排下接些活動兼差。一年後,我的督導突然要去澳洲打工,便問我要不要接手他的工作。考量自己終究會色衰愛弛,憑自己的學經歷要出人頭地又要耗費太多精神努力,便正式辭了貿易公司,抽出自己的Model Card壓在小方格的透明壓克力板下,當做青春的紀念品,開始我的督導生涯。
小錢進入公司後,很快便如我預期,成為一張王牌。
不論是電玩展、電腦展、車展、各大品牌公關活動、夜店駐點菸酒促銷⋯⋯,只要有她在,便沒有搞不定的廠商。她這三千寵愛於一身的光環,一開始令公司一眾小姐心生不悅,尤其是當時公司裡最資深的小姐,更是帶頭吆喝眾人對她擠兌。
曾聽過一個說法,說人被燙到和被冰到時的反應其實一般無二。若愛的極致是恨,那麼恨的極致也是愛了。經過一些女人間的八卦忌恨,小姐們也如後宮嬪妃般,儘管共承雨露於一個男人,還能展演出一團和氣。甚至有小姐刻意討好小錢,就是盼望小錢若手頭上有好工作,不要忘了也推薦讓她一起。
不論是恨是愛,小錢的存在總無法只讓人感到淡淡的。
雖然每個督導的工作內容是按照承接的業務來區分,但大家都共有面試和教育小姐的職責,若是哪個小姐表現優異,當初面試她進公司的那位督導也會面上有光。小錢進公司八年多來,一直是我的驕傲。從來沒有哪個小姐的活動量超越她,也沒有哪個小姐像她這樣可以盡得廠商的喜愛。甚至,有些廠商從沒和我們合作過,卻因為偶然看見小錢,而開始給我們工作。
由於賺錢太容易,小錢大三那年乾脆休學,反正她一個禮拜也沒去學校幾次,零用錢倒是同學們的好幾十倍。我們也逐漸交好,不再只是督導與小姐的關係,漸漸像是真正的姐妹一樣。
【現在】
告別式結束,我和許志保一前一後走出場外。會場裡有許多他和小錢共同認識的朋友,在魚貫出走的人流中,有幾個也上前和他談話。我則先走至小錢丈夫那裡,探了探尚且年幼的乾兒子、乾女兒,才走出會場與他會合。
我們攔了輛計程車,搭到東區茶街,揀了個窗邊可以吸菸的位子坐下。我抽我的進口日本涼菸,他抽他的台版卡斯特七號。
「你女朋友准你來啊?」看著他越吐越深沉的灰煙,我忍不住破冰。
聽見我問話,他也不急,吸了一口菸,慢條斯理地撣了撣煙灰,再吸一口,才回:「她不知道。」然後捻熄了手上的菸,又從桌上的白色菸盒裡抽出一根,點上。像是廟裡的老僧,執著平靜地守護一盞長明燈。
「幸好是和死人約會,被發現了也沒差。」我扯動左側嘴角,意欲開個玩笑。
他的鼻子噴出輕煙一縷,似是賞臉。
「我要結婚了。」他突然道。
「還是那個運動主播嗎?」我問,腦裡不禁想起第一次在電視上看見她報體育的畫面。
「她現在跳槽到新聞台,不報體育了。」許志保答,語氣像桌上的大杯無糖綠一樣稍澀平淡。不等我回話,他又問了一句:「妳要來參加婚禮嗎?」還是一樣的口氣,倒讓這話尖銳起來。
「我去很奇怪吧。」我尷尬笑笑。
「如果人都會死,那麼在意這些幹嘛?我沒有喜歡過任何人像喜歡她這樣,」我知道他指的是小錢:「如果她對我來說這麼重要,我應該要邀請她來我的婚禮。」
許志保突然成熟地讓我不認得了。想當初,他和小錢分手那天,他居然還掐住她的脖子,要脅她到提款機去領出所有存款給他當作精神賠償。最後由我出面斡旋,替小錢向許志保的父母拿回大部分。
「你是不是很恨我?」我突然有點明白了他在告別式後找我出來的目的,大膽問道:「恨我告訴你她劈腿的事?」
許志保點起第三根菸,臉容在煙霧中模糊,言語卻穿破那片薄霧,朝我殺來:「就算妳不告訴我,也不代表這件事沒發生過。事情過去很久了,我只是想敘舊,順便問妳,她到底怎麼死的?」
這問題讓我寒毛直立。所以我也打開菸盒,拿出一根菸,像抽出一把匕首防身:「不就是外傭出門沒關好瓦斯,瓦斯外洩中毒死的嗎?」
電視保證書不見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還記得自己剛畢業找到第一份工作時的心情嗎?
除了大學在律師事務所打工之外,我自己在法律系畢業後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大約面試了七、八家左右的公司後得到的工作機會,雖然後來在職的時間不長,但因為在那之後我就跟大律師(當時還是大學剛畢業的渾小子,還沒考上律師)跑去開火鍋店、跟擺攤賣薯條,所以我真正當全職員工的人生其實短短的,也因此對當時面試、上班的事情至今還有許多仍然印象深刻。
「其實,我們是希望找一名有律師執照的新同仁,找妳來是想看看妳是不是跟照片一樣漂亮?」穿著還不習慣的套裝、高跟鞋跟一名頭髮灰白、一臉沒朝氣看起來就是準備待在公司養老的主管面試,那位老主管的身旁則是坐了一位四十多歲西裝皺不拉嘰的男同仁,一副老主管不退休,他在公司也沒什麼指望的神情。好吧!我承認對他們的工作心態一切都是我猜想,但這樣明目張膽欺負社會新鮮人,還是家鼎鼎大名的上市公司,要是換成這時候恰北北的我,肯定要錄音公諸於世。
然而當年已經面試好幾家公司沒下文的我還是摸摸鼻子,謝謝主管給我面試機會,希望有其他職位再通知我。事隔十幾年現在不知道那位四十多歲的男同仁幹掉那位老主管了嗎?
不過,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沒多久我就收到另一家知名電視公司的錄取通知,還分配在權力中心董事會內當法務。幸好沒被那兩位居心不良的猥瑣男人錄取一起工作。
進入那家知名的電視公司後的第一天,公司人事就丟給我一張員工資料表及人事保證書,請我找個保證人幫我簽名,好吧!說來汗顏,當時法律系畢業的我,卻沒有多少社會經驗,甚至以前在律師事務所也沒被要求簽過這種類似「保證做好人」的人事保證書。
沒被要求簽過的人可以聽聽,有簽過的人可以看看,什麼是人事保證?保證什麼呢?
帶大家看看民法第756-1條:「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我來說說白話文吧~
所謂的人事保證,就是保證人擔保員工工作上對老闆造成損害時,由保證人來負賠償責任。
咦?原來有這種東西?可以這樣嗎?誰敢幫我簽?
其實,後來發現,人事保證其實很常見喔~
的確有不少公司會要求員工上班時要找一個保證人來擔保會一同負擔員工工作上所造成的損失,而且是法律所允許的。而目前似乎遍尋不著相關的勞動法規去限制哪些工作應該或不應該讓員工為了得到工作,必須拜託身旁的人來幫忙簽這樣的保證書。
真的很為難耶~雖然自己平常行事沒有什麼大問題,可是馬有失蹄、人有錯手,不小心出了錯,還把親友拖下水,就算沒出什麼差錯,拜託人家簽這種保證書,也是很難開口,怎麼辦呢?�
可以拒簽嗎?
如果公司以簽立人事保證契約作為錄取的條件,基本上是不違法的。
但是如果已經開始上班,而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裡面並未事先有這樣的約定,那麼即使你拒絕找人來簽保證契約,雇主也不能強制要求或以此解雇你。
就算工作規則有規定,如果工作的內容並無造成公司重大損害的風險,譬如只是客服,公司也不見得就能用不簽人事保證來解僱你。
(偷偷說,就有朋友拖著拖著公司也忘了催)
即使你說,律師娘,來不及,我已經簽了。
要注意民法上就人事保證也有一些限制的規定,第756-2條:「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保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第756-3條:「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前項期間,當事人得更新之。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三年。」
也就是說,
一、人事保證契約最多不可以超過3年。
二、保證人只有在雇主無法找受雇人或用其他方法受償時,才可以找保證人賠償,所以要求保證人放棄先訴抗辯權(放棄先告員工才能告保證人的限制)是無效的喔!
三、賠償金額最多也只須賠償受雇人當年的薪水總額。
最後,也跟大家分享一個資訊,有些保險公司有在提供「人事保證保險」,如果不方便或找不到保證人,又想得到理想中的工作,可以去尋求相關的資訊喔!
到底律師娘有沒有找人簽呢?當然有啦~新鮮人總是最聽話的嘛!至於現在正在找工作的人,可以自己斟酌一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