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梳理一下脈絡
1.跟國家地理頻道合作拍攝宣傳影片是天經地義,完全正確的事情,雖然貴了點,但跟知名品牌的公司,替台灣向國際宣傳,這點絕對沒錯。至於市長本身在這部片出現秒數多寡,會不會淪為市長個人的宣傳影片,這就由最終成品影片接受社會公評
2.6/16招開的工務委員會審理的是2019年『決』算,也就是審查各單位在2019年實際要花出去的錢,若不通過可能就必須跟議員多加溝通,或是改列其他單位或科目底下
3.台北大縱走是2018年9月由大地處推出的登山活動,目前起爭議的是跟國家地理頻道合作拍攝的宣傳影片支出,很可能這項決定是在2019年『中』決議,所以才沒出現在2019年度預算中,只出現在年度決算中
4.承接上點,此宣傳費用支出動用到二備金,被諸多媒體形容動用『救命金』,但這就是標準的標題殺人,真正的『救命金』叫做災害準備金,今年原先編列七億,因武漢肺炎動用了近五億,前陣子才在追加預算中提出要補充預算到12億
5.第二預備金本來就是準備給執政機關彈性運用的,根據預算法第70條(註),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就可以動用,事後送審
6.以常理來判斷,今天上司交辦一個新業務要執行,難道會等到當年年底編列進隔年年度預算,等到預算通過才在隔年處理嗎?一定是動用類似第二預備金性質的預算彈性支出
7.但以上幾點說明不代表這條錢沒有問題,台北大縱走為大地處主辦,所以一定等級以下的宣傳支出由該處負責是合理的,但當宣傳規模上升到國際級等級,預算也大幅增加時,該支出還是大地處負責筆者認為是有問題的,觀傳局應該在此時介入主辦並負責預算支出,完全由大地處負責也導致該處必須到處找錢,最後動用到工程管理費來因應支出,這點需要虛心檢討
8.徐巧芯議員提出這點乃忠實執行議員監督市政的職責,在這點上給她拍手加分
註.我國沒有地方預算法,因此各地方政府在編列預算是準用預算法之規定,就以預算法第70條為例,原文寫行政院編列,送進立法院審議,在地方政府就是送進地方議會審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640099?from=udn-catelistnews_ch2&fbclid=IwAR0AGjkrWoNxjzHNvZWcOBoKFeEBUAxbMhbHJoftUyY7uyVUE-xhC2NFdYI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鄭麗君就文化部新莊聯合辦公大樓與2013年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質詢龍部長與張副主委。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位於新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13到17樓,實際預算1億3千萬,實際裝修費用卻達1億5千萬,違反預算法70條動支第二預備金;部長室位於18樓整層,卻又在17樓增設一間大會客室,排擠部內同事們的辦公空間...
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5/5)下午原定的第二預備金審查,於開議後約20分鐘即於清點人數後流會。
對於台南市議會再次流會,我實在是又無奈又傻眼,認真心累。
議會電子版上顯示的簽到出席人數是45人,但實際清點當下在場的議員僅20人,未達法定開會人數過半出席,因此流會。
我也能理解會期中難免有其他地方會勘或是行程,議會也有請假機制可以因應各種狀況,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狀態以及議題來權衡出席狀況,但台南市議會屢屢流會,這是「過半都不到的出席率」,實在難以向市民交代。最近高雄市議會的國民黨團為了護航韓市長,讓其他議員們甚至出現根本問不到市長、問了也不給答的荒謬景象(詳情見我的好夥伴 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 林于凱-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粉專)。
反觀台南,明明就可以好好開會、行使質詢權,卻因議員未達過半出席而流會,實在可惜!
但這次清點人數的原因我認為市府也有需要檢討之處,有部分議員對於第二預備金的使用方式十分不滿,並且許多地方都是多次向市府反映但未見改進的。
But!!!到底什麼是第二預備金的動支條件呢?根據預算法第70條
各機關有左列情形之一,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確實,我自己研究過後也發現,有許多難以說服人民符合上述要件、應該安排在經常門預算的項目,卻被編進二備金中。像是某些每年都固定會舉辦的慶祝活動,明顯不符合二備金的動支條件,但卻連續三年都使用二備金來支付,實在非常不合理,若市府這麼做的目的,只是為了節省表面上的總預算財政數字,那未免也太本末倒置。
總之,在議會現有的席次結構之下,認真要說對於市府預算的刪減實在是難上加難,加上二備金又是已經花掉的錢,議員在今日也只能批評提醒,未來市府會不會真的改進實在是個大問號,但無論如何,只要流會什麼都不用說。
太多無奈的問題都不是我自己這一席可以改變的,但在有辦法正常開議的台南,我會把握每一次質詢機會緊盯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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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 在 郭昭巖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央紓困方案華而不實、不接地氣
柯文哲濫用二備金排擠市民救命錢
郭昭巖提議設立「二備金支用額度標準」,限制取用市民公帑
1090416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16日於市長施政報告質詢時指出,台北市政府與中央的紓困方案立意良好,但不少是華而不實、不接地氣,或受益對象有限,根本無法關照各行各業與弱勢族群。
素有「市場議員」之稱的郭昭巖,雖然在地方質詢,但砲火直指中央,批評「中央紓困經費一把抓」,實際分配到台北市的經費相當有限。柯文哲身為地方首長,應結合其他縣市,向中央爭取更多紓困經費下放到地方,政策才能接地氣。
郭昭巖也提醒市長柯文哲,中央申請預計發放的「振興酷碰券」,必須透過「實名制」行動支付,除了要向平台業者支付有2%手續費,也需要消費者進行二次消費才能適用,若民眾只有一次消費,該業者就無法受益。況且,台北市三大地下街並未納入發放行列,權益被中央漠視,不如籲請中央直接發放現金消費券,讓全民「看得到,吃得到!」
郭昭巖也為數不少的非公有市場和夜市攤商沉痛發聲,指出這些攤商受疫情影響,生意一落千丈、損失慘重,卻無法從市府九大短期紓困方案中受益,市府應檢討。郭昭巖認為,要讓他們有感莫非是提供房屋稅、地價稅減免,或發放現金消費劵,但也需要中央配合編列經費給地方政府以補其稅損。因此,郭昭巖要求柯文哲結合其他縣市向中央反映,甚至現在就要提前部署,研議振興對策以因應疫情過後蕭條的經濟。郭昭巖認為,疫情期間紓困政策當如天降甘霖,而不是讓百姓望梅止渴,甚至應該要提前部署,研議振興對策以因應疫情過後蕭條的經濟。對此,柯文哲點頭表示同意。
除了砲打中央,郭昭巖亦向柯市府災害準備金與二備金使用提出糾正。因防疫7億元災害準備金如今只餘6,628萬元,並將於年中用罄,甚至擬向議會追加災害準備金,而二備金7億4千萬元,截至目前核准動支和審查後同意動支部分項目有濫用之嫌,如活動中心修繕和都發局「建置便民E化土地使用分區營業及使用項目查詢系統」等項目。
郭昭巖指出,其項目都屬市府年度政策和工作計畫,應依正常預算編列程序編入各局處預算。如此濫用二備金,顯現市府行政規劃欠周詳,或為規避議會審查,並容易排擠救災救命錢。郭昭巖認為,因新冠肺炎疫情何時結束尚未知,更難料防汛期間是否有強颱暴雨,二備金動支當循預算法第70條三要件,二備金亦得以支付防疫相關費用。
基於民代監督市府之責,郭昭巖要求市府檢討二備金濫用情事,並避免再犯!災害準備金用盡時,可先以二備金之應,倘若使用達到此界限,才有必要再追加災害準備金,以避免濫用市民公帑。
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日鄭麗君就文化部新莊聯合辦公大樓與2013年兩岸文化前瞻論壇質詢龍部長與張副主委。
鄭麗君表示,文化部位於新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的13到17樓,實際預算1億3千萬,實際裝修費用卻達1億5千萬,違反預算法70條動支第二預備金;部長室位於18樓整層,卻又在17樓增設一間大會客室,排擠部內同事們的辦公空間。
另外,近日有中國報紙意圖透過台灣媒體借殼上市,將違反兩岸條例第37條,文化部與陸委會應嚴格調查。
鄭麗君還說,2013/5/8文化部在專案報告中表示兩岸前瞻論壇預計於2013/9於台北召開,根據文化部資料表示,論壇並未召開,預計參與人員及場地未規劃,龍部長並不重視兩岸前瞻論壇,卻編列2500萬預算,排擠真實的文化需求,違反行政院預算考量可行性之規定。且文化部去年表示要在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派員到中國行使公權力、處理智慧財產權及司法免扣押,以上三項皆規範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之2條第1項規定,須由陸委會統籌處理,但陸委會卻不清楚此事。
最後,文化部對於台北機廠之保存,反應遲緩,公聽會截至昨(7)日止都未在網站公布,企圖將公聽會變成閉門談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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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預算法第70 條規定略以,各機關有(1)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 原列經費不敷時,(2)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3)因應政事. ... <看更多>
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 在 行政院主計處針對報載第二預備金淪為府院私房金庫之澄清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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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 在 第70 條- 預算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條文內容 · 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 · 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 · 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