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呢個猿人殺青了。一次好好嘅古裝戲經驗。橫店呢個地方確實令我又愛又恨。「愛」佢因為呢度真係一個拍戲嘅好地方。無論食、住、場景對拍攝都好方便。「恨」就係因為原本打算返香港過年,因為年後有兩部新戲要開拍所以冇得返去。當然喺呢個咁嚴峻嘅環境之下仍然有工作係非常感恩。不過希望疫情可以快啲穩定唔使隔離。亦都希望2021 年所有嘢會好返啲。大家可以開開心心!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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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前程錦繡,唔好理會香港嗰啲蟻民點講,一於返去努力發展大灣區,每年同習大大握一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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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儂好胡歌
胡歌安靜下來的時候,是真的安靜。像什麼呢?像最深的嚴冬,夜裡靜靜落下來的雪。聽過和他同組拍戲的演員形容,胡歌一走出鏡頭,整個人就「嘚」的一聲,自動把渾身的光芒熄滅了去,然後慢慢的背轉身,往燈光照不到的地方走去——於是我想起北京。北京一下雪就變成了北平。北平的雪下得特別凶,凶得可以把胡同裡的喧鬧和動靜都掩蓋下去,而那靜,靜得連故宮都一眨眼就變成了紫禁城,紅牆宮裡萬重門,那紅門遠遠望過去,出奇的溫柔,出奇的嫻雅,隱隱帶著少女的嬌羞。我也想起胡歌演的梅長蘇,因為患有火寒毒,常年撐著單薄的病軀,在寒冬里抱著炭盆,坐在窗台前,憂患著家國的憂患,而死亡其實離梅宗主很近很近,近得彷彿就在積著厚雪的門外靜靜地守候,梅宗主一個大意把門打開,祂也就一臉冷峻地竄了進來。
後來胡歌說,出事之後,他發了一個夢,夢見了那位和他一同出車禍然後不幸離世的同事,夢裡頭,他把對方送到機場,大家沒事人一般,說說笑笑的,然後對方轉過頭來,告訴了他航班的時間,隔天胡歌醒過來,酸酸楚楚的把那夢回味一遍,赫然發現,那航班的時間,其實就是哀悼會的時間——於是胡歌把臉埋進手掌,肩膀抖動得像一隻僥倖躲過獵人子彈的松雀鷹,原來死亡曾經靠得那麼近,近得像是被誰在臉上吹了一口氣,甚至那撲面而來的氣息,胡歌到現在都還記得清。他記得本來是他坐在副駕駛位置,那同事說,「胡歌你坐到後面來,睡起來舒服點。」那時他們趕完通告,從橫店開車回上海,胡歌累得全程都在車上睡癱了,因此當他終於知道跟他換位子的同事已經因車禍去世的時候,整個人嚇呆了,又內疚又自責又傷心,哭著對瞞住他的經紀人叫喊,「不管怎樣,我一定要飛回上海出席葬禮。」經紀人聽了大聲叱喝,「怎麼回?從香港回上海的夜機已經飛走,就算明天一早飛回去葬禮也已經結束了,而且你現在臉上還纏著紗布,要怎麼出境?還有你眼皮還腫著,不許哭,不許流眼淚——」那一刻,胡歌整個人徹徹底底奔潰了,慢慢蹲到地上,然後把頭低下來,好讓眼淚可以一滴一滴地往地上掉,不會傷害到剛在香港動了手術,把整塊眼皮都割掉,然後將耳朵背後的皮膚移植過來的那隻右眼——當時胡歌那委屈我懂,委屈得像個最好的同學突然轉校離開了可卻又傷心得不敢在老師面前哭出聲音來的孩子,原來在生離與死別面前,命運的樓板掀了開來輕輕響動,我們除了用盡氣力的傷心,其餘的都無能為力。
我突然想起金宇澄談起《繁花》的時候,回到了江蘇黎明里的祖宅,然後搬了張椅子坐在破敗得像個荒園的屋子裡望出去,剛好望見一棵娟秀的老樹,枝葉晃動得像金線一般,金燦燦的,很是漂亮,金宇澄說,「這是棵野生樹,小鳥吃了它的果子,飛到這兒來拉屎就長出來了,江南特有的樹。」而人生誰不都是這樣呢?不管你長在哪裡,到最終落了下來,就好像一張樹葉一樣,飄走了,就什麼都沒有了——這道理當然胡歌都懂,胡歌比誰都懂,生命如果不是那麼脆弱,我們又何苦那麼驚慌焦慮?我記得胡歌說過,人的一生或長或短,都不必太計較,這一生來不及完成的事情,就寫進墓誌銘吧。而他唯一沒有放棄的是,既然活了下來,就把自己活成一個堅毅的、寬容的、赤誠的男人,給未來留下一點什麼,而且肩膀也不必太寬,擔得起人生的波瀾就足夠了。其實我何嘗不是那樣?特別抗拒把十年或廿年拉過來設定成一個年限來評估自己活出了一些什麼。在命運面前,歲月太單薄,十年廿年算得了啥,可能明天發生的一件事,就足以把經年累月累計下來的一切都崩解了,都改變了——「就好像一根羽毛,風吹過來,它就跟著飄走了」,而胡歌這感慨,不知咋的就和金宇澄說的給對上了,兩個不同時代的上海人,在上海飽滿的風月當中,不約而同地,一眼看穿每個繁華時代的背後,其實也陰晦,其實也貧乏。
也可能是因為那場車禍吧。胡歌臉上結結實實地縫了一百多針,整張臉差點毀了,胡歌醒來之後,為了不讓大家擔心,他渾身裹著紗布讓護士從手術室推出來,還故作輕鬆地沙啞著聲音說,「瞧,著是我最新的造型。」然後他看見經紀人神色凝重地背過臉去,這才把吃力舉起的包扎著石膏的手緩緩地放下來。之後醫生到病房替他上藥,拆掉了臉上的紗布,胡歌隱隱發現大家的眼神有異,開始覺得不是太對勁,於是央父親把鏡子遞過來,父親多番推搪,怎麼都不肯,後來胡歌藉故要進洗手間,在鏡子面前看見自己的臉腫得比原本的大上兩倍,顯然是大大的破了相,而且肌肉組織很多都移了位,傷得最重的是右眼,腫得根本張不開,幾乎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了,可他當時的第一個感覺竟然是如釋重負,回過頭來對父親說,「太好了,終於可以不用當偶像了,終於可以不用當演員了。」父親聽了,以為兒子受不了刺激,盡說些痴話,難過得不得了,眼眶紅紅的,但當時胡歌是真心的,當偶像壓力太大,大得讓他開始想逃想避,就算今天問起,胡歌還是會說,「如果可以把光環都褪掉,那我肯定會更舒服更自在一些」——於是我想,這和金城武是多麼的相似啊。明明兩個都是天生必須在強燈之下戲耍風流的男人,卻偏偏想方設法不把自己當一回事,而且所謂偶像,不外只是光環,不是志向,不是職業,至於帥哥——帥哥怎麼能算是一種藝術成就呢?
「既然活了下來,便不會白白地活著——」《琅琊榜》里的林殊逃過劫難重生,化身梅長蘇之後這麼說過,胡歌於是也一直把這句話懸掛在心口。尤其是,角色有主次,但人生沒有,每個人都只公平地分配到一個角色,每個人也都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主角,並且最終也都只能活上那麼一次。因此一旦決定了繼續留在演藝圈,胡歌第一件事就是必須丟掉古裝小生和螢屏偶像的包袱,於是他重回上海戲劇學院上課,於是他遠走紐約放空自己,於是他表達了想要上台演話劇的意願,於是他還不介意角色的主次,爭取參演賴聲川的《如夢之夢》———而賴聲川的話劇,主張的是一種依賴靈性激發的創意體系,所以常常在他的話劇裡頭,從舞台的氛圍和設計,故事的主幹和佈局,還有隱藏的枝椏和線索,都埋伏著人生的體悟,而往往演員在演完之後,在對生命的思考上,漸漸都有了深刻的改變,尤其是胡歌——在某種程度上,胡歌和《琅琊榜》裡的梅長蘇有點相似,都經歷過浩劫,都毀過容,都在涅槃之後重新再活上一次。最特別的是,賴聲川的《如夢之夢》,每一年年底都安排在北京上演,意即是今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在戲台上說出這一句台詞,明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也會回到北京的戲台上,說回同樣一句台詞,胡歌感慨地說,「這兩個點的距離,感覺就好像只隔了一天從同一張床上醒來,可實際上卻間隔的整整一年,一年裡頭的遭遇、經歷和生活,其實更像是一場長長的夢」——生命是循環,總有長短,也有圓缺,而在無常裡頭,我們都希望可以守住同樣的循環,守得緊緊的,守得牢牢的,所以我們才都愛說,「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其實我們忽略了,今夕是何年根本不重要,越是像夢一樣的,才越是真實的人生。
胡歌是個聰明的演員,他的演技,不狂妄不輕浮,總是收的時候比放的時候多,最好像人生的真相,真相是不見端底的,總是要到最後一刻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這樣,啊居然是那樣。人如是。戲如是。所以胡歌用他自己的歷練,壓抑了梅長蘇的感情線,豐富了角色的孤獨感,有些人的人生,是必須經過不斷的否定自己,不斷的推翻自己,到最後才能慢慢地重新建立起自己。我喜歡胡歌,是喜歡他居然在這個粉絲可以兌換程貨幣的「新粉絲經濟時代」,一再千方百計地撲滅身上的明星光芒,把自己從明星退化成一個演員,然後再從一個偶像,「破帽遮顏過鬧市」,恢復一個演員最純粹的本質,這對胡歌來說,終究才是他最樂見其成的反其道而行的進化方式。胡歌說過,他是一個簡單的人,簡單是他的葉綠素,「有時候演了一場很牛的戲,我自己就會沾沾自喜,樂上好幾天,而這種樂,比起摘掉影帝或視帝什麼的,更加讓人開懷愜意。」無論演員還是明星,顯然都是趕熱鬧的行業,因此胡歌總是盡量在精神上讓自己傾向於「貧困」,而胡歌的貧困,是一層層的壓抑,是一步步的排斥,以及一些些人為的刻意的疏離——胡歌本身已經具有太強烈的存在感,他需要的反而是化繁為簡,是返璞歸真,是從喧囂的螢屏中退下來,扭轉頭,從表層鑽回內在,然後適當地給自己一種撕裂——胡歌老愛說,「我真正想要討好的,到頭來不外是在心裡頭經常給自己進行告解的另外一個胡歌而已。」
我隱約記得胡歌好幾年前已經開始在讀《繁花》,很有禮貌地稱金宇澄為 金老師,那時候他輕描淡寫,談起他讀的書,談起余秀華,談起村上春樹,也談起《蘇菲的世界》, 把《蘇菲的世界》當作哲學入門書,長期帶在身邊,邊走邊讀,然後說,「慚愧啊,到現在都還沒讀完呢。」也是在那時候吧,我開始覺得我應該喜歡他,喜歡他的不自戀;喜歡他對名利寵辱不驚;喜歡他帶點憂鬱和哀傷的自負;喜歡他明明是明星類型化最早的受益者,卻也是最快自覺性擺脫被明星類型化捆綁的明星;也喜歡他和金城武一樣,總是一逮到機會就轉過身把明星的光環都拆除都摘掉——
而胡歌在上海出生,說得一口正宗的上海話,聽上去特別的風流,一種隨時隨地和談話的人在調情的風流,我記得他說,他對1960到1990年的上海總有一絲念想,「當時上海的物質可能還挺匱乏,可精神世界卻很精彩很豐富,我特別嚮往能夠經歷那樣一個年代。」然後王家衛開拍《繁花》找上了他,說是因為他說得一口漂亮的上海話,但造型照一曝光,我心裡靈光一閃,胡歌出場時華麗而迷離的氛圍和造型上的耐人尋味,看上去竟和張國榮的阿飛有太多的似曾相識——都自戀,都憂鬱,都俊美得不容逼視;不同的只是,張國榮的阿飛難免太輕浮太跋扈太傾向自我毀滅,而胡歌的寶總,是大上海溫文爾雅但工於心計的商賈,可兩個人都同樣的對人對感情,對命運的起落和跌宕,有著太多的遲疑和不信任。
胡歌是個愛書人。 據說他刨書刨得近乎出神入化。常常劇本唸熟了,在劇組等其他對手進入情況的時候,他就順手把書給抽出來,能匆匆忙忙給瞄上幾段也是好的,他最開心的莫過於,能夠來來回回在一段給他衝擊最大的文字段落里徘徘徊徊,對他來說,也就是心滿意足的一件事了。我記得有一次他在內地得了個最有影響力的男演員什麽的,記者要他說出他心目中最能代表這個時代的人物,他特別配合地說了——我一聽,當場就呆呆地怔住了。因為我真的是天打雷劈都沒有想到他會說余秀華,並且還面不改色地說,「如果沒有這些詩,余秀華不過是一個身體有缺陷的普通農民,但讀過她的詩,就知道她的靈魂原來這麼自由,其實已經飛到很高的地方去了。」胡歌懂詩,佐以他的俊色,端到我們面前來,怎麼說都是一件性感的事。
更驚訝的是,胡歌說他這一生的第一根煙是為村上春樹抽的。那時他還在唸著高中吧,陰差陽錯地讀到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被男主角極度頹廢的氣質給吸引住了,於是讀著讀著就禁不住推開門走到街上買煙去了,而且他還很記得,那是十七塊錢一包的大衛杜夫,價錢還真不是普通的貴。所以我常常在想,不讀書胡歌照樣可以像其他明星一樣喝喝紅酒穿穿名牌日子過得挺好的,但或許是因為胡歌擔心一不讀書就會讓自己處於一種內心沒有著落的狀態,空空的,虛虛的,因此他需要書本來支撐他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像是個只識得在鏡頭面前背對白的行屍走肉,而且書本開啓的世界和提供的養分,從來沒有讓胡歌失望過,他笑著說,「書本擊退了我的焦慮,讓我不再搖擺不定。」而我想說的是,在劇組偷時間讀上兩頁好書,然後從書裡抬起頭來恍如隔世的胡歌笑起來真好看,讓我想起木心說的,「風啊,水啊,一頂橋。」胡歌是一頂溫柔的橋,情深款款,和河道依偎在一起,讓人禁不住想走到橋心去站一站——站一站就好,站一站其實已經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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