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漢學家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在今年二月逝世,他曾於台灣南部進行道教科儀的民族誌調查,也影響了後世眾多的中國宗教研究。
這篇來自NY Times上的文章,帶我們看到施舟人的華人宗教研究,也從中進一步思考華人社會之中宗教所發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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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舟人最大的影響力也許是通過他的學生。他大約有15名學生成為宗教研究教授,還有更多的人慕名前去巴黎。他將他們帶入自己的世界,邀請他們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允許他們充分使用他的圖書館,其中一個學生第一次工作面試時,他還把自己的西裝借給他,並在他們的孩子出生或在他們結婚時做道教法事。
通常,他會派他的追隨者進行龐大項目的工作,例如列出並記錄北京的所有的廟宇道觀,這是一個長達十卷的項目,十年才完成一半。
他關於宗教在中國歷史上的中心地位的觀點,通過他的學生在學界得到傳播。其中兩人——高萬桑和宗樹人(David A. Palmer)——撰寫了一部屢獲殊榮的書,展示了傳統的中國宗教如何成為中國社會組織方式的核心,而宗教場所則成了兼具教堂和市政廳功能的地方。
宗教在組織社會中發揮的關鍵作用,有助於解釋為什麼19世紀末以來的中國改革派要攻擊傳統的宗教習俗,並將其視為過時的制度的一部分,他們認為這阻礙了國家的發展。他們的運動引發了一波搗毀宗教場所的風潮,估計摧毀了中國90%的宗教基礎設施。
「施舟人的巨大貢獻是使我們意識到中國農村的宗教傳統可以追溯到幾百年或上千年前,」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Fairbank Center for Chinese Studies)負責人宋怡明(Michael Szonyi)表示。「這意味著道教不是『封建迷信』,而是中國的原生宗教傳統。」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s://cn.nytimes.com/obits/20210406/kristofer-schipper-dead/zh-hant/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15度的勇敢:塵燃女孩的900天告白」新書介紹 專訪作者: 陳寧 內容簡介: 八仙塵燃受害者,最字字血淚的椎心自剖。 八仙塵燃,改變了24歲、曾是空姐的她。 全身燒燙傷面積高達58%,兩度病危。 但她卻說:「接受皮膚會留下傷痕,是我唯一的讓步。」 她是「連同傷疤一起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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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陰婚背後隱藏的歷史真相,一度禁止一度盛行……
歷史春秋網
作者:陸棄
陰婚,也叫冥婚。是活人給死去的人舉行結婚儀式,讓他們在九泉之下得以成婚。陰婚在現代來說,一般被視為封建迷信,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死去的人,是不可能領到結婚證的。即便有零星的活人與死人結婚,為了證實所謂的生死不渝,也就是舉行個儀式,民政部門是不可能給他們發證的。但在古代,陰婚是被人們承認的,舉行陰婚的兩個家庭,也是按親家走動的
最早的陰婚:商朝
陰婚,與中國的文化傳統有關。中國是一個崇祖的國度,「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時候的家中,幾乎都供奉著祖宗牌位,數典忘祖,是被人們不恥的行為。如果有人生前沒有成婚,意味著不可能有後,那是無法在祖墳立足的。解決的辦法,就是給他(她)舉行陰婚,讓他在九泉之下繼續人間娶妻生子行為。
舉行陰婚的另一個理由是,如果活人不給死人舉行陰婚,死人要回家鬧事的,也即「鬧鬼」。因為生前他們沒有成婚,心中是有怨氣的。這個怨氣需要活人替他們解決。家裡如果生活不順當,活人往往會往死人身上想,給逝去的人成婚,圖個心安理得。
舉行陰婚的第三個原因,是一些鬼媒婆可以藉機發筆小財。因為舉行陰婚,一般是大家主所為。沒錢的窮苦人家,是不會有財力幹這種事的。鬼媒婆們會極力促成陰婚,從中掙取勞務費以及娶親的不菲費用。
史上有資料記載的最早陰婚,應該是商王朝的王后婦好。婦好是商王武丁之妻,她是一位巾幗英雄,率領商軍南征北戰,為商王朝的領土擴張立下汗馬功勞。婦好不但是一位優秀的軍事家,還同時是一個主管祭祀、占卜的祭司。婦好三十多歲時,因為難產去世,商王武丁非常難過,先後為婦好舉行了三次陰婚,分別將婦好「嫁」給了他的三位祖先,六世祖祖乙、十一世祖太甲、十三世祖成湯。武丁的做法在現代來說是不可思議的,雖然是陰婚,也是亂倫行為。但在遙遠的古代,可能武丁認為將婦好「嫁」給英明神武的先祖,是對她最大的保護吧。或者,在那個時候,女人的社會地位低下,嫁給父、子乃至先祖,都是可以接受的風俗,就如同王昭君到匈奴後,先後嫁給匈奴王父子一樣。
唐宋陰婚得以盛行
商朝時就有了陰婚,周朝時卻明文規定不許陰婚,《周禮》記載:「禁遷葬與嫁殤者」,《周禮》據說是周公旦所著,或說是戰國時人假借周公旦為作者。但不管是周公旦本人還是戰國時人假借,都足以說明周朝的官方是不讚成陰婚的。究其原因,可能是本著陰婚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而言的。不過,《周禮》並未能完全阻止陰婚這一傳統風俗的發展,到了後漢三國時期,最著名的陰婚,就是曹操給兒子曹沖舉行的。一向奉行節儉的曹操大費錢財為兒子辦陰婚,可見陰婚在傳統文化中的力量之大。在親情面前,浪費點錢財真的不算啥。
曹沖是個少年天才,曹沖稱象的故事,學過歷史的人沒有幾個人不知道。如果不是曹沖早逝,可能魏國的接班人會出現更大的變數,曹丕與曹植之間的爭奪,還得再加上一個曹沖。而且曹沖的概率更大。曹沖早逝,曹操悲痛萬分,為曹沖選了甄氏女舉行了陰婚,並給曹衝過繼了一個兒子曹琮。
唐宋時代,陰婚在民間流行起來。唐朝人載孚寫了一本《廣異志》,內中記載著一名叫王乙的書生,與已死多年的女友之愛情故事,就像梁山伯與祝英台一樣,後兩家結成冥婚;南宋期間,諂媚秦檜的秦門下十客之一的詩人康與之,寫了一本書叫做《昨夢錄》,裡面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並骨合葬」。宋人郭彖寫了一本《睽本去》,記載著「晉俗,男女年當婚娶,未婚而死者,命媒互求之,謂之‘鬼媒’,鬼親後的兩家來往如姻婭」。宋朝之後,明朝宋濂、王袆主編的《元史》中的「烈女傳」,記載著「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當然,冥婚也有活人與死人之間進行的,大抵是因為活人與死人的感情太深,一時難以化解。
清朝陰婚成為傳統
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清朝時陰婚已成為「傳統」,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情,未婚者去世如果父母不給他們安排陰婚,反而會成為另類。清末作家徐珂著的一本《清稗類鈔》,就記載了清朝的陰婚故事。
陰婚的婚禮,與現實生活中活人的婚禮有許多相似之處,也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講門當戶對,也要送過門戶帖,也要到命館合婚,取得龍鳳帖。男方要送女方定婚禮,既要有真金白銀的,也要是紙糊的喪品。女方也有嫁妝,當然是紙糊的。至於高搭喜棚、宴請親友,這可都是真的。當然,死人要用相片代替,但也有用屍體的,所以因此發生的盜屍現象也屢有發生。但最後的陰婚結果,是男人與女人的骸骨要埋在一塊,在陰間確實達到成親的目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活人與死人的成婚,也有許多女子自願的現象,民間叫做「慕清」,俗稱「買門口」。這是什麼意思呢,女人太怕結婚後受夫家虐待了,所以請求家長將自己嫁給一個死人,這是另類的陰婚。取得這樣的陰婚後,女人只是名義上的已婚婦女,實際上單身而過。清代學者俞樾將「慕清」之舉稱為「非禮之禮」,自願「慕清」的女人,該是對婚姻有多麼懼怕。
現代人基本上視陰婚為迷信,但在偏遠的農村,陰婚現象並未絕跡。偶爾在大城市裡,也會出現陰婚現象,但這種現象與古代不同,或只是為了尋求一種心靈的慰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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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有婚姻自由
歷史春秋網
作者:陸棄
正像國家「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樣,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婚姻,自古以來也有結婚、離婚的現象。現代中國的離婚率居高不下,人們都獲得了結婚與離婚的自由。在古代,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離婚則因為各個歷史朝代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不過,因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影響使然,古代的離婚也大致遵從一定的規律。
夏商周:離婚相當自由
在先秦時代,中國還沒有形成那麼嚴格的「男尊女卑」,婚姻相對來說是比較自由的。那個時候,沒有要求女人夫死不嫁、從一而終,女人在丈夫去世後可以改嫁,甚至女人在丈夫活著時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歷史上有許多離婚的例子存在。
比如孔子一家,曾經四代離婚。孔子的父親叔梁紇、孔子自己、兒子孔伯魚、孫子孔子思都曾離婚,伯魚去世後,其妻子嫁到了衛國,孔子並沒有反對。史書記載伯魚「妻不可化,乃出之。後妻賢,生子伋」。不但孔子一家,其他儒門弟子也有不少離婚的案例,孔子的高徒曾子曾經離婚,曾子的學生吳起曾經離婚,春秋四大美女之一的夏姬曾經七次改嫁,且三次成為王后,我們熟知的姜子牙,他的妻子嫌他做啥買賣都不賺錢,沒有生活能力,就與姜子牙離婚了。這才有了姜子牙七十多為相,其妻要求復合的故事。姜子牙是歷史上被女人離婚的一個典型,是「故老婦之出夫也」,可見當時的婚姻狀況之自由。男人固然有「出妻權」,女人也有同樣的「出夫權」。《禮記》這樣描繪當時的夫妻關係:「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頗類似於現代的夫妻關係,感情合就在一起,感情不合就離婚。
夏商周時期的婚姻自由,並不能說明當時人具有現代婚姻思想,其主要原因是那個時候脫胎於原始社會,還有母系氏族社會群婚制思想觀念的遺留,我們從史料上可以看到那個時候的許多故事,君通臣妻、叔通侄媳、父通子婦、子通父妾、兄妹相通等,恰恰反映了當時人倫制度的並未完善。和秦漢以後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相比,夏商周時期的女人們還有相當的婚姻自由,雖然男人相對來說比較強勢,但女人也並沒有像後來一樣完全成為男人的附庸。「三綱五常」這些儒學觀念在那時並未建立,商王武丁的妻子婦好還可以馳騁疆場,成為一時的巾幗英雄,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男人與女人的社會地位之高下。
秦漢後:七出、三不去
從周朝開始,從主流社會上是反對隨隨便便離婚的。《易·序卦下》說:「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夫妻既然被月老繫上了紅繩,就說明前世有緣,就應該白頭到老,受之以恆。《管子·小匡篇》則規定了「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士三出妻,逐於境外,女三嫁,入於舂穀」的條文,男人如果隨隨便便離婚休妻,則會受到處罰。到了秦朝,結婚、離婚皆要到官府登記,如果不登記,是要受到經濟處罰的。「棄妻不書,貲二甲」。每人罰兩套盔甲,那可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因為那個時候鐵器是珍貴品,很貴的。
到了漢朝,儒學大師董仲舒與漢武帝聯手,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西漢末年又出了個大禮學家名叫戴德,他將周公的《禮記》發揚光大了,寫了一本書名叫《大戴禮記》,正式提出男人休妻的「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三不去是「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七出、三不去」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在秦漢以後的封建社會裡,女人是沒有什麼權利休夫的,婚姻的主動權掌握在男人手裡。但男人離婚休妻,是有條件的,這就是所謂的「七出」,妻子不孝順公婆、五十以後不生育孩子乃至使男人絕後、妻子與他人通姦、妻子嫉妒小妾、妻子生了重大疾病不能參加祭祀、妻子搬弄是非弄得家庭不合、妻子有偷東西的毛病等,而「三不去」是保護女人的條款,妻子娘家沒人了,如果離婚了沒地方去,這是不可以離婚的;妻子給公婆守過三年喪,這是很孝的表現,如果做到了是不可以休妻的;妻子如果在貧賤時期跟你共同度過,丈夫富裕了是不可以隨便休妻的,就比如陳世美這樣的,就犯了「三不去」的條款,所以包公鍘了他。
除了「七出、三不去」,秦漢以後還有「和離」與「義絕」之說,和離是指協議離婚,曾有一份唐朝的文物被發掘出來,類似於現代的協議離婚。協議書中有「結為夫婦,不悅數年」、「貓鼠同窠,安能得久?」、「勒手書,千萬永別」、「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等內容,而《唐律》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其實「和離」表面上比較和諧,實際上往往是因為男方掩蓋「家醜」出妻所為;「義絕」是指夫妻一方與另一方家庭成員發生惡性傷害事件,被官方強令離婚。比如丈夫因故把小舅子殺了,這樣的婚姻就會被官方強令離異。因為女人在婚姻中喪失了主動權,因此秦漢之後的古代女人,往往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木頭抱著走」,即便家庭不幸福,也只有忍辱負重,湊合一輩子。
致敬:敢於掙脫婚姻枷鎖的巾幗們
雖然秦漢以後的女人沒有什麼社會地位,輕易不會跟自己的丈夫離婚,但也湧現出不少為追求婚姻幸福主動提出離婚的巾幗英雄。在那個時代,女人敢主動跟男人離了,那可是需要莫大的勇氣的。
自從孔子制定了「三綱五常」,「夫為妻綱」就成為女人身上的枷鎖。但也有不少的女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從而奮起反抗的例子。唐朝時,有一位男人執意休妻,理由是妻子將本應送給他的飯給了岳父吃,讓他餓著了。妻子不服被休,官司打到了白居易那,白居易主持公道,判「孝親重於事夫」,丈夫不得休妻。這位妻子依靠官府的力量保住了婚姻,沒有選擇順從,也是需要勇氣的。
另一位名叫夏侯的漢朝女子,對丈夫黃允移情別戀將自己休了表示十分不滿,她為了報復丈夫,特地申請舉行一個「離婚」儀式,徵得了婆婆的支持。在離婚宴會上,夏侯氏把黃允的醜事公之於眾,並責罵黃允無情無義,然後拂袖而去。結果黃允賠了夫人又折兵,他傾慕的那位女子也並沒有嫁給黃允。夏侯氏的反抗,為自己無故被休爭得了尊嚴。
宋朝的大才女李清照,則是一位為追求自己的婚姻自由勇敢與男人離異的典範。她起初嫁給了金石專家趙明誠,夫妻感情不錯。但後來趙明誠去世了,李清照並沒有選擇「從一而終」當貞婦,而是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男人。不過這一次李清照看走了眼,張汝舟貪佔的是李清照價值連城的財物而已。李清照不甘就範,張汝舟竟玩起「家暴」。忍無可忍的李清照奮起反抗,向官府首告張汝舟的欺君罪行,被官府判決與張汝舟離了婚。雖然李清照也付出了坐九天牢的代價,但她終於為自己爭得了一個自由身,並將家暴自己的丈夫送進監獄。
古代對於女人主動提出離婚,是不支持的。像李清照這樣的,是少數中的少數。明代規定:「凡妻毆夫者,杖一百,願離者,聽其自便。」,女人想離婚,付出挨一百板子的代價可以達到目的,但到了清朝,女人想離婚,丈夫不同意,基本上就是離不了。如果女人強行離家出走,被捉拿後會「杖一百,從夫嫁賣」。如果這個女人強行改嫁他人,那後果就更加嚴重,會被判「絞監侯」,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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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15度的勇敢:塵燃女孩的900天告白」新書介紹
專訪作者: 陳寧
內容簡介:
八仙塵燃受害者,最字字血淚的椎心自剖。
八仙塵燃,改變了24歲、曾是空姐的她。
全身燒燙傷面積高達58%,兩度病危。
但她卻說:「接受皮膚會留下傷痕,是我唯一的讓步。」
她是「連同傷疤一起愛」的勇敢女孩。
八仙塵燃的驚天一爆,猶如戰爭虐境,更碎裂了許多人的青春與夢想。
全身燒燙傷高達58%,從死神手中逃脫的陳寧,在送達醫院,置放尿管那一刻開始,她的身體不再屬於她。
家人一口一口餵飯,如廁在床上進行……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她,退化為一個比幼稚園還不如的孩子。
「換藥」、「焦痂切開」、「清創」及「植皮」等手術,她從陌生到熟悉。當止痛藥都失效,她僅存的武器,是無盡的深呼吸及忍耐,但出院後的復建,更是人間牢籠,疤痕增生像頭永遠吃不飽的野獸,爬滿全身。日與夜,排山倒海的熱癢、刺痛……
這些,如果都像巨浪一樣,將她一再往地獄裡推,那麼,讓她一直掙扎求生的是:
媽媽:「一輩子不結婚也無所謂,永遠在家當女兒……」
爸爸:「我們會一直陪著妳走……」
男友:「讓我們一起習慣傷疤……」
住院時,妹妹無悔照顧她兩個半月。
在經歷翻天覆地的人生巨變後,因為曾經幾乎失去所有,如今的她,更容易看見幸福,她也相信,自己會愈來愈喜歡自己,連同身上的傷疤一起愛。
作者簡介:陳寧
1991年出生,今年26歲。八仙塵燃事件的傷者,也曾經擔任新加坡酷航空服員。
受傷當時,燒傷面積高達58%,住院71天,兩度病危。十分熱愛書寫的緣故,所以透過文字紀錄,真實還原兩年半以來,自受傷、治療到對抗攣縮疤痕等復健的經歷,及展開「第二人生」的心路歷程。
目前已經重返職場一年,並在宏碁集團下的寵物新創事業,擔任台灣區行銷兼行政人員。
目前大陸正夯的「15度美女經濟」,述說的是網紅或網路美女比一般人擅長打扮,沒有明星般的遙不可及,僅比一般人漂亮個15度(一點點)而已,但經由她們所代言的商品影響力十足,因為大眾認為:自己「也有可能」成為15度美女。
而對我來說,書寫《15度的勇敢──塵燃女孩的900天告白》,並非試圖加深大眾對於無常的恐懼,而是傳達「愛要及時」及「把握當下」是生命中多麼重要的兩件事情。
我是因為碰上了塵燃意外事件,才不得不勇敢那麼「一點點」而已,而每一個人皆充滿著連你也不知道的韌性。從現在起,除了讓好事豐富,也請允許壞事美妙你的人生!生命的課既然鐘聲響起,那就姑且相信自己足夠勇敢和智慧,慢速地去經驗,去遇見未來那個靈魂更為寬敞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