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台北市發生公車司機打瞌睡造成1死1傷的交通事故,使得運輸業者過勞情況備受關注。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於昨日公布去年 #勞檢的裁罰結果,共有1,393家事業單位遭裁處,年度總罰鍰金額高達1億900多萬元。而裁罰金額排行前12名當中,竟有 #過半事業單位是客運業者,包含中興大業巴士、光華巴士、指南客運、大南汽車、東南客運、新店客運。
根據台北市勞動局所公布的資訊,主要違規的樣態包含「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晝夜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 #未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以及「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 #未給予至少三十分鐘之休息」等。
時代力量先前就指出,運輸從業人員過勞,不僅傷害勞權,更會提高公安風險。這次台北市勞檢裁罰榜上的客運業者,都已經不是第一次違規被裁罰,違法慣犯更大有人在!
為何這些客運業者屢屢犯法卻不痛不癢?正是因為有許多客運業者每年 #從政府部門領取大量補助,但在《勞基法》、《公路法》罰鍰相較於補助款占比極低的情況下,業者恐無意改善。
為了從法制面徹底改善勞動權益,杜絕客運業者屢罰不改的狀況,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去年提出《 #公路法》 修正草案,比照《勞基法》正常工時的規範,司機每日 #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且 #充足休息時數應達10小時以上,並將罰則由9千至9萬元提高為2萬至100萬元,希望能提升違法嚇阻力。
時代力量作為一個支持勞權政黨,我們始終主張透過完善的法源,從根本來保障勞動權益,解決客運駕駛的勞動環境結構性問題,同時也保障乘客和用路人安全,並徹底杜絕客運業者「左手繳低廉罰款,右手領高額補助」的荒謬現象。
本次勞檢後台北市勞動局長表示「捍衛客運司機勞權,是我未來施政的重點之一!」,我們樂見地方政府有此態度,但時代力量要也要強調, #勞動權益和交通安全不是單一縣市的議題,因此呼籲勞動部和交通部正視客運司機過勞、客運業者違法的嚴重問題,同時必須對此有所回應,這是中央政府不容迴避的責任。
|延伸閱讀|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新聞稿
https://reurl.cc/1g11YV
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顯智rookie year總回顧】EP.03「終結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客運亂象」2020-09-29
明天就要收假了,你,會搭公車上班嗎?你,會開車騎車上班嗎?如果答案是會,你一定要特別關注在路上跑的公車客運。
這些客運業者,年違反勞基法、公路法,罔顧駕駛勞動權益,更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的亂象,早已成為道路上最危險的交通工具。
我質詢蘇院長時,也獲得蘇院長的積極回應。新的一年,技看看行政部門,願不願意、能不能夠拿出積極手段了。
#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
以桃園客運、三重客運、基隆客運這三家縱橫北台灣的違規大戶來看。
桃園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62次(開罰133.2萬元)、勞基法3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779萬元)。但是,在這五年之間,桃園客運領取中央、地方補助共計4.63億元。罰款總額只占補助的4.13%,根本不痛不癢。
三重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08次(開罰97.2萬元)、勞基法13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263萬元)。同樣的,在這五年之間,三重客運領取中央補助6,493萬元。罰款總額又只占補助的4.05%,根本九牛一毛。
基隆客運:五年來違反公路法189次(開罰170.7萬元)、勞基法27次加上一次專案勞檢(開罰192萬元)。
為什麼業者肆無忌憚,屢次違法仍不改善?答案很簡單,因為這些罰款只是交通部給的補助款項的零頭。桃園客運五年來接受中央、地方的補助共計4.6億元,三重客運四年來接受公路總局補助共計6,493萬元。這四年來,交通部一共發了43.81億元給全台灣的客運業者。
以車輛汰舊換新為例,最高可補助購車費用的49%,此外還有營運虧損補貼、防撞警示系統、擴大徵才就業安薪方案補助計畫,連客運上的電子驗票機都有編列預算。
#交通部補助不能只給蘿蔔沒有棒子
這些數字顯示,客運業者高度倚賴政府補貼,政府則讓業者負擔公共運輸的任務,給予相應補貼。政府與客運業的關係,其實有政府委託私人辦理公眾運輸事務的特質,難道不該督促業者守法,維護道路安全嗎?
我認為,要讓客運業者面對問題,不再違法的釜底抽薪之計,就是針對違法業者,減發甚至停發補助。然而,公路總局在9月27日告訴我:「尚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酌減補助之規定」。
毫無疑問,這就是現行補助要點的缺漏,交通部一定要強化手上的政策工具,讓業者領取補助的同時,務必遵守相關法令。
#其實公路法可以重罰停業廢照
完全沒辦法要求業者,也不盡然。公路總局的裁罰懲處,不足以嚇阻業者也是一個問題。
依照公路法規定,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罰鍰9千至9萬,這個9千的最低額,從2002年至今沒有調整過。
更驚悚的是,公路總局決大多數的案件,都只罰最低額9千元。然而,同樣是超時工作,勞基法的罰鍰卻是2萬至100萬,面對累犯還可以加計罰鍰。
再者,依照公路法第47條以及77條,業者違法限期未改善,可以停照甚至廢照。結果這10年來,汽車客運業者只有四件被吊扣牌照1個月到3個月,而這個吊扣牌照只是針對違規的車輛,業者還是可以使用其他車輛營業。也就是說,公路總局從來沒有針對汽車客運業者予以停照或廢照。
對此,蘇院長表示:「涉及公共安全、司機勞動條件,政府會嚴格要求,如果有涉及作假,就是偽造文書,他會責成交通部長,把邱顯智列的事項嚴查,如果有這種現象一定要有效遏止。」
#公路法違法紀錄應公開上網
面對嚴重違法的客運業者,民眾如果想要自保,搭乘安心的業者車輛,可以如何選擇呢?答案是:完全沒有資訊揭露。只能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法人違反道交條例的資料。
勞動部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環保署則有「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消防署則有「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但是,今天民眾所搭乘的公車或是國道客運,有沒有違反公路法的紀錄,被罰了多少錢,網路上完全查不到!
#別讓客運駕駛成為馬上路的不定時炸彈
最後,我要再次提出「駕車時間」的荒謬規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這等於是讓客運駕駛每天都加班,如果加上整備時間,每日工作時間動輒超過12小時,這是一個文明國家對待客運駕駛的方式嗎?這是一個有勞基法的地方嗎?
我必須說,是誰讓這些司機冒著超時加班的風險,在公路上變成不定時的炸彈?就是長年放任不作為的公路總局!
因此,我問蘇院長:「每天都要加班的車安全嗎?」院長回答:「這件事情真的很需要被重視,不能被大家認為無政府,我們一定會嚴加處理」。然而,可惜我講到這邊,質詢時間就中止了。
以上這些問題存在已久,透過這次質詢的機會,我希望蘇貞昌院長帶領的行政團隊,拿出魄力,重視公共運輸的安全,重視客運駕駛的勞動權益,好好整頓屢罰不怕的業者!
我們的訴求:
🔈呼籲交通部🔈
l 公路總局應檢討累犯業者之補助金額,視違法情節調降甚至刪除。
l 修改公路法第77條及第79條,制定公共運輸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l 比照勞動部及環保署,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業者名單。
l 落實公路法第47條、第77條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28條,勒令累犯業者部分停業,直至改善。
l 比照勞基法,違反公路法第77條應至少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呼籲勞動部🔈
l 不得將駕駛排除勞基法第36條之適用
l 針對工時相關違法的裁罰上限,應再提高
l 針對交通運輸業之專案勞檢,應再提高檢查頻率及次數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E90AdkLdF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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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時間不得高於8小時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5年來,桃園客運違反《公路法》162次、《勞基法》37次;三重客運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31次、《勞基法》13次;基隆客運違反《公路法》189次、《勞基法》27次。
而五年來 #桃園客運 接受交通部公路總局以及桃園市政府補助約 4.6 億元,公路法與勞基法的裁罰金額也不過才 2100 萬元左右。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出《公路法》修法,希望透過完善的法源,從根本來保障司機的勞動權益,解決客運駕駛的勞動環境結構性問題。時代力量期盼透過具體的修法草案,讓乘客與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更有保障,並徹底杜絕客運業者「左手繳低廉罰款,右手領高額補助」的荒謬現象。
一、比照《勞基法》正常工時的規範,司機每日駕車時間不得高於 8 小時,且充足休息時數應達10小時以上。
二、將罰則由9千至9萬元提高為2萬至100萬元,希望能提高嚇阻力,杜絕客運業者屢罰不改的狀況。
【延伸閱讀】
林佳瑋:為什麼我們需要關心桃園客運
https://npptw.org/UAay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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