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都錯了一輩子,關於食物的準則】:「三秒內撿起來吃就沒關係?」、「食物發霉切掉照吃?」、「哎呀!食物掉在地上怎麼辦?」、「還沒過3秒,趕快撿起來才不會有細菌」,這樣的對話相信許多人都聽過,但細菌真的爬這麼慢嗎[1]?
你一定都聽過「食物掉到地上,3秒鐘內撿起來吃就沒關係」、「食物發霉切掉照吃?」。根據實驗,食物只要一碰到地板就會立刻沾滿細菌,不管多快拿起來都一樣;至於看到食物表面發霉時,影響的不只是發霉的部位,其實它數十倍長、看不見的菌絲已經深入水果內,所以即使把發霉的表面切掉,裡面的菌絲還是會毒害人體。
■食藥署表示
▸食物掉到地上:不管是接觸細菌幾秒,都會沾染到細菌等微生物,不慎攝食入病原菌,如「病原性大腸桿菌」、「沙門氏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都可能會引發食物中毒,導致腹痛、腹瀉、嘔吐等症狀,建議食物掉在地上勿食用,或是確實清洗烹調後再食用[2]。
▸發霉的食品:可能會產生有害人體健康的真菌毒素,加熱烹調或切除發霉部位,都無法確保完全去除真菌毒素[3]。
■5秒撿起來還不夠快嗎?
您聽過5秒規則(5-Second Rule)嗎?吃飯時,如果不小心將食物掉到桌上或地上時,這時候可能會有人喊「5秒內都可以吃!」叫你快撿起來,因為這個理論認為,食物掉在桌上或地上的話,5秒內撿起來都還可以吃,因此也稱為5秒理論。
雖然很多人都會直接吃掉,或稍微擦拭之後吃掉,但是,專家們認為這仍然有些風險。究竟食物掉到桌上或地上後,應該馬上撿起來吃,還是丟掉呢?
為了研究食物掉地上後,是否5秒鐘內撿起就代表能放心吃,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馬里帝茲‧阿格爾(Meredith Agle)博士,當年就曾指導學生吉利安‧克拉克(Jillian Clarke)進行相關的實驗,把一些餅乾和小熊軟糖,放在粗糙與光滑2種無菌磁磚上。阿格爾博士表示,結果發現根本不到5秒,細菌就已經附著在食物上了[4]。
■都市傳說:「5秒原則」或是「3秒鐘法則」
▸5秒原則:當某樣食物掉到地上,你在五秒內把它撿起來,那麼將它吃下肚是沒關係的。
▸3秒鐘法則:你偶爾會看到更嚴格的版本,據說食物掉地上3秒內撿起來是乾淨,可以放心吃。
▸不論「5秒原則」或是「3秒鐘法則」真的都只是都市傳說。
但這些有如至理名言般的民間智慧,真的有科學根據嗎?顯然不會有人想吃下任何黏在食物上的沙粒或幾根頭髮,但假設你已經把任何來自地上的可見髒物都撥掉或吹掉,這樣把食物吃下去安全嗎?[5]
■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
美國羅格斯大學食物微生物教授Donald W. Schaffner實驗測試4種不同類型的食物,包括:切片西瓜、麵包、塗上牛油的麵包及軟糖;及4種不同類型的表面:不鏽鋼、木板、瓷磚和地毯。4種食物會由約12cm高的位置掉下,測試接觸少於1秒、5秒、30秒和300秒的地面後,到底會有多少細菌沾上食物。
▸結果發現:
其實細菌的傳播率主要取決於食物種類、接觸表面、時間等。而「5秒法則」也有一定道理,因為食物掉在地上的時間愈長,的確會愈多細菌。但不代表只要5秒內撿起就會安全,因為只要食物一接觸到地面,就已經會沾到細菌。
▸至於什麼食物會沾到更多細菌?
研究指出愈濕的食物愈沾得較多的細菌。測試中,切片西瓜沾上細菌最多,其次為麵包和塗上牛油的麵包,最少細菌則是軟糖。由於切片西瓜充滿水份,而水份有利細菌轉移,所以愈濕的食物其實愈容易沾上細菌[6]。
■專家建議食物掉到地上不要吃
美國膳食營養學會(American Dietetic Association)發言人露絲‧弗雷希曼(Ruth Frechman)表示,食物掉到地上後,要吃的話,至少要先洗淨,畢竟細菌無處不在,而且,例如大腸桿菌等的10種細菌,會引起食物傳染疾病(Foodborne illnesses),如發燒、腹瀉(Diarrhea)以及類似流感的症狀。
而飲食疾病的發作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從24小時到一星期都有可能。所以,如果上個星期三吃下掉在地上的食物,到了週末時身體才開始出現不適的話,我們可能根本不會將這兩件事聯想在一起。
美國聖地牙哥(San Diego)衛生檢查員羅伯特‧羅曼(Robert Romaine)表示,如果食物是乾燥且沒有黏性的話,沾附細菌的可能性就較小,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讓我們在意要不要撿起來吃的,都是帶有水分或調味醬料的珍貴食材。
所以,他也建議當食物掉落後,無論接觸到什麼表面,都不要覺得食物還乾淨可以吃,尤其是掉到地板上的食物。而即使是掉在清洗和消毒過的櫃檯,也不要覺得乾淨,因為櫃檯前人來人往,可能因快遞人員將曾經放在地上的包裹,放到櫃檯上,而將別人鞋底的病菌,也一併帶到櫃檯表面了[4]。
■發黴的食物就別吃了,黴菌讓肝病癌變機率高6倍
有些人基於節儉,食物吃不完也捨不得丟棄,一味地往冰箱塞,即使過了保存期限、甚至是已經發黴,還是會切除壞掉的部分繼續吃。這樣子做固然是省下了不少伙食費,但是長期下來,卻可能提高罹患肝癌的風險。
台灣氣候潮濕,食物如果保存不當,很快就會長黴菌。而黴菌所產生的毒素,又以「黃麴毒素」、「橘黴素」最為兇狠。
▸黃麴毒素:
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將黃麴毒素列為一級致癌物,常見於保存不當的花生、玉米以及豆類製品,長期或大量食用遭到黃麴毒素污染的食物,可能導致中毒、拉肚子、急性肝發炎,增加肝纖維化、肝硬化、肝癌的風險。
▸橘黴素:
具有肝腎毒性,不易分解,也可能造成急性或慢性發炎,像糕點、米等食物中,就容易產生出橘黴素。尤其台灣的B型肝炎、C型肝炎盛行,病患如果長期攝取黴菌的毒素,會提高肝癌發生率達6倍之多[7]。
■黃麴毒素是什麼東西?毒性竟是砒霜的68倍
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肝癌更名列107年十大癌症死亡率第2位!因此如何防範肝癌上身,自然成為國人重要的保健課題。除了留意自身有無B、C型肝炎問題,以及避免過度飲酒、飲食不當,造成酒精性肝炎、脂肪肝、肝硬化外;遠離容易誘發肝細胞病變的「黃麴毒素」,更是保肝、護肝關鍵!
黴變食物會產生的一種叫黃麴黴的真菌,它產生的毒素被稱為黃麴毒素。黃麴毒素的毒性很強,是砒霜毒性的68倍,是氰化鉀毒性的100倍。一般真菌在高溫下可被破壞,但黃麴毒素需加溫到攝氏260度才會被破壞。
且值得注意的是,黃麴毒素會損害人及動物的肝臟組織,常見表現為肝細胞核腫脹、脂肪變性、出血、壞死等。人體一旦食入黃麴毒素,即使含量不高,細胞的免疫反應也會受到抑制,並可能導致肝細胞病變,甚至誘發肝癌。
世界衛生組織已明確指出,黃麴毒素是人類致癌物,主要是肝臟致癌物。有科學家用含有這種毒素的飼料餵養大鼠、鴨、鱒魚、猴等動物,結果使動物患了肝癌。毒素劑量越大,肝癌發生率越高[8]。
▸黃麴毒素是真菌毒素中毒性和致癌性最強的一種,常由黃麴黴及寄生麯黴等另外幾種黴菌在黴變的穀物中產生。黃麴毒素不僅是毒性強,而且超級穩定,雖然平時適合在攝氏26度到28度的環境生長,但溫度愈高生長速度愈快,特別是在攝氏25度到32度、相對濕度80%到90%的潮濕環境中,會快速地分泌毒素。
▸值得注意的是,黃麴毒素還很難殺得死,高溫燒烤大概只能破壞2到4成的毒素,即使用攝氏100度的沸水連續煮20個小時,也未必能徹底消滅它;黃麴毒素肉眼看不到,而且在攝氏260度以上才能被破壞,達到分解毒素的效果,可見得它的堅強生存力。[9]
■切除發黴部位,無法杜絕毒素
發黴食物表面可能會長出絨毛樣黴菌,而且多半有黴味,質地變得蓬鬆,食物入口前要看外觀、聞味道,如果不小心吃到一兩口發黴食物,人體內有胃酸及免疫力保護,並無大礙。但如果長期吃,負責代謝毒素的肝就必須更加賣力運作,負擔非常重,本身肝臟已處於發炎狀態的人,更要避免吃發黴食物。
很多人以為只要把發黴部位去除,就可以免除黴菌毒害。但其實黴菌從開始滋生到肉眼可見,大約需要一個星期,有時候食物外觀沒有異樣,但是黴菌孢子已經深入食物裡頭。另有研究指出,受到黃麴毒素污染的食品,即使經由100度C的高溫烹調,仍然無法去除毒性。
因此,光是把有黴菌的部分切除,並無法去掉毒素,一看到食物發黴,就要整個丟棄,不要因為覺得浪費而吃下肚,反而危害健康。
其實食物放太久,不只容易發黴,也會滋生細菌,像是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等,不僅危害了肝臟,其他器官如腸胃道也會受影響,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出現上吐下瀉等症狀。[7]
■夏季炎熱易孳生細菌!
夏天是食物中毒的好發季節,炎熱潮濕的天氣是細菌生長的溫床,容易導致食物變質。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
依據食藥署資料指出,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則會持續1週到10天,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蔡玉思營養師」提出10點建議,讓民眾在炎夏中避免把細菌吃下肚
1.不管是正餐或是蛋糕飲料等點心,都要留意衛生問題。
2.維持良好衛生環境。
3.食物冷藏及冷凍環境都應維持乾淨且定期清潔。
4.食物冷藏時應將熟食放於最上層,生食放於下層,以避免交叉污染。
5.儘量不要買涼拌食物、加工後放置較長時間的食物。
6.剩的食物一定要及時放入冰箱保存,高溫加熱後再食用。
7.食品買回後應儘快烹調,生的食品原料愈快處理愈好,熟食也要趕快食用。
8.確保烹調的海產食物須經過100℃煮沸充分加熱避免生食。
9.煮熟的食物必須保存於夠高的溫度(高於60℃),否則即須迅速冷藏至5℃以下,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長。
10.盡量不要放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放冰箱時也要注意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10]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今周刊)「食物掉地上「3秒」內撿起來可以吃?醒醒吧!這種都市傳說會害你「痛不欲生」...」:https://bit.ly/33uiYG9
∎[2](元氣網)「食物掉地上 只要3秒內仍可吃?」: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633/2097481
∎[3](元氣網)「加熱、切除發霉都殺不死毒素!換季食物保鮮3撇步」: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37/4482595
∎[4](Hello醫師)「食物掉地上能吃?這比5秒規則更重要」:https://bit.ly/2RHHcKh
∎[5](元氣網)「食物掉地上 只要3秒內仍可吃?」: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633/2097481
∎[6](香港經濟日報 hket.com)「5秒內撿起食物沒有細菌?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https://bit.ly/3bgJhnz
∎[7](Heho健康)發黴的食物就別吃了 黴菌讓肝病癌變機率高6倍:https://heho.com.tw/archives/40424
∎[8](風傳媒)「黃麴毒素毒性極強,是砒霜毒性的68倍、氰化鉀的100倍!做對這4件事,就能遠離黃麴毒素」: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651316
∎[9](Heho健康)用280度高溫才殺得死的家庭超級毒素 竟然比氰化鉀還毒10倍:https://heho.com.tw/archives/23612
∎[10](平傳媒)夏季炎熱易孳生細菌! 營養師「10點建議」預防食物中毒:https://bit.ly/3txN9a9
➤➤照片
∎食用玩家-食藥署-「食物掉地上的三秒定律」:https://bit.ly/3bhZjgS
∎[6]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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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掉地上3秒內撿起來仍可吃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日囚:比終身監禁更可怕的酷刑】
這次推薦給大家的作品,是中國科幻作家柳文揚的〈一日囚〉。
故事講述一位新房客B先生,在外人眼裡的24小時,度過了長達10年的「同一天」。
比起空間上的終身監禁,B先生被判了更加可怕的時間監禁。
來看看這部有意思的短篇小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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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囚 / 柳文揚
B先生死了。就在他搬進這座大樓不到二十四小時。
B先生是昨夜,不,準確地說是今天凌晨0點住進來的。那時夜霧彌漫,有兩個黑衣男子陪著他,拎著三個大提箱,敲開我值班的房門,要租一間不帶傢俱的房子。這個要求有點奇怪,因為大多數人都想要有傢俱的房間。
「請問你們要租多大的屋子?」我打量著B的光頭問。他戴著眼鏡,蒼白而又靦腆,臉上有種愁苦的模樣。
一個黑衣男人說:「最小的單元就可以了。一間臥室,帶廚房和洗手間。」
「請原諒,三個人住這麼小的房子是不是太擠了......」我說。
黑衣人面無表情,指了指B:「就他自己住。」
「好吧,您想租多久?半年還是一年?」我問B。
B先生低聲說:「一天......」
「什麼?」我沒聽清楚。
黑衣人說:「租一個月吧。這是你們最短的租期?」
「對。」我拿出登記簿,讓B寫下自己的名字。黑衣人付了一個月租金,然後我帶他們上電梯,到了大樓16層的那個小套間。
B先生對客廳表示滿意,但他抱怨房子的視野太狹窄了。黑衣男人們冷淡地沉默著,把大箱子打開。裡面竟裝滿了簡易傢俱——折疊的帆布衣櫃、充氣床墊,還有一些換洗衣服。最後,B安頓下來,一個黑衣人看了看表,說:「8月18日了,現在是凌晨0點整。」
兩個黑衣人走了。我對B說:「早點休息吧,希望您在這裡住得愉快。」
他點頭說:「是啊,愉快......我不會打擾你們太久的。」
「您說什麼?」
一瞬間,他眼睛裡流露出虛弱和渴望,好像要說什麼。我被嚇住了。但他馬上恢復了常態,也就是說,恢復了那種靦腆和愁苦的模樣。
「麻煩你了。請讓我休息吧。」他客氣地把我送出門外。
這就是我記憶中的昨夜。
僅隔二十幾個小時,B就死在房間裡。他死後形容枯槁,看上去老了很多。
那兩個黑衣人穿過夜霧走進大樓,還帶了一位醫生模樣的人。我現在還不懂,他們是如何預知B先生的死訊的。當他們要我打開那間屋子的門,發現B毫無生氣地躺在客廳地下時,他們一點也不驚訝。醫生走過去,翻開B的眼皮,然後摸摸他的脖子,轉身對兩個黑衣人點了點頭。
「他死了。」
他們想抬起B先生的屍體,我攔在門口說:「等一下,我應該去報警。還有,我都沒有發現他已經死了,你們是怎麼知道的呢?」
一個黑衣人走過來,低沉地說:「不必報警。」他拿出一份證件給我看,那是種讓人無法懷疑其權威性的身份證明。我沉默了。
他們在房間裡翻來翻去,把所有簡易傢俱拆開,每一件衣服都抖開來看——我發現那些衣服都很舊,而且都是一模一樣的套裝。B在這兒住了還不滿一天,難道能在房子裡藏什麼東西嗎?最後,他們將屋中的一切裝進大提箱,抬起B,消失在門外。只剩我一個人站在四壁皆白、空空如也的房間裡。
對這個死去的人,我有種奇怪的感覺。我認識他只有二十幾個鐘頭,但卻像是多年的老友似的。細究原因,大概是他每次見我都表現出老友一般的熟絡。
B先生真的有些古怪。他的精力一定非常旺盛,單看外表會被欺騙的,他蒼白憔悴,仿佛弱不禁風,但是他整整一天頻繁地出入於大樓內外,僅僅被我看見的就有十幾次。他好像可以突然間出現在這裡,又突然間出現在那裡。
自從午夜安排好房間,我第一次看見B先生竟是在半分鐘後。誰知道他是怎麼樣飛快地、神不知鬼不覺地下了樓,無聲地站在我旁邊。
我目瞪口呆地盯著他。他眼睛紅紅的,仿佛換了一個人,急切地問我:「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我莫名其妙地說。
「現在是幾點?幾號了?」他夢遊一樣問。
我幾乎被他嚇住,很快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他沒有理睬我的問題,呆了呆,說:「哦,是這樣......謝謝你。」
他回去睡了。但早上3點鐘,我竟透過窗子看見他在樓外。他佝僂著身子,從霧氣裡慢慢地移動過來,蒼白的臉像一盞昏燈。我趕忙出去,打開玻璃大門。他疲倦地走進來。
「您才安頓下來,不好好睡一覺嗎?」我說,「是什麼時候出去的?」
「什麼?」他愣了一下,然後說,「哦,我不累。我出去的時候,你沒看到?」
我遲疑地說:「可是,樓門一直是鎖著的啊......」難道他是從十六層的窗戶中爬下來的嗎?
「是麼?」他微笑,「你記錯了吧。我是從這裡出去的。」
他的背影蹣跚著走進電梯,我鎖好樓門,回到值班室裡打盹。
早晨七點半,他經過前廳,對我說:「早上好!」
「早上好!」我很驚訝,他只睡了這麼一會兒,居然有精神出去散步。
奇怪的是,只過了幾秒鐘——至少在我的印象裡,只過了很短暫的時間——又看到他經過前廳向樓門外走去。他沖我打招呼,就像剛才沒見過面似的:「早上好!」
我詫異地望著他,他走出了樓門。
大約一個小時後,他乘著一輛計程車停在樓外,慢慢從車上挪出來,疲憊不堪地走進大樓,也不理睬我,直接上了電梯。
B先生怎麼了?他在外面這一個小時做了什麼?我想得走了神,卻又看到他微笑著從我面前經過,道了一聲:「辛苦!」就去按電梯的按鈕。
我捧住頭,使勁閉上眼睛又睜開。我瘋了嗎?我的大腦提前老化了嗎?我在做夢嗎?
我在前臺上趴了一會兒,想養養精神。一抬頭,就看到B愁苦地在大廳裡走動著。我下意識地彈了起來!他對我羞澀而淒涼地笑笑:「我丟了件東西......」他茫然地說,「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
「您丟了什麼?」我問他。
他搖搖頭,走出了樓門。
我跟著他走到門外,身後有只手拍了拍我的肩,真是差一點叫我跳起來!
原來是住在1608號的那位老寡婦,她非常神經質,而且,說起來她還是B先生的隔壁鄰居。
「他叫什麼?」她伸出一根瘦得像巫婆的手指頭,遠遠指著B先生的背影。
「B。怎麼啦?」我問。
老太太低聲說:「他很怪!」
這我知道,但怎麼跟她說呢?
她看見B消失在拐角,把嘴湊在我耳邊說:「剛才我聽見他的房子裡有人在哭!」
「哭?」我覺得她太敏感了。
「沒錯!我趴在門上聽到了!」她忽然轉向裡面,臉上皺起驚恐的紋路。
B先生又從裡面走出來了。
我也百思不解,但是客氣地問了一句:「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
「什麼?」他抬起頭來,驚疑地望著我,「什麼東西?」
真是莫名其妙。
他走出樓門。老太太拉著我跟出去,停在陽光下面,悄悄地說:「一個妖怪!」
B在遠處上了計程車。我轉過身,想著老太太的話,無意地向上一瞥。
我看見十六樓上,B先生房間的窗內有個人影。我退遠幾步,用手遮住陽光重新分辨。沒錯,是他的房間。那個清瘦而衰頹的人影移到了窗簾後面。我嚇出一身冷汗。
「你看見了?你看見了?」老太太激動地念著。
我扯著老太太,在她的心臟和腿腳允許的情況下儘快跑到管理室,拿上電棍,乘電梯上了十六層,在B的門口站住。我們緊張地傾聽著。
「B先生!您在裡面嗎?」我輕輕敲門。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尖利的手指掐得我生疼。我拿出備用鑰匙打開了門,必須搞清楚。我手握電棍,走進寧靜狹小的房間。
裡面空蕩蕩的。
老太太乾癟的嘴唇哆嗦著。「他是個妖怪,他是幽靈......」她驚惶地轉動腦袋四處張望,好像這間屋子裡真的有什麼看不見的幽靈。
「我們快離開吧!」她使勁拉我的衣服。我也害怕了。
就是這樣。我確實在今天一天裡看到B先生十幾次出入於樓門內外。而且,他的容貌像霧中的貓頭鷹一般不可捉摸,一會兒蒼老,一會兒又變得比較年輕。他的衣服也時新時舊。這個世界上是沒有幽靈的,但我拿不准B先生是什麼。
快到中午的時候,他拿著一副紙牌走到前廳,要跟我玩一會兒。
我無法拒絕,他明顯的蒼老了,真奇怪。而且他眼睛下面有暗淡的黑暈,目光仿佛是發高燒的病人。
他向我展露出令人驚嘆的牌技,就算我把牌洗得再徹底,他還是能記住每一張牌的位置。我更加相信他是個隱藏在現代城市裡的巫師。
最後,他把牌丟在檯子上,說:「這一點也不神秘,我不是什麼魔法師。年輕人,去買一副偏光眼鏡吧。這牌留給你。有些時候你會發現,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換一副眼鏡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真的托人去眼鏡店幫我買了副便宜的偏光鏡,戴上它再看那副紙牌,原來每一張的背面都用特殊墨水做著標記。
這是B先生教我的一件最有趣的事,也許他另有用意,但我沒有猜破。
吃過午飯,我發現他站在樓門口,呆望著對面的路燈。
「天氣很好。」我小心地跟他打招呼。
「是啊,天氣每次都是這樣。我倒希望某一次看見下雨。」他更像是在喃喃自語,然後他奇怪地說,「你瞧那盞路燈,」
「路燈?」
「對,它一直在那兒嗎?」
我仔細看了看路燈,又看看他:「當然,它早就在那兒,一直在。」
「它......沒有......沒有被打破過?」他耳語似地問我,仿佛心懷恐懼。
「沒有吧。」我搖搖頭。這是拿不准的,附近的頑童很多,而我來這兒當管理員才兩個月。
他問出一個令我渾身發冷的問題:「你沒看見過路燈碎片從地面上飛起來,自動地重新組合好嗎?」
陽光燦爛,他的臉還是那麼蒼白。我的心像被看不見的冰冷的手狠狠捏住了。他看出我在害怕,就笑一笑進去了。
老實說,才認識一天就能讓我這樣害怕的人,B先生算頭一個。
我不敢再主動招呼他。下午我又看見他進進出出,來來去去。有時也跟我說話。但沒有特別奇怪的事情發生。
夜裡,他就死了。
兩個黑衣人把B的屍體和屋子裡所有東西都搬走以後,我站在他的臥室裡茫然四顧,雪白的牆壁,一塵不染的地板。黑衣人想在房間中搜尋什麼?B先生難道真的在這裡藏了東西嗎?回憶著B的種種詭異之處,我感覺這房間把我的心牢牢吸引住了。這裡留著他的靈魂,我荒唐地對自己說。
突然,在靈機一動之下,我從衣袋裡取出那副偏光眼鏡。戴上它後,我驚呆了。
老天哪,牆壁上寫滿了字。
毫無疑問,這是B先生特意寫給我的,他成功地瞞過了那兩個黑衣人。我把門從裡面鎖好,回到臥室激動地讀著牆上的字。這兒寫著一個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我寫下這些,是因為我預感到自己就要死了。我一直渴望對人說出自己的遭遇,但我不敢。現在,我用這種方法告訴你,世界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
在牆上寫字是因為:1,他們在最後會把所有能移動的東西都拿走,留下的只有牆壁;2,用這麼原始、簡單和不可靠的辦法才能騙過他們。你很聰明,理解了我對你所做的暗示。
我死後沒人能看到我的墳墓,讓我來悼念自己吧:B,65歲,死於長久的孤獨和生命力枯竭。他是個罪人,然而又是個可憐的犧牲者。我在這個地方,在這一刻,被囚禁了十年。
十年。
噩夢是這樣開始的,由於人類共同的弱點,我犯了罪,大罪。在我的世界裡,在你還沒有見到、無法想像的世界裡,我得知自己將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法官說:「你被處以一日無期徒刑:在有生之年,你將永遠過著同一天—我們為你隨機選擇的那一天,2008年8月18日,你的一切生命活動都只限於這二十四小時之內,直到自然賦予你的生命結束。作為一種人道主義的優待,你可以在一座熱鬧的都市中服刑,但在服刑期間,你不能對周圍的任何人提起關於你和你所受的刑罰,否則,我們將把你轉移到一個封閉的小空間內,在孤獨中度過刑期。」
你理解嗎?朋友,這是無止境的噩夢。
據說我是第一批被處以時間囚禁的罪人之一。他們還不能瞭解這一技術的全部內涵,我們算是實驗品。
一開始,我對這刑罰的可怕之處還沒有真正的體會。這是座熱鬧繁華的城市,處處充滿生機。我住進自己的房間,對置身於開放的大世界裡感到高興,我透過玻璃窗觀察下面的人群,不準備擔憂以後的日子。
第一天——我這樣說是按照自己的習慣,其實我度過的這十年,這三千六百多個日子,對你們來說都是同一天。第一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打算出去散步,呼吸一下這座都市的空氣。我的鄰居,1608號的那位太太——她真是個細心人——熱情地問候我。
「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我把早已編好的謊言對她說了一番。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在樓下我對你打了個招呼:「早上好!」你對我報以關心。
走到大街上,我在拐角處的報童手裡買了一份報紙,先看了看日期:2008年8月18日,頭版的新聞很吸引人。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對,我是剛剛搬來的。」我回答。
「喜歡我們這裡麼?」
「很好,大家都很友善,咖啡很香。」我向他微笑。
接下來我去公園散步,看場電影,吃午飯,在市政廣場坐著喂鴿子,逗弄躺在嬰兒車裡的小孩。
吃過晚飯後,在街道上漫步,直到疲倦才回家。我躺在床上睡覺,一覺醒來,仍然是2008年8月18日。
第二天(還是按照我的習慣說的),我在同一時刻出門。1608號的太太站在樓道裡問:「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這真有趣,我又一字不差地說了那番話。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我又在下面問候了你,在街拐角買了同一份報紙:2008年8月18日的日報,頭版的新聞對我來說早已是往事。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還是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這一切都像鐘擺一樣準確。
我說出了跟昨天一模一樣的回答。我感到自己好像一個無意間走進一部老電影裡的客串者,我知道電影裡發生的一切,但其他角色卻對此一無所知。
公園、電影、午飯、鴿子、嬰兒車裡的小孩......一模一樣的場景,一模一樣的事,唯一不同的只有我。不,唯一不同的只有我的心。我很清楚,這個日子我已經是第二次度過。這感覺真怪,2008年8月18日,這一天是否像錄影帶一樣永遠保存在某處,保存在宇宙的一個神秘角落?而我則被施了咒語,一次次地進入這盤錄影帶,帶著瞭解一切的心,卻被迫重複著一成不變的情節......
在開始的幾天裡,我並不沮喪,也沒有害怕。甚至還抱著一種優越感和好奇的興趣,觀察這發瘋的世界。我按照固定的時間表過日子,我記熟了在每個時刻、每個地點將遇到的人,以及他們將做的事情。我背誦著自己的臺詞,還在心裡替對方念出他想說的話,我暗自對他說:「嘿,我知道你下一分鐘要做什麼。」
但我很快厭倦了。如果你覺得生活中的某個日子是快樂的、豐富多彩的,那只因為它是唯一的,是轉瞬即逝的。永不逝去的一天是可怕的一天,它會由新鮮變為陳舊,變為腐爛,變為惡毒。
我默默地服刑。第一個星期,我快樂;第二個星期,我累了;第三個星期,我憤怒;第四個星期,我想到死;第五個星期,我知道自己將會發瘋。
真不可思議,在同一個人身上,在同一天,竟可以承載這麼多的眼淚、憤怒、掙扎、絕望和瘋狂。我躲在房間裡痛哭,用力咬著自己的手。時間囚禁之刑,無法打破、不能逃脫的監牢。
有一種魔力籠罩著我,每當一個二十四小時的週期即將過去,我似乎要追隨著時間之流,衝破牢籠;那魔力一下子又把我拉回二十四小時之前。於是一切周而復始。我又開始見到昨天見到的人,重複昨天做過的事。最可怕的是,只有我清楚這一切,其他人對此一無所知。我多羨慕他們,多嫉妒他們!對他們來說,我被永世困在其中的這一天只是生命中的千萬個平凡日子之一。他們將無知無識地度過這普通的一天,然後把它忘記,走進我永遠也看不到的「明天」。可我呢,我還要在循環往復的苦刑中掙扎下去,得不到一點同情和援助......
而且,要知道,除了我自己之外,其餘的一切人、一切事,都是固定不變的,在每一次迴圈當中比原子鐘還更穩定。所以,我必須注意每一件事的準確時刻,以免與這個世界脫節。我有一個固定的時刻表,精確到秒。在這鐘錶般的世界裡我是唯一可變的因素,但我卻要強迫自己成為鐘錶裡的一個零件。我是罪有應得,但我要告訴你,這種刑罰過於殘酷了,即便是對我這樣的罪人。
時間的囚徒,比空間的囚徒更可悲。全世界都與你無關,只有你獨自在不變的時光中老去,日復一日地重複著比死亡還蒼白的生活。
時間是多麼可怕、偉大和不可駕馭的東西。我是想說,當猴子學會了一種把戲,它只能想到憑藉這把戲來換一點食物。人,只有人,才會把他所掌握的一切權力和知識都用於「懲罰」。
在無數次孤獨的發作之後我決定破壞規則,看一看能給世界造成多大的麻煩。我扔掉了時刻表,故意在頭一天的早上七點三十分整出門,而在第二天早上的七點三十分十五秒出門。我在比平時晚半分鐘的時間進入咖啡館,要熱麵包卷和冰咖啡。在下一個迴圈中,再晚半分鐘進去,要蛋糕、檸檬凍和香草霜淇淋。我選擇不同的時刻——但相差不超過一分鐘——從報童手裡買報紙。我在每個迴圈中換著看不同的電影。我這次踩死一隻蝸牛,下次卻把它從地上撿起來放進草叢裡。出於一種可笑的倉惶失措,為了逃離牢籠般的感覺,我曾經到處亂跑,跑到城市的邊緣,再乘坐計程車回來。
我在郊外過夜,仿佛希望這能幫助自己奇跡般地逃離被困於今天的命運。我蜷縮在草叢中,看著星星。時間一秒一秒地流逝,每一秒鐘都在心中撞擊出宏大的迴響。午夜十二點,我激動地坐起來,在星空下奔跑。我狂喊著:「計程車!計程車!」我上車就問司機:「現在是幾點?今天是幾號?」
「0點十分啦。您喝得夠多的,今天是8月18日。」司機說。我的心沉了下去。汽車穿過入睡的城市,停在被夜霧籠罩的大樓前,已是凌晨三點,我還要回到那間小屋,回到監牢中的監牢裡睡覺。
我的歇斯底里症發作了不止一次。我幻想著,在某個特殊的時刻「再次」進入大樓,就能打破魔法。我從郊外回來,在午夜十二點整走進樓門,問你:「幾點了?今天是幾號?」
小夥子,記得嗎?你說:「十二點啦,您住進這兒快有一整天了。今天當然是8月18號。」就是這個時刻,魔法的轉捩點,我要在你的見證之下突破了......我激動萬分,盯住你,在那裡站了一會兒,又問你:「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僅隔幾秒鐘,你就像完全忘了剛才的事。我有種不祥的感覺,我說:「現在是幾點?幾號了?」
你驚訝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你知道當時我是多麼絕望嗎?
我還有過更瘋狂的主意:我想帶著幾個人走得遠遠的,走到郊外去。晚上,我們圍坐在篝火旁,我要在午夜時分講一個故事。當時鐘越過12點、又回到二十四小時前的瞬間,我會看到什麼情形?那幾個人會像幻影一樣消失嗎?他們又會看到什麼?他們會發現自己忽然從家裡的臥室中來到了野外嗎?
我不敢做那樣的實驗,風險太大了,可能會傷害別人。我只能用自己作實驗品,給世界找一點小小的麻煩。
世界沒有垮掉,無論我怎麼躁動,都像籠中困獸的掙扎一樣無濟於事。只有寥寥幾次,我從你和別人的目光中看出了詫異與恐懼。你們發現了嗎?我不清楚。
本來我有種可怕的猜疑:這刑罰只是一種心理層面的感受,只有我的「靈魂」(我只能這麼說)被硬生生地剝離出來,拉回一次次迴圈的開始,而肉體則像行屍走肉一樣,僵硬地重複著比鐘擺還準確的固定行為。也許為了打消這種恐懼,我才故意在每天的行動中做了一點變化。沒有遇到阻礙,而且,我慢慢地發現自己的身體在衰老,我放心了。
如果你的外部行動被限制在一個小範圍內,那麼你會發現,心靈的活動將變得十倍百倍地豐富和激烈。我不是科學愛好者,但現在卻對時間這個東西產生了興趣。我很想知道自己是用什麼方式被一次次拉回8月18日的凌晨0點。我還想知道,時間是什麼,被困在時間中的人又如何與世界發生關係。
後來的日子裡,我一直在觀察和思索。這樣反而不太難過。我列出了幾種被拋入時間迴圈的方式。
第一種,像那些物理學家所說的,每當我被「拉回」一次,時間就在這裡產生了一個分枝,出現了一個新的「平行世界」,在這個新世界裡,除了我本人,其餘的一切都與原來的世界相同。但是,我有證據否定這種理論:這個新世界中的人將不會知道原來那個世界在8月18日發生的事,可有一次,你突然問我:「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我大惑不解。想來這是因為在後面的某次迴圈當中,我將丟失一樣東西,而時刻卻在此時之前。後來證實了這個猜測,我的錢夾丟失了,時刻是上午九點。
還有一種最簡單的解釋:8月18日這一天是固定不變的,只有我一次次地回到這天當中,重複我的生活。但這會造成一個難點,我反覆地度過這二十四小時,度過了三千六百五十次。我一個人在此期間所耗費的物質,比如水和電,會超過整個大樓中其他居民用量的總合。難道沒人發現這樁怪事麼?
有一次,我一言不發地走到大樓對面的路燈底下,脫下鞋子,用它打碎了路燈。然後我穿好鞋走回大廳裡。當時你驚訝極了,你一定認為我發瘋了。不,我在思考問題。
在路燈被打破後的整整一天裡,我記住了每個人看著我的神情、對我所說的話。次日(我習慣的說法),我一早就發現路燈好好地立在那裡,當然啦,我還沒有去打它呢。這一天真的與前一個迴圈大不相同。
我的存在使世界變得充滿悖論。我在這次迴圈當中,在上午九點打碎了街上一盞路燈,那麼在別人即旁觀者眼裡,這盞路燈在九點之後就應該不存在了;但在此次迴圈之前的那些天裡,路燈一直存在到一天的結束。旁觀者究竟會「記得」那一種情況呢?
記得我問過你,在一個中午。你完全不知道我打碎過路燈。
我的最後一個猜測是:每當一個迴圈結束,我就仿佛被單獨拉出這個世界,而那神秘的魔力,即操縱時間的力量,使整個世界(除我之外)退回到二十四小時之前的初始狀態,然後我又被扔進世界裡面,一切重新開始。那就是說,無論我在服刑期間做了什麼,把路燈打碎多少次,旁觀者都只會「記得」最後一次迴圈。
不知我猜的對不對,多想向某個旁觀者詢問一下啊。
但丟掉錢夾的事,還有你看到我不按時刻表行動時的詫異,又如何解釋呢?
大概,在旁觀者眼中,我在若干次迴圈中的行為,像立體空間的物體在平面上的投影一樣,被疊加於一天裡面,於是形成了這麼一種情況:你看著我走出大樓,然後又看見一個我走出大樓,而緊接著,你可能發現我的房間裡仍有一個我。我所處的微觀時間迴圈被嵌套在整個宏觀的時間之內,於是在外人看來就有了一種粒子態一般測不準的「閃動」。
如果有一位超然的觀察者俯視這座城市,他會發現我就像一個做布朗運動的粒子那樣,狂亂而無序地出現在各個角落。這一秒鐘在東邊,下一秒鐘又到了西邊,甚至在同一秒鐘裡出現在幾個地方。普通人如果留意我的行蹤,一定會被這奇怪的現象搞瘋的。
我很遺憾在將要死去的時候才發現了思考的樂趣。我相信,那些孤守在燈塔上的人不會瘋狂,因為他們是思想者。
但唯一不公平的是,他們的每一天都是不同的。
我要死了,我仍然沒有明白時間是什麼,被困於時間中的人又怎樣與世界發生聯繫......再見了,朋友,你將幸福地進入明天,把今天的我永遠忘記。而那個明天是我絕對無法想像的。再見。
我摘下眼鏡,牆壁又變得潔白無瑕。這一切真的發生過嗎?我又戴上眼鏡,B先生寫下的字跡佈滿了整面牆。
應該把這些字塗抹掉。誰知道以後的住戶會不會戴起偏光眼鏡來看這牆壁呢?B先生此時已經死了,但在此時之前,在2008年8月18日凌晨0點到夜裡10點,他依然活著,永遠活著,一次一次地活著。他的秘密仍然不能洩露。
我看了看手錶,已經是11點半了。
我忽然激動起來。
B先生是今天0點住進來的,他的死亡時間是今夜10點,而現在是11點半,距離一個迴圈結束還有半小時!他在牆上寫著,他曾在午夜12點從郊外回來,希望由我見證他突破時間的牢籠。我有辦法驗證他的猜想了。
「一個」B先生已經死了。如果在12點,「另一個」B先生從外面回來,那就至少能證明他的一部分猜想。可那種情況會多麼詭異、恐怖和激動人心啊。
如果是那樣,如果「另一個」回來了,我應該對他說什麼?B先生,您已經死了,現在的您是無數鏡子裡的鬼魂之一?我能不能這樣認為:當我們這些幸福的人無知無識地越過了今天午夜,進入B先生無法求得也無法想像的明天;在被我們超越、拋棄和遺忘的這一天裡,還有一個、兩個、無數個B,無可奈何,循環往復地永遠被困於此。我對這些道理一點都不懂,也想不明白。
我懷著莫大的期望和恐懼,坐在大樓門口的管理員室內,望著窗外的夜世界。
我頭一次注意到時間是這麼奇妙,每一秒鐘都仿佛在我心中跳躍著流過。流逝,流逝,流逝......在某一次迴圈當中,B先生此時此刻還坐在由郊外趕回來的計程車上。我心亂如麻,等待他穿過夜晚的濃霧,蒼白的臉像一盞燈一樣往大樓裡走來;等待他從時間的某個角落佝僂著走來;等待他迷茫絕望地一邊尋找一邊走來。從未知走進未知,從無限走進無限,從幽暗走進幽暗,從牢籠走進牢籠。我要緊緊拉著他的手,不,我要緊緊地抱住他,跟他一起度過由今天到明天的那一秒鐘。如果這樣,我能夠把他帶進明天嗎?或者是他把我拉進那迴圈的魔咒當中?天哪,我在想些什麼?
12點鐘就要到了,我的心跳幾乎停止。
窗外,夜霧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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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囚:比終身監禁更可怕的酷刑】
這次推薦給大家的作品,是中國科幻作家柳文揚的〈一日囚〉。
故事講述一位新房客B先生,在外人眼裡的24小時,度過了長達10年的「同一天」。
比起空間上的終身監禁,B先生被判了更加可怕的時間監禁。
來看看這部有意思的短篇小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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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囚 / 柳文揚
B先生死了。就在他搬進這座大樓不到二十四小時。
B先生是昨夜,不,準確地說是今天凌晨0點住進來的。那時夜霧彌漫,有兩個黑衣男子陪著他,拎著三個大提箱,敲開我值班的房門,要租一間不帶傢俱的房子。這個要求有點奇怪,因為大多數人都想要有傢俱的房間。
「請問你們要租多大的屋子?」我打量著B的光頭問。他戴著眼鏡,蒼白而又靦腆,臉上有種愁苦的模樣。
一個黑衣男人說:「最小的單元就可以了。一間臥室,帶廚房和洗手間。」
「請原諒,三個人住這麼小的房子是不是太擠了......」我說。
黑衣人面無表情,指了指B:「就他自己住。」
「好吧,您想租多久?半年還是一年?」我問B。
B先生低聲說:「一天......」
「什麼?」我沒聽清楚。
黑衣人說:「租一個月吧。這是你們最短的租期?」
「對。」我拿出登記簿,讓B寫下自己的名字。黑衣人付了一個月租金,然後我帶他們上電梯,到了大樓16層的那個小套間。
B先生對客廳表示滿意,但他抱怨房子的視野太狹窄了。黑衣男人們冷淡地沉默著,把大箱子打開。裡面竟裝滿了簡易傢俱——折疊的帆布衣櫃、充氣床墊,還有一些換洗衣服。最後,B安頓下來,一個黑衣人看了看表,說:「8月18日了,現在是凌晨0點整。」
兩個黑衣人走了。我對B說:「早點休息吧,希望您在這裡住得愉快。」
他點頭說:「是啊,愉快......我不會打擾你們太久的。」
「您說什麼?」
一瞬間,他眼睛裡流露出虛弱和渴望,好像要說什麼。我被嚇住了。但他馬上恢復了常態,也就是說,恢復了那種靦腆和愁苦的模樣。
「麻煩你了。請讓我休息吧。」他客氣地把我送出門外。
這就是我記憶中的昨夜。
僅隔二十幾個小時,B就死在房間裡。他死後形容枯槁,看上去老了很多。
那兩個黑衣人穿過夜霧走進大樓,還帶了一位醫生模樣的人。我現在還不懂,他們是如何預知B先生的死訊的。當他們要我打開那間屋子的門,發現B毫無生氣地躺在客廳地下時,他們一點也不驚訝。醫生走過去,翻開B的眼皮,然後摸摸他的脖子,轉身對兩個黑衣人點了點頭。
「他死了。」
他們想抬起B先生的屍體,我攔在門口說:「等一下,我應該去報警。還有,我都沒有發現他已經死了,你們是怎麼知道的呢?」
一個黑衣人走過來,低沉地說:「不必報警。」他拿出一份證件給我看,那是種讓人無法懷疑其權威性的身份證明。我沉默了。
他們在房間裡翻來翻去,把所有簡易傢俱拆開,每一件衣服都抖開來看——我發現那些衣服都很舊,而且都是一模一樣的套裝。B在這兒住了還不滿一天,難道能在房子裡藏什麼東西嗎?最後,他們將屋中的一切裝進大提箱,抬起B,消失在門外。只剩我一個人站在四壁皆白、空空如也的房間裡。
對這個死去的人,我有種奇怪的感覺。我認識他只有二十幾個鐘頭,但卻像是多年的老友似的。細究原因,大概是他每次見我都表現出老友一般的熟絡。
B先生真的有些古怪。他的精力一定非常旺盛,單看外表會被欺騙的,他蒼白憔悴,仿佛弱不禁風,但是他整整一天頻繁地出入於大樓內外,僅僅被我看見的就有十幾次。他好像可以突然間出現在這裡,又突然間出現在那裡。
自從午夜安排好房間,我第一次看見B先生竟是在半分鐘後。誰知道他是怎麼樣飛快地、神不知鬼不覺地下了樓,無聲地站在我旁邊。
我目瞪口呆地盯著他。他眼睛紅紅的,仿佛換了一個人,急切地問我:「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我莫名其妙地說。
「現在是幾點?幾號了?」他夢遊一樣問。
我幾乎被他嚇住,很快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他沒有理睬我的問題,呆了呆,說:「哦,是這樣......謝謝你。」
他回去睡了。但早上3點鐘,我竟透過窗子看見他在樓外。他佝僂著身子,從霧氣裡慢慢地移動過來,蒼白的臉像一盞昏燈。我趕忙出去,打開玻璃大門。他疲倦地走進來。
「您才安頓下來,不好好睡一覺嗎?」我說,「是什麼時候出去的?」
「什麼?」他愣了一下,然後說,「哦,我不累。我出去的時候,你沒看到?」
我遲疑地說:「可是,樓門一直是鎖著的啊......」難道他是從十六層的窗戶中爬下來的嗎?
「是麼?」他微笑,「你記錯了吧。我是從這裡出去的。」
他的背影蹣跚著走進電梯,我鎖好樓門,回到值班室裡打盹。
早晨七點半,他經過前廳,對我說:「早上好!」
「早上好!」我很驚訝,他只睡了這麼一會兒,居然有精神出去散步。
奇怪的是,只過了幾秒鐘——至少在我的印象裡,只過了很短暫的時間——又看到他經過前廳向樓門外走去。他沖我打招呼,就像剛才沒見過面似的:「早上好!」
我詫異地望著他,他走出了樓門。
大約一個小時後,他乘著一輛計程車停在樓外,慢慢從車上挪出來,疲憊不堪地走進大樓,也不理睬我,直接上了電梯。
B先生怎麼了?他在外面這一個小時做了什麼?我想得走了神,卻又看到他微笑著從我面前經過,道了一聲:「辛苦!」就去按電梯的按鈕。
我捧住頭,使勁閉上眼睛又睜開。我瘋了嗎?我的大腦提前老化了嗎?我在做夢嗎?
我在前臺上趴了一會兒,想養養精神。一抬頭,就看到B愁苦地在大廳裡走動著。我下意識地彈了起來!他對我羞澀而淒涼地笑笑:「我丟了件東西......」他茫然地說,「一定要找到,一定要找到......」
「您丟了什麼?」我問他。
他搖搖頭,走出了樓門。
我跟著他走到門外,身後有只手拍了拍我的肩,真是差一點叫我跳起來!
原來是住在1608號的那位老寡婦,她非常神經質,而且,說起來她還是B先生的隔壁鄰居。
「他叫什麼?」她伸出一根瘦得像巫婆的手指頭,遠遠指著B先生的背影。
「B。怎麼啦?」我問。
老太太低聲說:「他很怪!」
這我知道,但怎麼跟她說呢?
她看見B消失在拐角,把嘴湊在我耳邊說:「剛才我聽見他的房子裡有人在哭!」
「哭?」我覺得她太敏感了。
「沒錯!我趴在門上聽到了!」她忽然轉向裡面,臉上皺起驚恐的紋路。
B先生又從裡面走出來了。
我也百思不解,但是客氣地問了一句:「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
「什麼?」他抬起頭來,驚疑地望著我,「什麼東西?」
真是莫名其妙。
他走出樓門。老太太拉著我跟出去,停在陽光下面,悄悄地說:「一個妖怪!」
B在遠處上了計程車。我轉過身,想著老太太的話,無意地向上一瞥。
我看見十六樓上,B先生房間的窗內有個人影。我退遠幾步,用手遮住陽光重新分辨。沒錯,是他的房間。那個清瘦而衰頹的人影移到了窗簾後面。我嚇出一身冷汗。
「你看見了?你看見了?」老太太激動地念著。
我扯著老太太,在她的心臟和腿腳允許的情況下儘快跑到管理室,拿上電棍,乘電梯上了十六層,在B的門口站住。我們緊張地傾聽著。
「B先生!您在裡面嗎?」我輕輕敲門。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尖利的手指掐得我生疼。我拿出備用鑰匙打開了門,必須搞清楚。我手握電棍,走進寧靜狹小的房間。
裡面空蕩蕩的。
老太太乾癟的嘴唇哆嗦著。「他是個妖怪,他是幽靈......」她驚惶地轉動腦袋四處張望,好像這間屋子裡真的有什麼看不見的幽靈。
「我們快離開吧!」她使勁拉我的衣服。我也害怕了。
就是這樣。我確實在今天一天裡看到B先生十幾次出入於樓門內外。而且,他的容貌像霧中的貓頭鷹一般不可捉摸,一會兒蒼老,一會兒又變得比較年輕。他的衣服也時新時舊。這個世界上是沒有幽靈的,但我拿不准B先生是什麼。
快到中午的時候,他拿著一副紙牌走到前廳,要跟我玩一會兒。
我無法拒絕,他明顯的蒼老了,真奇怪。而且他眼睛下面有暗淡的黑暈,目光仿佛是發高燒的病人。
他向我展露出令人驚嘆的牌技,就算我把牌洗得再徹底,他還是能記住每一張牌的位置。我更加相信他是個隱藏在現代城市裡的巫師。
最後,他把牌丟在檯子上,說:「這一點也不神秘,我不是什麼魔法師。年輕人,去買一副偏光眼鏡吧。這牌留給你。有些時候你會發現,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換一副眼鏡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真的托人去眼鏡店幫我買了副便宜的偏光鏡,戴上它再看那副紙牌,原來每一張的背面都用特殊墨水做著標記。
這是B先生教我的一件最有趣的事,也許他另有用意,但我沒有猜破。
吃過午飯,我發現他站在樓門口,呆望著對面的路燈。
「天氣很好。」我小心地跟他打招呼。
「是啊,天氣每次都是這樣。我倒希望某一次看見下雨。」他更像是在喃喃自語,然後他奇怪地說,「你瞧那盞路燈,」
「路燈?」
「對,它一直在那兒嗎?」
我仔細看了看路燈,又看看他:「當然,它早就在那兒,一直在。」
「它......沒有......沒有被打破過?」他耳語似地問我,仿佛心懷恐懼。
「沒有吧。」我搖搖頭。這是拿不准的,附近的頑童很多,而我來這兒當管理員才兩個月。
他問出一個令我渾身發冷的問題:「你沒看見過路燈碎片從地面上飛起來,自動地重新組合好嗎?」
陽光燦爛,他的臉還是那麼蒼白。我的心像被看不見的冰冷的手狠狠捏住了。他看出我在害怕,就笑一笑進去了。
老實說,才認識一天就能讓我這樣害怕的人,B先生算頭一個。
我不敢再主動招呼他。下午我又看見他進進出出,來來去去。有時也跟我說話。但沒有特別奇怪的事情發生。
夜裡,他就死了。
兩個黑衣人把B的屍體和屋子裡所有東西都搬走以後,我站在他的臥室裡茫然四顧,雪白的牆壁,一塵不染的地板。黑衣人想在房間中搜尋什麼?B先生難道真的在這裡藏了東西嗎?回憶著B的種種詭異之處,我感覺這房間把我的心牢牢吸引住了。這裡留著他的靈魂,我荒唐地對自己說。
突然,在靈機一動之下,我從衣袋裡取出那副偏光眼鏡。戴上它後,我驚呆了。
老天哪,牆壁上寫滿了字。
毫無疑問,這是B先生特意寫給我的,他成功地瞞過了那兩個黑衣人。我把門從裡面鎖好,回到臥室激動地讀著牆上的字。這兒寫著一個最讓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我寫下這些,是因為我預感到自己就要死了。我一直渴望對人說出自己的遭遇,但我不敢。現在,我用這種方法告訴你,世界不像你想的那麼簡單。
在牆上寫字是因為:1,他們在最後會把所有能移動的東西都拿走,留下的只有牆壁;2,用這麼原始、簡單和不可靠的辦法才能騙過他們。你很聰明,理解了我對你所做的暗示。
我死後沒人能看到我的墳墓,讓我來悼念自己吧:B,65歲,死於長久的孤獨和生命力枯竭。他是個罪人,然而又是個可憐的犧牲者。我在這個地方,在這一刻,被囚禁了十年。
十年。
噩夢是這樣開始的,由於人類共同的弱點,我犯了罪,大罪。在我的世界裡,在你還沒有見到、無法想像的世界裡,我得知自己將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法官說:「你被處以一日無期徒刑:在有生之年,你將永遠過著同一天—我們為你隨機選擇的那一天,2008年8月18日,你的一切生命活動都只限於這二十四小時之內,直到自然賦予你的生命結束。作為一種人道主義的優待,你可以在一座熱鬧的都市中服刑,但在服刑期間,你不能對周圍的任何人提起關於你和你所受的刑罰,否則,我們將把你轉移到一個封閉的小空間內,在孤獨中度過刑期。」
你理解嗎?朋友,這是無止境的噩夢。
據說我是第一批被處以時間囚禁的罪人之一。他們還不能瞭解這一技術的全部內涵,我們算是實驗品。
一開始,我對這刑罰的可怕之處還沒有真正的體會。這是座熱鬧繁華的城市,處處充滿生機。我住進自己的房間,對置身於開放的大世界裡感到高興,我透過玻璃窗觀察下面的人群,不準備擔憂以後的日子。
第一天——我這樣說是按照自己的習慣,其實我度過的這十年,這三千六百多個日子,對你們來說都是同一天。第一天,我早早地起了床,打算出去散步,呼吸一下這座都市的空氣。我的鄰居,1608號的那位太太——她真是個細心人——熱情地問候我。
「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我把早已編好的謊言對她說了一番。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在樓下我對你打了個招呼:「早上好!」你對我報以關心。
走到大街上,我在拐角處的報童手裡買了一份報紙,先看了看日期:2008年8月18日,頭版的新聞很吸引人。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對,我是剛剛搬來的。」我回答。
「喜歡我們這裡麼?」
「很好,大家都很友善,咖啡很香。」我向他微笑。
接下來我去公園散步,看場電影,吃午飯,在市政廣場坐著喂鴿子,逗弄躺在嬰兒車裡的小孩。
吃過晚飯後,在街道上漫步,直到疲倦才回家。我躺在床上睡覺,一覺醒來,仍然是2008年8月18日。
第二天(還是按照我的習慣說的),我在同一時刻出門。1608號的太太站在樓道裡問:「您好!您是新搬來的鄰居嗎?」
我答道:「是的。很高興認識您。」
「您從哪裡來?」
這真有趣,我又一字不差地說了那番話。她最後說:「希望您在這兒住得愉快!」
我又在下面問候了你,在街拐角買了同一份報紙:2008年8月18日的日報,頭版的新聞對我來說早已是往事。我過馬路,在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早餐,還是巴西咖啡和烤麵包。我看報紙,咖啡館老闆對我說:「我覺得您很面生。」
這一切都像鐘擺一樣準確。
我說出了跟昨天一模一樣的回答。我感到自己好像一個無意間走進一部老電影裡的客串者,我知道電影裡發生的一切,但其他角色卻對此一無所知。
公園、電影、午飯、鴿子、嬰兒車裡的小孩......一模一樣的場景,一模一樣的事,唯一不同的只有我。不,唯一不同的只有我的心。我很清楚,這個日子我已經是第二次度過。這感覺真怪,2008年8月18日,這一天是否像錄影帶一樣永遠保存在某處,保存在宇宙的一個神秘角落?而我則被施了咒語,一次次地進入這盤錄影帶,帶著瞭解一切的心,卻被迫重複著一成不變的情節......
在開始的幾天裡,我並不沮喪,也沒有害怕。甚至還抱著一種優越感和好奇的興趣,觀察這發瘋的世界。我按照固定的時間表過日子,我記熟了在每個時刻、每個地點將遇到的人,以及他們將做的事情。我背誦著自己的臺詞,還在心裡替對方念出他想說的話,我暗自對他說:「嘿,我知道你下一分鐘要做什麼。」
但我很快厭倦了。如果你覺得生活中的某個日子是快樂的、豐富多彩的,那只因為它是唯一的,是轉瞬即逝的。永不逝去的一天是可怕的一天,它會由新鮮變為陳舊,變為腐爛,變為惡毒。
我默默地服刑。第一個星期,我快樂;第二個星期,我累了;第三個星期,我憤怒;第四個星期,我想到死;第五個星期,我知道自己將會發瘋。
真不可思議,在同一個人身上,在同一天,竟可以承載這麼多的眼淚、憤怒、掙扎、絕望和瘋狂。我躲在房間裡痛哭,用力咬著自己的手。時間囚禁之刑,無法打破、不能逃脫的監牢。
有一種魔力籠罩著我,每當一個二十四小時的週期即將過去,我似乎要追隨著時間之流,衝破牢籠;那魔力一下子又把我拉回二十四小時之前。於是一切周而復始。我又開始見到昨天見到的人,重複昨天做過的事。最可怕的是,只有我清楚這一切,其他人對此一無所知。我多羨慕他們,多嫉妒他們!對他們來說,我被永世困在其中的這一天只是生命中的千萬個平凡日子之一。他們將無知無識地度過這普通的一天,然後把它忘記,走進我永遠也看不到的「明天」。可我呢,我還要在循環往復的苦刑中掙扎下去,得不到一點同情和援助......
而且,要知道,除了我自己之外,其餘的一切人、一切事,都是固定不變的,在每一次迴圈當中比原子鐘還更穩定。所以,我必須注意每一件事的準確時刻,以免與這個世界脫節。我有一個固定的時刻表,精確到秒。在這鐘錶般的世界裡我是唯一可變的因素,但我卻要強迫自己成為鐘錶裡的一個零件。我是罪有應得,但我要告訴你,這種刑罰過於殘酷了,即便是對我這樣的罪人。
時間的囚徒,比空間的囚徒更可悲。全世界都與你無關,只有你獨自在不變的時光中老去,日復一日地重複著比死亡還蒼白的生活。
時間是多麼可怕、偉大和不可駕馭的東西。我是想說,當猴子學會了一種把戲,它只能想到憑藉這把戲來換一點食物。人,只有人,才會把他所掌握的一切權力和知識都用於「懲罰」。
在無數次孤獨的發作之後我決定破壞規則,看一看能給世界造成多大的麻煩。我扔掉了時刻表,故意在頭一天的早上七點三十分整出門,而在第二天早上的七點三十分十五秒出門。我在比平時晚半分鐘的時間進入咖啡館,要熱麵包卷和冰咖啡。在下一個迴圈中,再晚半分鐘進去,要蛋糕、檸檬凍和香草霜淇淋。我選擇不同的時刻——但相差不超過一分鐘——從報童手裡買報紙。我在每個迴圈中換著看不同的電影。我這次踩死一隻蝸牛,下次卻把它從地上撿起來放進草叢裡。出於一種可笑的倉惶失措,為了逃離牢籠般的感覺,我曾經到處亂跑,跑到城市的邊緣,再乘坐計程車回來。
我在郊外過夜,仿佛希望這能幫助自己奇跡般地逃離被困於今天的命運。我蜷縮在草叢中,看著星星。時間一秒一秒地流逝,每一秒鐘都在心中撞擊出宏大的迴響。午夜十二點,我激動地坐起來,在星空下奔跑。我狂喊著:「計程車!計程車!」我上車就問司機:「現在是幾點?今天是幾號?」
「0點十分啦。您喝得夠多的,今天是8月18日。」司機說。我的心沉了下去。汽車穿過入睡的城市,停在被夜霧籠罩的大樓前,已是凌晨三點,我還要回到那間小屋,回到監牢中的監牢裡睡覺。
我的歇斯底里症發作了不止一次。我幻想著,在某個特殊的時刻「再次」進入大樓,就能打破魔法。我從郊外回來,在午夜十二點整走進樓門,問你:「幾點了?今天是幾號?」
小夥子,記得嗎?你說:「十二點啦,您住進這兒快有一整天了。今天當然是8月18號。」就是這個時刻,魔法的轉捩點,我要在你的見證之下突破了......我激動萬分,盯住你,在那裡站了一會兒,又問你:「現在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僅隔幾秒鐘,你就像完全忘了剛才的事。我有種不祥的感覺,我說:「現在是幾點?幾號了?」
你驚訝地回答:「8月18日凌晨......0點過1分。您是什麼時候下來的?」
你知道當時我是多麼絕望嗎?
我還有過更瘋狂的主意:我想帶著幾個人走得遠遠的,走到郊外去。晚上,我們圍坐在篝火旁,我要在午夜時分講一個故事。當時鐘越過12點、又回到二十四小時前的瞬間,我會看到什麼情形?那幾個人會像幻影一樣消失嗎?他們又會看到什麼?他們會發現自己忽然從家裡的臥室中來到了野外嗎?
我不敢做那樣的實驗,風險太大了,可能會傷害別人。我只能用自己作實驗品,給世界找一點小小的麻煩。
世界沒有垮掉,無論我怎麼躁動,都像籠中困獸的掙扎一樣無濟於事。只有寥寥幾次,我從你和別人的目光中看出了詫異與恐懼。你們發現了嗎?我不清楚。
本來我有種可怕的猜疑:這刑罰只是一種心理層面的感受,只有我的「靈魂」(我只能這麼說)被硬生生地剝離出來,拉回一次次迴圈的開始,而肉體則像行屍走肉一樣,僵硬地重複著比鐘擺還準確的固定行為。也許為了打消這種恐懼,我才故意在每天的行動中做了一點變化。沒有遇到阻礙,而且,我慢慢地發現自己的身體在衰老,我放心了。
如果你的外部行動被限制在一個小範圍內,那麼你會發現,心靈的活動將變得十倍百倍地豐富和激烈。我不是科學愛好者,但現在卻對時間這個東西產生了興趣。我很想知道自己是用什麼方式被一次次拉回8月18日的凌晨0點。我還想知道,時間是什麼,被困在時間中的人又如何與世界發生關係。
後來的日子裡,我一直在觀察和思索。這樣反而不太難過。我列出了幾種被拋入時間迴圈的方式。
第一種,像那些物理學家所說的,每當我被「拉回」一次,時間就在這裡產生了一個分枝,出現了一個新的「平行世界」,在這個新世界裡,除了我本人,其餘的一切都與原來的世界相同。但是,我有證據否定這種理論:這個新世界中的人將不會知道原來那個世界在8月18日發生的事,可有一次,你突然問我:「您丟的東西找到了嗎?」我大惑不解。想來這是因為在後面的某次迴圈當中,我將丟失一樣東西,而時刻卻在此時之前。後來證實了這個猜測,我的錢夾丟失了,時刻是上午九點。
還有一種最簡單的解釋:8月18日這一天是固定不變的,只有我一次次地回到這天當中,重複我的生活。但這會造成一個難點,我反覆地度過這二十四小時,度過了三千六百五十次。我一個人在此期間所耗費的物質,比如水和電,會超過整個大樓中其他居民用量的總合。難道沒人發現這樁怪事麼?
有一次,我一言不發地走到大樓對面的路燈底下,脫下鞋子,用它打碎了路燈。然後我穿好鞋走回大廳裡。當時你驚訝極了,你一定認為我發瘋了。不,我在思考問題。
在路燈被打破後的整整一天裡,我記住了每個人看著我的神情、對我所說的話。次日(我習慣的說法),我一早就發現路燈好好地立在那裡,當然啦,我還沒有去打它呢。這一天真的與前一個迴圈大不相同。
我的存在使世界變得充滿悖論。我在這次迴圈當中,在上午九點打碎了街上一盞路燈,那麼在別人即旁觀者眼裡,這盞路燈在九點之後就應該不存在了;但在此次迴圈之前的那些天裡,路燈一直存在到一天的結束。旁觀者究竟會「記得」那一種情況呢?
記得我問過你,在一個中午。你完全不知道我打碎過路燈。
我的最後一個猜測是:每當一個迴圈結束,我就仿佛被單獨拉出這個世界,而那神秘的魔力,即操縱時間的力量,使整個世界(除我之外)退回到二十四小時之前的初始狀態,然後我又被扔進世界裡面,一切重新開始。那就是說,無論我在服刑期間做了什麼,把路燈打碎多少次,旁觀者都只會「記得」最後一次迴圈。
不知我猜的對不對,多想向某個旁觀者詢問一下啊。
但丟掉錢夾的事,還有你看到我不按時刻表行動時的詫異,又如何解釋呢?
大概,在旁觀者眼中,我在若干次迴圈中的行為,像立體空間的物體在平面上的投影一樣,被疊加於一天裡面,於是形成了這麼一種情況:你看著我走出大樓,然後又看見一個我走出大樓,而緊接著,你可能發現我的房間裡仍有一個我。我所處的微觀時間迴圈被嵌套在整個宏觀的時間之內,於是在外人看來就有了一種粒子態一般測不準的「閃動」。
如果有一位超然的觀察者俯視這座城市,他會發現我就像一個做布朗運動的粒子那樣,狂亂而無序地出現在各個角落。這一秒鐘在東邊,下一秒鐘又到了西邊,甚至在同一秒鐘裡出現在幾個地方。普通人如果留意我的行蹤,一定會被這奇怪的現象搞瘋的。
我很遺憾在將要死去的時候才發現了思考的樂趣。我相信,那些孤守在燈塔上的人不會瘋狂,因為他們是思想者。
但唯一不公平的是,他們的每一天都是不同的。
我要死了,我仍然沒有明白時間是什麼,被困於時間中的人又怎樣與世界發生聯繫......再見了,朋友,你將幸福地進入明天,把今天的我永遠忘記。而那個明天是我絕對無法想像的。再見。
我摘下眼鏡,牆壁又變得潔白無瑕。這一切真的發生過嗎?我又戴上眼鏡,B先生寫下的字跡佈滿了整面牆。
應該把這些字塗抹掉。誰知道以後的住戶會不會戴起偏光眼鏡來看這牆壁呢?B先生此時已經死了,但在此時之前,在2008年8月18日凌晨0點到夜裡10點,他依然活著,永遠活著,一次一次地活著。他的秘密仍然不能洩露。
我看了看手錶,已經是11點半了。
我忽然激動起來。
B先生是今天0點住進來的,他的死亡時間是今夜10點,而現在是11點半,距離一個迴圈結束還有半小時!他在牆上寫著,他曾在午夜12點從郊外回來,希望由我見證他突破時間的牢籠。我有辦法驗證他的猜想了。
「一個」B先生已經死了。如果在12點,「另一個」B先生從外面回來,那就至少能證明他的一部分猜想。可那種情況會多麼詭異、恐怖和激動人心啊。
如果是那樣,如果「另一個」回來了,我應該對他說什麼?B先生,您已經死了,現在的您是無數鏡子裡的鬼魂之一?我能不能這樣認為:當我們這些幸福的人無知無識地越過了今天午夜,進入B先生無法求得也無法想像的明天;在被我們超越、拋棄和遺忘的這一天裡,還有一個、兩個、無數個B,無可奈何,循環往復地永遠被困於此。我對這些道理一點都不懂,也想不明白。
我懷著莫大的期望和恐懼,坐在大樓門口的管理員室內,望著窗外的夜世界。
我頭一次注意到時間是這麼奇妙,每一秒鐘都仿佛在我心中跳躍著流過。流逝,流逝,流逝......在某一次迴圈當中,B先生此時此刻還坐在由郊外趕回來的計程車上。我心亂如麻,等待他穿過夜晚的濃霧,蒼白的臉像一盞燈一樣往大樓裡走來;等待他從時間的某個角落佝僂著走來;等待他迷茫絕望地一邊尋找一邊走來。從未知走進未知,從無限走進無限,從幽暗走進幽暗,從牢籠走進牢籠。我要緊緊拉著他的手,不,我要緊緊地抱住他,跟他一起度過由今天到明天的那一秒鐘。如果這樣,我能夠把他帶進明天嗎?或者是他把我拉進那迴圈的魔咒當中?天哪,我在想些什麼?
12點鐘就要到了,我的心跳幾乎停止。
窗外,夜霧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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