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W吳教練對T2聯賽的觀點:)
【T2聯賽後之思考】
這兩天的桌球新聞洗版了臉書的動態,這篇也算是沾光文,但是,看到這照片,在以往時常穿金戴銀包銅的乓乓強權中國選手的環伺之下,最耀眼的男單冠軍位置是來自台灣的林昀儒選手,只能說這畫面看了爽度真的是爆表!
個人的觀點,不喜歡有台灣人在國外的各種領域得名了,獲得成就了便給予“台灣之光”這種沾光、錦上添花的稱呼;也認為動不動就稱呼林選手為“神童”是不洽當的,與其把目光的焦點放在林選手的“天分”上,更應該肯定的是其個人的努力,日復一日的練習,家人、教練團隊及相關單位及企業的支持,才造就的今日的成功。
『職業運動本身就是一連串的商業行為』
這段標題是在回應馬龍在八強輸給林選手賽後訪問的那句失言:「這本來就是商業比賽,輸了就輸了」。
個人的看法則是,雖然T2聯賽的獎金要高於常規的其他賽事許多,今年也首度的給予了積分,但是由於賽制的不同(註1),比賽氛圍較沒有常規賽事的肅殺氣息,簡單一句話就是懷疑該項賽事的含金量不如常規賽事,所以我想中國選手對T2賽事的重視度在參賽前也設定為不如三大賽事(註2)般地上緊發條,志在必得,所以龍王才會在賽後訪問說出這字面上雖無說錯,但令人聽了不顯氣度的話語。
但是,長遠看來,一項運動若最高的殿堂是奧運或是世界杯賽之類的賽事的話,其職業化程度一定還很低,這例子不妨看看高爾夫、網球、棒球和籃球便知,這些領域所公認的最高殿堂都是職業賽事,而非奧運或世界杯,當中唯一的例外可能只有足球吧!
『國球與家球』(註3)
國球與家球一文始見於已故的桌球前輩蕭教練所經營之桌球網站,主要是敘述莊智淵是以一家之力的資源與努力抗衡與當時早已將乒乓球稱之為國球,傾全國之力系統化訓練選手的中國強權。
而時至今日,其實林選手也算是家球,但是卻是進化版的家球,以選手為中心,有專屬的教練、體能訓練師、防護員、經紀人……等一整個團隊;而中國國家隊的制度則是:總教練之下有男、女隊的主教練,其下還會將選手依特性,例如:直板、左手持拍或是削球……等,進行分組,而各組裡都會有其主任教練,每位主任教練會負責若干選手的訓練。
林選手的訓練模式,也慢慢地有國內的選手仿效,我們的一姐鄭怡靜在聘請了專任教練後成績有持續平穩的提升,也有耳聞到一些青少年選手也選擇在家自學,請專任教練的方式來進行訓練。
最後,舉一個例子,或許您就會覺得有幾分的類似,還記得三年前里約奧運謝淑薇被拍桌的事件吧!其導火線就是教練的分配喬不攏,當時的我第一直覺是在想,教練是無法互相支援幫忙嗎?為什麼桌球就沒這問題?這之後因緣際會地也打起了網球,在關注一些賽事之後慢慢有點了眉目,而現今桌球選手也開始走網球的路子,朝個人化發展,以選手為中心,由一整個團隊所支持著!而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會衝擊著中國長久以來的國家隊制度也說不定?
註1:http://www.ctsports.com.cn/article-99377.html
註2:三大賽即奧運、世錦賽及世界杯
註3:http://www.ttxiao.idv.tw/Share_04.htm
高爾夫獎金分配 在 楊政典(政典.正點)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想當義和團的朋友,參考一下
謝淑薇的事件, 讓我深深的覺得, 我們對於一件事情的討論, 如果都是二分法, 真的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
前兩天的發文, 因為很多朋友分享的關係, 有些媒體的訪問, 也有很多朋友私訊我, 告訴我很多的訊息, 也告訴我他們的看法, 我也整理了我更完整的看法, 分享給大家!
1. 檢討制度, 並不代表支持謝淑薇退賽的決定:
從頭到尾, 我對於謝淑薇退賽的決定, 都感到非常的遺憾! 不管對她個人, 還是對中華代表隊, 退賽的決定, 肯定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 尤其, 若想到莊佳容的處境, 人都到了奧運的現場, 卻因為預計搭配的隊友決定退賽, 無法上場的情境, 任誰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 所以, 如果你問我支不支持淑薇退賽, 我並不支持, 但許多制度, 肯定是要檢討的!
2. 關於記者圈的態度
有人說, 這次淑薇的事件, 體育圈的記者似乎比較不偏向淑薇, 甚至也因為這樣, 有些網友還針對某些媒體記者有了攻擊性的言辭, 我覺得這真的是很不理性的行為! 以我對這些媒體記者的認識, 我不認為記者有偏袒的意圖或必要性, 但這問題, 也凸顯了選手和媒體記者的溝通, 如果有專職的人員來處理, 可能會是比較理想的!
3. 國家, 到底有沒有幫忙這些選手?
很多朋友問我, Jeff, 國家到底有沒有幫忙這些選手? 我反問我的朋友, 你們有沒有聽過有哪個學音樂, 學藝術的資優年輕人或他們的家長, 跳出來說國家沒有資助過他們?
如果學運動的孩子, 需要國家資助, 那學音樂, 學藝術的, 也可能是未來的台灣之光, 政府是不是也該補助這些孩子?
雖然我從事運動產業九年了, 但我的看法是, 就像一個私人公司, 不該期望國家給你免費的錢, 資助你創業; 政府該做的, 是把基礎建設做好, 稅制訂好, 訂定合時宜的法規, 同樣的, 你喜歡打球, 你喜歡運動, 選擇這成為你的職業, 在全世界的舞台拼搏, 這是你人生的選擇! 國家該做的, 是把場地蓋好, 把教練制度建立好, 在你青少年時期給你資源和協助, 而不是, 直接給你錢, 卻還讓你嫌這些錢不夠你打職業比賽!
我常說, 台灣的運動單項協會, 一直以來, 都用最便宜行事的方法做事! 因為, 要蓋好場地, 要培育教練, 要幫選手安排資源, 要有很好的團隊, 需要很多細膩的行政作業, 非常不容易! 所以, 乾脆從體育署申請經費, 依照選手的成績, 扣除掉行政手續費, 把錢分配給選手, 問題自然而生!
所以, 當選手抱怨國家沒有協助他們, 體育署馬上把選手領取的補助款, 和國光獎金一一列出, 企圖告訴所有國人, 國家當然有補助呀, 選手怎能說沒補助呢? 果不其然, 又是一陣網友痛罵!
我很想請問體育署和單項運動協會, 可以不要再補助選手錢了嗎? 可以好好的把基礎建設做好, 把真正該做的基層訓練站, 教練培育, 菁英選手集訓, 把這些項目一個個扎實的做好, 這比起單純的給錢, 有意義的多!
有人問我, 可是網球和高爾夫這樣的運動, 因為經常要出國比賽, 爭取國際青少年或是職業積分, 對一般的家庭, 怎可能負擔?
我的看法是, 針對網球, 高爾夫這種個人運動, 並且需要頻繁的出國爭取積分的運動項目, 在選手尚未成名前, 不會有企業願意贊助, 但要政府補助, 粥多增少, 也對其他的運動項目不盡公平, 最好的方法, 就是政府用投資的角度來協助!
比如說, 政府既然可以成立天使基金, 協助新創事業, 當然也可以成立運動投資基金, 透過專業人士的評估, 選定具有投資潛力的選手, 只要選手家長和選手本身願意, 就和政府成立的運動投資資金簽訂合約, 明訂回饋機制, 這樣才能根本性的解決問題!
其實, 這也是目前我自己的公司正在施行的方式, 把運動選手當作投資標的, 甚至未來還可以變成基金來公開販售, 爭取更多人的支持, 對歐美的創投來說, 已經不是新鮮事, 甚至, 過去都用俱樂部資源協助選手的法國網球協會, 也正在評估用這樣的方式支持更多青少年選手, 因此值得政府單位做更深入的研究和評估!
4. 關於單項運動協會
每次只要經典賽, 亞奧運, 單項協會就是所有國人砲轟的目標, 但很可惜的, 每次砲轟完, 比賽結束, 熱度過了, 一切又歸於平靜! 所以, 理事長還是理事長, 秘書長還是秘書長!
台灣的單項運動協會, 是人民團體組織, 我自己剛剛也組織了“台灣運動產業協會", 所以也稍微瞭解協會的運作模式!
照理來說, 協會的資金來源, 應該是會員費, 個人或企業捐贈, 舉辦活動的盈餘, 以及體育署的補助款!
而單項運動協會的責任, 應該是推廣該項運動, 培育教練和選手, 並選拔國手!
每次只要選手批評協會沒有提供相當的資源, 協會總會說, 國家的體育資源有限, 無法面面俱到, 我常想, 協會的資金來源, 除了體育署的補助款, 不是還有其他管道嗎?
我常想, 如果有一天, 協會都不能再領取任何體育署的補助款, 還有人願意當協會的理事長, 和秘書長嗎?
我更想問, 現在群眾募資方案這麼成熟, 為何沒看過協會透過群眾募資方案, 為他們想推動的運動項目, 做募資行為?
以我的觀察, 有很多對運動具備無比熱情的年輕朋友, 曾經進到協會裡工作, 但常常因為資源的不足, 或是看到很多無奈的情境, 熱情被消磨殆盡, 黯然離開!
我不贊同用一竿子打法一條船的方法, 批評所有的協會都是”邪會“, 但我真的認為, 台灣的運動單項協會的主事者, 真的該敞開心胸, 廣納建言, 接受新的方法和觀念, 才能真的為他們熱愛的運動項目上, 帶來新的機會!
5. 只有理性的討論 才能帶來改革的契機
台灣的運動產業, 還有很多很多待改革之處! 但我相信, 謾罵, 改變不了任何事, 真正的契機, 是在你我身上!
唯有我們都願意捲起袖子, 真正的投入並參與, 理性的討論問題, 願意講實話, 承認自己的不足, 吸取新知, 隨時用世界級的標準要求自己, 台灣的運動產業, 才會有機會!
所以, 讓我們, 從學會用不同的角度看問題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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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標賽理論】
很多上班族在茶餘飯後都難免抱怨自己的主管或公司, 這其中“為什麼我們公司的主管什麼事情都不用作, 卻可以領這麼高的薪水?” 大概經常會出現在討論的話題當中.
我們很容易就下一個定論, 認為老闆都喜歡壓榨員工. 不過如果這種說法屬實, 撇開那些皇親國戚的主管, 老闆應該同樣喜歡壓榨公司的主管才對, 沒道理主管就可以坐領不成比例的高薪而員工就應該接受極低的待遇. 可見這其中肯定有一些我們不知道的運作原則.
最簡單的答案是, 主管其實承擔了很多我們並不知道的壓力, 或者是他的決策難度很高, 又或者是他的決策對公司的營運有很重大的影響, 所以他有資格領一筆很高額的報酬.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一個基層的HR每天打電話聯絡應徵者, 對公司固然有相當程度的貢獻; 但公司的業務副總去陪大客戶打一場高爾夫球, 就可以談定一筆五千萬的生意. 這二者的付出和對公司的影響, 可能有著天壤之別. 所以公司自然會支付給主管較高的報酬, 而且這樣的報酬不需要每天加班才能得到.
不過這只能解釋一部分的理由, 而且我猜這個解釋很多人會不太服氣.
實務上, 公司會給予每一次升遷一定的薪資調幅, 這個調幅往往會隨著職位的越高而越加驚人. 當你從專員晉升到資深專員的時候, 你可能會從月薪35000元增加到42000元; 可是當你從經理升到協理的時候, 調薪幅度可能就是從月薪8萬元一口氣增加到12萬元. 這還不包括比方說辦公室, 手機通話費補助, 公司配車和停車位, 健康檢查...等福利項目. 也因此, 很多人會抱怨公司的薪資結構設計不公平, 因為當公司升遷某一位員工的時候, 他的能力並不會馬上大幅提升, 但是薪資福利卻往往會一下子跳升相當的幅度, 最後就造成公司領高薪的主管和他們所承擔的責任在某些時候並不對等.
經濟學家Lazear和Rosen共同提出了”錦標賽理論”來解釋可能的原因. 以大滿貫網球賽為例, 每一場比賽的勝負是相對的, 可能出賽的二位選手都有完美演出, 也可能二位選手都表現失常, 但無論如何比賽會由表現相對較佳的選手勝出. 而贏家的報酬多寡是事先議定的, 冠軍會分得總獎金的一大部分, 剩下的部份才由亞軍和季軍去分配. 這種獎金分配制度, 將可以確保每一位選手在比賽的過程中全力以赴, 以求不斷過關斬將.
公司內的升遷機制也類似錦標賽. 一個部門裡誰會得到晉升常常是相對的, 公司不見得有一個絕對的績效標準來決定誰可以升任經理, 而是拔擢部門裡表現相對優秀的員工. 而且主管的薪資福利是公司行之有年的制度, 績效表現很好的經理會有辦公室和停車位, 績效表現相對不佳的經理也會有辦公室和停車位, 甚至薪資也會依照公司固定的薪資結構去核發, 績效好壞或是資歷深淺的影響有其一定的限度.
公司之所以提供優渥的福利給主管, 在某些情況下不是為了獎酬主管, 而是為了留任那些主管的接班人. 也就是說, 公司拉大晉升時所伴隨的薪資福利增幅, 不僅僅只是為了獎酬主管, 更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吸引員工盡全力競逐很少數的主管職位, 就好像那個大滿貫網球賽一樣.