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唔急太監急,香港政府自閹程度,駭人聽聞。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大陸央視每年也會點名批評一些問題企業,揭發對方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企業和服務行為,而進行這種調查報導背後,不可缺少的就是「查冊」,因為這種行為無疑像「燒祠堂」,足以覆巢,令商界人心惶惶。
早前盛傳會被點名批評的Tesla及海底撈,最終榜上無名,被盯上的反而是前程無憂、福特汽車、KOHLER、BMW、同道獵聘、智聯招聘、快玩科技、上海移卓網絡、三六零、阿里巴巴、廣東開盛鋼鐵、東風汽車等,涉及盜錄、個人資料黑市售賣、虛假廣告、產品品質等。
但更重要的是,「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旗下的「天眼查」在315當晚就於微信公眾號發佈調查報導,以穿透股權方式,列出問題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法律訴訟等等,把背後貪婪和不負責任的企業寫出來,把問題企業赤裸裸在公眾面前鞭屍,做法透明。
同一時間,內地也提倡消費者教育工作,如會教觀眾和讀者去辨別品牌真偽,不諱忌商界烏煙瘴氣,有不良份子會搶先註冊知名品牌商標、搶先開店,鼓勵外界查清楚公司股東、商標、法律訴訟等訊息,以分辨經營者是否屬於品牌經銷商。
是的,內地搞維權,透過官方媒體光明正大去做,諷刺地香港媒體卻只能夠戰戰兢兢去做,不知道甚麼時候會犯禁。因為當中界線非常含糊,尤其針對一些查車牌、查公司、查土地等報導,因被指牽涉的私隱隱憂,而出現政府近年逐漸收緊查冊的申請用途之現象。
現時香港政府縰容執法機構剝弱第四權,與內地做法背道而馳,根本是矯枉過正,令整個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害,對此就連會計師公會會長鄭中正近日接受電視訪問時也坦言,「車輛查冊、公司查冊、土地查冊有時也會牽涉到出入境的資料,也是常用的⋯⋯現在暫時車輛查冊和公司查冊在目的上沒有選項,提供予會計師的專業工作」,反映出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處、運輸署的荒謬。
香港政府不去釐清媒體查冊的權利,以及公開資料制度的玩法,只會助長不良份子在香港的惡作,這點絕非文明社會所願見到的,對香港只會後患無窮。
央視315晚會也鼓勵查冊 香港呢?
http://bit.ly/2OVsx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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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溫的「謀臣」悲劇:一廂情願想做帝王師|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智謀文化的早熟和發達,是中國一個特有的現象。在這種文化的催生下,中國人特別崇拜智慧人物。而在智慧人物的系列中,有兩大偶像,一個是三國時期的諸葛亮,另一個就是元明之際的劉伯溫。歷代人們給這兩位附會了很多神異的傳說,傳說中,他們不僅神機妙算,而且還能呼風喚雨。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批評神化諸葛亮的《三國演義》時說,孔明先生被描寫得不大像一個正常人了,「多智而近妖」,而劉伯溫也被後世的許多傳說扭曲得厲害,即使不「近妖」,也是「多智而近怪」。
歷史上真實的劉伯溫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
神異傳說之外的劉伯溫
劉基,字伯溫。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年)生,他的家鄉青田縣南田山武陽村(今屬浙江文成),按元朝當時的行政區劃,屬於江浙行省的處州路。
江浙地區向為人文淵藪,劉伯溫的家鄉武陽村雖然是個偏僻的小山村,距青田縣城有150多里之遙,但讀書的風氣不衰。劉基的曾祖還曾在宋朝為官,傳到劉基父親這一代,雖非顯第,但無疑是一個中國傳統農村典型的小門小戶的讀書家庭。在這種背景下,劉伯溫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儒家傳統教育。《明史》上說,劉伯溫「幼穎異」,特別聰明,他的老師即對其父親說,劉伯溫不是池中物,長大後必然光宗耀祖。《明史》還記載,「基博通經史,於書無不窺,尤精象緯之學」。所謂象緯之學,就是通過觀察天象和占卜來預測人事的一套神秘的學問。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這種學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如果輔之於縝密的思維和明晰的判斷,其所謂預測往往也有應驗的時候,這就更給這門學問披上了奇異的面紗。
《明史》的這兩點記載非常重要,因為它基本勾畫出了劉伯溫的兩條人生軌跡:一個是深受傳統儒家教育,作為「儒者」的劉伯溫;一個是搖鵝毛扇,作為「謀臣」的劉伯溫。兩者不可偏廢,毋寧說前者還更為重要,但可惜經過野史和民間的渲染,也許還包括劉伯溫後人有意無意的「改造」,作為「謀臣」的劉伯溫「壓倒」了作為「儒者」的劉伯溫。於是乎,本來是一個不無悲劇色彩的傳統知識分子,在各種離奇怪誕的傳說中,成為一個滑稽多智的怪物,差不多等於是江湖術士之流了。
作為儒者的劉伯溫,照例要重走前輩讀書人循環往復的那條道路。至順四年(1333年),23歲的劉伯溫參加元王朝的科舉考試,考中進士。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元朝的制度,年滿25歲的成年男子才能應考,據當代學者楊訥考證,劉伯溫虛報年齡為26歲,終於矇混過關。不過,只要是憑真才實學,在舊時,這倒是讀書人的一段佳話。
元順帝至元二年(1336年),已中進士的劉伯溫正式踏入仕途,到江西瑞州路的高安縣任縣丞。所謂縣丞,就是縣令的屬官,官階還不夠「七品芝麻官」,屬於正八品,略相當於今日之副縣長。
官階低倒沒有什麼,按照元朝制度,名列第三甲的進士就只能授予正八品,一個有才華的年輕人,終究是抑制不住的,問題的關鍵在於,劉伯溫運氣差了一點,他此刻所置身的,完完全全是一個衰世。
作為一個少數民族政權,元王朝最大的問題就是迷信武力,不尚文治,故以馬上得天下,仍然「以馬上治之」,加上元朝對漢民族的猜忌,因此始終沒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到了元朝末代皇帝元順帝的時候,元王朝的統治機器更加遲鈍和衰朽。大凡衰世,都具備兩個重要表徵:其一就是吏治大壞,單靠一兩個志士仁人已無法改良,上層階級貪圖享樂,文恬武嬉,空前的社會危機迫在眉睫,他們卻有意無意視而不見,徬彿「清歌於漏舟之中,痛飲於焚屋之內」;其二,在草野中已經萌動著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元順帝當政時期,自然災害不斷,而吏治不良。
飽讀詩書,從書齋昂昂然走出的劉伯溫,儒家知識分子那種「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抱負幾乎與生俱來,但他在江西做了五年的小官,最後只能抑鬱求退。按照史書的記載,他在江西,「政嚴而有惠愛,小民自以為得慈父」,想來頗有政績,但「豪右數欲陷之」,意思是地方上的豪強貴族處處和他作對,最後只好離去,於1340年回到家鄉。江西短暫的五年仕宦經歷,並未使劉伯溫對元政權完全失望,這之後,他又謀到了一個江浙儒學副提舉的官職,這是負責地方教育事務的一個崗位,僅比縣丞的正八品高一等,屬於從七品。志大才高的劉基對此當然也無法滿意,好歹幹到至正十二年(1352年),他辭職了。辭職的理由是身體不好,後人於此有所爭論,不過不論劉伯溫當時是否真在患病,他對元政權的灰心,卻是越來越明顯地表露了出來。這從他辭職後所著的那本名著《郁離子》中即可看出。
「儒者」與「謀臣」的悲劇
元至正十九年十一月,朱元璋的部隊攻佔了浙江處州(今浙江麗水),因為在故鄉的聲望,劉伯溫和另外三個當地著名知識分子—葉琛、宋濂、章溢,一起被朱的兵士送到應天(今南京)去見朱元璋。《明史》記載了這四人與朱元璋見面的場景:「太祖勞基等曰:『我為天下屈四先生,今天下紛紛,何時定乎?』」朱元璋表現出了禮賢下士的態度,向他們請教如何統一和安定天下,章溢回答說:「天道無常,惟德是輔,惟不嗜殺人者能一之耳。」意思是只要朱元璋保民安民,就能收拾人心,完成霸業。
劉伯溫從此開始了為朱元璋充當謀臣的人生新路。
作為深受儒家文化洗禮的劉伯溫,這麼快就倒向一個傳統觀念中的「亂臣賊子」,其中當然有多層因素的作用。史籍中流傳一個「西湖望雲」的故事,說劉伯溫早在投朱之前就發現金陵(即南京)有所謂「天子氣」,所以決心「輔之」。這無疑是無稽之談。劉伯溫之投效朱元璋,首先自然緣於對元政權的失望;其次,此時朱元璋的一些作為契合劉伯溫的期待—朱元璋部隊的軍紀相對較好,朱元璋本人比較能夠禮賢下士,朱元璋表現出了強烈的統一天下的願望,這些都是他區別於其他群雄,而對劉基這樣知識分子具備吸引力的地方。除此之外,還有兩點非常重要:一是朱元璋打出了民族牌,以驅除異族政權為號召;二是此時的朱元璋已經意識到,要想統一天下,一味的大破壞是不行的,還必須著手於建設,而要進行建設的工作,又必須依靠縉紳階層,儘可能維護他們的利益。
早在劉伯溫辭官隱居期間,他就在《郁離子》中說,要「稽考先王之典,商度救時之政,明法度,肄禮樂,以待王者之興」。而此時的朱元璋,頗有一些「明法度,肄禮樂」的氣象,他成為劉伯溫心目中正在興起的「王者」,不是一種很自然的事情嗎?
關於劉伯溫在朱元璋打天下過程中的作用,雖然不像傳說中那樣神奇,但他和其他知識分子一起,幫助朱元璋在亂世中恢復秩序,是值得歷史肯定的。
朱元璋統一天下,劉伯溫和其他開國功臣一樣得到了封賞,這似乎實現了他的人生抱負,但作為儒家知識分子,新朝的肇建又使劉伯溫自覺背負了一種新的使命,這就是「導君於正」,使新皇帝符合儒家的政治文化傳統。而就是在這方面,劉伯溫開始品嚐苦澀的滋味,因為在朱元璋這樣的雄主手下討生活,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劉伯溫入明後活了七年有半,在這不算長的時間裡,他先後幾次受封,又幾次被打發回鄉。從他第一次被斥退的經歷中,可以看出「伴君」確實是一件危險係數極高的工作。當時南京從夏天到秋天一直沒有下雨,求雨也沒有效果,劉伯溫藉機指出了三條弊政:一是陣亡將士的妻子數萬人都被迫住在「寡婦營」,不許外出;二是為營建工程的工人死亡,屍體暴露不收;三是敵方頭目既然已經歸誠投降,就不適宜充軍。古人認為天象由人事決定,劉伯溫借求雨的機會進諫,使朱元璋只好同意其請,可過了十來天仍未降雨,朱元璋立即作出了「劉基還鄉為民」的處罰。但劉伯溫被免職僅三個月,朱元璋又想起了他,令他火速從家鄉赴南京,恢復了其官職。而到了洪武四年(1371年),他在得到封爵之後,再一次被賜歸。
如果說第一次被貶,劉伯溫由於功名之心未滅還滿懷惆悵,那麼他後來的被放歸,則更像是一種自我放逐。這不僅因為明初同僚的傾軋十分激烈,不同派系之間的權力鬥爭已到白熱化的程度,更因為他對「聖意難測」有了更深的理解,對在雄主手下討生活充滿了憂懼,深知只有韜光養晦才是自我保全之道。
然而劉伯溫到底是讀書人,儘管他感覺面前這個曾經與自己共過患難的人越來越難以捉摸,但在反覆放歸、召還的過程中還是要戰戰兢兢地盡儒者的本分。他勸朱元璋,「霜雪之後,必有陽春,今國威已立,宜少濟以寬大」,要朱元璋保存臣子的體面,不應動輒羞辱,都是非常有針對性的;他又提醒朱元璋,對遁逃北漠的元朝大將王保保不能輕敵妄進,結果也被他不幸言中了—名將徐達在追擊王保保的一戰中,幾乎全軍覆沒。
憂讒畏譏的劉伯溫準備在家鄉終老,但善於占卜的他卻不知道,自己的命運並不在自己手中。很快,他就出事了。又使天災進一步演變成人禍,中國大地,一時飢民、流民、盜匪四起。
死因成謎
隱居的劉伯溫,竭力洗盡鉛華,表現得像一個不識字的老農,也不和地方官吏來往。他知道,有一雙天眼在盯著他的一舉一動。《明史》上這樣繪聲繪色地描述他的謹慎:「還隱山中,惟飲酒弈棋,口不言功。邑令求見不得,微服為野人謁基。基方濯足,令從子引入茅舍,炊黍飯令。令告曰:『某青田知縣也。』基驚起,稱民謝去,終不復見。」家鄉的父母官因為始終見不到劉伯溫,所以換上便服求見,正在洗腳的劉伯溫對上門的客人當然不好拒絕,升火做飯以待客,但當縣令以實相告時,劉伯溫馬上變色,自稱小民,便立即退避。
如此小心的劉伯溫還是出事了。
在浙江福建交界處有一個叫談洋的地方,此地偏僻而險要,所以成為奸人躲藏之所,劉伯溫便派兒子劉漣入朝反映這一情況,建議在此設立一個機構負責巡查,但劉漣繞過了中書省(當時明王朝政府的中樞機構),直接向皇帝奏陳,引起了執政大臣的嫉恨,他們誣陷劉伯溫看中了談洋這塊地方,準備作身後之墓地,只是由於談洋的百姓不同意,所以才希望朝廷在那兒設立機構,以此驅逐百姓。中書省準備借此興起大獄,這時的劉伯溫雖然患病,但仍然不得不扶疾入朝,向皇帝和朝廷說個明白。
劉伯溫面對朱元璋,「惟引疚自責而已」,意思是什麼辯解的話都不說,只承認「我錯了我錯了」,朱元璋沒有再窮追下去。但不久,在一件小事上,朱元璋還是給了劉伯溫一個下馬威。朝廷祭奠孔子,儀式結束後,祭祀用的肉分給重臣算是一種榮譽。劉伯溫沒有參加祭奠儀式,卻接受了肉。朱元璋說:劉伯溫是學聖人之道的嘛,怎能不參加祭奠卻享受祭品?學禮學到哪裡去了?下令停發其一個月俸祿。是否接受祭品是小事,停發一個月俸祿也是小事,關鍵是皇帝行動中透露的信息是意味深長的:他就是想讓劉伯溫沒面子。由此可見最後一次入朝的劉伯溫,其處境之尷尬。
處境和心情都惡劣,劉伯溫的病情加重了,洪武七年,朱元璋知其病重,賜歸田裡,這一年的四月十六日,劉伯溫卒於家中。
劉伯溫的死因,歷來有三種不同的說法:一說被丞相胡惟庸毒死;二說朱元璋是毒死劉伯溫的主謀;三說是病死。其實從情理上思考,劉伯溫當時已經患病,而且又不是當權派,朱元璋和胡惟庸又何必要多此一舉?胡惟庸毒死了劉伯溫的傳聞之所以流行,完全是後來朱元璋為除掉胡惟庸,有意給其羅織了一條新罪名。但他沒有想到,後世同情劉伯溫遭遇的人,不以揪出胡惟庸為滿足,又懷疑到他自己頭上,這真是一種諷刺。
與劉伯溫的死因相比,朱元璋在劉伯溫死的前後表現出來的態度,更耐人尋味。
劉伯溫還在朝的時候,朱元璋的文集刻成,他賜給了李善長、胡惟庸、宋濂三人,卻偏偏沒有給劉伯溫,這反映出朱、劉君臣關係在劉伯溫死前,已比較冷淡。劉伯溫病重被賜歸,朱元璋頒發了一紙詔書,對二人君臣一場進行了一次總結,其中既責備劉伯溫當年不早早歸附,也稱揚其功績,最重要的,是表示自己當皇帝後,對劉伯溫的安排和處置都是符合「國之大體」的。對劉伯溫來說,得到這樣一份詔書,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朱元璋和劉伯溫君臣二人,在身份認識上大概是有一些偏差的。劉伯溫雖被人們看成「謀臣」甚至「術士」,但他更自居為「儒者」,然而讓他沮喪的是,朱元璋也更多願意把他當成「謀臣」和「術士」。在一次誰是當今大儒的討論中,朱元璋就曾經輕蔑地說,像宋濂、劉伯溫這樣的人哪配稱「大儒」?
朱元璋為什麼不願意承認劉伯溫為「儒者」?原因很簡單,儒者都有「導君於正」的使命,真正的大儒,在傳統觀念中,應該是帝王師。做「帝王師」,這堪稱千百年來中國文人的最高理想,劉伯溫也不會例外。問題是,這種理想很多時候只是文人的一廂情願。自信心太強的雄主們是不承認有什麼「帝王師」的,否則那豈非意味著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人比他更高明嗎?朱元璋是這樣,清朝的乾隆皇帝也是這樣。一個迂腐的讀書人尹嘉銓寫了篇文章,其中引用了《漢書·張良傳》中的一句話:「學此則為帝者師矣。」雖然他一再說明「不敢以此自居」,卻在一場文字獄中被乾隆抓住了把柄,乾隆憤憤地責問:「你要做帝王師,那把我往哪兒擺?」這就是雄主們從心底裡討厭帝王師的關鍵要害了。乾隆還有一句痛斥紀曉嵐時脫口而出的名言:「朕以汝文學尚優,故使領四庫書館,實不過倡優畜之,汝何敢妄談國事!」意思更為透徹,原來在帝王眼裡,所謂國事其實不過是他家事、是他一人之事,文人之流,哪怕是名義上的老師,都不過是他養著好玩罷了。至此,「帝王師」這頂紙糊的桂冠被乾隆輕蔑地吹了口氣便破碎了。
在現實的無情打擊下,劉伯溫的「儒者」、「帝王師」之夢最後破滅了沒有?不知道。我們清楚的是,他臨終前留下遺命,告誡子孫不得為官。
本文原載於《百家講壇》2009年第8期藍版,原題為「在雄主手下討生活不易——真實的劉伯溫與朱元璋」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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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推《#科技偵查法》,台灣恐淪數位監控之邦?
法務部9月8日於網站上預告推動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授權檢調未來辦案時將可以申請無人機、空拍機及GPS對目標行動進行監控,並在電腦、手機及通訊軟體內植入程式以監控當事人和周圍的人並獲取資訊,引起司法界與社會強烈不安!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舉2014年海巡署查緝私菸案為例,說這是為了方便檢警調辦案,「不能不給他們武器」,但政府有無通盤思考過:這樣的武器也可能有淪為用於侵犯人民的隱私及各項權益的兇器?
此法若真照章通過,未來《關鍵報告》與《全民公敵》內的數位監控劇情將可能在台灣真實上演!
安全與隱私的辯論由來已久,界線也確實難以拿捏,需要各界更多關注與討論,才能在確保國家安全、打擊犯罪的同時,不以犧牲與傷害人民的自由及隱私為代價。但政府目前的作法,顯有諸多值得檢討改進之處。
1. 法務部說歡迎各界對此法草案給予意見,但供外界表示意見的時間只有短短五天!台北律師公會就發布聲明指出,根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的一份函示,此類草案公告「應至少公告周知 60 日,但有急迫或特殊情況,得免為公告周知或定較短之期間。」然而此法草案之急迫性與特殊性為何?法務部可曾說明清楚?
2. 該法草案第九條當中,檢察官若有相當理由認為隱私空間內的人或物與案情有關者,就可使用科技設備或技術,對該隱私空間秘密實施「非侵入性」的監看、測量、辨識、拍照、錄影等等調查手段。虹安想請問,如果是非侵入性,又如何能監看與辨識隱私空間內的情況?這樣的法條設計,可能嚴重侵犯當事人及其隱私空間的隱私權,以及所有與案情無關的個人資訊!
3. 第十條甚至賦予檢調單位在情況緊急時「得逕行實施」,事後再向法院申請許可,難道不會造成迴避監督、濫用權力的風險嗎?
4. 根據媒體採訪報導引述官員與民間律師回應指出,如果檢察官辦案需要,可能在嫌疑人的手機中植入監控程式,甚至動用「社交工程」、「釣魚郵件」、「連結廣告」甚至「技巧性取走手機植入」等手段。在嫌疑人尚未被定罪甚至可能是無辜的情況下,動用以上這些方式進行偵查,沒有侵犯人民的自由與其他各項受憲法與法律保障的權益嗎?
5. 該法草案內有多處涉及「設備端通訊監察」,屬於對秘密通訊、隱私權、資訊科技基本權的干預,我國現已另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範相關事項,為何不在該法框架內作修訂,而要另立新法?該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異同之處為何、未來適用上是否衝突?法務部都應該說明清楚。
6. 如同立委鄭麗文指出,這些透過檢調運用科技手段得來的個人資訊,政府如何儲存?如何運用?在資安防護上有何保障?會否有不肖官員盜賣民眾個人資訊甚至隱私機密的風險?如何防弊究責?試圖解決一個問題,會否反而創造出更多問題?
本辦日前方舉辦「#數位浪潮下的法制工程」座談會,探討資訊安全與個資保護的議題。與會多人提到,未來對於資料的使用、申訴、處理及運用等,應有專責單位負責,才能讓人民更有保障。沒有想到個資保護的措施與專責單位尚未落實,政府卻逕行推出很可能嚴重侵犯人民隱私與個資的《科技偵查法》草案!該法無論是推出過程或是內容都還有非常多引起社會疑慮及爭議之處,政府應該儘速廣納各界意見,對推動該法的緣由與法條內容做出詳盡說明,勿引起社會憂慮,也保障人民權益。
法務部長說:「法律必須跟上科技腳步,才能有效查緝犯罪。」
但法律又能否跟上因為科技演進而變得更複雜的人類社會、在執法的同時確實保障人民安全,而非反過來令人民的生活與隱私陷入更大危機?這一點值得我們所有人關注與深思。
🔗《科技偵查法》草案:
https://bit.ly/3hkSLyt
📒台北律師公會對《科技偵查法》草案之聲明: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Bar/posts/3251953314893746
📰新聞報導:
1.用通訊軟體說話將被監聽? 科技偵查法上網「試水溫」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47545
2.LINE也可監聽! 法部推「科技偵查法」蒐證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383331
3.檢警可監聽通訊軟體!《科技偵查法》試水溫蔡清祥盼各界給意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10/1805957.htm
4.科技偵查法// 重罪犯 警調可植木馬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98631
5.科技偵查法授權檢方駭入電腦手機 鄭麗文批全民公敵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911004220-260407?chdtv
6.《科技偵查法》草案曝光!未來檢調能監聽通訊軟體 立委憂「天眼系統」真實上演
https://times.hinet.net/news/23045014
7.檢警用GPS辦案可望合法 法務部草擬科技偵查法定稿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84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