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shaved LOGO 命名徵選活動正式報名文**
徵件時間:7/18-8/11、票選時間:8/15-9/8
#店家活動 #米克雪芙 #記得在他們粉專留言才算成功喔
**Milkshaved LOGO 命名徵選活動正式報名文**
徵件時間:7/18-8/11、票選時間:8/15-9/8
大家昨日看到我們臉書預告Logo命名活動一定是idea爆滿,蓄勢待發準備參加了!🙌
欲參加者請於本篇臉書貼文下留言並仔細看規則來參加活動哦!有問題再私訊我們小編詢問,貼心提醒:不要忘了留言完畢後私訊資料給小編登記唷~🧐
**Milkshaved米克雪芙LOGO命名活動參與方式**
👉第一階段網路命名徵件:
採活動文章下方留言
「1.Logo中文名稱、2.對照英文名稱、3.理念或名稱發想由來」,並主動私訊給我們臉書專頁提供個人聯絡資訊,我們收到留言及私訊之後將會在貼文下方留言回覆(個人聯絡資訊僅用於本次活動聯繫使用),以確認報名登記成功!
第一階段為期25天,第一階段結束後3-5天由我們臉書專頁公佈3名入選決賽者並且訊息通知,即可進入第二階段決賽,再由店內消費者一同投票票選。
名稱命名規則:名稱最少2個字、最多以5個字為限(中文為主,英文翻譯)。命名作品具創意及意涵,不得違反善良風俗及不雅文字,發音諧音如有特別之處、易記並予人深刻印象加分。
意涵說明規則:說明文字以50-100字為限,文中不得有參賽者姓名或單位,以避免妨礙活動公平性,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第二階段店內票選:
店內消費者來店消費滿$100元即可獲得一張投票券可投入票選箱,投票時間為期25天,結束後3-5天公布票選結果,並再公開抽出十位投票者(不重複中獎)。
**評選辦法**
初選:由Milkshaved員工及老闆們評比依照名稱創意度(30%)、易熟記度(25%)、Milkshaved相關性(25%)、意涵說明(20%),作為評分依據,選出3名作品進入決賽。
決選:前3名作品,在Milkshaved進行店內現場由顧客透過投票票選,票最高者當選。(如遇票數相同將延長票選活動一週)
🎉獎品:
決賽第一名:iPhone 11 64G 壹支(市價新台幣24,900元)、Milkshaved雪花冰五碗(市價新台幣780元)
決賽第二名:Milksahved雪花冰三碗、免費咖啡兌換券伍張(市價新台幣1230元)
決賽第三名:Milksahved雪花冰兩碗、免費咖啡兌換券參張(市價新台幣790元)
### 注意事項 ###
1. 報名投稿以系統標準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一經上傳留言則不得修改。
2. 命名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不違反政府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序良俗。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引發有關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命名內容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4. 若比賽作品未達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將獎項從缺或減之。
5.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為得獎者已同意主辦單位在依照智慧財產權之規範下,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該等資料,得獎者對此絕無異議。得獎者並應保證主辦單位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轉授權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主辦單位擁有重製、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使用權利,且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運用之,均不另予通知及支付費用。
6. 凡參加命名或票選活動者,須提供真實且正確之姓名及聯絡資訊,屆時將聯繫得獎者,若無法聯繫到得獎者,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該獎項。
7. 凡於命名或票選活動階段中獲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 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 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 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 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8. 本活動限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地區)粉絲參加,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於活動票選階段,經檢舉或查證有以不正常之手法進行網路灌票或舞弊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力予以刪除,不得有異議。
9.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店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本店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得獎人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本店無涉。
10. 得獎者之作品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11.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活動。
12.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應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
13.Milkshaved擁有調整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並保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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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登記謄本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阿明小教室 #預告登記篇 #共同創作夥伴計劃
預告登記是限制登記的一種,
是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
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
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之登記。
1.怎麼看房子有沒有被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是對「所有權」的限制登記,
故有被預告登記的話會顯示在土地建物謄本上
「所有權部」的其他登記事項欄。
2.申辦預告登記應檢附下列文件:
A登記申請書
B登記清冊
C登記名義人同意書
D登記名義人身份證明文件
E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書
F請求權人身份證明文件
G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若共有人擔心其他持有人擅自賣房,
可辦理預告登記,限制所有權移轉,
但此舉無法排除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
故建議尋求專業的地政士協助處理。
賣厝阿明X嘉虹地政士事務所
本資訊由賣厝阿明共同創造夥伴計劃
#嘉虹地政士事務所 整理提供
阿明線上 http://line.me/R/ti/p/%4054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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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QA https://reurl.cc/K6Q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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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登記謄本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鄉民分享與慣老闆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真的是,自己的勞權自己救。
不知道啥時才會有政府正視台灣勞動權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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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廣大網友要求我來分享交戰的過程與檢舉方式。
公司遲發薪水我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調解當天公司不願意和解,他說時間很多要跟我慢慢耗。
調解失敗後勞工局直接檢舉,未保存出勤紀錄、
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依約定給付薪資。
帶著薪資明細單與勞保投保明細去勞保局檢舉高薪低報。
然後打電話跟法扶約好時間,
要帶全戶財產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要帶戶口名簿跟每個人的印章小孩的不用印章)
戶籍謄本、調解不成立通知書,跟法扶律師說明事發經過,
等扶助通過跟律師討論寫存證信函寄給公司。
調解失敗後我就決定要離開公司了,
我開始整理手邊的帳本要結算金額,
詢問會計兩次皆稱不知道帳本的去處(負責人把帳本收起來不讓我對帳)我都有錄音啊!
OS:還裝傻?錄音檔我早就給地檢署了!
事後召開小型會議在會議上說我侵佔公款500元*2,我悶不吭聲不理會他。
存證信函寄出後我就離職,並將1000元差額匯回給公司,同時將已
請領的四萬元飾品費用(我還沒去買)全數匯回。
公司收到存證信函後有約我談和解我帶著律師去談,
出發前律師跟我確認和解金額,和解當下公司負責人完全不談和解金額,
拿著一疊資料說我哪裡違法不和解就要告我,我們馬上走人並將狀紙寄出。
我去新公司上班一個月後收到到案說明通知書,
馬上跟律師聯絡律師說:公司是故意要贓張藉由我違法在先所以才解除勞動契約。
OS:心想馬的居然告我這個,
我就拿著以前操作的案子報價單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獎金1萬八已領謝謝老闆!)
到案說明後兩個月召開偵查庭,庭上我說帳本被收走所以沒辦法得知正確差額,
檢察官問負責人為什麼要收走帳本?
負責人:因為時間要緊所以我先把帳本收走。
我也說公司三年來都是先請款後依照發票實際金額多退少補,負責人說沒有這回事!
檢察官要我們雙方帶證人來,我說我問過其他離職或在職同事沒有人願意來作證。
第三次開庭我請假沒去,負責人帶員工去作證,
員工的供詞與我一致檢察官也認為符合常理所以背信罪獲得不起訴。
著作權呢因為我PO我親手設計之完工照片至個人臉書被公司告,
一開始委任律師勸我跟公司和解,
我不服第一我沒有因為PO照片獲利、第二公司沒有因為我PO照片損失利益,
眼看這律師不靠譜我就請法扶更換律師。
最後檢察官也認為PO照片沒有造成公司損失利益,
且公司不是以照片來營利,
照片內也是我親手設計的裝潢,
所以不起訴!
後來新公司被打壓協議將我遣散,我就失業啦!
勞資糾紛終於收到開庭通知,
庭上攻防不得不跟大家分享,
我請求的項目有:遣費散、預告工資、業績獎金、特休未休、加班費
第一次開庭我們依照勞基法未按時給付工資以及高薪低報,
主張解除勞動契約合法並依遣散處理。
對方律師竟然說公司沒有固定時間給付薪資,
OS:天啊!這種話都說得出來我真是敗給他了,
我都附上薪資轉帳明細你還說沒有固定發薪日?
第二次就改口有固定發薪日了,
開始說為什麼延遲發薪水,說了一堆屁話。
獎金的部分又說我不適用獎金公式表,
我事後跟以前配合過的業主請她翻拍合約書給我,
合約金額*公式=我當月業績獎金。
最笨的是公司拿了一堆我操作過的案子帳本說虧損嚴重不可能發獎金,
帳本最下方有一欄清楚寫著業績獎金XXXX元(未申請),
看到當下我真的笑死了哈哈哈哈!未申請=我可以領只是還沒領對吧?
最後13萬獎金法院全數判給我了!
法院申請勞工局跟勞保局的檢舉資料我才發現公司居然偽造出勤紀錄,
我就馬上請求去調閱通聯對方律師馬上抗議!
法官不理會還是幫我調閱,
開庭後對方律師馬上補狀紙要求撤銷我的請求,
並附上一張105年我簽的切結書內容:
因為我們設機是上下班時間不固定,所以統一由會計人員代為打卡。
疑?這跟你在勞工局說的用電話或口頭告知到退勤時間並登記在電腦裡不一樣欸!
我想剩下的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我就帶著通聯記錄與勞工局勞動檢查得出勤紀錄表,
按鈴申告後,檢警會說申告者請近!
到櫃台出示身分證後等待書記官來做筆錄,書記官態度很友善呢!
至從7月份公司負責人要求我離職後我整天上班就全程錄音!
整整錄了近兩個月整理起來還真累人,
想聽幹話語錄的網友我看大家反應我在PO上來給大家聽!
至從前公司事件後我養成錄音的習慣,所以關於誹謗我的我都有錄下來。
誹謗的錄音檔我也很多由於還沒宣判偵查不公開就不方便PO上來了
https://imgur.com/55N61Ok.jpg
https://imgur.com/L0potkX.jpg
https://imgur.com/hNDYJ9P.jpg
https://imgur.com/vogCgq2.jpg
https://imgur.com/T5Ch2d8.jpg
https://imgur.com/Ee19hH6.jpg
https://imgur.com/obooIw9.jp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7968737.A.7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