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的好快一年又要過去了,這些日子以來一直再審思職場上的總總恩怨,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許多問題我自己本身也清楚非三言兩語就能化解!思慮了好久是否該把一切來龍去脈說清楚講明白,但因為每件事有正就有負!我把真實說了是傷到對方,但我若不說便是一直傷自己!這幾天與父母外出沉澱深思我覺得必要將這些年所發生的一些事情的前因後果說清楚!我相信有很多人的遭遇也跟我一樣遭受到莫名屈辱,畢竟從古至今征戰不離謠言分化、大足可使一個國家滅亡,小至身敗名裂。
一、【工作、人事的前因後果】
在過去時期從事「布袋戲」音樂工作『刀戟戡魔錄』開始至今是15年的工作經驗、但實際我是於2003年底開始!早期的拍攝庫存比起現在來的多、當時的製作是需近一年後的時間才發行!因而讓我對基本的流程有相當的瞭解。
而我工作以來主要負責的對象是『董事長』以及『觀眾、聽眾』,我在直播有說明過、『董事長』是音樂品管的審核者,也要在董事長簽審過我才可進行請款動作!我在從『合作公司』輾轉剛直接加入『公司』時,某次按流程的請款突然收到請款暫停的狀況,當時法務(已離職)告知是『音樂總監』對我交件的作品有意見!後總監也打電話給我說明她的感覺,我也尊重配合重新調整延遲到下個月的時間重新呈上給董事長審核作請款!而之後再一次發生是『鷇音子情境曲(原為角色曲)』當時的法務認為按照公司流程這樣是不符合規定!因此就以董事長簽過為主、直接進行請款!
約過兩年後、當時原聲帶有作回函票選,當時我的作品『赮畢鉢羅角色曲』票選為該原聲帶的好評第一名,我不確定是否這原因讓董事長請人通知我每個月親自到公司參與開會!初見董事長時他跟我說一句是我至今都無法忘卻的話:『建秦,你每個月只交兩首要怎麼生活? 』這句話我會感動至今是因為當時的我非常失志,且當時的我可說連養自己都是問題更不用去談及負擔家計!也因為這些原因我更希望能夠用心在工作上作為回報、我現在工作模式比起過去是花用二至三倍的時間,但是我的收入一樣是以單曲計價!但我仍是堅持要達到一定的品質才會交件、也為了品質這幾年我也不斷收購研究各國不同的音樂理論書籍及購買音色、後製軟體作研究及使用!公司給予的費用資源雖然有限,在正常的情況是無法請樂師作現場演奏『且我個人需再負擔錄音室費』!但是我認為費用有限不一定不能做出有水準的作品,例如美國現也有『好萊塢大製作的電影』配樂編作也是完全以『MIDI電腦音樂』去製作!
與『音樂總監』之間除了上述請款部分、後來是在每月的開會發生主要二件事情讓彼此有了隔閡!一、當時製作仙魔鏖鋒片頭『人中之龍』我是按照流程呈上再進行錄音審過『當時沒有統一工作派件』。音樂總監於那時陸續推薦三位老師加入、我在編劇室呈片頭給董事長作審核時總監很激動的要求否決!堅持要給某老師作片頭!二、當時總監與其中幾位老師有意要聯合向公司爭取更高的福利,不過我已與大家表明我的合約仍在進行中,且無意爭取!當時就在公司開完會要離開時我突然被音樂總監叫住,在不知情況下兩難跟其配合,之後才知曉是要我同他們一起去提合約的事…..『至今我仍是維持合約內容、現今百業蕭條我更不願讓公司為難!』因此我與總監之間也是從此開始形同陌路、彼此漸行漸遠!當時編劇組一位現已離職的組長非常熱心的告知我要處理我與『總監』彼此的問題,建議我暫時先別到公司開會,也盡量彼此先別接觸、待雙方情緒較緩和時再通知我!當時我對此離職組長的義舉很感激,因此皆配合他、工作派件也由他處理,經幾個月後他就直接告訴我們所有人,董事長要我們日後不用到公司開會,由他當窗口就好!當時我作了一個角色『君奉天(角色+氣勢)』、這位離職組長知道我本身是固定霹靂會會員希望我幫戲迷一同組該角色的後援會!也在那個時候認識了一位大陸女戲迷『小白(名字已變更) 』,她請我轉達對『離職組長』的仰慕之誼、而離職組長也請我代回轉給她,我本以為是單純的戲迷轉達、卻不知後來變成頩繁的傳訊,就在後援會會長要重選『小白』有意要參選時,與離職組長互傳了些內容惹了許多是非『如編劇間的不和』且兩人的對話已經超過一般友誼『離職組長是已婚身分』,因而讓我警覺到事情不單純就此拒絕替彼此傳話,可能就因此得罪到倆位,『小白』與『離職組長』的幕僚群從那時開始利用網路多重身分『假帳號』到我各個網路平台留言、私訊作騷擾,也不時的表示要我再替彼此作傳話!『我厭惡受人威脅』後離職組長利用職權、在派件上開始有些狀況,例如其他編劇等我的交件,他會一直不斷要我修改曲目,延長交件時間後又說音樂需換給其他角色作使用,『讓我誤以為編劇內部彼此已做好協調』!導致原編劇等不到件;之後工作分派件數改由音樂總監和這位組長共同擬定派件,但派件上仍然漸漸減少我的工作量、尤其是歌曲部分!去年底公司有讓我們交報表、從報表整理 2018、2019年我漸漸減量是比過去2016、2017兩年的一半!而這段時間我個人作品在原聲帶的收錄上有些會被遺漏、曲目不論是主角或配角都會被往後排!至今我仍不時受到網路騷擾!
二、【關於不用某歌手】
不論是假帳號還是真帳號、不斷都會來問為什麼我不續用某位歌手一事,我簡單說明最初劉姓歌手來找我時,正是我開始在董事長的指示下除了配樂、也作了歌曲部分,當時因我合約上作歌的酬勞是有問題,因當初來談合約的高層(已離職)沒詳細跟我說明及討論;誠摯感恩董事長的公正在瞭解情況後,認為當時我作歌的酬勞是不合理的,立即通知法務幫我用增訂的方式作修改;而劉姓歌手來的時間也非常的巧,且也與我表明自己有志難伸礙於我也是過來人,瞭解這份堅辛因此我也盡所能幫助他,例如我個人在於和聲編寫歌手演唱的設計都會以歌手本身的狀況去思考可能性,也依狀況作協助鼓勵他多嘗試作突破,希望能幫助建立個人特色;在上述的後援會經『離職組長』要求下,我提供一首歌給該後援會作當時的宣傳,後援會因經費有限,所以我本身製作上是無酬協助他們,再請他們將省下的經費發給劉姓歌手,當時也陪劉姓歌手到錄音室錄音,適時依表現狀況修改弦律,但劉姓歌手歌藝也漸漸的受肯定,可能是我對人的寬容他開始會要求讓他寫歌,或他自接了案子要我幫以配合,『因對自我要求嚴謹,因此婉轉回絕了他』;而真正會讓我決定不再合作的主因,是在錄製合作的最後一首歌,其實我對待任何一位合作的人都相當尊重及禮遇,錄音時我都會替歌手準備茶水、點心、飲料,當天就會給予費用『娛樂扣稅直接由自己吸收』,若歌手交通不便我會請父親開車到家中載他往返錄音室,不過合作『戰天下』當天在路程上他突然與我提起錄完歌後,可否讓他繼續再錄製與大陸合作的另一首歌,當下我真傻眼了錄音室我是算鐘點租借的,我沒有義務要承擔這些事情,而您是拿酬勞為我錄歌,最起碼也要遵守自我工作的本份,想信少有人這麼大量能容忍這種事發生因此回絕了,當我回絕在錄音完後他無意間脫口說:韓國騎馬舞大叔的酬勞公司都給他幾億,他只是這點要求而已,當時我只回他你所演唱的任何歌曲,公司若安排你去表演可都有給你表演費,若按表演次數再加上我給的酬勞,你唱一曲的費用也是可觀,再說要高報酬也要靠努力才能有此身價呀!
三、【後續補充】
(1) 2017年的春酒,我與劉姓歌手約好要一同回高雄,突然有一位同住高雄的老師要跟我們一同坐車回去,在車內這位老師突然在劉姓歌手面前提到KTV版權費,誠如之前所說或許每位老師合作的方案不同,但是我們都有『保密條款』,當時這位老師突然的問法也讓我愕然!但就我的部分歌曲的費用是有分前後給但是皆為一個費用,不論老師們您我合約是否雷同,也希望尊重個人隱私與『保密條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誤會。
(2)『離職組長』在職時常會將他人與其對話截取、再斷章取義給我看及補充,今年我被人在網路毀謗栽贓要對公司提告一事,從此事我才瞭解現在有所謂P圖的技術(合成圖文方式假造內容),相對我也可能會被人利用P圖和斷章取義方式作其他誤導性的抹黑,我個人所瞭解『網路與刑法』相關的知識如下:我本身至今仍留存著上述相關的對話存證,但是這些存證當我提供給庭上時他們會有專業的鑑識人員來評斷是否為偽造,而網頁平台的部分我們所看到的都是由程式碼所組成,最近這些騷擾的人可能擔心我動用法律所以會留了言後又立即刪除,但是程式碼的狀態不是消失而是『IP(幾號)於年月日建立』與『IP(幾號)於年月日刪除』 因此當我留存了內容可依此去作憑證。
而現今仍是有著同『離職組長』幹同樣事情的人,希望自己要將他當作借鏡,目前為止不論是『工作或 私人領域』我都曾遇到那種胡作非為的『地頭蛇』到了報應來時就會變得一無所有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欣賞腳踏實地真誠情義、懂得知恩圖報的人,相對我很厭惡自私自利、忘恩負義、兩舌、綺語陷害忠良的人;至今每年的過年我都會親門至授業恩師府上送禮探望,因這其意便是時刻不忘恩師『周志宏』老師當年在我最低潮時仍不收任何費用的無私教導!
人的容忍是有限的,一旦超過可容忍的分寸皆會反抗!
人與人只要相互尊重、真誠相待任何身份我皆敬重,誠敬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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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郎每日讀報
#一週大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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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音樂產業就是需要讓它死掉」
——Esqu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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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週有許多具有指標性的數據出爐。Bloomberg Opinion一篇專欄文章在檢視這些數據的同時,認為在事情好轉之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我們至少還有一線生機是:這波疫情正在提供大家未來娛樂消費趨勢的清晰圖像,並幫我們驗證了那些串流平台的鉅額投資到底值不值得。
音樂產業需要再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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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quire的專欄作者William Ralston這週寫了一篇標題非常聳動的文章叫做”Coronavirus Might Kill The Music Industry. Maybe It Needed To Die”。搭配本週發生的相關新聞服用,會是一劑醒腦的藥方。
IFPI正好這兩天發布2020年全球音樂報告,內容是令人歡欣鼓舞的消息,但其實已經是2019年的好消息。統計數據指出2019年音樂產業營收上升至202億美元,較前年成長8.2%,並且是連續第五年成長。其中音樂串流較前年大幅成長了23%,產值來到114億美元,等於光串流一個部門就佔了音樂產業56%的營收。實體唱片則下滑了5.6%。而這一切都是去年的榮景了。
眼前唱片產業靠著串流收入的庇護,成為受到疫情傷害最小的部門,但實體唱片銷售幾乎停擺,授權收入預估也會因為影視劇組合演唱會全面停擺而快速下滑。更別提演唱會產業導致無數音樂工作者頓失收入的慘況,對他們來說2020年正是“The Day The Music Died”。
這幾天英國的UK Music和眾多英國音樂人再次呼籲政府出手救援,擔心英國演唱會上下游產業鍊將在幾週內崩塌瓦解。在大城市中的表演場所因為財務負擔最大,所以狀況也最危急。「整個產業鍊支持了10萬音樂人的生計,所以如果有82%場地關門,就等於音樂人可以演出的地方瞬間少了82%。」Music Venue Trust執行長Mark Davyd說。
流行音樂產業不是第一次遇到逆風,但從來沒有遇過COVID-19這種一瞬間把整個產業插頭拔掉的狀況。每一種類型、每一種大小的演出、每一種定價通通沒能逃過一劫。雖然串流取代了唱片的產值,但演唱會才是真正餵養音樂人活下來的方法。經過Spotify和唱片公司的一路剝削,串流收入流到音樂人這一端時已經只剩銅板價。唯獨只有世界頂端的藝人真正有辦法從串流中吃飽喝足。
夏天原本是音樂人賺奶粉錢的黃金時段。大量的音樂節讓他們更多機會賺到演出費、賣出更多週邊商品,同時吸引到新粉絲,並依靠著接下來幾個月粉絲的消費來養家活口。同樣的問題是只有世界頂端的藝人靠著演唱會吃飽喝足,對多數音樂人來說這些無止盡的勞動只有在運氣好的時候才能勉強糊口。
Esquire 的那篇文章認為COVID-19的疫情使音樂產業的結構性問題變得更顯著:我們產出了過量的音樂讓它們便宜到幾乎等於一文不值,那些靠著音樂賺錢的公司根本只分零頭給音樂人。疫情之下我們終於看清音樂人到底被整個產業、整個社會佔了多少便宜。
很多音樂人已經出來呼籲Spotify調高三倍版權費來彌補大家在災情中的損失,即使Spotify和其他串流公司目前都是屬於賠錢狀態。疫情也會促使音樂人重新檢視和唱片公司的制式合約內容,促使唱片公司把真正的版權收入透明化。
許多人開始在疫情中想辦法改變這種結構性現況,藉以存活下來:有些藝人自己在線上銷售專屬單曲或是演出,有些人則是舉辦線上的工作坊。
其實市場上一直都有線上演出,只是疫情把大家關在家中之後,大家才開始發現這種體驗很酷。許多人相信最終線上演出會變成一種商業模式。比如柏林愛樂的數位音樂廳。當然線上轉播永遠不可能複製音樂現場的氣味和氛圍。
其他的創新解法還包括美國DJ Marc Rebillet開始借用電影產業的最後一盞燈火——汽車電影院來照亮音樂現場演出的路。電玩遊戲《Fortnite 要塞英雄》則是繼吸引1230萬玩家參與的Travis Scott演唱會後,立刻又安排了Steve Aoki和 deadmau5的演出。
Esquire 的文章認為當我們要從灰燼中重建音樂產業時,不太可能再從現有的經濟結構模式下手。而電競產業的經驗可以作為參考:粉絲願意透過Twitch 或是 Patreon等社群付費支持他們鍾愛的選手。這次疫情讓全世界體會到原來音樂這麼脆弱,也因此大家開始用行動來支持他們鍾愛的音樂人。當大家透過那些更透明的平台比如bandcamp,購買一張專輯或是黑膠時,音樂人因此得到的收入可能超過數千次串流播放。該平台原本抽成15%,疫情發生以來已經兩次舉辦活動將100%銷售所得全數歸給音樂人。
不過在這些音樂人寄望在置之死地而後生之後重建一個更甜美、更公平的新音樂產業時,Spotify正在默默策劃一個可能更劇烈的改變:
Spotify宣佈在自家平台推出Harry Potter At Home計畫,將由Daniel Radcliffe打頭陣為大家閱讀第一本Harry Potter小說的第一章,後續還有Stephen Fry、David Beckham、Dakota Fanning 、Eddie Redmayne和韓國男星金秀賢等名人輪番上陣。這個策略應該屬於Spotify的Podcast大戰略的一環。過去一年Spotify已經花了大把鈔票在收購Podcast的製作公司。他們急需自己100%擁有版權的新內容,借以逃脫現在完全受到唱片公司拆帳合約宰制而永遠無法損益兩平的狀態。一旦越來越多消費者為了Podcast和有聲書內容而來,Spotify就可以開始向唱片公司主張必須重新談拆帳比以便把月租費收入拆給Podcast的權利人。
對來說長年虧損的Spotify來說這一個計畫純粹出自求生本能,然而一旦現有分帳比例被推翻,影響所及會使音樂人從串流這塊幾乎被唱片公司和串流公司吃光光的大餅中分得的餅屑又少了好幾塊。
音樂人只能吃土了。
疫情正在把有線電視送進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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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Variety上出現跟台灣有關的產業報導,當然得多看兩眼。新聞中指出Kbro凱擘成為第四家與HBO Go合作的有線電視業者,這四家有線電視系統台用戶將可以每月99元台幣的費用使用HBO Go的服務,並允許五個裝置登入兩個裝置同時收看。報導還特別指出,這些有線電視系統的關係企業包含凱擘影藝和台灣大哥大都參與了HBO Asia的台灣電視劇《做工的人》的投資。
對一頭霧水的消費者來說,最令人混肴的是到底HBO Go跟HBO Now和HBO Max有什麼差別?
HBO Go是HBO在這場串流的典範轉移中的第一個即時反應。實際上HBO早在10年前(連Netflix都還沒拍《House of Cards 紙牌屋》的時候)就推出了HBO Go,希望吸引有線電視的用戶轉移到網路上看節目。但顯然HBO在全世界的經銷商/有線電視系統都沒有太高意願配合,所以HBO Go在國際市場上拓展得很慢。十年後Netflix都統治地球了,HBO Go才姍姍來遲地登陸台灣。
HBO Now則是HBO進軍串流的第二步棋,有別於HBO Go必須搭配有線電視訂購,HBO Now則是單獨推出的串流產品。因為對傳統有線電視的威脅更大,迄今HBO Now只在美國推出,並為進軍其他市場。
HBO Max則是在HBO的母公司Warner被AT&T買下來後,趕走不配合品牌整合的HBO執行長,重新定位為整個大WarnerMedia集團所有影音娛樂內容的串流平台。
所以HBO Go在台灣的「隆重」推出,其實是一則哀傷至極的新聞。到底有多少台灣人會願意接受這種搭售:在享用HBO Go的《西方極樂園》、《權力遊戲:冰與火之歌》、《核爆家園》等優質節目的同時,被強迫購買那些服務品質經常是上個世紀水準的有線電視系統和有線寬頻服務?Anyone?
事實上這波COVID-19疫情正在加速將傳統有線電視送進墳墓裡的進度。
驚悚的數據是光今年第一季美國付費電視就損失了180萬用戶,其中AT&T旗下的DirectTV幾乎佔了半數。此時此刻是有史以來有線電視用戶數萎縮最快的時刻。不管是有線電視、衛星電視或是後來才崛起的網路傳輸電視頻道服務都在疫情中面臨雪崩式的剪線潮。全美總計已經有460萬家庭沒有買有線電視服務。這個數字等同於1998年有訂購有線電視的家戶總數。
產業分析師John Hodulik認為對消費者預期疫情過後會有經濟衰退,致使他們果斷放棄昂貴的有線電視,加入剪線族的行列。如果疫情趨緩之後運動比賽轉播沒有及時恢復的話,預計將由運動頻道再帶起一波退訂的超完美風暴。
Disney、WarnerMedia和NBCUniversal等媒體集團都在積極繞過有線電視服務,直接透過串流平台將內容送至消費者身上。其中光Netflix第一季就擄獲1600萬新用戶。
目前服務範圍只有美國YouTube TV則是另外一種新嘗試:除了隨選節目之外,它還提供超過70個頻道的節目,並利用超級方便的雲端錄影機功能讓使用者可以預約錄下自己喜歡的頻道節目。這個直攻傳統有線電視系統咽喉的創新服務,近日再下一城:旗下擁有CBS、MTV、Nickelodeon、Paramount Network等頻道的ViacomCBS與YouTube更新合約,再增加14個頻道。YouTube TV的最大競爭力它是不像有線電視一樣需要綁約,也不需要任何機上盒之類裝置。處在串流和有線電視的緩衝地帶,YouTube TV可能是剪線族的另外一種選擇。
曾經伴隨我們數十年,並且用各種成藥蓋台廣告、惱人跑馬燈和垃圾訊號品質毀壞我們的電視體驗的有線電視系統,終於要踏上窮途末路。
沒有意外的Disney財報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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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這個數字涵蓋了電影產業未來幾年的產業結構。
這是Disney上一季淨收入縮水的比例。
當然Disney不是唯一受害的娛樂媒體集團。所有媒體巨人中只有一家公司不涉及廣告收入、沒有任何體育內容以及不需要消費者出門就可以消費。那家在股災中毫髮無傷的公司叫做Netflix。
2019年靠著併購Fox和復仇者聯盟電影的豐收,Diseny一家公司就佔了全美票房的40%。沒想到2020年Disney立刻從天堂掉到地獄,不僅電影失去舞台,營收金雞母主題樂園的營收還幾乎變成零。分析師指出:「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公司比Disney更被疫情正中紅心。他們受到重傷害。」華爾街因此一直在坐立難安地等待Disney本週發佈的上一季財報數據,希望摸清楚Disney的災情到底有多慘已經到底可能會慘多久。
此外,這份財報也是新任執行長Bob Chapek的第一份成績單。前任執行長Bob Iger先前傳出已經回到第一線繼續指揮應變,董事會和華爾街到底對Bob Chapek有多少信心是個問題。
股價早就跳水的Disney可能為了減緩財報數據對股價的衝擊,非常用心地在發佈前、發佈後都安排了新聞彩蛋。財報發佈前的彩蛋是5月4日星戰日無預警宣布Taika Waititi即將執導星戰電影來增加好消息版免。財報發佈後,則是公開演練上海迪士尼樂園重新開張的服務流程,並同時傳出重新開張第一天門票秒殺的消息。
重頭戲仍然是財報發佈當天:
結果一如預期Disney集團營收銳減37%,跌至24億美元。Disney旗下每一個部門都受到衝擊,但最嚴重的還是主題樂園業務,在14億美元的獲利減少中有整整10億來自於主題樂園產業。而且上季還只有部分期間受到疫情影響,估計下一季的財報將會更加難看。唯一的好消息Disney+推出以來表現搶進,已經有5450萬用戶。主持電話會議的Disney執行長Bob Chapek宣佈上半年將不會配發股息,以便為公司保留16億美元現金應變。
發佈完自家的噩耗之後,Disney隨即發佈電影院業的噩耗——Disney準備繼續忽略空窗期的慣例。「我們深信電影院體驗的價值」Disney執行長Bob Chapek 按慣例先宣示信仰純度。他說這波疫情改變了消費者的行為,使Disney必須考慮調整他們的發行策略。因此Disney將會開始逐案判斷,來決定是否要讓電影跳過電影院直接上網路平台,比如像下個月要直接上Disney+的《Artemis Fowl阿特米斯奇幻歷險》。
對於要在7月24日在電影院上映的《Mulan 花木蘭》,他們仍有比較大的信心,畢竟前一週還有另外一部大片會陪木蘭壯膽。那部電影叫做《Tenet 天能》。
上海迪士尼樂園明天重新開門的門票已經秒殺。園區開放初期採取預約制,限制每天8.8萬人入場。而且除了角色扮演者之外,遊客和員工都必須戴上口罩, 沒戴口罩的角色扮演者則必須與遊客保持距離。這個計畫不僅考驗主題樂園業的應變是否足以應付重新開門,也會驗證這樣的應變是否能讓消費者安心回來。全世界的主題樂園產業都在密切觀察,尤其Disney自己準備在日後將同一套方法運用在從東京到巴黎的各個園區。
Disney的這場線上財報發佈會由上任不到三個月的執行長Bob Chapek主持,已經改任執行主席(同時擔任董事長)的前任執行長Bob Iger也有參與會議,但主要仍由Chapek回答提問。
Diseny家族繼承人Abigail Disney先前砲轟Disney公司疫情應變的聲音仍迴繞不去,這兩位Disney高管的薪資再次成為本週新聞。Bob Chapek自願把250萬美元年薪打對折,但實際上他一年可以拿到的各種獎金合計4450萬。Fox集團董事長兼執行長Lachlan Murdoch以及CAA、Camcast、NBCUniversal等公司的高級主管通通也比照自願放棄薪水。然而這些娛樂大亨都過著奢華生活,不可能這麼乾脆就放棄他們日常所需的現金流,所以幾乎所有的「自願減薪」都是表演性質居多的障眼法。
針對同樣自願放棄薪水的Disney董事長Bob Iger,一名正在放無薪假的Disney員工酸溜溜地評論道:
「當10萬名Disney人正在放無薪假的同時,這些巨額獎金和股息卻照常發放,你真的很難相信什麼『我們都在同一條船』和『員工是我們最大資產』之類的鬼話」。
(按:Disney在同一時間宣佈上半年停發股息)
|新聞出處|
5/3~5/10一週大事
IFPI Global Music Report 2020: Music Revenues Rise For Fifth Straight Year to $20 Billion(https://bit.ly/35z1j06)
HBO Go Added By Four Platforms in Taiwan (https://bit.ly/2yliSF6)
Disney Takes a Pandemic Hit, and There’s Worse to Come(https://nyti.ms/2LhT3IV)
Disney Says More Movie Releases Could Skip Theaters, Sees “Some Changes” To Release Strategy During And After COVID-19(https://bit.ly/3frD34E)
With Shanghai Plan, Disney Offers Blueprint for Domestic Park Reopening(https://bit.ly/2Wb8TeC)
Daniel Radcliffe and other stars are recording a free reading of the first Harry Potter book(https://bit.ly/2zd9N0Y)
Hollywood CEOs "Sacrifice" Base Pay, Yet Keep Big Bonuses(https://bit.ly/35CP96u)
Live music circuit 'risks collapse within weeks(https://bbc.in/2LcXEvO)
Coronavirus Might Kill The Music Industry. Maybe It Needed To Die(https://bit.ly/2LakUKP)
Cord-Cutting Explodes in Q1 as Pay-TV Sector Delivers Worst-Ever Losses(https://bit.ly/2WKdnro)
How Covid-19 Is Changing Entertainment, in Five Charts(https://bloom.bg/2WjKqUi)
韓國版權費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日系動畫商品開發之版權洽談經驗分享
近期要開發商品,因此踏上了跟日方洽談版權之路,也分享一下國際大IP談版權過程中,所經歷的一些心得跟紀錄。我們主要是談商品版權,所以會比較聚焦在商品的授權上,其他領域的版權,則不在此分享範圍。
先從授權流程開始,分享最近經歷的整個過程。
Step 1. 確認要做的IP,進而找出版權在地的代理商
Step 2. 詢問在地代理商所擁有的版權型態(平面與立體物)
Step 3. 向版權代理商提出想開發商品的提案
Step 4. 版權代理商會向日方提出該提案,並確認授權範圍
Step 5. 獲得版權方同意,版權代理商告知授權範圍
Step 6. 版權代理商依照所想要之IP提出報價
Step 7. 報價確認無誤後,進行商品平面圖繪製
Step 8. 正式簽約以及平面圖交給日方IP進行審圖
Step 9. 等待日方版權審圖之回覆與修改回饋
Step 10. 如日方提出意見,則需進行反覆修圖
Step 11. 修圖建議完成之後,可進行商品打樣
Step 12. 商品打樣到上色完成
Step 13. 完成的色樣需再給日方審核
Step 14. 審核不通過繼續修商品,通過則可進行招單
我們自己的實際狀況,大致如下:
1. 內部商品創意與提案,需要至少一週的時間
2. 台灣版權代理商回覆與提供授權資料,約一週
3. 等待版權代理商回覆日方回應,約兩週
4. 拿到報價並要簽約,約一週
5. 提供圖檔、審圖、修圖,最少兩週,最多半年到一年
6. 商品成形打樣約兩週
7. 商品正式招單前的商品色樣確認,約要兩週到一個月
8. 商品線上招單約一個月到兩個月
9. 商品生產工時,最少要45至70天
過程來來回回,非常耗費時間還有人力、心力。但整個過程跟日方聯繫至今,大致上會是按照上述的節奏進行商品開發程序。再來則是具體的授權內容,而這也是通常最麻煩、最困難的。授權基本上是依照以下幾個條件來區分:
A. 全可動
B. 不可動
C. 半可動
這部分定義清楚後,再來是拿授權最大也是最麻煩的門檻,原因後續再詳述,現在這邊提到是拿版權的入門規劃,因此商品要先規劃好,此時商品要規劃的注意事項是尺寸,有了上面A、B、C的對應條件之後,再來則是商品尺寸,有分成:
1. 1:1
2. 1/2
3. 1/3
4. 1/4(不可動主流,高階收藏精品,主要品牌P1)
5. 1/5
6. 1/6(可動主流做精緻收藏品;不可動高價景品收藏主流)
7. 1/7(PVC 不可動主流,主要品牌Alter、P.O.P)
8. 1/8(PVC、景品不可動主流,主要品牌Banpresto)
9. 1/9
10. 1/10(可動,非主流,主要商品代表Square-Enix)
11. 1/11
12. 1/12(可動主流,主要品牌S.H.F)
像是扭蛋、盒玩等,尺寸都各自有規範,除非要走特規,也就是比較少人去選擇的,例如1/6.5之類的,這就會比較少見,而版權公司看到特規尺寸,一般會問的問題比較多,所以廠商通常照著規範走,拿版權機率較大。有了尺寸概念後,我們就可以進一步的區分成:
1. 1:1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2. 1/2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3. 1/3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4. 1/4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5. 1/5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6. 1/6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7. 1/7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8. 1/8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9. 1/9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10. 1/10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11. 1/11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12. 1/12 對應:A. 全可動、B. 不可動、C. 半可動
想做有版權的商品,其產品設計概念得依循上面舉出來的例子,才能繼續談下去,當然有些特例不在此範圍內,這邊提到的是玩具商品之授權,但一些應用層面比較特殊的,則不在此範圍內。至於為什麼要分成這樣?原因很單純,因為一個尺寸搭配一個類型,還有相對應國家的版權被授權出去之後,那個尺寸與其類型的授權相對較少授權到其他的廠商,除非一些少數特例,像是拿了某個尺寸版權,但廠商沒做什麼漂亮的成績,因此版權方那邊就會再放給另外的公司去嘗試。
再來,版權授權還得再細分下去,這也是很麻煩的地方,這細分可以分成:
1. 高擬真商品
2. 仿真商品
3. 可愛商品(品牌代表:Q-Posket)
4. 頭身不成比例商品(例超大頭身體小,品牌代表:Cosbaby)
要拿版權的商品企劃,少說都得先定義好前面所有講的東西,才能跟版權方開啟溝通的管道,不然版權方也會回說:「你沒有讓我看到商品,我怎麼跟你說能授權的範圍?」這種事情會無止盡的跳針,因此千萬要先搞清楚做什麼商品,別弄混淆了,最差是版權方覺到提案方沒有經驗,很容易打退堂鼓。再者,版權要授權到哪裡,也是個關鍵,像是:
A. 台灣當地
B. 東南亞(不包含中國)
C. 亞太地區(含中國,不含日本、韓國)
D. 選擇性的國家
選擇的國家越多,版權費就越高,當然要求也會越多,不過好處是面對市場的格局也會越大,可要承擔的生產風險跟成本同樣大幅增加,是不是要選擇那麼多個國家,必定得對這個IP的事情掌握清楚,像是:
A. IP的過去,在某些國家的現況好或不好
B. IP的現在,目前有沒有什麼聲量與資訊
C. IP的未來,之後有無動畫或是電影新作
IP選得好上天堂,IP選不好住套房。這是真的,很多沒拿捏、沒搞懂IP的發展態勢,拿了之後商品設計力又不強,有很高的機會這商品開發投資會打水漂,因此不得不慎選IP,可選擇IP也是考驗商品開發人員對市場、對消費者、對觀眾的敏隊度而定,沒抓準,這筆商品開發投資下去,很容易銷量會離預期的差異過大。
選擇IP也有很明確的區隔,基本上拿版權要做商品開發,版權代理商會問到的問題是:
A. 指定某個角色
B. 整個作品
要做商品的想法必須相當明確,而不能只是所謂的「試看看」,用這種心態去談版權,會被洗臉、放置,等很久都不會有答案,因此在商品規劃初期,要先想好做哪些角色,為何做這些角色,以及這些角色在消費者心中的重量,全部都要弄清楚。畢竟,不會有版權方提供所有角色的作品,除非是「拍電影、做劇場版、外傳漫畫」等,要不然即便是平面輸出物而非立體物,也得提出想要做哪些角色的平面物,這些在早期的商品提案時,已經得涵括其中,很難在後面邊談邊看看。不過有個可能性會是版權方針對商品開發方有興趣的角色,已經單獨授權給其他公司時,此時會再建議這段時間,也就是彼此商品開發看能不能錯開等,只是說是這樣說,接著還是得看商品規劃時的尺寸而定。
對於版權的授權範圍至此為止大概是全貌,而接下來則是進階授權的實戰,也就是實際談版權,最常遭遇的問題,以下一樣舉例說明:
以七龍珠來講,現在手上擁有最多商品授權的,莫屬萬代與百萬屋,而他們所拿的版權,基本上是涵蓋整個亞洲,也就是說,如果想要拿七龍珠版權,最少得繞過他們。這具體意思是在指什麼?
萬代擁有的七龍珠版權:
1/12(六吋) 可動,全球版權。
百萬屋擁有的七龍珠版權:
1/4 不可動,全球版權。
1/10 可動,全球版權。
仔細看七龍珠的版權分佈,以主流銷售的六吋可動,這版權只會在萬代手上,即使百萬屋是萬代轉投資,也不能做六吋可動,所以才會多一個1/10可動,約莫7吋,比6吋大一點,但是主流六吋被萬代拿走,因此百萬屋只得在商品開發上做出區隔,所以做了7吋的可動。同理,當百萬屋在1/4也就是約18吋不可動這邊取得七龍珠的版權,其他公司想要去拿這1/4的版權,幾乎也不大可能,尤其百萬屋有實際販售紀錄,如果都沒販售過還有機會跟版權方談,但是只要販售過,通常版權方會保障拿授權的公司。這個1/4的七龍珠是由百萬屋與Prime 1 Studio共同開發的商品。
看到這,或許會有行業內的朋友好奇,這麼說來之前還有別的大廠也有推出1/4(18吋)七龍珠的不可動商品,這又是怎麼回事。那這就我前面講的特例,也就是該商品是由東映(TOEI)跟開天工作室共同協力開發,七龍珠這個主要版權主導,本身在東映手上,所以才能做。看到這,或許又很好奇,怎麼會是東映?這又得去劃分版權這世界的歸屬各別為:
A. 作者本人所擁有的版權
B. 製作動畫後,所設立的製作委員會
C. 版權代理公司,例如集英社
D. 動畫發行公司,例如東映
要想釐清版權的關係,那就得回到製作商品的本質,這所謂的本質,意指要製作這個商品,其圖像會是屬於哪個範疇?
A. 電影
B. 動畫
C. 漫畫
D. 小說
因為做有授權的商品,通常版權方不可能放任無來由的讓商品開發公司進行創作,而是會遵循一定的規範,這些規範簡而言之就是「商品開發之樣貌,是取用自哪裡的圖像?是電影?是動畫?是漫畫?是小說?是哪一集哪一頁的哪個畫面?」這邊沒搞懂前,想要天馬行功的亂做商品,基本上審圖的時候就會被退稿了,最好在商品設計繪圖時,就要有所本的依據原始角色設定、場景、情境等,來設計,這也是為什麼看到大多數日本所推的商品,少有太多特效,而是單一本體居多,而能夠設計較為多樣豐富,通常該作品圖像化作品少,可能是小說延伸出來的圖像創作,此時這類商品才會有較多的想像空間。
再者,版權會因為其IP的強與弱、新與舊、後續有無積極推動計畫,有了版權費用的差異。這邊會分成:
A. 版權金要付MG(最小保證金)
B. 版權要分潤,一般5%至15%不等,商品販售前分與販售後分
C. 版權金可攤分到後續分潤,攤完為止(分潤比較高)
D. 版權金可攤分到後續分潤,持續攤分(分潤比較低)
這金額,會因為所需授權國家的數量多寡,會有很大的變化,目前我們遇過的經驗是:
A. 超級IP(5萬美金以上起跳,要MG與高分潤)
C. 流行IP(3萬美金起跳,MG分潤視情況而定)
D. 一般IP(1萬美金起跳,MG不一定要,分潤可以談)
E. 冷門IP(1萬美金左右,MG不一定要,分潤很好談)
至於這邊的劃分,基本上還是以市場流行熱度而定,打個比方,目前亞洲很瘋〈鬼滅之刃〉,所以現在要談這個IP,得找上現在擁有其動畫版權的Aniplex才行,但既然多數廠商都知道鬼滅之刃很熱門,理所當然的這IP的商品版全早就被各大廠商給綁住了,像是萬代、百萬屋等,其他公司要拿,只能想辦法打擦邊球做不一樣的尺寸,並付出昂貴的版權費才有可能。再者,像去年、前年非常熱門的漫威復仇者聯盟第三集、第四集,其授權金額也是頂天高,想要做此商品的公司,要全尺寸拿也負擔不起,這也形成萬代拿到6吋可動的日本漫威版權,但只有限定在日本販售,而台灣沒有公司能製作,甚至只能賣水貨或是各別單一角色被額外授權的情況。
走向商品(立體物)版權這條路,非常不容易,尤其日本人會比較傾向「跟日本人談」,因此也有業界熟悉的人,建議我們找個日本公司合作先,然後委由該日本公司去談,而這不過只是開始,真正要跟日方平等對談,還得提出過去設計商品的經驗、公司過去的實績、公司擁有的市場優勢、公司品牌對於市場的象徵性等等,要是這些條件評估下來都未達日方期待,許多知名的日系動漫版權要談,真好比登天一樣,還有,最後最關鍵的是:
曾經做過盜版商品的廠商,永遠無法獲得任何日系公司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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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這幾年大幅成長,所以有很多錢都投入這個產業。這個產業真的賺了不少錢,但是
認真工作的藝人和製作人卻沒從工作中收到太多錢。
根據isplus,四個韓國大型音樂站- Genie, Melon, Mnet, and Bugs –在過去四年已經
欠人超過170億韓元了。Melon欠大概97億,Genie欠大概34億,Bugs欠大概23億,Mnet欠
了大概24億韓元。
關於高額的欠費,Melon說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已經在和相關單位處理了。
SBS PopAsia: https://goo.gl/jnYDTx
News Writer: SBS PopAsia 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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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017
鄭振永--\ KBS獨幕劇「如果我們是季節」!!/\B1A4回歸!!/
https://www.instagram.com/jinyoung0423/
朴寶劍--\主持Music Bank in Jakarta!!/
https://twitter.com/bogummy?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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