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橋一定要興建完成。
淡江大橋對淡水、八里及北海岸未來發展的重要性,已是各方共識。也正因為其重要性,包括中央、過去台北縣政府、以及已經升格為新北市政府,莫不共同努力、互相協調合作,終於在2014年1月間由行政院江宜樺院長核定淡江大橋計畫,總經費154.3億元,期程2014-2020年,輕軌經費13.3億元由新北市政府負擔,餘141億元分由交通部、營建署及新北市各分攤1/3各47億。同時在2015年1月辦理國際競圖招標作業,同年8月由中興工程公司、德商理安工程顧問公司、與Zaha Hadid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團隊得標。
自從我2016年2月上任以來,淡江大橋主橋段2016年11月第一次上網公告招標,工程費85.8億元,工期48個月,歷經3次流標。經過我向行政院爭取,2017年3月,行政院核定在154.3億元範圍內,調整主橋工程費94.0億元,工期延長至60個月,再次上網公告,但又經歷2次流標。
我不放棄,繼續在立法院質詢行政院、交通部等等單位,要求政府必須檢討計畫內容,展現決心,儘速來推動淡江大橋工程的進展,交通部與行政院也據此進行計畫的修正。考量工程難度、因應地方需求擴增自行車與人行道橋面,以及耐久性與物價上揚等等因素,終於再次爭取到交通部同意增加57.64億元,工期增加為68個月,繼續往前推進,在經過2次流標,在今年3月終於有廠商投標,5月時保留決標予廠商,待修正計畫通過後決標再行辦理簽約。
現今,因為國際競圖的施工困難、以及物價調整等因素,使得目前必須增加原預估工程經費154.3億超過的1/3的57.64億,如此龐大的增加預算,就必須從各個單位來籌措財源。翻閱淡江大橋各方努力的紀錄,在2013年11月18日,當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由時任主委的管中閔先生擔任主席,其中會議記錄第四點紀載:「本案請交通部嚴格控管計畫執行,以期如期如質完成,並避免調增經費。未來若有調增經費,應由本案周邊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自償經費)等支應。」
另,根據2014年1月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核定交通部公路總局「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7.4「其他有關事項」第六點:「本計畫後續執行如確需增加經費將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2年10月9日(第2次)研商院交議交通部函陳『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案會議結論,優先由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自償經費)等支應。另因交通部於本計畫影響範圍並無相關土地開發案,土地開發增額收益、增額稅收分屬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故後續執行如確需增加經費,原則將由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支應。」
據此原則,交通部與新北市政府、營建署必須協調,針對增加57.64億金額每單位約19億款項的溝通。所以交通部分別於去(2017)年8月、今(2018)年6月、7月進行多次協商,但其中營建署回覆:「本署支持本計畫持續推動,惟新市鎮開發基金已無盈餘可供支應,爰建請將本案新增經費分攤協商層級提升至行政院,並爭取行政院經費支持。」
另一方面,新北市政府回覆:(一)輕軌捷運費用6.49憶,惟八里輕軌計畫仍請中央全力支持,倘未來該計畫未獲中央核定,本府無法編列該計畫預算致無法負擔淡江大橋所增加經費時,則應再行協商淡江大橋輕軌捷運費用負擔比例改由中央負擔為宜。(二)用地總費用由10.22億元調整為19.45億元,增加9.23億元。本項增加費用建議由本府、內政部營建署以及交通部三方均攤,各負擔3.08億元。
從以上各方回覆看來,交通部同意分攤19億款項,新北同意分攤9.57億,但仍有10億的差距,而營建署則建議協商層級提升至行政院。我們好不容易走到這一步,絕不能輕言放棄,所以我今天拜會行政院卓榮泰秘書長,帶著淡水、八里、北海岸的心聲來到行政院,要求行政院充分了解各方意見,積極協調各部會,並與新北市政府協調,盼望淡江大橋工程能繼續向前推進。
淡江大橋,是我們共同的期盼,我也深深盼望中央部會與新北市政府能夠再加把勁,尤其最近新北市府主辦台北港特定區的台版迪士尼招商流標,其中認為淡江大橋工程不確定,所以不願意冒風險投資,對於新北整體的發展極為不利,令人相當痛心;因此淡江大橋的建設,對於新北市淡水、八里及北海岸的發展至為關鍵,希望中央與新北市能夠達成共識,繼續推動淡江大橋的建設。
預算未通過保留決標 在 新北市議員鄭戴麗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淡江大橋進度報告:
淡江大橋於主橋段第三標於三月19日由「工信工程」投標,當日通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權責單位將於本月(四月19日)招開第二階段審查評分,因僅有一家廠商投標,如無意外,本標案將會由「工信工程」得標。
本案屬於保留決標,原核定預算為新台幣95億,後經追加至124.98億,增加出約30億預算因尚未核定,待權責單位補送經費預算計畫書並經通過後,預計於今年6月與得標廠商簽約,預計八月可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