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齊秦糾纏 17 年、選擇終生不婚:歷經情劫的王祖賢,原來「婚姻」是最不重要的事】
一個事業有成的女明星,世人老是喜歡對她們投以莫名期待,希望她們的感情也能有歸屬,有道是「愛情事業兩得意」、「優秀女人值得被愛」,搞得好像一個女性的幸福,終歸只剩下「嫁人」這個選項。
縱然現在,女性主義已成顯學,我依舊會看見報章雜誌在提到一些傳奇女星時,倘若她終身不婚、選擇孤獨一生,定會為她嗟句可惜,嘆聲遺憾。
很多時候,遺憾是任由旁人說嘴,當事者反倒不這麼認為。
甚至,會不會一個女人,她終其一生追逐所愛的結果,竟是讓她深刻體會到:搞不好,她的靈魂根本不需要婚姻呢?
這個女人,就是王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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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年,電影《倩女幽魂》上映,書生寧采臣戀上女鬼聶小倩,人鬼殊途的癡情締造超高票房,被外媒列為「華語電影史百部經典」,其中,王祖賢一身白衣輕撫古琴、抬眉和張國榮對望,仍是全球影迷心中絕響。
眉間若蹙、煙視媚行,王祖賢美得空靈,導演徐克形容她「完全不用化妝品,因為她不需要」;曾有女性化妝師陪著王祖賢搭飛機,驚艷她脂粉未施的睡顏,一看再看,說這女人太美,百年難得一遇。
古今中外,老百姓最喜看才子佳人,尤其熱衷追逐才子佳人的情事,絕美如王祖賢,感情生活自然難逃外界關心與揣測,曾和許冠傑、吳啟華、成龍、梁朝偉跟劉德華都傳過不了了之的緋聞。
追求者如過江之鯽,但出道多年,王祖賢最銘心刻骨的愛戀,當屬齊秦。
王祖賢和齊秦,他們糾纏 17 年,時間長到足以讓雙方明白什麼是真愛與心碎,什麼是謊言與傷害,徹底悟了人生。
1986 年,王祖賢和齊秦因拍攝《芳草碧連天》邂逅,一個是說話輕聲細語的氣質花旦,一個是叛逆不羈、宛如北方一匹狼的創作歌手,南轅北轍的強烈吸引力,很快就談戀愛。
這段戀情沒有被王祖賢的家人祝福,源於齊秦年輕時進過管教所,是個性格自我的浪子,王祖賢父親擔心女兒和他在一起不幸福。然而,親人阻擋卻沒有讓這對戀人的愛意減少半分,齊秦還寫一首歌〈大約在冬季〉送給王祖賢,以一句「我在風雨之中念著你」表達對女方情深志堅。
王祖賢很期盼擁有婚姻,和齊秦初交往,她上黃霑節目《今夜不設防》,向主持人暢想平淡美滿的家庭生活,兩眼發光說:「每個女人都是需要歸屬感,我喜歡家庭,我會想結婚。」
一句話,王祖賢似是說給自己聽,更像是對著海一方的齊秦喊話,讓他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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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倩女幽魂》爆紅赴港發展,王祖賢與齊秦的遠距離戀愛終究難以維繫,雙方因聚少離多,不自信,不安全感,最後分手做回朋友。
王祖賢在採訪中淡淡說道:「我喜歡齊秦,但他的性格太複雜了。」
分手後,王祖賢沒有放棄對步入婚姻的渴求,但在追逐愛情的道路上,她經常碰上欺瞞。
香港百億富商林建岳猛烈追求王祖賢,當時男方已婚,王祖賢將其拒之門外,她告訴他:「我不會想當第三者。」直至林建岳向她承諾,和妻子謝玲玲分居計畫離婚,目前單身,王祖賢點頭答應交往。
未料,林建岳不但沒有離婚,且王祖賢的身份並不被男方家族接受,林建岳的母親更對港媒說道:「我只當我兒子出去叫了雞。」醜事鬧得滿城風雨,王祖賢成為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
讓她心碎的是林建岳的回答,男方上節目吐露:「我做不到和太太離婚,和王祖賢在一起這 3 年我很開心。」此時王祖賢明白, 3 年情愛,鏡花水月,自己原來是位列林建岳諸多追求女星的花名冊之一。
心灰意冷,王祖賢離開香港,避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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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祖賢被「小三」臭名壓得喘不過氣,前男友齊秦站出來聲援。
他說:「身為一個女孩,這不該是小賢(王祖賢)一個人的錯,我清楚她不是一個拜金的女生。」
事後王祖賢打電話和齊秦,面對曾是前任,又是多年好友,她輕聲地問齊秦:「我們還能在一起嗎?」
王祖賢和齊秦復合的新聞爆出後,粉絲與媒體無不獻上祝福,畢竟他們早已不只一次公開告白,直指對方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再者,歷經多年重新相愛,有時不得不感慨,一切都像命中注定。
齊秦說:「我永遠愛著王祖賢,不只這一生,是三生三世。」
王祖賢宣布復出,第一個作品就是拍攝齊秦〈懸崖〉的 MV ,拍攝期間一直赤腳奔跑五公里,腳底磨腫破皮,她笑得甜蜜:「齊秦的唱片賣得好,一切都值得。」
齊秦在他的自傳《我心狂野》中回憶,與王祖賢的愛情就像是「愛上一個你曾經很討厭的人,但依然無法自拔、無法離開」,那是雙生火焰,彼此皆知對方帶給自己成長,痛苦歸痛苦,但快樂仍是如此真實與純粹。
靈魂相契,絕無僅有,王祖賢說:「跟齊秦這份感情像情人,像家人,像朋友,時間越久越親近與糾纏,是很深的緣份。」
兜兜轉轉,王祖賢跟齊秦高調復合,著手籌備婚禮,房子都買好了,但此時,王祖賢再度遇到打擊。
齊秦前女友方美芳跳出來,帶著齊秦的私生子,王祖賢這才知道,枕邊人不但有一個私生子,這件事情男方家人都曉得,自己一路被矇在鼓底。
又是欺騙,對象還是自己的多年好友與深愛的男人。
王祖賢感受到不被信賴,心碎切斷和齊秦長達 17 年的感情,退隱影壇,矢志終生不婚。息影前,王祖賢再度上了黃霑節目,當黃霑問她感情問題,王祖賢心如止水地說:
「我的字典裡,永遠不會有結婚二字。」
興許,連主持人黃霑都料想不到, 1987 年的王祖賢和 2001 年的王祖賢,對婚姻的想法竟如此不同,且自己居然成為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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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秦於 2005 年和小 24 歲女友孫麗雅結婚,一家四口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夜深人靜,王祖賢仍是他心中的意難平。
2019 年,齊秦投資一部電影《大約在冬季》,記者詢問希望給誰看到這部片,他回答:「妻子,女兒,王祖賢。」連外人都看出來,齊秦放不下。
只是王祖賢,她早已放下這段情,原諒齊秦:「每個人年輕時都會做過錯事,算了,都過去了。」
她潛心學佛,在加拿大養了一隻狗「智悟」,名字仿若她曲折的人生境遇,在情愛裡翻騰歷劫後終至清醒:面對無法掌握的命運和瞬息萬變的人心,你能做到的唯有臣服,方是智,更是悟。
2016 年,王祖賢父親過世,她回台灣置辦喪事。
有幸身在現場,我看著王祖賢被媒體麥牌簇擁,面色不慍不喜不悲,輕輕一聲「阿彌陀佛,謝謝大家」,雖然容顏因蒼老顯得疲憊,但靈氣宛如隔岸花分一脈香,她光是佇立,我感受到的就是一種平靜氣場。
喪禮現場,齊秦沒有到,僅送上花藍致意,署名「晚輩齊秦」。
曾有同業感嘆,說王祖賢選擇不結婚,應是被齊秦傷得太深吧?
哪怕是這幾天查資料,翻閱各類講述王祖賢的情史,文章結尾都替她的獨身老去感到惋惜,似乎少了愛情跟婚姻,一個女人的靈魂就是缺角拼圖。
但我認為,王祖賢是活得最通透的人,我更深信,她絕對從未後悔與齊秦的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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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體制,是保障己身與伴侶的律法,是確保孩子有個正式名份的證明;但是愛,愛是一種感受,是一個你必須經過快樂、心痛、心酸、心死,最終慢慢走向接受與寬恕的歷程。
拿佛學論,倘若人類注定是下凡歷劫,那麼我們「歷」的究竟是什麼?不過是貪嗔癡和七原罪。好的,那繼續探問下去,人類該用什麼方式才能夠體會貪嗔癡和七原罪呢?接著你就會發現,其實是要透過「愛」。
神性的愛,是恆久忍耐又仁慈跟不嫉妒。
可惜我們終究不是神,我們是凡夫俗子,而凡夫俗子的愛,絕對不是只有快樂,哪怕過去心甘情願付出,一個人的心中很難不抱期待,於是當期待落空,留下的便是執念。
看開,這個概念太形而上,畢竟當事者如果卡在死胡同,讀再多雞湯都沒用,因此,我們就別怪世界上為什麼有這麼多紛紛擾擾的俗事與很愛強求的人了,有時確實要等到一個歲數後才明白,一切都是過程。
曾獲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莫言在《說吧,莫言》中提到:「每個人的一生都有難以釋懷的東西,有的是追求愛情,有的是追求金錢⋯⋯總有一些價值是被你放大了,然後你會產生病態的衝動去追求。」
「但後來你會發現,其實完全不需要這樣。」
莫言講的就是一的過程,意即一個人要真正看開前,他絕對是要先「看不開」過;至於要怎麼體會「看不開」?到底都是要先去愛、去執著、去受傷、去經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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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一次次傷,假設你沒有因此生病自殺或暴力傷害別人,其實你會慢慢發現,你的心臟對於苦難的承受度會越來越強,這是我敢和大家保證的。
緊接著,你會在各種「看不開」到「看開」的輪迴裡(就是一直談戀愛一直被傷害啦),慢慢體悟一件事:執著是沒用的,以及,若你和對方真心相愛過,無論結局好壞,都沒事的,你終究愛過。
王祖賢說過:「對於感情,我真的不是戒備,而是經歷過了,我覺得很足夠了,就算最後沒有在一起,也像前世今生有了羈絆一樣。」
王祖賢所言不假,你勇敢去愛的同時,你的靈魂正悄悄被擺渡,提升到更強悍的境界。
當一個人深刻歷練每段感情,最終已經學會放下,這個人的靈性層面已經茁壯,又何必需要婚姻這個體制呢?
畢竟「愛人」所帶給你的課題,你早就做完了。
走遍情愛的萬水千山,王祖賢終於找到自己的自由,我替她由衷開心。
#Adaym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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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爺挑戰天天寫字 Day 21
(今天繼續寫小說,寫在喃喃自語後)
「只要持續21天做同一件事,就能成為一個習慣!」你一定聽過這句話吧。
我一直是這句話的粉絲,畢竟我這種射手座個性,任何情況下的持之以恆都是難事。但這次天天寫字挑戰,居然就這麼騰雲駕霧、恍恍惚惚來到第21天,還是覺得又神奇,又感激。雖然過程中不乏廢文,但謝謝你們一直都在,讓我有持續挑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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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陸續有人敲碗我正在寫的小說很久沒更新,也有反應之前的排版方式很難找到前一篇,所以這一篇來試試新的方式,看看大家閱讀起來是否舒適些。等著聽你們的意見。
🔔小提醒:FB 或 IG 都可以點擊「#大爺寫小說」或「 #大爺寫小說_腦袋 」這兩個hashtag,即能看到《腦袋》目前為止的篇幅,之後更新也都可以這樣操作。
然後每四、五個篇幅,我會合併為一篇,讓喜歡讀長文的人獨得暢快些。
以下就是1~4篇,前面讀過的歡迎直接跳到最下面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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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
▪ 1 ▪
有天起床,拉開窗簾,窗外的天好像特別亮,秋風瑟瑟,萬里無雲。看了看時鐘,上班又要來不及了,趕緊梳洗更衣,選了中性的木質調香水,一路恍惚地抵達公司。
突然聽到遠方的小會議室傳來了激烈的爭吵,看來是剛報到不到三個月的那個女生,又跟行銷主管起了衝突。我是不理八卦,獨來獨往的類型,公司的風花雪月、派系鬥爭與我無關,我只需要一份穩定的薪水。
我中午喜歡獨自吃飯,下了班喜歡自己回家。我不抽煙,所以少了很多到頂樓社交的時間,省力省心。「那個女生太強勢了,其實就留個面子給主管嘛,她都快50了,人生只有工作,難免情緒特別多,給她一點理解,很難嗎?」公司裡最愛當和事佬的A,這麼說道。
我多想把耳朵關起來,那些流言蜚語與我何干,但工作戴著耳機給人觀感不佳,基本的人際禮儀我還是懂的。
「但工作這種事,該據理力爭吧。如果什麼都講理解、講人情,那效率在哪裡?」美國回來的K說。「我看她是做不久了,開個賭盤吧。」愛看熱鬧的P語帶諷刺地說。
我們的辦公室其實很美,極簡主義,四面採光、大片清水模、擦得光透的玻璃隔間,每個人的座位被要求整理得乾乾淨淨,雖然也營業了7年,卻總是像一家剛開幕的設計公司,獨缺門前難看的祝賀植物。當時來面試的時候,不得不說,這個簡單漂亮的辦公室是我選擇進入這家公司的重要因素。
「碰!」會議室的門被大力推開,力量大到感覺玻璃要被震碎了。全公司的視線都投到了遠方的她,她手裡抱著整疊的文件,眼神表情滿滿怒氣。
「莫莫!妳進來我辦公室!」行銷主管突然叫到我的名字。我最討厭的,就是成為焦點,這個瞬間我幾乎羞愧到極點。但我心裡想著:「這個女生的事跟我有關係嗎?我們沒有合作的項目啊?我連跟她講的話都不超過10句。」懷著滿腦疑問和莫名成為焦點的羞愧感,我低著頭快步走進了許姐的辦公室。
許姐說:「這個case換妳跟。韓國廠商要求一起吃飯應酬,那個Zoey就氣成那樣。有一點社會經驗嗎?」
我很想把我的午餐全部吐在她的桌上,表達我的不滿,但我忍住了。我勉強擠出一個微笑,試圖在臨死前做一些反抗,說:「許姐,我現在手上兩場活動都蠻趕的,我下了班都還把事情帶回家做。我怕萬一要應酬,會壓縮到我的加班時間,加上目前兩場在我手上,再多一個案子,我實在沒信心都做得好。」我皺著眉頭,把眼睛擠成無辜的形狀,但我如果真有點勇氣,真想推開許姐後面的那扇玻璃窗,直接從15樓跳下去。
「我派個人幫妳如何?唉,說到這個Zoey,我當初看她青春洋溢、充滿活力和野心,想說公司多個這樣的新血應該很健康,沒想到這麼麻煩。被她搞到兩個客戶都快掉了,我快頭痛死了。我真後悔當時⋯⋯⋯」
我突然聽不見許姐的聲音,用力搖了搖頭,整個世界天旋地轉,許姐沒有停止說話,但眼前的她離我越來越遠。我用盡全身力氣抓著彷彿漂浮著的座椅,「天啊這是恐慌症嗎?」我心裡想著。
睜開眼睛,我醒了過來。那是一場夢嗎?那是一個安靜的午休時間,我其實很不喜歡趴在桌上睡午覺,從小就是。我不喜歡很將就地趴著,既不舒服也不放鬆,感覺只是一個無聊的儀式。但可能真的太累了吧,身體心靈都好累,昨天也沒有特別晚睡啊?我起身走向洗手間,卻被鏡子裡的自己嚇了一跳,我頭髮怎麼短了這麼多?今天早上梳頭的時候還覺得頭髮終於長過了肩膀;等等,我今天出門穿的是這一套衣服嗎?
走到茶水間想沖杯咖啡醒腦,背後傳來了同事的腳步聲,逃不開。「ㄟ莫莫!妳知道今天整個下午許姐都要面試新人嗎?聽人事部的說,有10個人要來面試,不知道會找怎麼樣的新人?許姐好像想找男生職員,她說⋯」J話還沒說完,手機響了,用手勢示意我等等再聊。
我拿著咖啡走回座位,頭痛欲裂。有個女生朝我走了過來,穿著合身的白襯衫和及膝窄裙,踩著一雙尖頭平底鞋,臉上掛著淡妝,表情很是自信,開口問我:「您好,我是來面試的,請問要在哪裡報到?」
我心裡充滿疑惑,這不是已經上班快三個月的Zoey嗎?她還要面試?我還來不及答覆,櫃檯行政向她揮了揮手,她對我輕聲說了謝謝,便往門口走去。
午休時間剛好結束,到外頭用餐的同事們魚貫步入,P湊到我耳邊問:「剛剛那個女生是來面試的嗎?妳看到了嗎?」
我望著Zoey的背影,在夢境和現實間徘徊,我回到過去了嗎?還是我剛剛在夢裡去了未來?
—
▪2▪
我覺得有點累。但不論我究竟在夢境中去了未來,或者在那個時刻回到了過去,喜歡的討厭的人都還活著,這個世界依舊運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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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壁上的時鐘,指針即將來到18:00,我開始收拾包包,準備下班。我通常會稍微加點班,至少等三分之一的同事先下班,我才會離開,堅持演好演滿我的認真合群,但今天真的累了。
我坐上18點15分準點的公車,腦袋還是昏昏沈沈。下班的公車是一個很特殊的場域,集合了所有人累積了一日的疲勞、倦怠;卻也同時乘載著其他複雜的情緒,有人興奮期待著晚餐約會,有人為了應酬倍感壓力,有人想孩子、想狗、想貓,歸心似箭;也有人餓了一天,滿腦滿腹的食慾,或者其他的慾望。總之那裡才是真實上演的人生,下了班,才開始每個人精心設計的扮演和追求。
我坐在倒數第二排靠窗的座椅,那是我最喜歡的位置,可以不被觀察,又能盡情窺探整車的人生故事。我常常想,如果我不是個為了五斗米折腰的上班族,我應該能成為小說家,或者漫畫家,但也不是特別出色的那種,頂多餬口吧,畢竟我始終欠缺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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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螢幕突然亮了起來,是Z傳來的訊息:「下班了嗎?我到餐廳了。」我足足停頓了大約10秒,等等,我們不是分手了嗎?三個月前,我們已經徹底分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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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生時代到現在,這個分分合合卻始終原地踏步的緣分,像個買了十幾年的洗衣機,難看的顏色,有點髒有點舊,啟動的時候,總發出很沈重的噪音;但還能運轉,衣服也洗的算乾淨,所以一直捨不得丟。電視廣告裡的新型洗衣機,總是光鮮亮麗又那麼高科技,我怕貴,怕我不會用,更懶得學。
我們分手了三次,也復合了三次。沒有一次是外遇導致的,但每次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個性啊、價值觀啊、對未來的規劃沒有共識等等。老實說,我也檢討過自己,為什麼每一次復合的原因,都是寂寞?
我是對自己相對寬容的人,我不喜歡獨處,更厭惡寂寞,於是分手後的夜裡,只需要一部愛情電影,某段和朋友的對話,或者只是幾杯紅酒的催化,都能把我變成一個意志力非常薄弱的人;而他,是個平凡的好人,心腸總是軟綿綿的,我的簡訊、我的電話、我的舉棋不定和膽小懦弱,他總是概括承受,於是復合像是我丟他撿的低俗遊戲,一直玩不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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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早下了車,轉搭捷運,前往那個熟悉的景觀餐廳。今天是我們相識11年的日子,我們不慶祝交往紀念日,而慶祝相遇紀念日,不是因為分合太多次;而是我們都覺得17歲的時候,如果我們任何一方選擇不出席那場社團活動,我們永遠只是陌生人。
但我總偷偷以為,慶祝相遇,單純因為那是整段感情裡,最美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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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遠就看到 Z,隨性的髮型、不合身的西裝,還有那條灰色的窄版領帶。我一路看著他,緩緩走近,像電影運鏡一直由遠拉近,我好像很久沒有這樣看過他了,都忘了他曾經很好看。代表學校拍過招生的宣傳照,還拍過幾支電視廣告,然後用那些辛苦賺來的錢,帶我去環島。
「今天想吃什麼,好像有新菜單。」Z的聲音很溫柔,我想起以前,他問我最喜歡他什麼的時候,我都會說,我最喜歡你的聲音。「你決定吧。我們今天吃點不一樣的。」我按耐著內心的種種疑問,揚起嘴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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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起來,如果我在夢境中去了未來,那分手就只是夢的一部分;但如果其實我回到了過去,那現在的我們仍然還在一起,而分手應該就在我們吃完晚餐,走路回家的時候會發生。
前菜、主菜、甜點,我們勉強地完成了慶祝相遇紀念日的儀式。也許 Z 覺得一點也不勉強,因為他看起來真的很開心。他今天喝的比平常多,我也多喝了一杯,在朦朧月色暈染的城市裡散步,其實是件很浪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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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牽著手,走過人潮,走過十字路口,走過杳無人煙的都會公園,我們沒什麼說話,但此刻的我沒有一絲想要分手的想法,我很想告訴他那個奇怪的夢,但正當我要開口,Z說:「莫莫,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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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Z的表情很特殊,我說不出為什麼,總之心裡有些混亂。在公園泛白的路燈下,他停下腳步,尷尬地拿出了口袋的鑽戒,說:「我什麼都沒有,妳願意嫁給我嗎?」
等一下,我們不是要分手嗎?
我心裡想。可是看著他真摯又誠懇的眼神,我說:「好啊。」我們擁抱,我們看著彼此。我頭很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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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散文的時候,我總覺得,太浪漫的情節都是杜撰的。鮮花、現場演奏、煙火或者求婚,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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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這樣嗎?自己覺得混亂的時候,身旁的人卻特別冷靜,好似劇本都是他寫的。值得相信嗎?值得理解嗎?值得愛嗎?
我看著Z的臉,他的臉紅通通的。沒有電影裡那樣澎湃的情節,沒有音樂、沒有玫瑰,反而顯得他的態度特別真實,卻有點拮据,如同一碗什麼都沒有的陽春麵。我喜歡他,卻也沒那麼喜歡他。
他跟我求婚,我只覺得感恩。我是個沒什麼優點的人;不高不矮、不美不醜,求學路上向來沒有出色的表現,人群裡不起眼,幸運之神不曾眷顧我;如果人類的各種平凡需要一位代言人,我想那是我。
真的,謝謝他願意愛我。
那個去到未來的夢,突然在其他的思緒裡緩緩沈沒,好像一點不重要了。我要結婚了,但我為什麼一點也不興奮,一點也不想慶祝?我猜,那因為我很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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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裡,爸媽都睡了。自從哥哥出國念書,接著在里昂定居之後,我成了家裡唯一的焦點。退休的父母,你以為他們什麼都看開了,事實卻正好相反。
以前他們總是忙得忘了參與我的成長,更從未參與我的喜怒哀樂;我得獎的時候,我被課業折磨得想自殺的時候,我考上喜歡的大學的時候,我失戀的時候,我被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時候,他們都像瞎了聾了,沒有一點反應。
他們總對外人說:「我們家妹妹很乖,從小就很會照顧自己。甚至連哥哥都是她照顧的。」他們好像除了「很乖」,擠不出任何一個形容詞形容我,因為不論他們多麼愛我,他們從來沒有真正了解過我。
他們退休了,少了工作上的比拼,只剩下朋友、親戚之間的競賽。誰的孩子賺得比較多?誰的女兒嫁得比較好、比較早?我開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因為爸媽不再說:「妹妹很乖。」他們開始對朋友說:「妹妹小時候太乖了,現在變得太有主見,說還不想結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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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哥哥去了法國,我終於擁有了自己的房間。
那一天,我把哥哥的書和模型小心地收到紙箱裡,推到床底下,然後再在書架上擺滿我喜歡的雜誌。我買了人生的第一個香氛蠟燭、第一盆多肉植物,還有一盞白色的檯燈。
我不敢告訴我爸媽那幾乎是我人生最快樂的一天,因為我不希望他們以為我在抱怨之前的生活,或者對於我們有限的財富而內疚;我也沒有告訴哥哥,畢竟跟他共享一間房間很好,只是整個房間都屬於我的感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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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吵醒爸媽,我躡手躡腳地洗完澡,躺在床上。望著貼滿星星貼紙的天花板,突然想起 Z 跟我求婚的表情,想到自己居然被求婚了,還是覺得很不可思議。明天該怎麼告訴爸媽呢?他們會為我開心嗎?
「莫莫,妳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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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習慣讓窗簾留一個隙縫,因為早晨的陽光是最好的鬧鐘。在曬得溫熱的被褥裡醒來,那是件很幸福的事,今天也一樣,我正準備緩緩睜開眼睛,卻被一個熟悉的聲音嚇醒⋯「莫莫!妳怎麼還在睡!快給我起床!」
「哥?」我的眼睛睜得很大,看著眼前的哥哥,我很想大吼:「哥你怎麼回來了?」但哥穿著成套西裝,對著鏡子抓著頭髮,一點也不像剛下飛機的樣子。我好想用力抱住他,因為他這兩年都沒有足夠的假期可以回家,我很想他。
「幫妳化妝的幾點要來?妳快點去刷牙洗臉啊!」哥哥轉過來看著我,拍著我的背,有些不耐煩地督促我。「哥我頭好暈喔。」我只說得出這句話。
「誰叫妳昨天不聽話。今天要結婚的人,昨天還敢喝那麼多!」
⋯⋯
「你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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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從小到大,我都覺得自己是個記性很差的人。但這兩天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已非記憶力好壞得以解釋。
我從不祈求乏味的生活多有生趣,也不奢望談什麼轟轟烈烈的戀愛,人生對我而言,就是一場不得不去的旅行,不論想不想出發,車票買好了,被幾千隻手推上了車,被幾萬句道德倫理簇擁前進,而我不曾有一絲反抗。這是老天對我向來麻木的一種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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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盡全身的力氣,從床上緩慢移動到鏡子前,鏡子裡的我,染了淺褐色的頭髮,頭髮長度剛好適合優雅地盤起來,彷彿早已為婚禮精心準備。
和打扮得體的哥哥並肩站著的我,看起來特別憔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感覺瘦了一圈?我的腦袋到底怎麼了?生病了嗎?還是我,其實一直在做夢?或者,在這些互不相干的時空裡,始終是我一個人孤獨地旅行。我不敢想。
哥哥勾著我的肩,像小時候那樣。什麼話也沒說,靜默著,看著鏡子裡的我,約莫5秒鐘。房門被輕輕推開的同時,聽見了A的聲音:「莫莫!妳該不會還在睡吧!」
A還是那個溫暖可愛的樣子,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小學二年級就認識了。我喜歡她總是很快樂,總是樂觀,總笑得像能感染整個世界。我內心的那些陰鬱、晦暗,她不知道是怎麼也看不到,還是絲毫不在意,總之她從來也沒有嫌棄過我,在那些連我自己都快放棄自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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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哥哥快速打了聲招呼,就把我又拉又推地趕到廁所,要我快點洗個臉,按表定時間,彩妝師就要到了!我的大腦幾乎要放棄運作,無能地想要單純倚靠我的心,度過接下來的每個時刻。我拖著沈重的步伐,走出浴室。A順手為我穿上外套,抓著我的手說:「剛彩妝師說會遲到10分鐘,走,我們下去買杯咖啡醒醒腦。」
我猶豫了,但還是開口說:「A,我跟妳說件事。」
「怎麼了?妳心情看起來不太好欸?」A的貼心,常常不著痕跡。買咖啡只是想讓我出來透透氣,陪我聊兩句。
「我覺得我的時間被偷走了。」
「什麼意思?被誰偷走?」A皺著眉問:「妳不想結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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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願意相信我嗎?我接下來說的話會很荒謬,但我希望妳好好聽我說。」我說。A非常誠懇地盯著我看,用她那又圓又大又天真的眼睛,想把我看穿、看明白。
「我最近常常會失憶。我的前一個記憶,是Z跟我求婚,然後隔天睡醒,居然就是今天了。妳懂嗎?有人偷了我的時間!我的人生不見了。」
A一動也不動。
天上的雲,街上的行人、車輛,就連紅綠燈號誌,分隔島上飛揚的旗幟,或者開到一半的便利商店的自動門。時間彷彿凍結。
而我也完全無法動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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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睜開眼睛,就坐在我的床上。穿著合身的露肩白紗,妝髮造型都完成了。彩妝師正在為我細心上蜜粉,調整著頭紗。但我全身都好不舒服,我好想吐。
好不容易吐出一句話:「不好意思,我不太舒服,能倒杯水給我嗎?」彩妝師往門外走去。
A在門縫間露出她的小臉,說:「莫莫,妳準備好了嗎?新郎和伴郎們到樓下了喔!」我滿心滿腹的不知所措,我的表情痛苦不堪。
哥哥把門敞開了些,走進房,把門關了起來。搭著我的肩,直視我的雙眼說:「莫莫,怎麼了?現在後悔還來得及。」
我突然被眼眶裡的溫熱搖醒,斗大的淚珠滑過雙頰,時間彷彿緩了下來,我好想跟哥哥說我的腦袋好像生病了。可是我說不出口,我怕我又要失去什麼。
「莫莫,妳開心嗎?」哥哥蹲低了身子,握著我的手問。
「我很不快樂,我在虛實之間的荒蕪活著。我想要踏實地哭、盡情地笑,我想要真實的情緒。我不想要虛幻的夢。」這些我都想跟哥哥說,但我一個字也沒有說。
我不願他的人生如同我的,被這樣粗糙對待,任意剝奪。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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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恆女兒結婚 在 東西縱橫記藝JunieWa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維梅爾的靜謐日常】
歷經80年(1568-1648)動亂不平,在擊敗西班牙帝國後,尼德蘭7省終於獲得獨立,成立荷蘭共和國,至今仍留給後世無限影響與憧憬的荷蘭『黃金時期』(Golden Age)自此揭開序幕。
黃金時期的荷蘭,經濟與文化高度發展,在航海、貿易、科學、軍事和藝術方面皆有精彩表現。如今最受世人景仰的荷蘭畫家之一~維梅爾(Johannes Vermeer,1632-1675),短短43年人生中,見證了黃金時期的繁盛,也承受燦爛光芒的殞落。1672年,就在維梅爾去世前三年,荷蘭遭受英、法雙強聯合兩位(今德國地區)大主教圍攻,遭遇嚴重危機,最後雖奇蹟生存,但盛況已難再返。戰爭所帶來的經濟重挫和民生凋敝,也是導致維梅爾晚年負債累累的主要因素。
生前雖有一定名聲,卻沒那麼廣為人知,死後也長期被輕忽,一直到19世紀才獲得普遍認同,這位身兼客棧老闆、畫商和(業餘)畫家的傳奇人物,以他精湛的技藝,為後世記錄下黃金時期最寧靜耽美的時刻。
◆美國收藏的首幅維梅爾之作◆
由於作畫太龜速,產量原來極稀少,加上部分作品散佚不可得,導致維梅爾如今傳世作品僅有30多幅,這其中約有1/3輾轉來到美國東岸,光是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典藏便有五幅。《拿水壺的年輕女子》(Young Woman with a Water Pitcher,ca.1662)是大都會館藏中,相當能體現畫家成熟風格的代表作,也是第一幅飄洋過海來到新大陸的維梅爾作品。
(補充說明,如今被典藏於美國的維梅爾作品:紐約弗里克收藏館持有3幅。華盛頓特區國家藝廊有4幅,但《Girl with a Flute》尚未完全確認為維梅爾所作。)
1887年,美國金融家、慈善家兼收藏家-馬昆德(Henry Gurdon Marquand,1819-1902)在巴黎以800美元買下這幅《拿水壺的年輕女子》。當她隨著馬昆德橫越大西洋抵達美國時,便成為維梅爾在美國的首度現身之作。1889年,馬昆德將自己諸多藝術收藏捐贈給剛成立不久的大都會博物館,《拿水壺的年輕女子》也在其中,從此她便在此頤養安居,靜待眾人到訪探望。
說到這裡,有誰跟我一樣很想穿越到1887年的巴黎,早馬昆德一步搶下這幅畫?(組團報名請+1)
◆《拿水壺的年輕女子》◆
《拿水壺的年輕女子》展現維梅爾典型成熟風格,一切講究理想均衡,如此寧靜美好。同時傳達畫家對於家庭主題的興趣,也以幾乎是窺探的視角,表現出17世紀荷蘭女性在開啟每日活動面對眾人前,打理自己時最私密的一刻。
按照維梅爾的習慣,光源通常來自於左側。從帶著淡淡金黃,暈染自窗外的光線來看,此時天色已亮,正是清晨時分。這位富裕人家的女子準備洗漱,她用右手輕輕將窗戶打開,左手拿著泛著光澤的鍍銀水壺,戴上講究的亞麻頭套保護衣服和髮型,避免被濺上水花,這類頭套在寒冷冬天中也有助於保暖。
溫煦晨曦不只溜進室內,同時還透過亞麻頭套輕撫了女子的臉龐。你看那亞麻透光的效果,被表現得多麼細膩迷人!
整個畫面呈現出荷蘭黃金時期中,理想家庭的樣貌:所有物品都被放在該放的地方,鍍銀水壺、水盆和銀這種金屬本身都象徵純潔;紅、藍、黃等主色調在畫面中巧妙呼應,彼此和諧。由窗戶、地圖和桌面構成的三個矩形也各自安然,增強畫面穩定效果。光是經由主要的三種色彩和簡單形狀,維梅爾便實現了家庭生活中,靜謐安適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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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盆旁的精緻珠寶盒側邊隱隱露出一截絲帶和珍珠項鍊,加上鋪在桌上,明顯要價不斐且取得不易的東方織毯,都證明該女子來自富裕的上層或中產階級家庭。女子右上方的地圖當時是荷蘭家庭中常見裝飾,展示出畫家的國家自豪,由此可知,荷蘭人民多麼享受黃金時期的經濟繁華與社會寬容。
因為海上貿易高度發達,地圖在荷蘭成為結合國家勢力、科學發展和藝術表現的重要代表物品。不僅如此,荷蘭人那時侯也是世界上地圖製作技術的領導者,無論在質或量方面,都有驚人成就。除了地圖,另外如地球儀、航海圖表或地圖集等,都讓荷蘭人給開拓出一番天地。
因此,維梅爾畫中的地圖,也意喻理想荷蘭家庭的一部分→身為共和國公民,又擁有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牆上怎能不掛地圖呢?
◆17世紀荷蘭女性◆
17世紀的荷蘭女性角色主要是在家中從事家務,如今看來雖然傳統,但相較歐洲其他封建國家,荷蘭女性享有的自由和權利卻是高出許多,畢竟這是一個相對富足與寬容的社會。在荷蘭文化中,家庭是重要避風港,也被視為共和國縮影,是公眾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則理想家庭的平穩運轉也反映出政局的相對穩定和經濟繁榮。
對於荷蘭某些特定人士來說,居家需要經過特別裝飾以炫耀財富和社會地位。但即使是普通市民,房屋就是與家人、鄰居和朋友互動的地方,在社交生活中相當重要。《拿水壺的年輕女子》所在場景為家中一個具有隱私性的空間,顯示女性在家庭功能和國家發展中扮演著絕對角色,同時傳達黃金時期的人民生活有多麼安穩富足,更訴說著當代婦女的居家美德。
◆畫中女子身份◆
至於畫中女子是誰?說法不同,可能是最常為畫家充當麻豆的維梅爾夫人凱特琳娜(Catharina Bolenes,1631-1687),或者是維梅爾的大女兒瑪麗亞(Maria Vermeer,1654-1713之後)。
凱特琳娜總共為維梅爾生下15個孩子,其中4個在出生不久便早夭,存活下來的11個孩子中,也有半數無法活到成年時期。推算起來,兩人於1653年結婚時,男生21歲,女生22歲,此後婚姻維持22年,直到1675年維梅爾去世。在維梅爾去世前一年,也就是1674年,凱特琳娜誕下最後一個孩子,但只活到4歲,名字不詳。
歸結以上數字,可以說凱特琳娜在這22年的婚姻生活中,大多數時間都處於懷孕的狀態,如果拿水壺的年輕女子真是凱特琳娜,那應該是她少數沒有大腹便便的時候。另外這幅畫作完成時,大女兒瑪麗亞才約莫8歲,因此成為畫中人的機率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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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瑪麗亞就是維梅爾最著名作品《戴珍珠耳環的少女》(Girl with a Pearl Earring,ca.1665)中,那位有著清澈雙眸與誘人粉唇的少女,當時她真的已經是個荳蔻少女了。瑪麗亞後來於1674年,約20歲之際,嫁給了同鄉台夫特一位絲綢商人之子。一年後,維梅爾即告別人世。
根據維梅爾死後的財產清點,凱特琳娜也擁有與畫中女子相似的亞麻頭套,所以我們就暫且相信畫中人便是維梅爾夫人吧。
類似維梅爾家如此龐大的人口規模,不僅現代罕見,在17世紀的荷蘭也並非常態。那時的荷蘭家庭平均生育3~4個孩子,過多的人口,如維梅爾一家,對生活品質、教育照養和經濟狀況都是極大的挑戰。幸虧維梅爾有個富岳母,為這一大家子緩解了一定程度的經濟問題,讓他多數時間不至於過於煩惱現實壓力,可以仔細地緩慢地畫畫。
所以這麼說來,如今藝術史與我們老百姓還要感謝這位富岳母--另外一位瑪麗亞(Maria Thins,ca. 1593-1680)。
◆維梅爾的光線藝術◆
繼續看《拿水壺的年輕女子》。
光線,向來是維梅爾作品中最迷人之處。
從《拿水壺的年輕女子》看來,維梅爾已經不把線性透視法則視為首要規則,而是意識到光由色彩組成,不同顏色之間在視覺上會彼此影響(這跟19世紀末的點描派理論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例如,披覆在後方椅子上的藍色布料反射在金屬水罐的側面時,呈現出較深的藍色;另外紅色織毯上的圖樣則調整了水盆底布的淡金色調。你看那水盆上映照出的織錦花色多驚人!堪稱集合高度觀察力、光學研究和寫實技法之大師手筆。
但是維梅爾的光又不同於巴洛克繪畫始祖卡拉瓦喬(Caravaggio,1571-1610)那明暗對比劇烈的強光,而是讓光線灑落、布滿人物、物件和整個空間之中。從畫面裡的任何一個角落--就連牆面的特定色調和肌理,也有作為襯托光線的來源、強度和質量之作用,同時構成整幅作品重要基礎。仔細看,牆上有晶瑩微光煦煦搖曳,這就是維梅爾巧心經營,不再受限於主題或人物,由光線和空間本身敘說的精采故事。
這類描述生活日常的風俗畫,之前向來比不上具有崇高地位的歷史畫,但透過光的高超精巧表現,風俗畫和小人物也可以凌駕塵俗如此不朽。除了維梅爾,還有誰能做得到?
維梅爾畫人物如同達文西的『暈塗法』(sfumato),人物輪廓線並不清楚,而是隨著光線與空氣逐漸暈開。根據X光分析,這位畫家也不太畫草圖或素描,就像卡拉瓦喬這般天縱英才也是直接在畫布上起筆作畫,他們藉由光影,而非線條,形塑筆下的世界。當然這件事發展到19世紀末,由於受到日本浮世繪西傳到歐洲影響,梵谷開創出線條和色彩強烈的表現主義時,又是另一番局面了。
◆將日常轉化為永恆◆
運用在荷蘭短暫日照條件下捕捉到的自然光,結合光學知識和精筆細磨雕砌出的光之藝術,維梅爾讓現實題材超越了物質之美,將日常生活化作永恆時刻。直到如今,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依舊撼動無數人。因此有機會遇到維梅爾,千萬要好好寒暄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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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 Junie Wang & 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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