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AKB48一年一度總選之上, NMB48人氣成員須藤凜凜花才剛以3萬多票打入20位,卻立刻自爆打算結婚,之後又發表以下言論:
「那些花大錢投資我的阿宅,都是他們自己的責任啦!
他們的生活就是這樣一副德行嘛!
投資在夢想上,自己不求任何回報,這不就是所謂的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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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公司是否不該採取這種販賣偶像包裝的經營模式?】
(買CD拚握手券簽名會... 搞得像宗教一樣鬧的一堆人家破人亡失心瘋)
以我個人觀點來看,演藝公司沒錯、商業模式也沒問題啊。
這個時代已經不是「我想要成為一個音樂人所以我只要把音樂做好」或「我想要成為作家所以我只要寫出好文章」就行得通的了。
現在使用者想要的是一套 Total Solution。
什麼意思呢?我聽音樂不只是聽音樂,需要同時搭配舞蹈、時尚穿著與外貌、舞台聲光效果,並透過 FB、IG 或直播與粉絲互動展現個人魅力。
比如要當一個嘻哈歌手,要帥氣的Rap、要戴墨鏡破洞牛仔褲金項鍊、要和粉絲交流這次作詞的心路里程、要上綜藝節目搞笑展現反轉魅力...
這就叫 Total Solution Provider。
講白點好了,如果只是想要做好音樂,那怎麼不去當幕後作詞作曲家就好?
蛤,說想要當創作歌手?那麼再老實說好了,市場上大家都在競爭,兩個同樣有音樂才華的人,一個有包裝、另一個沒有;大家會記得的人是誰?
幾百萬幾千萬人之中海選,總有那麼一兩個人長得帥(美)會唱歌會跳舞會作詞會作曲,所以最後贏者全拿的人會是誰?
況且現在根本沒有人在買 CD,演唱會和周邊商品才是演藝公司真正的收入來源... 你說純音樂?先問現在聽音樂100%來自於正版CD的人有多少...
或是以作家來說好了,一個走文藝風的美女知性作家、或一個外貌端正帥氣高學歷的連續創業家...等等,以這樣的個人魅力塑造都會讓讀者記住、進一步會願意去閱讀其作品。
光在背後寫文章,如果不經營個人形象、或與讀者用多種管道進行互動,包括學經歷、外貌談吐、四處接演講,要在這個時代快速傳播,會非常的困難。
同樣的文章可以被很多不同媒體轉載,一般人在網路上接受的資訊量龐大,找到自己所要的資訊後就關閉跳出去了,最多只會記得平台名稱、還是不會去注意作者是誰。
所以「品牌形象」才是重點。
自稱創作歌手,歌曲可以找人寫、自己加個幾句,還是一樣能掛名;知名知識網紅募資幾千萬,是為了在背後打造一整個團隊在負責寫文章整理資訊。
因為文章作家最重要的事情是親自跟讀者互動,其他都可取代。
因此,演藝公司推播清新小女生努力成長的故事,希望你掏錢幫她完成歌手夢想,我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包裝。
問題在誰身上?問題在消費者無法理性地去判斷資訊和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
如果有一家餐廳在賣好吃的食物,餐廳老闆當然希望大家買越多越好,如果消費者自己買太多吃撐、或花太多錢買到破產,還能怪老闆:「你怎麼能把食物做這麼好吃害我買這麼多?」
他的任務是把食物做的好吃然後賣掉,你大可不買單,或在自己經濟能力合理範圍去評估要買多少。
Apple把產品做得像精品一樣,鼓動消費者買Mac。蛤消費者抱怨這價格是自己一個月的月薪?可以不要買啊。
所以回過頭來說,演藝公司也一樣。他的任務就是把偶像歌手在妝髮舞蹈歌藝個人魅力等項目上包裝的吸引人、打造一個音樂娛樂產業的 Total Solution,然後讓人願意掏錢出來支持。
Apple是宗教、五迷是宗教、茹絲葵是宗教... 在市場上經營商業模式、把品牌魅力做到極致的,哪一個不是信仰之力
消費者自己若沒有評估能力,在偶像歌手包裝破滅後,
反過頭來去指責公司經營模式或「為什麼害我每個月花一半月薪買渡邊麻友的寫真集、買到差點破產!」我覺得是頗不合理的指控。
安,怎麼不說茹絲葵牛排太好吃害你每天三餐都花2000吃到破產?
(茹絲葵如果可以當然也希望能做到這樣,信仰之力才是最高階的經營模式,被取代的門檻高、品牌形象最大化、成功脫離紅海競爭。演藝公司做得到的是他們強啊,其他產業也能借鏡一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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