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須六百萬直接入籍臺灣👑
兩星期前,有任職傳媒朋友密我想問關於專業移民人才移民臺灣的細節。所以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到底什麼「專業」能合資格無須付出600萬臺幣,就能移民臺灣。
所謂高級專業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科技領域
1.在奈米、微機電技術、光電技術、資訊及通訊技術、通訊傳播技術、自動化系統整合技術、材料應用技術、高精密感測技術、生物科技、資源開發或能源節約及尖端基礎研究、國防及軍事戰略等尖端科技上具有獨到才能或有傑出研發設計。
2.在人工智慧、物聯網、擴增實境、區塊鏈、虛擬實境、機器人、積層製造等前瞻科技上具有獨到才能或有傑出研發設計者。
二、#經濟領域
1.在產業之關鍵技術、產品關鍵零組件或其他技術上具有獨到專業技能,能實際促進我國產業升級。
2.在農、工、商業之農業開發、運銷、機器設備、半導體、積體電路、光電、資通訊、電子電路設計、生技醫材、精密機械、汽車零組件、系統整合、大眾傳播、法律、保險、銀行、翻譯、諮詢顧問、綠色能源、醫療照護、文化創意或觀光旅遊等企業擔任專業職務,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臺灣極需之人才。
三、#教育領域
1.曾任國內外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現受聘於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2.現任或曾任國內外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或研究技術人員,現受聘於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3.學術活動或研究結果獲得國家機關或國際著名學會、團體頒發獎項或論文刊登於著名論文引用目錄或國際著名學術雜誌。
四、#文化或藝術領域
1、獲各界或知名評論家、文化、藝術協會、重要媒體報章雜誌評論肯定者。
2、現任或曾擔任獲傑出評價之活動(指標性藝術博覽會、雙年展等藝文計畫)主要或重要角色者。
3、曾獲得國內或國際認可之獎項或擔任獎項之評審者。
4、具備傑出成就始得加入之組織成員。
5、在文化資產或固有文化之保存、維護、傳承及宣揚具有特殊技能或成就者。
6、在音樂、舞蹈、美術、戲劇、文學、民俗技藝、工藝、環境藝術、攝影、廣播、電影、電視等各種文藝工作有傑出技能或成就者。
五、#體育領域
1、曾獲國際體育(運動)比賽前三名或具優異技能有助提升臺灣運動競技實力。
2、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國際性體育(運動)比賽裁判或具優異賽事績效而有助提升臺灣運動競技實力。
其他領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民主、人權、宗教等領域有重要著作或享譽國際之具體事蹟。
2、在金融、醫學、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且為我國亟需之人才。
3、在社會、生活、飲食及流行時尚等具優異才能者
以上專業,由移民署、科技部、工業局、文化部,聯合審查會審核認定後,出具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將由移民署核發梅花卡。
當收到梅花卡後,其家屬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不能自理之成年子女(殘障),可以一併申請永久居留。且沒有期限,沒有居住義務。定居、入籍台灣,不必放棄原有國籍。沒有申請規費,臺灣收入想有所得稅減半優惠。可向勞動部申請開放式工作許可函並自由從事工作,不必由聘僱單位代為申請。分別是「殊勳」、「傑出貢獻」,可以直接入籍。
如果你是特殊貢獻、高級專業人才,更可直接入籍。以下是特殊貢獻、高級專業人才的認定標準。
一、
1.曾獲部會級以上政府機關獎章。
2、曾獲國際性組織頒授獎章或參加國際性比賽獲得前五名,有助於提昇我國相關技術與人才培育。
3、對民主、人權、宗教、教育、文化、藝術、經濟、金融、醫學、體育、其他領域,有卓越貢獻。
4、有助於提高臺灣國際形象。
5、對臺灣社會長期奉獻服務,具有顯著成效
6、其他有殊勳於臺灣。
二、對臺灣有特殊貢獻:指能證明自身對國家、社會之貢獻程度,如經報章、雜誌等之報導資料或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顯示對國家、社會及其他領域有正面之貢獻事蹟。
凡「殊勳」、「傑出貢獻」者可以直接入籍。其家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不能自理之成年子女(殘障),也可以一併直接申請入籍。入籍台灣,不必放棄原有國籍。
如果你屬於上述專業人士,那就可以省下六百萬,直接向臺灣申請專業人才移民。
背景:#花蓮清水斷崖
#移民臺灣小撇步
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可申請系統 在 夏雪Angela beatric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無須六百萬直接入籍臺灣👑
兩星期前,有任職傳媒朋友密我想問關於專業移民人才移民臺灣的細節。所以今天想來跟大家分享,到底什麼「專業」能合資格無須付出600萬臺幣,就能移民臺灣。
所謂高級專業人才,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科技領域
1.在奈米、微機電技術、光電技術、資訊及通訊技術、通訊傳播技術、自動化系統整合技術、材料應用技術、高精密感測技術、生物科技、資源開發或能源節約及尖端基礎研究、國防及軍事戰略等尖端科技上具有獨到才能或有傑出研發設計。
2.在人工智慧、物聯網、擴增實境、區塊鏈、虛擬實境、機器人、積層製造等前瞻科技上具有獨到才能或有傑出研發設計者。
二、#經濟領域
1.在產業之關鍵技術、產品關鍵零組件或其他技術上具有獨到專業技能,能實際促進我國產業升級。
2.在農、工、商業之農業開發、運銷、機器設備、半導體、積體電路、光電、資通訊、電子電路設計、生技醫材、精密機械、汽車零組件、系統整合、大眾傳播、法律、保險、銀行、翻譯、諮詢顧問、綠色能源、醫療照護、文化創意或觀光旅遊等企業擔任專業職務,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為臺灣極需之人才。
三、#教育領域
1.曾任國內外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現受聘於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2.現任或曾任國內外研究機構之研究人員或研究技術人員,現受聘於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3.學術活動或研究結果獲得國家機關或國際著名學會、團體頒發獎項或論文刊登於著名論文引用目錄或國際著名學術雜誌。
四、#文化或藝術領域
1、獲各界或知名評論家、文化、藝術協會、重要媒體報章雜誌評論肯定者。
2、現任或曾擔任獲傑出評價之活動(指標性藝術博覽會、雙年展等藝文計畫)主要或重要角色者。
3、曾獲得國內或國際認可之獎項或擔任獎項之評審者。
4、具備傑出成就始得加入之組織成員。
5、在文化資產或固有文化之保存、維護、傳承及宣揚具有特殊技能或成就者。
6、在音樂、舞蹈、美術、戲劇、文學、民俗技藝、工藝、環境藝術、攝影、廣播、電影、電視等各種文藝工作有傑出技能或成就者。
五、#體育領域
1、曾獲國際體育(運動)比賽前三名或具優異技能有助提升臺灣運動競技實力。
2、曾任各國家代表隊教練、國際性體育(運動)比賽裁判或具優異賽事績效而有助提升臺灣運動競技實力。
其他領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民主、人權、宗教等領域有重要著作或享譽國際之具體事蹟。
2、在金融、醫學、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具傑出專業才能或有跨國經驗且為我國亟需之人才。
3、在社會、生活、飲食及流行時尚等具優異才能者
以上專業,由移民署、科技部、工業局、文化部,聯合審查會審核認定後,出具歸化國籍之高級專業人才推薦理由書,將由移民署核發梅花卡。
當收到梅花卡後,其家屬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不能自理之成年子女(殘障),可以一併申請永久居留。且沒有期限,沒有居住義務。定居、入籍台灣,不必放棄原有國籍。沒有申請規費,臺灣收入想有所得稅減半優惠。可向勞動部申請開放式工作許可函並自由從事工作,不必由聘僱單位代為申請。分別是「殊勳」、「傑出貢獻」,可以直接入籍。
如果你是特殊貢獻、高級專業人才,更可直接入籍。以下是特殊貢獻、高級專業人才的認定標準。
一、
1.曾獲部會級以上政府機關獎章。
2、曾獲國際性組織頒授獎章或參加國際性比賽獲得前五名,有助於提昇我國相關技術與人才培育。
3、對民主、人權、宗教、教育、文化、藝術、經濟、金融、醫學、體育、其他領域,有卓越貢獻。
4、有助於提高臺灣國際形象。
5、對臺灣社會長期奉獻服務,具有顯著成效
6、其他有殊勳於臺灣。
二、對臺灣有特殊貢獻:指能證明自身對國家、社會之貢獻程度,如經報章、雜誌等之報導資料或政府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顯示對國家、社會及其他領域有正面之貢獻事蹟。
凡「殊勳」、「傑出貢獻」者可以直接入籍。其家屬: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不能自理之成年子女(殘障),也可以一併直接申請入籍。入籍台灣,不必放棄原有國籍。
如果你屬於上述專業人士,那就可以省下六百萬,直接向臺灣申請專業人才移民。
背景:#花蓮清水斷崖
#移民臺灣小撇步
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可申請系統 在 DJ 楊凱涵 Hannah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不可不知!7/1起29項新制正式上路
#救國救民救荷包
轉發:Yahoo奇摩(即時新聞)作者Yahoo!奇摩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6年6月30日 下午1:00
1.實價登錄申報管道將增加「預申報」方式(內政部)。
2.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批次資料無限期免費下載(內政部)。
3.刑法沒收新制(法務部)。
4.委辦桃園市政府辦理公司登記(經濟部)。
5.專利商標公文書電子送達擴展至全年24小時無休(經濟部)。
6.申請專利免附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經濟部)。
7.機車輪胎胎紋深度檢驗(交通部)。
8.騎乘電動自行車配戴安全帽(交通部)。
9.放大電動自行車審驗合格標章(交通部)。
10.車輛出廠安裝胎壓偵測輔助系統(交通部)。
11.實施載貨貨櫃總重驗證(交通部)。
12.郵局開始營業時間調整為上午8時30分(交通部)。
13.開辦i郵箱(iBox)業務,提供民眾全年無休24小時包裹、快捷郵件3日內免費取件服務(交通部)。
14.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利率調整(勞動部)。
15.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勞動部)。
16.外籍勞工線上申辦(勞動部)。
17.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之認可申請與人員異動(新增)之登錄系統事項(勞動部)。
18.辦理勞工健康檢查業務之醫師與護理人員之在職教育訓練(勞動部)。
19.105年第2期作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制(農委會)。
20.提高上市前農產品農藥殘留查驗頻率(農委會)。
21.國產生鮮豬肉溯源制度(農委會)。
22.西藥藥品實施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三部:運銷)(衛福部)。
23.實施「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衛福部)。
24.訂定「包裝食用鹽之氟標示規定」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增列氟化鉀及氟化鈉使用規範(衛福部)。
25.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衛福部)。
26.擴大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設施之設置對象(環保署)。
27.石油化學業放流水標準與石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環保署)。
28.化工業放流水標準(環保署)。
29.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相關子法發布並開始受理族人申請(原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